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少数民族的权益保障成为了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相应的执行工作。然而,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本篇将对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分析。
首先,我们对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虽然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宣传工作上投入了一定的人力和物力,但在少数民族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宣传力度仍然不够。一方面,由于地理环境和经济条件的限制,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的宣传手段和渠道相对较少,导致少数民族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较低。另一方面,农村地区的宣传工作也存在不足,部分农民缺乏相关知识和信息,无法全面了解自己的权益。
其次,我们调查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结果显示,在城市地区,少数民族的权益得到了相对较好的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在城市地区的执行力度较大,少数民族群众的权益得到了较好的维护和保障。然而,在农村地区和边远地区,部分少数民族群众的权益保障仍然存在问题。由于地理和经济条件的限制,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相对较弱,部分少数民族群众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不作为、不力行等问题,导致少数民族权益保障工作进展缓慢。
最后,我们对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调查结果显示,少数民族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宣传力度不足、执行力度不够的问题主要是由于资源投入不足、人力不足和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一方面,由于资源有限,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宣传和执行工作上的投入相对不足,导致宣传力度和执行力度不够。另一方面,由于地域辽阔,部分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在执行工作中存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导致执行力度不够,少数民族群众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综上所述,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存在一定的问题。为了进一步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我们建议政府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加大资源投入,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宣传和执行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推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关于对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二
在我国多民族的大家庭中,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是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我们发现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存在一些问题。本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调查和分析。
首先,我们调查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结果显示,尽管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宣传工作上付出了一定的努力,但在少数民族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宣传力度仍然不够。一方面,由于资源有限和地理条件的限制,少数民族地区的宣传手段和渠道相对较少,导致少数民族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不高。另一方面,农村地区的宣传工作也存在不足,部分农民缺乏相关知识和信息,无法全面了解自己的权益。
其次,我们调查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结果显示,在城市地区,少数民族的权益得到了相对较好的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在城市地区的执行力度较大,少数民族群众的权益得到了较好的维护和保障。然而,在农村地区和边远地区,部分少数民族群众的权益保障仍然存在问题。由于地理和经济条件的限制,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相对较弱,部分少数民族群众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不作为、不力行等问题,导致少数民族权益保障工作进展缓慢。
最后,我们对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调查结果显示,少数民族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宣传力度不足、执行力度不够的问题主要是由于资源投入不足、人力不足和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一方面,由于资源有限,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宣传和执行工作上的投入相对不足,导致宣传力度和执行力度不够。另一方面,由于地域辽阔,部分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在执行工作中存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导致执行力度不够,少数民族群众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综上所述,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存在一定的问题。为了进一步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我们建议政府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加大资源投入,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宣传和执行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推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关于对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三
关于对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浙江省人大民侨委:
最近,我们根据上级部门的通知精神,对全市贯彻执行《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查情况向你们汇报如下:
我市地处海岛,乡镇分散,在2.22万平方公里的辽阔海域中,有1390个岛屿,陆地面积1440平方公里,总人口100万。由于历史等原因,长期以来,我市人口的民族构成中,汉族占绝大多数,以回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占总人口比例很小。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流动人口到我市打工、婚嫁、投亲靠友,加上一些少数民族人才的引进,使我市的民族结构近年来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我市民族成分构成逐步趋向多元化。目前,我市共有21个少数民族,共2364人,其中普陀区1379人,定海区678人,岱山县129人,嵊泗县178人,主要分布在舟山本岛等一些较大的岛屿上。主要民族成分为回族、满族、苗族、土家族、瑶族等。截止2005年底,全市干部中有少数民族人员60人;少数民族人员中,有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10人,初级职称8人,工程师以上5人。
