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免费赠药监管状况调研报告 篇一
免费赠药是社会公益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通过提供免费药品来帮助贫困患者和需要帮助的人们。然而,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了免费赠药的机会,进行诈骗和非法活动,给免费赠药活动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了加强对免费赠药活动的监管,本调研报告对免费赠药监管状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
调研结果显示,目前免费赠药活动的监管状况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监管机构的力量不足,导致监管工作的效果不理想。由于免费赠药活动的参与者众多,监管机构往往无法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其次,监管手段不够灵活,无法有效应对新兴的诈骗手法和非法活动。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非法活动,监管机构在技术手段和法律手段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再次,公众对免费赠药活动的了解程度不高,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欺骗和误导。一些受助者对免费赠药活动的规范和程序不够了解,容易成为诈骗的目标。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报告提出了以下建议。首先,加强监管机构的力量和能力。增加监管人员数量,提供更多的培训和专业知识,提高监管工作的效果。其次,完善监管手段和技术手段。加强与互联网平台的合作,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发现和打击非法活动。再次,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通过媒体宣传和社区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免费赠药活动的认识和了解,增强对诈骗行为的识别能力。
总之,免费赠药活动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活动,但也存在一定的监管问题。通过加强监管机构的力量和能力,完善监管手段和技术手段,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可以有效解决免费赠药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免费赠药活动的质量和效果,更好地服务于需要帮助的人们。
强化免费赠药监管状况调研报告 篇二
免费赠药作为一种社会公益活动,旨在帮助贫困患者和需要帮助的人们,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支撑。然而,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免费赠药的机会,从中谋取私利,给免费赠药活动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了加强对免费赠药活动的监管,本调研报告对免费赠药监管状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和分析。
调研结果显示,目前免费赠药活动的监管状况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监管机构在免费赠药活动中的作用不明确。由于免费赠药活动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的合作,监管职责和权责划分不明确,导致监管工作的效果不佳。其次,监管机构的执法力度不够,对违法行为的打击不力。一些不法分子以免费赠药为幌子,进行诈骗和非法活动,但监管机构的执法力度较弱,无法有效打击这些违法行为。再次,监管机构与社会组织和企业的合作关系不够紧密。免费赠药活动需要监管机构与社会组织和企业紧密合作,但目前的合作关系较为薄弱,导致监管工作的协同效应不明显。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报告提出了以下建议。首先,明确监管机构在免费赠药活动中的作用和职责。明确监管机构的主导地位,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协同配合,提高监管工作的效果。其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果,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免费赠药活动的正常秩序。再次,加强监管机构与社会组织和企业的合作。建立健全监管机构与社会组织和企业的合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提高监管工作的协同效应。
总之,免费赠药活动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活动,但也存在一些监管问题。通过明确监管机构的作用和职责,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监管机构与社会组织和企业的合作,可以有效解决免费赠药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免费赠药活动的质量和效果,更好地服务于需要帮助的人们。
强化免费赠药监管状况调研报告 篇三
