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发展新道路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篇一
标题:科学发展观引领环保发展新道路
摘要:本调研报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环保发展新道路进行了深入研究与分析。通过对环境保护的现状、问题和挑战的探讨,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在环保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和措施。
一、引言
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环保发展中,科学发展观也起到了重要的引领作用。
二、环境保护现状与问题
当前,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资源消耗速度加快,生态环境恶化严重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同时,环保产业发展不平衡,技术创新不足,政策执行不力等问题也亟待解决。
三、科学发展观在环保发展中的作用
1. 坚持以人为本,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型关系。科学发展观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求在环保发展中注重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利益,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型关系。
2. 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动环保发展的长远目标。科学发展观要求不仅要解决当前的环保问题,更要考虑到长远的可持续发展目标,通过全面协调推动环保发展。
3. 坚持创新驱动,加强环保科技研发与应用。科学发展观强调创新驱动发展,提出要加强环保科技研发与应用,通过创新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和环保技术的进步。
4. 坚持全民参与,共同推动环保事业的发展。科学发展观强调全民参与,要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环保事业,共同推动环保事业的发展。
四、建议与措施
1. 完善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监管。要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切实加强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环保发展的合法权益。
2. 加大环保产业投入,推动环保产业发展。要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投入力度,支持环保企业的发展,推动环保产业的快速发展。
3. 加强环保科技研发与创新,推动环保技术进步。要加强环保科技研发与创新,提高环保技术的水平,推动环保技术的进步和应用。
4. 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加强环保教育宣传。要加强环保教育宣传,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环保事业。
五、结论
科学发展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环保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作用。通过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
环保发展新道路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篇二
标题:科学发展观引领环保产业升级创新
摘要:本调研报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环保产业的升级创新进行了深入研究与分析。通过对环保产业现状、问题和挑战的探讨,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在推动环保产业升级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和措施。
一、引言
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环保产业升级创新中,科学发展观也起到了重要的引领作用。
二、环保产业现状与问题
当前,环保产业发展呈现出规模大、增速快的特点,但也存在着技术创新不足、高端产品供给不足、产业链不完整等问题,需要进行升级创新。
三、科学发展观在环保产业升级创新中的作用
1. 坚持创新驱动,推动环保产业技术升级。科学发展观强调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环保产业加强技术创新,推动环保产业技术的升级和创新。
2. 坚持绿色发展,推动环保产业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要求环保产业实现绿色发展,通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节能减排水平,推动环保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3. 坚持开放合作,促进环保产业国际化发展。科学发展观强调开放合作,要求环保产业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推动环保产业的国际化发展。
4. 坚持人才引领,培养环保产业创新人才。科学发展观强调人才引领,要求环保产业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培养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环保产业人才。
四、建议与措施
1. 加大对环保产业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要加大对环保产业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推动环保产业的升级和创新。
2. 加强环保产业国际合作与交流。要加强环保产业与国际合作,促进技术交流和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环保产业的国际化发展。
3. 加强环保产业人才培养和引进。要加强环保产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培养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经验的环保产业人才,推动环保产业的升级和创新。
4. 完善环保产业政策支持体系。要完善环保产业政策支持体系,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措施,提供更好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
五、结论
科学发展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环保产业升级创新中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作用。通过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加强环保产业的技术创新、绿色发展、国际合作和人才培养,推动环保产业的升级和创新,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赢。
环保发展新道路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篇三
环保发展新道路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我们研究中国环境保护战略和政策的立足点。强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不是要对环境污染放任自流、不管不问,也不是要脱离实际、急于求成,而是把它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依据,一切从实际出发,客观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准确判断当前形势,采取
切实可行的措施,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一、认清环境形势,制定符合科学发展的政策
我国现阶段面临的环境问题,既是经济高速增长的产物,也是经济发展不够的表现。我国走了一条跨越式的发展道路,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也集中出现,环境污染呈现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特点。如果说生态破坏与我国历史上农业过度开发有关,环境污染则是工业化的直接结果。发展与保护是一对矛盾,发展快了会污染环境,环境投入多了会影响发展,这就需要我们把握一个合适的“度”,需要我们取舍。
作为发展中国家,大量消耗资源排放废物有其必然性,因为没有资源消耗就不可能建设起基础设施。消耗资源就要产生和排放废物,因为现在的技术还不能使资源完全转化为有用的产品,即使将来也办不到。环境变化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这是自然规律,欲速则不达。当然,我国发展到初步小康这个阶段,不能再靠拼资源拼环境粗放发展了,必须走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轻的新型发展道路,必须是又好又快的发展。否则,生活富裕了,有房住、有车开了,却生活在肮脏的空气里,喝不到干净的水,吃不上安全的食品,就与发展本意背离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应当也必须成为各级政府的第一要务。
二、统筹规划,在发展中解决环境保护问题
