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顽瘴痼疾自查报告范文(精彩4篇)

时间:2011-05-01 03:32:2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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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顽瘴痼疾自查报告范文 篇一

标题:深入整治顽瘴痼疾,建设和谐社会

自查报告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我单位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开展整治顽瘴痼疾行动。经过全体干部员工的共同努力,我们对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并制定了改进措施,以推动单位的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

一、思想问题

我们意识到在思想问题上存在一些痼疾。有个别干部员工对党的方针政策理解不够深入,对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注重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觉悟。同时,我们将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激励,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二、作风问题

在工作作风上,我们发现存在一些顽瘴痼疾。有个别干部员工工作不够细致,缺乏责任心,影响了单位工作效率。我们将加强对工作作风的教育,提高大家的工作纪律和责任意识。同时,我们将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大家积极投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三、廉洁问题

在廉洁方面,我们发现一些顽瘴痼疾。有个别干部员工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损害了单位形象。我们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廉洁教育,提高干部员工的廉洁意识。同时,我们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干部员工的监督,确保廉洁从业。

四、服务问题

在服务方面,我们发现存在一些痼疾。有个别干部员工工作态度不端正,服务意识淡薄。我们将加强服务意识培养,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同时,我们将加强对干部员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能力。

通过自查,我们深刻认识到单位存在的问题和痼疾,制定了相应的改进措施。我们将坚决贯彻执行,全面整治顽瘴痼疾,推动单位的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

整治顽瘴痼疾自查报告范文 篇二

标题:加强自我整改,打造廉洁高效机关

自查报告

为了深入整治顽瘴痼疾,我单位积极开展自查行动,努力打造廉洁高效的机关。经过全体干部员工的共同努力,我们对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并制定了改进措施,以推动单位的发展和提高工作效率。

一、廉洁问题

我们意识到在廉洁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有个别干部员工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单位形象。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我们将加强廉洁教育,提高干部员工的廉洁意识,确保廉洁从业。

二、工作效率问题

在工作效率方面,我们发现存在一些痼疾。有个别干部员工工作不够主动,拖延和推诿责任。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加强对工作流程的优化,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我们将加强对干部员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

三、服务问题

在服务方面,我们发现存在一些顽瘴痼疾。有个别干部员工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不端正。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加强服务意识培养,提高服务质量。同时,我们将加强对干部员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能力。

四、作风问题

在工作作风上,我们发现存在一些问题。有个别干部员工工作不够细致,缺乏责任心。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加强对工作作风的教育,提高大家的工作纪律和责任意识。同时,我们将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大家积极投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自查,我们深刻认识到单位存在的问题和痼疾,制定了相应的改进措施。我们将坚决贯彻执行,加强自我整改,打造廉洁高效的机关,推动单位的发展和提高工作效率。

整治顽瘴痼疾自查报告范文 篇三

一、对政治顽瘴痼疾的认识

要充分认识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反腐倡廉的战略举措,是建设政法铁军、夯实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是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设一流国际化现代化城区的现实需要。

政法队伍是捍卫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重要力量,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政法队伍的政治忠诚,直接关系党的执政地位,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是党和人民对政法队伍的一贯要求。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进一步纯洁队伍,筑牢政治忠诚,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始终听党指挥、忠诚使命。

政法机关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安全、公平、正义等的殷切期盼。广大政法干警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当前政法队伍在纪律作风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地方政法干警“微腐败”、“轻违纪”等问题突出。这些问题破坏社会公正、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树立政法机关执法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针对政法队伍,尤其是法院队伍,本次自查自纠的重点问题就是“6+4+N”整治顽瘴痼疾,其中“6”是指代六大顽瘴痼疾,即一是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二是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三是违规参股借贷;四是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五是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六是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司法掮客;“4”是指代四项突出问题,即一是违规违法办理公证;二是滥用技侦措施问题隐患;三是勾结中介、鉴定、评估、拍卖等机构谋取利益;四是机械执法司法,影响企业生产经营;“N”是指代除去上述问题外的审判执行工作不规范、诉讼服务不规范、执行失范、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程序不规范。

针对上述的顽瘴痼疾,我个人已经认识到了此次自查自纠的严肃性和针对性,本人在此保证此次自查自纠一定深刻检讨自身问题,积极纠错,改错,不辜负党、国家、人民的期盼与要求。

二、如何开展本次自查自纠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此次自查不仅仅是个人的自查,也是部门的自查,单位的自查,整个政法队伍的自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很多时候,自己看待问题的角度比较单一,比较固定。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些单位同事的帮助,在经过了第一阶段的学习教育阶段后,政法队伍已经认识到了此次自查自纠的重要性,往常一些碍于同事颜面而并不提及的问题,现在大家都会乐于彼此指出。通过这种换一个角度的审查、审视,往往能更快的发现一些自己之前并不在意的,自以为是小事的问题。

在此次自查自纠活动中,自查自纠标注层层下发,从最高院整治顽瘴痼疾方案到省高院整治顽瘴痼疾方案,再到各市级单位、法院结合上级下发的整治方案与自身实际情况而列出的整治方案,可以说是面面俱到,有理论,有实际,对照自身行为与各项整治方案,可以很顺利的发现自身所存在的问题以及这些问题的危害。