近年来,我市充分认识到:做好民族工作,协调民族关系,对于广泛宣传我国民族政策,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抵御西方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推动我市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和融合,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增进互爱,共谋发展,为我市建设“平安舟山”,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我们一直把做好民族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来抓,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认真贯彻《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少数民族工作的新路子,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做好全市民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努力营造开展民族工作的良好氛围。
市领导把我市的民族工作纳入了市委、市政府的议事日程。各级领导带头认真学习《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掌握相关政策。为加强对全市民族工作的领导,市委一位副书记、市政府一位副市长分管民族工作。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全市所有街道、乡镇都配备了宣统委员,分管民族工作,做到民族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问。同时在全市认真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普及工作,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这一切,都为做好民族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和人员保证。从而在全社会营造了一个关心少数民族人员的良好氛围。
在市委、市政府的带动下,各县、区也对少数民族工作十分重视,纷纷采取措施落实少数民族政策,强化少数民族工作。如普陀区于1991年成立了少数民族联谊会。
我市各县、区每年召集各乡镇少数民族人员代表进行座谈,了解少数民族人员在我市的生活工作情况,征询他们对我们民族工作的意见建议,共同探讨如何进一步更好地学习贯彻好《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如我市的嵊泗县对作为人才引进的几位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在工作上、生活上给予更大的关心支持,让他们安心为本岛的港口旅游城市建设建功立业。
同时,市有关部门还帮助做好普陀区少数民族联谊会的换届工作。与会的有来自全区9个少数民族的代表和特邀代表70余人。会议回顾总结了区少数民族联谊会五年来的工作,提出了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审议通过了《普陀区少数民族联谊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由11位理事组成的第三届联谊会领导班子。
我市的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还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分级负责,及时把各地发生的影响民族团结问题和处理措施报送上级机关,以便上级机关了解情况,正确决策,及时指导工作,牢牢掌握处理问题的主动权。杜绝有警不报或夸大情况,以免造成判断和决策失误。
普陀区积极引导少数民族投身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利用大会、座谈会、学习会等形式,对少数民族群众进行维护安定团结的教育。通过教育,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认识到,稳定是进行深化改革开放的先决条件,要投身改革开放,首先必须自觉维护各民族的安定团结。因此这几年来该区未发生过少数民族群众集体上访民族间纠纷或闹事等现象。好些少数民族群众面对下岗,生活发生困难,但他们都能从大局出发,体谅党和政府的难处,自谋职业,找出路,从不给政府添麻烦。政府部门还努力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勤劳致富,积极投身到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
二、强化宣传,深化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为做好民族工作,我市把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放到重要议事日程,以“四五”普法为契机,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自治法》和《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我们借助电视、报纸、广播、网络、横幅、标语、板报等载体,广泛深入地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和法规的宣传,使全社会都了解党和政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及重大举措。
去年7月,根据 [国家民委](2005)137号《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和[浙民宗发](2005)59号文件通知
,我们认真组织各县区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民族工作,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组织各县区电视台播放有关民族政策和本区少数民族工作情况,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努力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好、宣传好。在目前全市少数民族人口逐渐增多的情况下,加大《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的宣传力度,是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基础。今年我市四个县(区)通过主要街道的悬挂横幅、开辟宣传窗等形式开展舆论宣传,提高群众对《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的知晓程度。
与此同时,我们在全市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和统战理论培训班上进行民族工作专题讲座,加强对各级有关部门领导关于民族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他们对民族工作复杂性和重要性的认识。
三、政策倾斜,关怀备至,切实关心维护少数民族人员的切身利益。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规定,积极为少数民族人群做好子女入学、户口办理等工作。2004年高考时,有位姓田的少数民族考生,父亲是侗族,母亲为汉族,自己随母为汉族,当他得知少数民族对考生有优惠照顾政策能得到加分,便要求变更民族成份。我们就按政策规定迅速出具证明,很快帮他解决了加分问题,使其及时享受到优惠政策,顺利跨入大学校门。与此同时,我们加强与从外地引进的少数民族人才所在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在政策上予以倾斜,从工作、生活等方面主动关心帮助他们,从而取得了既引进少数民族人才的人,又留住少数民族人才的心的良好效果。
对少数民族人员,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各部门坚持“教育、管理、服务”三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工作,帮助他们提高适应新环境的能力,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市领导经常走访少数民族人群,了解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情况。积极创造条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市委、市政府还经常与民政部门和各乡镇联系,优先考虑对少数民族困难户的照顾,帮助他们解决就业、生产、生活等困难。
借贯彻《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的东风,市里帮助普陀回族大专毕业生郭献琪落实就业,使他到嵊泗县环保局上班工作。