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是发展的代价或成本。环境问题要用发展的办法而不是停止发展的办法来解决。我国环境保护的原则应当是,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发展经济,以最小的社会经济成本保护环境,既不能过分追求经济高速增长污染环境,也不能过分强调环境优先限制发展,延缓现代化进程。
环境保护的目标应当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遏制环境整体恶化趋势,以免未来治理付出更大代价,使重点城市和地区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正确处理近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我国幅员辽阔,发展水平、环境容量、对环境质量的可接受程度等存在较大差异,要求我们在制定环境政策和重点时因地制宜,有所为有所不为,考虑城乡之间、工农业之间的差异,尽量避免一刀切。
不同区域环境保护的重点应有侧重。根据“十一五”规划纲要中的四类功能区定位,明确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等功能区的开发许可,规范开发秩序。西部地区应避免东部早期“村村点火”式的发展,保护自然生态环境,退耕还林还草,控制荒漠化。在东南沿海地区,应继续抓好工业污染防治,严格执行环境法规和标准,狠抓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率先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重视城镇化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农村应推广使用无公害农药,减少农药在粮食上的残留;提高化肥的使用效率,防止水体富营养化;将扶贫脱困和生态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发展秸秆气化等可再生能源,减轻环境压力。城市环境污染将是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必须解决的问题,重点要防治大气和河道污染,降低大气污染导致的哮喘病发病率,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建设“零排放社区”、“生态工业园”,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促进产业生态化。把环境作为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措施。严格执行各项产业政策、环保法规和标准,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淘汰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生产能力,严禁新上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项目,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结构。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施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从源头减少废物的产生和排放;大力发展环境服务业,运用相生相克的生物学原理,采用经济适用的湿地、氧化塘等方法处理污水,减轻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压力。
三、按照市场规律,建立治理环境污染的长效机制
发达国家对环境保护的认识是逐步深化的,污染问题总体上依靠制度设计来解决,有些污染物的治理取决于技术进步,并没有一个万能的模式。一些发达国家采取强制性的措施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实践证明在很多情况下收效甚微。目前,发达国家已经将环境保护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之一,从生产和设计的源头就重视提高资源效率,减少废物排放。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仍然采取被动应对的“末端治理”,污染者则将环境保护看作是政府强制性的行政手段。1992年联合国环发大会后,世界各国纷纷采用经济手段保护环境,达到了预期效果。运用经济手段的核心是把环境保护的成本内在化,调整有关各方的利益关系,减少企业活动的外部不经济,通过转嫁污染治理成本获取额外利润。
我国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从1972年参加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起,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我国已建立了一系列的环保法规、标准、政策、制度以及必要的执法队伍。从东部地区环境污染治理的实践看,不论规模要求所有企业都“三同时”,留有计划经济的痕迹,既不现实又不经济,应修改为“污染者付费”制度。在重视制度建设的同时,尤其要注重制度的执行。现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不仅使公众有了环境知情权,也起到了很好的舆论监督作用,应长期坚持,并增加环境事件的信息披露。建立环境民事和行政公诉制度,使污染受害者得到补偿,使污染造成者受到惩罚。对于因决策失误、监管不力等原因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当追究责任。
四、在实践中探索符合科学发展的环境保护道路
当前,我们应重点解决那些迫切要解决的,带有全局性、方向性和基础性的环境问题,尤其要加强与人体健康有关的问题研究。如果不将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作为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环境保护也就失去了必要和原有意义。开展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帮助中小企业解决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难题,而不仅仅是关闭他们增加就业压力。国家启动土壤污染调查、污染源调查等重大项目,说明我国需要与时俱进地做好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为总量控制等环境政策的实施奠定坚实基础。开展全球环境研究,减少二氧化硫和温室气体排放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鼓励以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参与的联合攻关,开展技术示范和成果推广,切实提高我国环境保护的科技含量。
用产业化的办法治理环境。在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营和服务上,推进系统化、标准化、生态化、市场化、社会化等方面的工作。我国大型环保设备以进口为主,应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开发生产具有自主产权的大型设备和装备,加快国产化步伐。因地制宜,培育各具特色的环保产业。东北地区机械装备制造能力强,应挖掘现有加工能力,生产大型环保机械、设备或装备。加强市场监管,打破地方保护,促进公平竞争,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环保企业和企业集团。政府要为环保产业的发展创造必要的外部条件。由于治污企业的相对垄断地位,在批准、核定排污收费价格时,既要保证民间投资者能够还本付息并有所盈利,又不能加重排污企业的负担,排污收费价格不宜定得太高。因此,民间投资者的盈利就必须有政府的政策优惠,包括土地价格、税收和其他方面的优惠。在地方政府财政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可以拓宽渠道,如发行市政债券,引入民间资本等,把政策优惠转变为治污企业的盈利,并按实际需要提取折旧和大修理费用,提高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效率,为环保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证。
五、环境保护需要领导重视、公众参与和全民行动
环境保护国策确立以后,能否执行以及环境绩效怎样,干部是决定的因素。经验证明,没有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重视,再好的环保措施也难以落实。因此,应明确地方政府对环境负总责,将环保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绩考核指标,减少“以邻为壑”排放污水等行为的发生。虽然我国早将环境保护确定为基本国策,“一票否决”也纳入了对干部的考核,但以“速度论英雄”问题仍然存在,把发展片面理解为gdp的问题仍然存在。因此,应通过宣传教育,使决策者特别是“一把手”认识到环境的重要性,认识到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扭转我国环境质量整体下降的局面。
近年来的公民环境意识调查显示,超过半数的人希望有一个好的环境、但又不愿意为环境保护付出努力。相对于“物质”的日益丰富,一部分人环保意识则相当“贫乏”: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陋习难改。因此,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思想教育,要使广大公众认识到环境与自己密切相关,不仅要参与,更要付出实际行动,如爱护公共卫生,垃圾分类回收,不用“一次性”筷子、超薄塑料袋,循环使用布袋和包装物等。发挥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监督作用,鼓励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长效机制。只有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的生活环境才会一天天好起来。只有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维护我们共同而唯一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