三、个人查摆问题

本人在此次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了如下问题:一、个人业务能力欠缺。作为一名非法学专业的书记员,本人在法律专业知识与技能上存在较大的不足,在日常的工作中,无法很好的为当事人做好释明法理的工作,导致当事人在参与执行过程中无法很好的理解相应的程序与法规;二、个人工作态度不够认真。作为一名书记员,经常需要进行书打工作,本人在书打相应的文书过程中,会有出现打印完毕后才发现错别字的情况发生,往往造成了办公用纸的浪费及时间成本的增加;三、在送达过程中,因个人驾驶技能较差,无法驾驶车辆送达,因此往往需要通过邮寄送达或是当事人自行前往法院签收的形式进行送达,这导致了送达时间较长。

四、整改措施

针对本人上述的自查问题,本人郑重承诺积极整改,针对个人业务知识与业务能力欠缺这一问题,本人已经报名参加了2021年度法院系统法考助学,现在已经开始了学习,因本人法律知识有限,基础极其薄弱,学习起来较为吃力。但是本人相信通过坚持与努力,虽然不一定能通过法考,但是一定可以增加很多知识,尤其是涉及到日常执行工作中的一些法律知识,通过对这部分法律知识的针对性的学习,一定可以让本人在执行工作中更好地辅助法官办案以及和当事人更好地沟通。

针对工作态度问题,本人在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中已经充分的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时刻提醒着自己一定要一丝不苟的完成书记员的工作,在今后的书打工作中,一定做到在打印之前做到仔细严谨的校对,认真的对待每一张打印用纸,杜绝浪费办公资源。

针对驾驶技能一事,因个人技能有限,本人将在周末的空闲时间在朋友的陪同下,借用朋友的车辆前往空旷无人的郊外进行练车,在整个练车过程中,必须做到遵守交通法规,谨慎开车,绝不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慢开,慎开,认真将驾校的学习成功转化成真正的驾驶技术,争取早日提高驾驶技能,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发挥一定的效用。

整治顽瘴痼疾自查报告范文 篇四

一、“六大顽瘴痼疾”主要内容

根据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动员会部署安排,确定要以突出问题整治带动面上问题整改、作风形象改观,集中整治“六大顽瘴痼疾”: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2.违规经商办企业;3.违规参股借贷;4.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5.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6.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7.离职检察人员违规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

二、“六大顽瘴痼疾”存在问题

通过深入学习教育提高检察干警查纠问题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通过全面排查、深挖细查,共发现属于“六大顽瘴痼疾”范畴的问题11个。其中,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1个,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4个,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6个。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个别人员认识不清,对于不属于填报的情况进行填报;个别人员填报内容不完整,没有详细记录被记录填报对象基本情况及简要情况等主要内容,不能全面反映过问情况;记录报告主体不全面,没有做到全覆盖。

(二)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1.检察机关对监狱报送减刑、假释案件相关资料不全面、不及时问题,没有通过正式方式及时纠正,审查不认真不细致。

2.检察机关对监狱提供的减刑、假释积分考核、奖励审批表等减假依据停留在事后书面审查,忽视同步对罪犯考核得分客观性、真实性的实质考察、审查;对罪犯的询问没有做到全覆盖。

3.针对监狱重视劳动改造轻视思想改造、对罪犯认罪悔罪教育改造力度不足问题,检察监督不实不细。

4.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检察监督特别是事前监督、同步监督不到位;对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检察机关审核不扎实不全面。

(三)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发面存在的问题

1.司法不规范导致数据错误、报表失真。检察机关监督立案后长期无结果的案件中,因部分案件案卡填录不完整,文书上传不及时,导致公安机关已立案或已撤案的案件在检察统计报表中仍显示未立案或未撤案,公安机关已答复的案件在检察统计报表中仍显示未答复。

2.司法不严格造成监督不力。对部分立案监督案件停留在公安机关是否答复上,未进一步对公安机关不立案情形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公安机关接到检察机关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超过法定期限答复的情况未履行监督职责。

3.卷宗装订不规范。个别刑事案件卷宗中缺少检察机关送达回证、公安机关答复文书,个别案件卷宗封面填写不完整甚至填写信息错误。

4.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不规范,专人管理制度落实不细。

5.职务犯罪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存在短板,导致成案率较低、办案效率不高、办案效果不佳。

6.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后,被指定管辖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的基层检察院对职务犯罪案件流转程序掌握不够,案卡填录不规范,影响数据统计和分析研判。

   三、“六大顽瘴痼疾”整改成效

对发现的上述11个问题,我们认真落实“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要求,建立台账,责任到人,措施到岗,具备条件的立查立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创造条件限期整改,一项一项抓落实;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跟踪问效,整改不到位不销号,长效机制不建立不过关。截止10月18日,已整改到位5个,完成制度机制建设5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整治情况

