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调研报告 篇一
标题:城市绿化对建筑工程的影响调研报告
摘要:本调研报告旨在研究城市绿化对建筑工程的影响,并通过调查、分析和实地考察,探讨城市绿化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和价值。通过本次调研,我们发现城市绿化在建筑工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不仅提升了建筑物的美观性,还改善了环境质量,促进了人们的身心健康。
一、引言
城市绿化是指在城市建设中,通过植物的种植和布置,使城市环境更加美丽、舒适和宜居的一种手段。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城市绿化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本次调研旨在探讨城市绿化对建筑工程的影响,为今后的建筑工程设计和规划提供参考。
二、调研方法
我们通过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了调研。首先,我们选择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城市绿化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包括公园、绿化带和绿化小区等。然后,我们设计了一份问卷,向建筑工程师和居民群体进行了调查,了解他们对城市绿化的看法和评价。
三、调研结果
通过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我们得出了以下结论:
1. 城市绿化可以提升建筑物的美观性。在实地考察中,我们发现绿化带和绿化小区的建筑物更加美丽,给人一种亲近自然的感觉。
2. 城市绿化可以改善环境质量。绿化植物能够吸收有害气体,净化空气,降低温度,减少噪音等,从而改善城市的环境质量。
3. 城市绿化可以促进人们的身心健康。绿化环境可以提供良好的休闲和娱乐场所,有助于减轻工作和生活压力,促进人们的身心健康。
四、建议和展望
基于以上调研结果,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 在建筑工程设计中加强对城市绿化的考虑,合理利用绿化植物,提升建筑物的美观性和环境质量。
2. 加大对城市绿化的投入,增加绿化面积和品种,提供更多的休闲和娱乐场所,满足市民的需求。
3. 加强对城市绿化的管理和维护,保持绿化环境的整洁和美观。
未来,我们希望通过更深入的研究和合作,进一步探讨城市绿化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和创新,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建筑工程调研报告 篇二
标题: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调研报告
摘要:本调研报告旨在研究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通过调查、分析和实地考察,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通过本次调研,我们认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需要建筑企业和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加强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一、引言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通过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和管理手段,预防和控制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随着建筑工程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复杂性的增加,建筑工程安全管理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和压力。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当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的安全管理提供参考。
二、调研方法
我们通过实地考察和访谈的方式进行了调研。首先,我们选择了几个正在进行的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了解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然后,我们采访了一些建筑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工人,了解他们对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看法和评价。
三、调研结果
通过实地考察和访谈,我们得出了以下结论:
1.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建筑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不足,缺乏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设施不完善,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2.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需要加强。建筑企业应加强对安全管理的重视,加大对安全设施和培训的投入,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
