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廉政情况报告 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环境保护问题变得日益重要,各地环保局的廉政情况也备受关注。作为一个负责监管环境保护工作的机构,环保局的廉政情况直接关系到环境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下面就让我们来看一下某地环保局的廉政情况报告。
首先,该环保局在廉政建设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他们从源头上抓好廉政建设,建立了健全的廉政机制,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廉政责任。并且,该局还定期组织廉政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和法律意识,加强廉政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活动。这些举措为该局的廉政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其次,该环保局在廉洁自律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他们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了廉洁自律的“四个必须”:必须做到清正廉洁,必须做到廉洁自律,必须做到廉洁奉公,必须做到廉洁从业。他们注重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建立了健全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这些努力,该局成功地构建了一支廉洁高效的工作队伍。
再次,该环保局在反腐倡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他们将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设立了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工作。同时,他们还加强了对环保工作的监督,建立了严格的执法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行为,维护了社会的公正和公平。
最后,该环保局在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一些干部职工对廉洁自律的认识还不够深入,对廉政风险的防范意识还较弱,需要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培训;一些廉政纪律还不够严明,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不够果断,需要加强廉政监督和执纪执法力度。
综上所述,某地环保局在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希望该局能够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倡导廉洁自律,加大反腐倡廉力度,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高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一个美丽的家园。
环保局廉政情况报告 篇二
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各地环保局的廉政情况也备受关注。作为一个负责监管环境保护工作的机构,环保局的廉政状况直接关系到环境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下面就让我们来看一下某地环保局的廉政情况报告。
首先,该环保局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工作,将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他们建立了健全的廉政机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廉政责任。并且,该局还定期组织廉政教育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政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廉政意识和法律意识。这些举措为该局的廉政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该环保局在廉洁自律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们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规定,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时,该局还加强了对环保工作的监督,建立了严格的执法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行为。通过这些努力,该局成功地构建了一支廉洁高效的工作队伍。
再次,该环保局在反腐倡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他们将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工作。同时,该局还加大了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腐败分子,维护了社会的公正和公平。
最后,该环保局在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一些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还不够强,对廉政风险的防范意识还较低,需要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培训;一些廉政纪律执行不严,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不够果断,需要加强廉政监督和执纪执法力度。
综上所述,某地环保局在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希望该局能够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倡导廉洁自律,加大反腐倡廉力度,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高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一个美丽的家园。
环保局廉政情况报告 篇三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局党组带领全局上下一班人,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拓创新,艰苦奋进,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市委年终考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领导班子全年学习、工作和廉政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领导班子以加强纪律作风整顿为载体,把思想教育和作风建设牢牢抓在手上,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
(一)坚持学习。我局领导班子始终做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团结进取,开拓创新,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带领各处室努力去完成本职工作。我局班子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平时注重加强政治理论和环保业务知识学习,通过对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省委书记栗战书、省长赵克志在市调研时重要讲话及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们的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督促领导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决抵御各种腐朽落后的文化思想的侵蚀,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深入剖析。组织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自己身上的缺点和不足,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以身作则,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和廉政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同时,广泛征求意见,发放征求意见表80余份,收集整理汇总,根据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会前征求意见情况》、并制定相应的整改落实方案和措施,并在之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三)整顿作风。严格按照局机关工作纪律制度、考勤制度、环境卫生制度、值班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通过抓纪律作风整顿,机关人员的思想觉悟有了显著提高,工作作风有了明显变化,工作效率明显增强,营造出积极向上、求真务实、规范有序、廉洁高效的机关氛围。
(四)兼顾下属。我局始终坚持对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多次组织学习中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等,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相关规定。通过开展局属领导述职述廉、述廉评廉、廉洁谈话等,引导局属班子成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利益观、政绩观、诚信观,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贯彻执行《规定》的自觉性。。
