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农村低保工作现状调查报告 篇一
农村低保工作是改善贫困家庭生活状况的一项重要举措。然而,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农村低保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为了更好地了解农村低保工作的现状,本文通过调查研究的方式,深入探讨了目前农村低保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首先,调查显示,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着一些管理上的不规范和薄弱环节。一方面,贫困家庭申请低保的程序复杂繁琐,需要提供大量的材料和证明,给贫困家庭增加了很大的负担。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在低保资金的使用上存在着不合理和浪费的现象,导致低保资金无法真正起到帮助贫困家庭的作用。
其次,调查还发现,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着一些制度上的缺陷和盲区。一方面,低保标准的确定相对滞后,不能及时跟上物价上涨和生活成本的增加,导致一些贫困家庭无法享受到应有的低保待遇。另一方面,对于一些特殊困难群体,如残疾人、失业人员等,农村低保政策还存在一定的空白和缺失,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了以下解决措施。首先,加强农村低保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低保申请和审批流程,简化手续,减轻贫困家庭的负担。同时,加强对低保资金的使用监管,确保低保资金能够真正用于帮助贫困家庭。其次,及时调整和提高低保标准,确保低保待遇能够与经济发展和生活成本的增加相适应。同时,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关注和保障,制定专门的农村低保政策,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应有的帮助和支持。
综上所述,农村低保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只有通过加强管理和监督,改进制度和政策,才能更好地提高农村低保工作的效果,确保贫困家庭能够真正受益,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
抓好农村低保工作现状调查报告 篇二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变革的不断推进,农村低保工作也逐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然而,调查发现,在农村低保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本文通过对农村低保工作现状的调查研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首先,调查显示,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信息不对称和不公开的情况。贫困家庭对于低保政策的了解和掌握程度有限,不清楚自己是否符合低保条件,也不知道如何申请低保。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在低保政策的宣传和公开上存在一定的不足,导致贫困家庭难以获得应有的低保待遇。
其次,调查还发现,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着一些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和效益不明显的问题。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在低保资金的使用上存在着滥用和浪费的现象,导致低保资金无法真正起到帮助贫困家庭的作用。另一方面,一些贫困家庭虽然享受了低保待遇,但由于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明显,无法真正改善生活状况。
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了以下解决措施。首先,加强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和公开,提高贫困家庭对低保政策的了解和掌握程度,确保他们能够及时申请和享受到低保待遇。同时,加强对低保资金的使用监管,确保低保资金能够真正用于帮助贫困家庭。其次,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扶贫资金能够真正用于改善贫困家庭的生活状况,并取得明显的效益。
综上所述,农村低保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只有通过加强宣传和公开,加强管理和监督,才能更好地提高农村低保工作的效果,确保贫困家庭能够真正受益,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
抓好农村低保工作现状调查报告 篇三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是基于世情、国情和党情的新发展提出来的,不仅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而且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得民心,顺民意,符合时代发展要求。民政工作自古以来就与民众的基本事务密切相关,无论是观照历史还是反观现实,以人为本都是民政的基本内涵,也是民政工作的本质要求,更是民政事业的发展灵魂和永
恒的主题。因此
,我们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围绕科学发展,服务民生、解决民困这一主题。在服务民生方面,当前正由解决基本民生向着力改善民生发展,在发挥社会保障兜底作用的同时,逐步向提升社会福利水平迈进。最近,我们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深入浓河、富林、三站、乌鸦泡4个乡镇,对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在掌握情况的同时,对如何创新农村低保工作,提升农村群众生活水平作了认真思考。一、自然情况及经济发展状况
二、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自2006年下半年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几年来,在省市民政部门的指导下,经过认真调研,科学确定保障标准,规范审批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并出台了配套政策、法规,使全县农村低保工作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2008年,全县共支出农村低保资金304万元,2009年预算资金310万元(县财政匹配67万元)。农村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保障了农村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农村的社会稳定和谐。
(一)致贫原因分析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县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县长任组长,各乡镇、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目标管理,把农村低保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
2、认真调研,科学确定保障标准。按照低标准起步,逐步提高的原则,经过认真调研,在保证满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考虑物价、经济发展水平和县财政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为年720元,这个标准符合当时我县农村的实际情况。同时,随着农村低保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县域经济的发展,实现了农村低保标准和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同步提高。
3、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一是出台《**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县农村居民家庭收入计算标准》等政策文件,增强了低保工作的可操作性。二是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操作,增强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按照农村低保申报审批程序的规定,严格把关,逐项落实,重点把住村委会调查、村民代表评议、乡镇复查、民政局抽查和两次公示五个关键环节,确保全县农村低保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动态管理,提高低保资金的使用效率。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每年组织乡镇和村屯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年度复查,同时通过开通举报电话、临时抽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低保工作等方式,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死亡和收入变化人员及时进行清理和调整,做到及时审批、及时调整、及时清除。四是规范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做到审批、发放两条线。低保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社会化发放。五是加强档案管理,按照市局要求一次达标。六是实施分类施保,根据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的不同,采取就近靠档的办法,拉开档次,区别管理。
4、开展专项救助,进一步解决低保对象的生活困难。近几年,围绕健全和实施城乡低保制度,县政府开展了农村特困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灾害救助、法律援助、住房救助等专项救助活动,进一步减轻了低保对象的生活负担,低保对象的生活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5、加强宣传,提高农村低保制度的社会效应。通过印发传单和电视辅导等形式宣传低保政策,不留政策死角。
6、准确核定收入,为确定低保对象提供依据。家庭收入是界定农户入保的基本条件,因为农户居住地域的差别,家庭经济来源的不同,主要成员劳动能力的强弱,土地质量的差异,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赡养抚(扶)养能力等因素影响,准确地计算贫困户家庭收入非常困难。为了解决这个难题,根据实际情况,农村低保《细则》和《农村居民家庭收入计算标准》中,对家庭收入计算的内容,赡养抚(扶)养费的计算和不
计入家庭收入的内容做出了原则的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因地因户制宜,做到既有原则性的计算标准可参照,又不死搬硬套,解决了家庭收入计算难的问题。
三、存在问题
(一)需要进一步明确县、乡(镇)、村低保管理机构,增加管理人员。
(二)亟待需要上级对工作经费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保证低保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农村低保标准偏低,难以维持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应该进一步调整。
(四)农村独立生活的老人要求低保问题突出。通过调查发现,一些原本和子女在一个户口的老人为了要低保,把自己的户口单列出来,或把原本属于自己的耕地过户给子女,要求最低生活保障。
四、提高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建议和意见
(二)合理确定农村低收入标准。对农村低保边缘户实施救助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解决低收入家庭生活困难的一项惠民政策,但就我县而言,由本县财政筹集救助金是非常困难的。现在开展的救助只是发放国家一次性救助金、合作医疗救助、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和社会救助。如果探讨发放救助金标准,可根据当地财政承受能力和边缘户生活水平而定,我们认为,比农村低保年人均标准提高200--300元为宜。
(三)合理确定保障面,做到应保尽保。按照1200元标准调查测算,我县农村低保人数将达到6040人,保障面为5.6%,该比例基本达到应保尽保。
贫困救助是一个长期的社会现象,因而,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切实发挥其在保障民生中的兜底作用也是长期的,必须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工作是保障农村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兜底线、安全网,在调节收入分配、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作为县级民政部门,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政策,适时调整低保补助标准,加大分类救助力度,健全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操作,确保农村低保工作健康顺利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