强化免费赠药监管状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在药品执法监督查处的不法行为中,以免费赠药为名,变相非法销售药品的案件发案率非常高,并且不法分子活动的形式在不断翻新,手段更加隐蔽,使许多不明真相的人受害,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人民群众安全用药的合法权益,必须引起各级监管部门的重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免费“赠药”的表现形式和危害
药品市场上经常有一些不法药贩打着药品生产厂家搞产品宣传的旗号,在各地以“义诊”、“赠药”为名,变相销售药品。这些人利用晨练时老年人相对集中的特点,通过散发宣传单的形式,将部分人群聚集到固定的公共场所,然后假扮专家举办讲座,宣传他们的药品来自于正规的生产厂家,具有奇佳的疗效,再用简单的仪器为老年人做身体检测,谎称被检测者患了某种疾病,然后大力向他们推销某种药品,并称可免费试用。其实他们所谓免费赠送的药品量,很多都是赠送一天或一次的药量。由于许多老年病仅凭一天或一次用药是不会有明显疗效的,推销者就“忽悠”试用的老年人,花钱大量购买其推销的药品,使很多老人破财上当。
免费“赠药”活动有“四大特性”:一是具有针对性。这伙人搞免费赠药的目标锁定在城镇离退休和无业人员,农村身体健康状况差、患慢性疾病、不能从事繁重体力劳动的人群,以老年人为主,活动地点多发生在人口密集的地区。二是具有流动性。这伙搞免费赠药人员为了逃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经常采取各地流窜,打一枪,换个地方的方法,现在活动逐渐由城市向较为偏远的农村(林场)发展。三是具有欺骗性。这伙人打着药品生产厂家旗号,挂着免费体检、义诊及赠药的幌子,假扮成专家、教授,利用人们渴望健康的心理,组织群众大谈健康保健问题,声称免费赠送药品试用,用后可以达到药到病除的效果。在宣传的同时,组织者给在场的人限量赠送少量的药品和产品信誉卡,称可以凭信誉卡优惠购买该产品。这伙人在宣传过程中,将他们的不法行为粉饰成帮助群众解除痛苦的高尚之举,将其产品夸耀成能够包治百病的救命仙丹,目的是诱使群众相信其产品,把一些急于求医治病者的钱骗到他们的口袋。这些人宣传的产品以治疗心脑血管、风湿、男性病和血糖这几类为主,通常也把保健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更有甚者用假冒伪劣药品欺骗群众,从中非法牟利,赚取“黑心钱”,以免费赠送形式宣传销售的药品(保健品),销售价格是其产品实际价格的几倍甚至是十几倍、几十倍
。为了达到销售目的,不法组织者还收买患者当“托儿”,现身说法,诱使更多群众上钩,骗取钱财。四是具有社会危害性。这些人销售的药品或保健品真假难辨,在宣传的过程中夸大了疗效和适应症及适应范围,有些药品还是处方药,患者用药安全难以保证;在赠药和售药活动中且不主动开具凭证,一旦发生药品质量纠纷,无法追究责任;赠药宣传活动的对象都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不法商贩利用他们看病心切,防范意识较为淡薄的特点,进行商业欺诈,谋取不义之财,许多人参加赠药活动耗尽了家庭所有的积蓄,有的甚至背上了外债,结果买来了药品没有治疗效果,既造成了经济损失又耽误了治疗,还加重了患者的病情,给一些家庭带来痛苦,严重地影响到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二、加强监管的对策和措施
免费“赠药”实质是变相销售药品,其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73条、第61条和《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第7条的规定。加强对免费“赠药”监管,斩断不法分子坑害群众的黑手,是每个食品药品监管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厉打击非法“赠药”宣传行为,切实维护好群众安全用药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紧紧抓住宣传教育这一有效手段,利用多种煤体和有效形式大力开展科学用药宣传,引导教育群众正确选择药品,自觉抵制非法 “义诊”、“赠药”宣传活动,不给不法组织者以可乘之机。铁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建局以来,针对非法 “义诊”、“赠药”宣传活动猖獗这一实际,认真维护群众安全用药的合法权益,坚持占领宣传教育这块主阵地,利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开展贴心宣传,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用“活”现代传媒。该局在铁力市政务网站辟建药品安全信息网页,定期向社会介绍药品市场动态,提醒群众认清非法“义诊”、“赠药”宣传活动的本质;利用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查处非法“义诊”、“赠药”案件的新闻,通过受骗者献身说法,教育群众,警示非法“义诊”、“赠药”宣传活动组织者;在电视台创办了“药品安全与健康”专栏,向群众介绍安全用药常识,引导群众科学选择药品。二是用“好”活动载体。该局以“3·15”国际消费者维权日、 “9·15”食品药品质量日、农业科普大集等重大活动为载体,采取挂宣传条幅,出宣传板,设宣传台、举报台、咨询台等形式开展安全用药一条街宣传活动。几年来,该局面向各界群众发放了《擦亮双眼,认清赠药宣传的本来面目》、《致中老年朋友的一封信》等7个方面内容宣传单5万余份,接待咨询群众3万多人,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用“足”宣传形式。该局采取组织举办药品安全知识竞赛,药品安全知识有奖竟猜等活动,引导群众关注药品质量,掌握安全用药常识。该局精心组织编排了小品《卖药》,以不法分子搞“赠药”宣传活动为背景,在铁力市“铁马放歌”文艺会演活动中做了公演,为群众上了一堂科学用药知识教育课。