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把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一年来,我局干部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力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攻坚工作,认真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实施污染物减排、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除尘降噪”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全市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1年,全市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占全年总天数比例为93.97%,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值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地表水和环境噪声平均值均达到国家考核标准。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和省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连续多年名列全省前茅。
三、2011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做好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各项工作
自2009年底我市开展创模攻坚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模攻坚工作,先后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办公会和创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创模工作。并要求举全市之力、全市动员、协力攻坚,全面推进创模工作。为确保顺利完成环保系统创模攻坚工作任务,我局制定了《市环保系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攻坚工作方案》,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环保系统创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九个创模工作组,抽调相关业务骨干全力推进创模工作。同时,我局作为创模牵头单位,认真履行创模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认真做好有关协调服务工作,积极协调和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推进创模攻坚工作。一是加强与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沟通协调,确保完成陪同李军书记和袁周市长赴环保部汇报创模工作的任务。同时,局领导多次赴环保部污防司、西南督查中心、省环保厅汇报创模工作,争取到上级部门对我市创模工作的大力支持;二是积极协调和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和中水回用工程、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置设施改造工程,危废中心建设等创模控制性工程;三是积极协调市编办、市人劳局等部门落实各区(市、县)环境监测机构和编制;四是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关于抽调市“三创一办”工作人员的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充实到创模指挥部办公室;五是积极收集、整理资料,开展创模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特色报告的编制工作;六是联合省市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工作宣传;七是督促协调各攻坚目标单位全力推进建设工作,清污分流、饮用水源保护、处境水质达标、危废中心等工作成效显著。
在7月份国家环保部创模专家组的对我市的检查指导中,我市的创建工作获得了专家组的充分肯定。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进行评议,对我局创建工作表示满意,创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二)开展全国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工作
2009年,国家环保部将我市列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第二批试点城市。我市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军,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袁周为组长的市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目前,我局开展了三县一市生态区及环境优美乡镇基本情况调查,拟定了《市开展生态文明试点第一阶段(建成国家生态市)工作实施意见》,积极开展编制《市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总体规划》的相关工作,目前,试点工作正按要求顺利开展。
(三)继续实施污染物减排工作
为圆满完成我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按计划完成减排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督促新庄污水处理工程、息烽县污水处理厂、朱家河污水处理厂(二期)等工程建成投入运行,全市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65.5万吨;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督促加快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改造;拟定并报请政府下达了《市政府关于全力推进我市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圆满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的通知》(筑府发〔2011〕61号),对未完成的目标任务制定周密详实的工作计划,确保全面完成我市“十一五”减排各项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对火力发电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减排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我局抽调19名环境监察人员,派驻到发电厂、清镇电厂和小河一、二期、花溪污水处理厂等共19家重点企业实施驻厂环境监督管理。监督员按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减排督察有关要求,督促、指导火电厂环保治理设施和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对日常现场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依法查处。
(四)加强“两湖一库”为重点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与治理工作
按照市“依法治理两湖一库,确保市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开展保护和治理“两湖一库”的工作;实施了“两湖一库”周边重点工业污染源超低排放工作;督促开展了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开展了全市饮用水源环境安全隐患大检查;对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组织开展了详细调查和取缔关闭工作;对逾期未完成排污口取缔关闭工作的区、县(市)政府,报创模指挥部已达了督办通知;完成了地表水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同时,我局将“两湖一库”准保护区内的行政处罚权委托两湖一库局,完善相关手续,积极配合指导,严查违法行为。
(五)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为全面做好我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我局按照省环保厅黔环办(2011)3号文件要求,积极谋划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框架、目标指标体系,从环境污染防治、环境建设、环境安全、环境监管等方面着手,编制了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同时,我局还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参与市“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以及市“十二五”规划的有关编制工作。
(六)实施环境噪声污染、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为有效控制扬尘和噪声污染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拟定了《市开展“除扬尘降噪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联合城管、公安、交警、交通、文化等责任单位对云岩、南明、小河和金阳新区范围内的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工地、房屋拆除、重点工业烟尘(粉尘)堆渣场、露天堆场等市政工程中的扬尘污染,及对社会生活噪声、夜间建筑施工噪声、营业性文化娱乐噪声、工业噪声、道路交通噪声等进行了整治,按照“除尘降噪”职责分工,我局开展了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对堆放煤炭、水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露天工业堆场及周围群众反映强烈的堆场逐家进行了检查。对不符合要求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发电厂、水泥厂等7家工业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立即采取措施,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为加强夜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我局与建设部门进一步严格了夜间建筑施工审批关,所有需要办理夜间施工审批的建筑工地,必须先到建设部门进行审核。中、高考期间,会同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实施了“绿色护考”行动,停止办理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审批手续,严格禁止噪声超标违法行为。