3. 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和指导。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管和指导,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推动建筑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四、建议和展望
基于以上调研结果,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 建筑企业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
2. 建筑企业应加大对安全设施的投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管和指导,提高执法力度,促进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未来,我们希望通过更深入的研究和合作,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建筑工程调研报告 篇三
现在人们越来越重视健康、环保、低碳和美观,作为设计师的我们来说为客户挑选环保建材成为我们的职责之一,在北京工作的这段日子里我调查了材料,家具等近40家家材料商,大大小小的公司在北京这个大市场中鱼龙混杂,一线品牌为了巩固自己的立足点开始把科技融入到材料上,大大提升了菜品的环保性,但成品的价格也随之增长。一下对几种建材做一分析。
陶瓷起源于我国新石器时代,是陶瓷是陶器和瓷器的总称。陶瓷材料大多是氧化物、氮化物、硼化物和碳化物等。常见的陶瓷材料有粘土、氧化铝、高岭土等。陶瓷材料一般硬度较高,但可塑性较差。除了在食器、装饰的使用上,在科学、技术的发展中亦扮演重要角色。陶瓷原料是地球原有的大量资源黏土经过淬取而成。而粘土的性质具韧性,常温遇水可塑,微干可雕,全干可磨;烧至700度可成陶器能装水;烧至1230度则瓷化,可完全不吸水且耐高温耐腐蚀。其用法之弹性,在今日文化科技中尚有各种创意的应用。
“瓷砖”是以耐火的金属氧化物及半金属氧化物,经由研磨、混合、压制、施釉、烧结之过程,而形成之一种耐酸碱的瓷质或石质等之建筑或装饰之材料,总称之为瓷砖。其原材料多由粘土、石英沙等等混合而成。瓷砖已成为家庭装饰装修必备材料之一,厨房、卫生间都是瓷砖“大显身手”的场所,再加上现代人对美的需求逐渐提高,各种花色样式从出不穷,中式欧式现代的风格都能在此体现出来,卧室和客厅的地砖品种也随着时代变化多端,因为瓷砖的美感、易擦洗和受环境的影响小之又小,瓷砖上墙已经纳入普通百姓背景墙的考录范围。
据调查得知,现代人们对瓷砖花色样式的追求开始完美化,为了满足大众出现了“瓷砖印花机”,但随着陶瓷业的发展,这样的技术慢慢被升级为“滚筒式瓷砖印花机”,它可应用于任意材质的平面、弧面或圆柱形物体的全彩打印,其颠覆性的数码打印理念给印刷行业带来一股新风,以势不可挡的席卷了整个行业,为客户大幅度的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可代替丝印、移印、转印设备,无需制版、无需套色、制作出比传统方式更高的印刷质量,机器操作简易、性能稳定,而且因为是滚动作业瓷砖更接近天然,完全满足各行业批量生产要求,从而显着提高你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二、在市场竞争激烈的现代,很多“环保型瓷砖”逐渐出炉,比如新中源的xx年的“超洁亮”技术。该技术是行业内最先进的具有重大突破性的先进技术,与一般的“抛光砖”相比,“超洁亮”抗污抛光砖有四大优点:
一是光泽度高。由于保护层材料是一种亲水性物质,防滑效果好,跟市场上普通抛光砖的防滑性能是一样的,甚至更好;
二是更防污、更耐磨。由于保护层材料粒度小至纳米级,很容易完全填补砖面的气孔和微裂纹,保证砖面具有极强的防污性。材料颗粒之间以及材料和砖坯之间紧密的分子键结构,保证砖面具有极强的耐磨性;
三是能有效杀菌、功能独特。通过调整保护材料配方,超洁亮技术还可以使抛光砖表层具有其它特殊功能,在阳光照射下,能使有机渍,硫化合物、氮化合物自然分解,起到抗菌和防腐的功能。其他污染物经雨水一冲刷,就能自行清除,达到自洁的效果,还可以使抛光砖表面具有远红外线、负离子、荧光等功能;
四是绿色、环保,目前市场上的很多防污剂都使用了对人体有害的化工原料,它们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对操作工人的身体将产生不利影响。超洁亮技术应用的是绿色有机原料,透明、无色、无臭、无毒,并不影响基材花色。
仿石材由于全抛釉在技术层面并没有得太多突破,只需在传统的抛光砖生产设备和工艺上做相对的调整。所以多数品牌则只能主打产品设计概念,再加上近几年来行业仿石材概念越打越烈,同时也受到了市场的普遍接受,因此全抛釉主打仿石材设计也顺利成章。因为全抛釉“亮光化”产品对于石材的质感表现得淋漓尽致,所以目前市场普遍主推的产品均以仿石材为主。
高端化由于全抛釉产品生命期与成长期的跨越性人性,从一个新产品到行业普及的产品,仅用了不足一年的时间。然而这样发展速度,在目前而言,依然不影响多数企业对它的定义。作为一个全新的产品,虽然行业蜂涌而上,但对于市场多数的消费而者还是比较陌生的,它还有一段时间让市场和用户消化和认识。而在这一段时间的中间,在消费者群体还没有接受和熟悉他之前,全抛釉产品依然保持着他高傲的格调,在短时间内他依然可以赚取高于传统产品的利润空间。因此,多数企业在初上全抛釉的产品之时,往往都会将其定位成为企业高端的产品,是赚取利润和形象的产品。不过,随着全抛釉产品的不断成熟,高端的定位最终还是成为一个美丽伪命题。
设计化相对传统的抛光砖产品而言,全抛釉产品更注重应用设计,特别是是终端的展示表现手法,做足了设计功夫。不少已经代理全抛釉产品的经销商在展厅改造方面投入所有的资源,只为表现出产品的价值和品味。全抛釉产品如果没有了专业完美的产品配套和周边元素,那么就算推出全抛釉产品也不一定可以在市场上得好业绩。因为作为一个新的产品,在终端市场上消费还需要一段认识和接受的时间。然而本身就是以设计