该局还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即:进机关,创办发行药品安全监管简报,面向党政机关大力宣传报道药品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果;进企业,组织文艺演出队,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到公司、厂矿宣传安全用药知识;进社区,在社区设立宣传站,利用社区这块联系群众的阵地,向群众宣传安全用药品常识;进校园,编制了药品安全知识手册和音像资料,向校园内的广大师生宣传健康合理用药的重要性;进村屯、林场,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到农村、林场向群众宣传用药安全知识,在农村集贸市场设立了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栏,向广大农民群众介绍科学用药,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广大消费者对非法“义诊”、“赠药”宣传活动有了较深的认识,增强了依法自我保护意识,对非法“义诊”、“赠药”宣传活动起到了有效遏制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落实责任制,加强日常监管
要建立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通过从体制上、机制上完善监管措施,从而有效地预防和打击非法“义诊”、“赠药”宣传活动,履行好人民健康卫士的职责,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铁力局针对辖区战线长,南北间距250公里,集中监管难以做到及时到位的实际,将辖区划分成4个责任区域,每个责任区配备具体监管责任人,建立了日常监管责任区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将打击非法“义诊”、“赠药”宣传活动纳入到日常监管的重要考核内容,严格检查和把关。规定:哪个责任区出现非法“义诊”、“赠药”宣传活动,未能及时发现查处,取消具体责任人员评优资格,并给于相应的经济处罚。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该局根据非法“义诊”、“赠药”宣传活动的特点和规律,突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一是建立了巡查制。该局要求执法人员在节假日期间保持非法“义诊”、“赠药”宣传活动的高压态势,坚持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在群众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布控,了解掌握药品市场动态,一旦发现非法“义诊”、“赠药”宣传活动,进行秘密监控,掌握确凿证据后,依法进行查处。二是畅通举报渠道。该局实行全天24小时举报药品质量投诉受理制度,要求监管人员随时保持通讯畅通,经常与责任区内的药品“邪管员”和“信息员”联系沟通,及时受理药品质量投诉,发现问题,快速出击,严厉打击。三是采取举报奖励制度。该局制定了奖励措施,鼓励群众投诉举报非法“义诊”、“赠药”宣传行为,根据举报者提供的线索,一旦查实,按照涉案金额,给予举报人一定比例的奖金,调动群众参与药品监督的积极性。几年来,通过群众举报线索,该局及时查处了6起非法“义诊”、“赠药”宣传案件,为群众挽回了4万余元的经济损失。四是加强联合协作。该局与卫生、工商部门建立了联合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大对以保健品、食品夸大疗效,当作药品进行宣传,欺骗群众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免费“赠药”宣传活动踪迹,共同出击,涉及到哪个部门,就由责任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让这些从事“赠药”宣传活动不法分子无法钻法律的空子,使其不法行为达到应有的惩罚。
(三),加强源头治理,铲除“赠药”宣传活动滋生的土壤
为非法“义诊”、“赠药”宣传活动提供条件的往往是一些不知名的药品、保健品生产厂家,这些厂家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为一些不法人员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从事着侵犯群众利益的勾当,他们缺乏起码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用。因此,职能部门要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模式,大力推进药品(保健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广大生产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评价机制,失信惩戒机制。加强日常检查和考核,引导这些企业和人员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加强企业管理,守法生产经营,不给非法“义诊”、“赠药”宣传活动组织者提供条件,切实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处力度,对违反规定非法组织“义诊”、“赠药”宣传活动的要坚决予以打击,同时要把为非法“义诊”、“赠药”宣传活动提供条件的生产企业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加大其失信成本,在全社会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守信获益、失信失利”的舆论环境,使人们增强按规矩办事的信用意识,从而彻底铲除免费“赠药”宣传活动滋生的土壤,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