近年来,我市进一步加大帮扶工作力度,对少数民族贫困户进行帮助。我市少数民族中有一些生活比较困难,特别是一些外来婚嫁人员,往往生活条件差,生产技能弱,不能很快融入我市的海岛渔业经济社会发展。我们在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对各乡镇少数民族贫困户开展了扶贫帮困活动。同时加强技能培训,加大对他们的扶持力度。我市民族宗教部门还拨出部分资金对少数民族贫困户进行生活补助,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的关心和支持。
普陀区有少数民族人数1379人,男722人,女657人,少数民族人员人均年收入约12000元。近年来,普陀区通过在电台开设专题讲座、召开各种学习座谈会、印发学习宣传资料、横幅标语、开设宣传画廊、黑板报、墙报等形式进行宣传。使全区广大干部群众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少数民族政策的重大意义,提高了做好少数民族工作的自觉性。使广大汉族群众能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他们认真落实党和民族政策,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根据政策,每届区、市人大、政协都安排2名少数民族代表。至今已有8名次少数民族人士分别担任区以上人大、政协代表、委员。市政协委员、华之友经理郭黎明(回族)、区人大代表、普陀中学教师沈士军(维吾尔族)每次在人代会、政协会上都提出提案、议案。按照党的干部政策,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在全区所有少数民族人员中,现有企、事业、机关干部的有55人。其中股级干部30人,科级干部5人。根据政策,有46名少数民族大、中专及初、高中学校考生,享受了优惠考分的权益。根据省政府97(103)号文件“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还为71名(246人次)少数民族中小学生免交杂费近2万元。1991年以来,舟山市、区居民实行殡葬改革,但为了尊重回族群众土葬习俗,会同民政部门协商落实回族群众的殡葬场地。按照国家的民族成份政策,认真做好民族成份的更正、确定工作。几年来,更正了45人的少数民族成份,确定了73人的少数民族成份。受到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好评。
四、履行职责,做好服务,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少数民族人员手中。
我市积极开展民族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多次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各地对民族政策的贯彻执行。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对我市的少数民族人员切身利益十分关注,在加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别提出议案、提案,要求教育、民政、卫生等部门切实为少数民族人员办实事、做好事。市民政部门十分关心生活困难的少数民族人员,在落实低保、扶贫救济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受到了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的好评。市教育部门在接到市政府的文件后,立即落实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工作,使一些少数民族考生高高兴兴地上了高中,进了大学,圆了学习梦。市卫生等部门也结合送医下乡等活动,积极为缺医少药的少数民族人员服务。
市民宗局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抓好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新途径、新形式、新载体,使我市的民族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建设“平安舟山”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一是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去年7月,市民宗局组织大家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民族工作,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民族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开展我市少数民族情况调查摸底工作。今年,市民宗局对全市少数民族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同时组织实施了全市外来少数民族人口基本信息的调查统计工作。从而摸清了我市少数民族人员的情况,为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三是努力为少数民族办实事做好事。对我市少数民族群众普遍关注的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政策问题,市民宗局通过人大、政协渠道积极向上级领导呼吁,并与市教育局多次协调,在市领导的关心下,终于在2005年得以正式实施。少数民族人员郭献琪大专毕业后一时难以落实工作,市民宗局干部不辞辛劳,四处奔波,最后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终于帮他落实到嵊泗县环保局工作。平时,市民宗局也十分重视了解解决少数民族人员的困难,开展“雪中送炭”服务。同时努力做好少数民族人员民族成分的认定工作。四是认真组织参加全省少数民族运动会。市民宗局以省民宗委组织的2005年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友谊赛为契机,积极组织少数民族人员开展健身锻炼活动。为此,局里专派一名同志进行组织落实。在市体育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训练工作进展顺利。在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友谊赛,我市代表团参加了射弩和健身操二个项目的角逐,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普陀区还充分发挥联谊会联系党和政府同少数民族群众之间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创造条件,引导联谊会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经常组织联谊会成员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和上级民委的有关文件;为少数民族联谊会解决办公用房;支持联谊会开展少数民族寻根考察活动;每年外出考察一次,提供车辆经费。组织少数民族群众参加省少数民族运动会。帮助解决联谊会活动经费;每年年终看望慰问少数民族人士及个别困难户。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普陀区少数民族联谊会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去年被省人民政府评为“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近年来,我市的民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随着我市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大,外来少数民族人员在我市落户逐年增多,我市的民族关系呈现出一些新问题:以散居为主要特征的城市民族关系,在与市场经济接轨后显得更加松散,给联系和管理工作带来了困难;城镇少数民族群众中的弱势群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就业问题尚未出台针对性措施;极少数少数民族群众因就业困难或因患病而导致家庭贫困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在殡葬上,有些少数民族(如回族)有土葬的风俗习惯。
为此,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将城镇中散居的少数民族低保群众单列出来,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切实安排好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对列入“低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在高中段减免学费和代管费,减免费用由县(市、区)财政予以足额补助。把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制定周密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机制,认真组织实施。继续加强城市民族工作,依法维护城市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对具有特殊丧葬习俗的少数民族,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予以尊重,尽量落实殡葬场地,并做好殡葬服务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