(七)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综合整治
(八)严格环境影响评价,严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项目落户
(九)加强以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为重点的工业大气污染治理,促进重点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一是对不达标企业的达标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先后下发了《关于对全市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专项清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根据09年达标情况开展治理工作,促进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三山研磨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治理,并督促其按期完成治理任务。二是加强对火电厂和其他重点企业脱硫设施和烟气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的监管,对擅自停运设施、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三是按照污染总量控制要求,按计划核发了排污许可证。四是进一步实施清洁能源
改造工作,在新划入金阳新区和南明区管辖的朱昌镇、金华镇、永乐乡、小碧乡行政区划内实施6.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供热装置清洁能源改造。(十)切实加强辐射安全环境管理工作
为确保辐射安全,进一步加强和指导全市辐射安全环境管理工作,我局于年初开展了全市辐射设备清查工作,要求全市所有业主建立和规范辐射运行台帐等资料,积极督促相关单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目前,全市共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289家,收储2007年至现在闲置、废放射源共260枚,开展辐射安全上岗培训共计1000人。
(十一)认真做好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工作
为切实加强全市危险废物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我局对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和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全面掌握全市危废产生、利用、处置、转移或贮存情况。开展非电力行业含多氯联苯电力设备、感光材料及涉汞行业等的调查工作,实施了家电以旧换新拆解处理及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全年共计办理中国振华集团红州无线电厂、电力线路器材厂等35家企业危险废物转移。
(十二)切实做好排污费的征收工作
为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我局狠抓污染源现场监控,规范排污费征收工作程序,加大稽查力度,进一步拓宽排污费征收面,在征收工作中做到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2011年全市共计征收排污费4688.54万元。
2011年9月省环保厅通报了全省排污费征收和排污申报检查工作考核情况,我市两项考核分值均名列全省第一。
(十三)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实施环保专项行动
(十四)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
(十五)加强环境应急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对环境突发事件的预警性,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环境安全大检查,对重点行业、危险化学品等环境安全进行清理排查,督促各污染源单位建立健全污染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从源头消除环境突发事件污染隐患。组织开展了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演练。会同公安、安监等部门,分别对金阳新区上寨村搬运化学危险品爆炸等事件进行了有效处置。
(十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进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及省级生态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我市作为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城市之一,与环境保护部签订了《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试点工作协议书》,制定了《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及责任分解表印发各责任单位严格实施。通过项目申报,积极督促实施了南明区永乐乡柏杨村、花溪区党武乡摆贡寨、花溪区麦坪乡康寨村、小河区金山村等四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为修文县大石乡、花溪区麦坪乡分别申请到环保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95万元和45万元。
积极督促指导各区、市、县开展创建省级生态示范乡镇和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工作,目前,我市申报省级示范乡镇的清镇市百花湖乡、修文县扎佐镇、小箐乡、六屯乡、六广镇、乌当区百宜乡共计6个乡镇已通过了省环保厅厅验收。清镇市红枫湖镇已基本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验收标准,省环保厅已向国家环保部进行申报。
(十七)认真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在全省环保系统“第一届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中,我局监测部门代表队获得得了团体和个人双第一的优异成绩。
(十八)以创模宣传为重点,强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以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为契机,在全市组织开展面向不同层面的环境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在市政府召开了市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市2009年度环境状况公报》;在人民广场举办了围绕“低碳减排·绿色生活”的大型宣传活动,并邀请省市有关领导为“饮水思源——水环境调查市民行动”图片展揭幕,发布水环境调查报告,开展了上千人参加的“绿色出行—公益健步走”等环保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环境保护宣传活动的不断深入,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得到了不断增强,创模工作深入人心。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领导班子成员,紧紧依靠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做了一些应作的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我深知离组织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理论联系实际的程度不够,运用理论分析问题、情况的能力不够强;(二)、深入基层开展工作还不够,工作中存在布置多、检查少的现象;(三)、面对当前环境形势和污染减排任务,还需加强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运转高效的环境监管队伍。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2年,我将与局班子成员一起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贯穿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发展动员大会、市委八届八次全会和即将召开的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切实开展“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活动,在工作中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自觉履行党员干部义务,为群众做表率,努力成为贯穿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为把市建设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火车头”和黔中经济区崛起的“发动机”做出积极贡献。具体来说,主要是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认真履行创模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做好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攻坚工作。
(二)继续做好全国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三)开展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以及市“十二五”规划的有关编制工作。
(四)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完成省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任务。
(五)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开展“十二五”污染物减排工作,继续做好排污权交易有关工作。
(六)抓好水和空气等污染的突出问题,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两湖一库”污染治理的各项工作安排,确保城乡居民的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