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两违整治工作报告 篇一
尊敬的居委会成员:
大家好!我是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很荣幸能够向大家汇报我们居委会在两违整治工作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居委会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全力以赴开展两违整治工作。我们明确了整治的目标,即全面清理整治辖区内的违章建筑和违法占地,为社区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环境提供一个良好的基础。
首先,我们加强了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张贴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居民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并告诫他们不要盲目进行违建。我们还组织了专题讲座,邀请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讲解法律法规和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
其次,在整治行动中,我们注重了合法程序的进行。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先进行现场勘查,然后发出整治通知书,并给予合理的整改期限。对于那些拒不整改的违建,我们将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拆除。在整治过程中,我们注重了与居民的沟通,耐心解答他们的疑问,并积极协助他们进行整改,尽量减少对居民的不便。
最后,我们还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我们与城管部门、公安部门等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交流信息,协调行动。我们共同制定了整治工作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通过我们居委会的不懈努力,目前我们已清理整治了大部分的违章建筑和违法占地。居民的生活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社区的整体形象也得到了提升。但是,整治工作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比如一些居民不配合整改,或者是违建数量庞大,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进行拆除等。我们将继续努力,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努力,为社区的发展和居民的幸福生活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
居委会两违整治工作报告 篇二
尊敬的居委会成员:
大家好!我是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很荣幸能够向大家汇报我们居委会在两违整治工作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居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推进两违整治工作。我们深入辖区,全面摸清了各类违章建筑和违法占地的情况,为后续的整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首先,我们加强了相关部门的配合。我们与城管部门、规划部门等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和合作机制,共同制定了整治工作的具体方案和措施。我们共同开展了现场勘查,对违章建筑和违法占地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确保整治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其次,在整治行动中,我们注重了与居民的沟通和协商。我们通过开展座谈会、召开居民代表大会等方式,听取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纳入到整治工作的考虑范围。我们还积极解答居民的疑问,耐心指导他们进行整改,提高了居民对整治工作的支持度和参与度。
最后,我们还加强了宣传教育工作。我们通过制作宣传材料、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向居民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我们还在社区内设立了宣传展板,定期更新相关信息,提高了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
通过我们居委会的不懈努力,目前我们已清理整治了相当数量的违章建筑和违法占地。居民的生活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社区的整体形象也得到了提升。但是,整治工作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比如一些居民不配合整改,或者是违建数量庞大,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进行拆除等。我们将继续努力,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努力,为社区的发展和居民的幸福生活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
居委会两违整治工作报告 篇三
1、发放宣传资料。宣传“两违”整治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营造了较为浓厚的舆论氛围。
2、组织召开了村组长和党员动员会。对市委、市政府关于整治“两违”的部署和决策作了学习。
3、建立民情台帐,走访包扶农户,实行了考勤签到制度。
5、国庆期间加大了对“两违”日常巡查力度,截止目前金龙工作组对2起违建户进行了及时制止,确保无新增违建行为。
通过前一阶段工作,结合金龙居委会实际,特就市提出的“三送”专项活动五个重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1)当前情况可采用堵、清、疏三结合的办法。首先,进行专项整治,堵住缺口,坚决制止违章建筑的增加;其次,出台政策,分类逐步的清理处置原有的违章建筑;最后,建章立制,疏通各个环节,加强监管,形成科学的长效机制。
(2)结合实际,科学界定,合理区分。所有违章建筑可以按照分期、分区、分类来区别标准。分期是按时间划分,分为市整体规划确定前、项目启动期和最新政策出台后三个时间段;分区是按区域划分,分为规划区内和非规划区;分类是按项目建设主体类别划分,分为国家、省、市三类重点项目,因为不同级别的项目补偿标准不同。
(3)以人为本,突出重点,抓重放轻。为了保持政策的延续性,避免打击面过大而造成不必要的社会矛盾,对不同群体区分对待。一是部分特殊群体如:因嫁娶急需用房而建的,因旧房变危房必须改建的,因人口增多、住房面积不够扩建的,市整体规划确定前因法制意识淡薄未及时报批已建的,公益事业和祠堂占地建房的,因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历史遗留产生的等六种应斟情考虑,建议按政策标准的60%—70%给予补偿;二是市整体规划确
定后建成并已向相关部门缴纳罚款的,此类现象占乱搭乱建比例较大,涉及面较广,建议按政策标准的20%—25%;三是既未缴纳罚款又属违章建筑的,此类为重点打击对象,建议无任何补偿,依法强制拆除。四是单位部门和公职人员所涉的违章建筑,一经发现无条件拆除,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4)疏通关节,完善机制。一是加强动态巡查,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和媒体监督制度,防止已拆除的违章建筑出现反弹现象。对出现新的违法建筑,除了追究违法者的责任外,还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职能范围,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二是在规划区域内所有建房必须严格按照“先规划审批、后建房”的原则,坚持“一户一宅”控制总量,限期增量,节约集约用地,对于征地拆迁临时搭建房和危房过渡房的简易房建议可特事特办,由村、镇查实后上报市审批同意办理临时用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