1.加强教育引导。组织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典型案例通报,在办公楼显示屏滚动播放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在微信公众号、检察局域网转发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传作品,制作开通防止过问案件手机彩铃,印制《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应知应会50问》口袋书,开展多种形式教育,强化守规自觉。

2.督促个人填报。采取个人填报、组织补报、受理举报等多种形式,制作专用保密信封打消干警填报顾虑,最大限度地摸排有关违规问题。建立线上线下逐案记录报告制度,督促办案人员同步填写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记录报告事项。

3.加大督察力度。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对全体检察人员填报情况汇总分析,查找问题和不足,印发通报,督促整改。对15个零报告部门,采取分管院领导参加部门会议、与部门负责人提醒谈话等方式,帮助查找原因,督促做好记录。有2个部门的干警补报了符合要求的《报告表》。

4.建立长效机制。出台《常态化推进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工作细则》,规范填报事项、填报程序及办案人员线上线下填报要求,细化学习教育、责任分工、督导检查、结果运用、追究问责等日常管理。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顽瘴痼疾整治情况

1.全面采集信息。完善各类检察人员及其亲属信息采集工作,要求在编干警、借调人员、书记员及聘用人员按要求认真填报个人、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及其配偶的身份信息,共采集个人信息1073条。

2.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多渠道排查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班子成员带队广泛走访,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全面收集检察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等方面的问题。

3.认真细致甄别。协调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检察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组成专班对收到的261条反馈信息认真甄别,经调查,2名聘用制书记员、3名聘用人员有经商办企业情形,虽不违反禁止性规定,但也应从严管理,经谈话提醒后,2名聘用制书记员主动注销了名下企业,3名聘用人员书面承诺依法依规经营。

4.推行动态监督。出台《检察人员及其配偶、检察人员子女及其配偶经商信息查询通报制度》,加强动态信息监管。组织检察人员及其亲属按人员类别分别向市院签订承诺书,就不违规经商办企业、不违规参股借贷、不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作出承诺。承诺书留存政治部备查。

5.探索协作机制。为从源头上预防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发生,实时掌握检察人员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参股、从事经营活动信息,目前正与有关部门联合建立经商办企业信息查询协作机制,定期查询检察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信息,规范检察机关人员日常管理,杜绝违规问题发生,确保检察队伍的纯洁性。

(三)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检察官退休离职后违规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情况

1.开展重点案件监督。对今年以来三门峡监狱办理的16名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和12名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回头看”。对正在提请减刑、假释的102名罪犯的相关材料全面审查,建议并督促法院对10名重点罪犯开庭审理。对审判人员在提请前、开庭中与罪犯本人、管教干警、同监舍罪犯的谈话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5名罪犯建议从严掌握减刑幅度,对2名拟假释罪犯依法提出不予假释的书面意见。

2.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协调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对监狱报请减刑、假释报请程序和报请期限的日常监督;与三门峡监狱会签《关于加强罪犯计分考核监督工作的规定》,强化对罪犯减刑、假释的同步监督,从根本上解决监督不力问题。

3.强化检察监督手段。针对保外就医罪犯病情鉴定程序不严格、责任主体不明确现状,督促4个基层社区矫正中心对6名因病保外就医人员及时组织重新司法鉴定;针对暂外服刑人员“回头看”中发现的社区矫正机构1名暂外人员再犯罪情形,发函督促基层检察院监督纠正;针对监狱对罪犯教育改造重视程度不够问题,向监狱发出加强监管干警培训力度、重视对罪犯思想教育改造的检察建议。

4.规范离职人员管理。组织自查。在2017年11月1日以来离职的12名检察人员中未发现违规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情况。关口前移。出台规定,在办理检察人员离职手续时,同步签订不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承诺书;与市司法局会签《关于检察人员亲属从事律师职业信息通报的九条措施》,实现信息共享、动态管控。

(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情况

1.明晰查纠方向。重点排查“一部门(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两环节(审查逮捕环节和审查起诉环节)”。全面排查本院受理的30起案件线索,同时阅卷评查基层院已办结的21起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应立未立、立不及时以及调查不透或结论定不准等问题;逐案自查2019年以来办理的刑事案件,逐案评查2017年以来办理的不捕不诉、刑事申诉等案件,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应捕未捕、应诉未诉、漏罪漏犯等问题。

2.强化规范管理。研究制定《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规定》,修订完善《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线索备案管理规定(试行)》,统一制作《三门峡市检察机关执检部门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统计表》《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受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台账》,规范案件线索管理,严格调查备案制度,加强对案件线索处理的统一把关。

3.加强学习教育。收集最高人民检察检院及其他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课件、经验和学习资料,刻录成光盘发放两级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干警,建立自学制度,并将学习情况纳入本业务条线考核内容,督促干警自觉提升工作能力水平。下发《关于规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职务犯罪侦查案件流转注意事项的提示》,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办案节点填录工作。

切实抓好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是教育整顿的关键环节、成败之举,是市人民检察院必须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必须履行的时代使命。下一步,我们将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严的措施推进“六大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继续深入,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人民群众评价,以监督促进整改,以监督检验成效,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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