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自查整改报告 篇一
近期,药监局进行了一次自查整改工作,并发布了自查整改报告。这次自查整改工作的目的是全面梳理和整改药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药品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在自查过程中,药监局重点关注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对于药品生产企业的许可证管理问题,药监局发现了一些企业存在许可证过期未更新、许可证内容与实际生产情况不符等问题,这可能导致企业生产的药品不符合标准,对患者的健康造成潜在风险。其次,对于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问题,药监局发现了一些企业存在未取得经营许可证而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情况,这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可能导致药品流通环节的不规范。此外,药监局还关注了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问题,发现了一些企业存在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不严格、质量记录不完整等问题,这可能导致药品质量不稳定,给患者带来风险。
针对以上问题,药监局提出了一系列整改措施。首先,对于许可证管理问题,药监局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许可证过期未更新的企业进行处罚,并要求企业及时更新许可证内容。其次,对于经营资质问题,药监局将加大对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力度,对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查处,并要求其停止药品经营活动。此外,药监局还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同时,药监局还将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药品监管工作。
药监局自查整改报告的发布,表明了药监局对于药品监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问题的解决决心。通过自查整改工作,药监局将进一步提高药品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同时,药监局也呼吁广大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质量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药监局自查整改报告 篇二
药监局自查整改报告的发布引起了广泛关注。这份报告对药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整改,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药品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在自查过程中,药监局重点关注了药品生产企业的许可证管理问题。许可证是药品生产企业合法经营的依据,但自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存在许可证过期未更新、许可证内容与实际生产情况不符等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导致企业生产的药品不符合标准,给患者的健康带来风险。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药监局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许可证过期未更新的企业进行处罚,并要求其及时更新许可证内容。
此外,药监局还关注了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问题。在自查中发现,一些企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就从事药品经营活动,这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可能导致药品流通环节的不规范。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药监局将加大对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力度,对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查处,并要求其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此外,药监局还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药监局还将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药品监管工作。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药监局将进一步提高药品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药监局自查整改报告的发布,标志着药监局对于药品监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问题的解决决心。这份报告的发布,不仅对药监局自身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也对广大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促进了药品监管工作的持续改进。希望在药监局的努力下,我国的药品监管工作能够不断提高,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药品。
药监局自查整改报告 篇三
根据县委县政府、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在认真做好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照活动内容,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现将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为了查找问题、改进工作,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们采
取横向互查、纵向抽查等有效形式,重点围绕履行职责、服务质量、依法行政等三个方面,在县委县政府要求的“五查五看”的基础上,认真搞好我局的“六查六看”。即: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看有无以权谋私、以药谋私、贪污受贿和“吃、拿、卡、要”行为;二查执法、办事行为是否规范,看有无“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三查政令是否畅通,看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四查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看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五查办事效率,看有无“推、拖、拉”和工作效率低下的现象;六查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执行情况,看有无不按时办结、不兑现承诺、不热情接待等现象。
一、存在的问题
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收集、汇总、梳理,共整理出我局主要存在的五个方面问题。
1、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有些干部职工思想观念陈旧,总是跟不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面对工作中出现的难点感到困难重重,存在能力恐慌。有的存在对党的方针政策理解不透彻,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不熟悉,钻的不深,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不够精,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
2、服务不够主动。在服务工作中往往被动服务为主,主动服务欠佳,跟踪服务不能完全到位。
3、 药械执法力度不够强。主要是通过药品市场整治之后,药品市场秩序没有根本好转,虽然药品市场监管是个长时期的工作,但是,药品经营企业不规范经营的现象仍有发生。
4、机关作风不够扎实。少数人员存在办事拖沓、有令不行、不遵守作息时间的问题。
5、食药监部门职能工作宣传不够,社会上有些人不知道具体职责,并将药价问题、保健品问题转嫁到食药监部门。
二、整改措施
针对征求意见和自查出的问题,我们采取“五定”的措施即“定出现的问题、定负责整改的领导、定具体整改的专班、定问题的整改措施、定问题整改的时限”积极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是:
1、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勤政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和规范现有的规章制度,建立和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重新修订《廉政制度》、《机关学习计划》、《考勤制度》、《车辆管理》、《文明办公制度》等,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理事。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发生。此项由周杨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落实,已经于11月初完成整改。
2、加强局机关的制度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紧紧抓住企业和单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规范办事程序,改进工作作风,以文明机关的良好形象发挥模范作用。此项整改要求在11月初完成,由周杨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落实。目前,已完成《公示栏》制作,明确了《申办药品零售
企业程序》和《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程序图》。3、开展了法制讲座、案卷评查活动,对药品稽查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要对执法办案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督导整改。此项整改要求在11月初完,成由冯俊才同志负责,法制办具体落实,已于10月21日开展了执法文书检查,共检查案卷32份,整改案卷4份;11月5日,请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副局长肖心田同志来我局进行了法制讲座。
4、加强与报刊、电视台等媒体的联系,广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及时报道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动态、新举措、新成效;要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此项由冯俊才同志负责,办公室、法制办具体落实,要求在12月初完成,目前已与县电视台共同制订了宣传计划,在《玉沙视点》开辟专栏宣传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工作动态、专项整治情况、打假治劣典型案件曝光等。
5、要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和识别真假药品(保健品)知识咨询服务活动;为进一步强化药品和非药品标识管理,于10月21至22日对全县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了药品、保健品分区(分柜)管理及分类陈列摆放专项检查;要在容城、朱河、新沟等乡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和真假药品真伪识别展》。此项整改要求在12月底前完成,由何祖国同志负责,综合科具体落实。
6、要根据药械从业人员的不同岗位,分类分期进行餐饮服务、药械法律法规和食品药械专业知识的计划安排培训。此项整改要求在11月底完成,由何祖国同志负责,综合科具体落实,现已完成对药品经营企业质管负责人gsp知识培训,11月16日,组织全县药品生产企业质管负责人进行了gmp知识培训。
通过扎扎实实的整改,目前,全局上下形成了“比学习,讲奉献”、“比勤政,讲文明”、“比廉洁,讲正气”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