药品挂靠经营情况调研报告 篇一
近年来,药品挂靠经营模式在我国不断兴起,成为药店经营的一种新趋势。为了解药品挂靠经营的实际情况,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的方式,对多家药店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和分析。
调研结果显示,药品挂靠经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药店的经营模式和经营理念。传统的药店主要依靠药品销售获得利润,而药品挂靠经营则通过与药企合作,将药品销售和医疗服务相结合,实现了利润最大化。与此同时,药品挂靠经营还能够提供更为便捷和多样化的医疗服务,满足了人们对健康管理的需求。
然而,药品挂靠经营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由于药品挂靠经营需要与药企合作,药店的经营成本大幅上升。其次,药品挂靠经营涉及到医疗服务,对药店的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他们具备更专业的医疗知识和技能。此外,药品挂靠经营还面临着监管不足的问题,容易导致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和做法。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首先,政府应加强对药品挂靠经营的监管,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规范药店的经营行为。其次,药店应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最后,药店还可以通过与医疗机构合作,引进更多的专业医师,提供更专业的医疗服务。
综上所述,药品挂靠经营模式在我国具有一定的优势和潜力,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只有通过加强监管、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引入专业医师,才能够推动药品挂靠经营模式的健康发展,为人们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
药品挂靠经营情况调研报告 篇二
药品挂靠经营模式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药店的经营模式和经营理念,为药店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为了更好地了解药品挂靠经营的实际情况,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的方式,对多家药店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和分析。
调研结果显示,药品挂靠经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药店的经营效益和竞争力。通过与药企合作,药店能够获得更多的优质药品资源,并提供更为便捷和多样化的医疗服务,从而吸引更多的顾客。与此同时,药品挂靠经营还能够带动药店的转型升级,提高药店的服务质量和形象,增强了药店的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
然而,药品挂靠经营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药品挂靠经营需要与药企合作,这对药店的经营成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次,药品挂靠经营涉及到医疗服务,对药店的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专业要求,需要他们具备更丰富的医疗知识和技能。此外,药品挂靠经营还面临着监管不足的问题,容易导致一些不合规的行为和做法。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首先,政府应加强对药品挂靠经营的监管,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规范药店的经营行为。其次,药店应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最后,药店还可以通过与医疗机构合作,引进更多的专业医师,提供更专业的医疗服务。
综上所述,药品挂靠经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为药店带来了发展机遇和竞争优势,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只有通过加强监管、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引入专业医师,才能够推动药品挂靠经营模式的健康发展,为人们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
药品挂靠经营情况调研报告 篇三
药品挂靠经营情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各地药品监管部门打假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药品市场得到了有效净化,但药品流通领域的挂靠经营呈蓬勃发展之势,相当部分挂靠经营者对其代理行为和代理品种大做文章,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药品市场流通秩序并威胁着人民群众安全用药的合法权益。
一、药品挂靠经营的定义
挂靠经营药品行为,是指未取得药品经营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借助依法经过许可取得药品经营资格的经营企业提供的条件,从事药品经营的行为。其中挂靠者是未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资格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属于违法经营行为。被挂靠者的行为是变相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药品挂靠经营的社会危害性
挂靠经营者利用合法药品经营企业为其提供的经营条件,肆意进行药品的违法交易,其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欺骗性:一是难以确定销售人员的企业员工身份;二是往来资金不使用企业统一账户,往往使用现金结算;三是药品购销凭证与物流凭证(如验收、入库、养护、出库等记录)不符;四是非企业人员利用企业的场地和设施销售非企业购进的药品。挂靠者经营或代理的药品品种一般比较单一,且大多数单独存放,药品质量很难保证,是群众用药的安全隐患。
三、药品挂靠的表现形式
1、被挂靠者向挂靠者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发票、银行账户等从事药品经营的条件,定期或不定期地从挂靠者的药品销售收入或毛利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分成。
2、挂靠者与被挂靠者双方签订协议或合同后,挂靠者每月向被挂靠者支付一定的费用,被挂靠者为其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发票等,挂靠者持此证件到其他药品经营单位或医疗机构销售自己代理或经营的药品品种。
3、被挂靠者对挂靠者代理或经销的药品品种,只验收购进发票,但药品不入库,由挂靠者单独存放。并向挂靠者提供加盖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发票、银行账号等,由挂靠者自行销售其代理或经营的药品品种。
4、被挂靠者将挂靠者代理或购进的药品验收入库,统一养护,统一质量管理,并向挂靠者提供加盖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发票等从事药品经营的条件,挂靠者销售被挂靠者单位的药品也销售其代理的药品,但在单位财务核算中,对挂靠者的销售收入单独记账,收回的货款采取统一银行账户,但账面分户记载,季度或年终分成。
5、挂靠者以被挂靠者单位业务员的身份出现,借助被挂靠者单位提供的加盖单位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发票等从事药品经营的条件销售被挂靠者的药品,同时销售自己代理的药品品种。其作法是自配电脑,模拟被挂靠者单位的电脑票样本,加开自己经营或代理的药品品种或者提高药品销售价格等,季度或年底分成或者收取固定费用。
四、药品挂靠经营检查的线索突破
一是将实物与购进发票(或清单)核对,看
购进品种是否为发票开据的品种、是否是供应单位开据的品种,看开具发票的药品有无购销记录,出入库记录,发现可疑点应进一步核查。二是看开据发票单位是否为合法单位,开据的发票监制章是否为县以上税务部门监制的、税务批准文号是否为近几年,限额发票是否超过限额,开据发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实物名称、数量是否与出入库账(单)记录一致;开据发票是否为正本,是否双面复写,同一供应单位开据发票是否一致,如有的手写发票,有的是电脑打印的税控票,同一供货发票应填格式、内容是否一样,同一药品品种发票在同一地区是否多家出现,开据发票号码不同时期的是否有联号,近号现象等;看发票批号与实物批号是否一致,有的挂靠经营销售假劣药品人为改动发票批号,达到使查处无法追溯的目的。
五、药品挂靠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
国家明令禁止药品流通市场出现药品挂靠经营行为,其禁止性条款是新施行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或者资质证明文件,或者票据等便利条件。处罚条款是第三十六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处罚条款是《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吊销卖方、出租方、出借方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