为主导的产品,如果没有良好的终端应用引导和形象展示,那么全抛釉将会是一个没有翅膀的天使,美丽难飞。另一方面,就目前已经推出全抛釉的领军品牌的市场动向而言,几乎他们都在深挖一个共同的市场,就是设计师市场。作为一个相对高端的建材产品,在国内而言,设计师往往是一个最佳销售渠道。因为专业设计师群体往往接触都是当地较为高端的消费,而一般的消费者与设计师往往不相往来,甚为陌生。所以,设计师是在未来一段时间依然是全抛釉产品主要销售渠道之一。
建筑工程调研报告 篇四
随着xx省xx市城市建设迅猛发展,各类建设工程、修缮装修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大幅度增加,如不能对其排放与受纳进行科学管理,不仅损坏了城市的市容市貌,影响了投资环境,妨碍了生产建设的发展,还严重污染市容环境卫生,阻碍交通安全,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目前,xx市建筑垃圾配套管理政策不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的配套政策还未出台,中心城区内建筑垃圾撒漏、偷倒、乱倒等违章现象时有发生;绝大部分建筑垃圾因无法实现资源利用,未经任何处理便被运往郊外或乡村,采用露天堆放或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不仅占用了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而且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遗撒和粉尘、灰沙飞扬等问题又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在应对本次金融危机中,中央政府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出台了4万亿元的投资计划,其中强调要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随着我国对于保护耕地和环境的各项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如何加强建筑垃圾科学管理,以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目前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从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已有多年,仅从实践出发,谈谈有效处置我市中心城区城市建筑垃圾的思路和对策,力求既加强管理利用,又变废为宝,增加经济收入。
xx市对建筑垃圾实施专项管理始于1998年。为改变当时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污染城市道路,影响市容市貌,严重制约城市经济发展的现状,原xx市政府于当年10月,召开专门会议,单独设立了建筑垃圾的管理机构——xx市余土管理中心,并对建筑垃圾管理进行立法,对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实施专项管理。几年来,市余土管理中心为净化城市市容环境做了大量工作。xx市撤地设市以后,原来的一些地方性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越来越不适应新xx的发展,市政府为了强化管理,维护市容环境,于20xx年4月十二日以宜府发[20xx]18号颁布了《xx市中心城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密封运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当年五月一日正式施行。《办法》明确规定:xx市余土管理中心为建筑垃圾职能管理部门,隶属xx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对中心城区内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进行管理。建筑垃圾运输实行准运证制度,所有需要进行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或个人均须到市余土管理中心办理核准手续,并交由具有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企业进行密封式运输。建筑垃圾管理部门自《办法》发布后即开始着手对xx市中心城区的建筑垃圾实施全过程的管理。20xx年,随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和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文件的出台,再次为xx市治理建筑垃圾污染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指导和法律依据。xx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有法可依的法制化管理轨道,建筑垃圾的管理开始经历一个由无序到有序,从有序到规范,并实施长效管理的漫长过程。
随着xx市城市化发展步伐的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功能不断强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特别是自20xx年3月,xx市以中心城宜阳新区建设为重点,实施城市“扩张战”,计划在未来5年时间内,xx市中心城的城区人口要接近或超过50万、建成区面积达到60平方公里。而目前xx中心城区人口不过30万、建成区面积才36平方公里,全市城市化率只有34.6%。为在五年内实现这个建设目标,xx市将按照“一年拉框架、三年搬新家、五年成规模”的要求,充分集聚现有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快速启动行政中心建设,确保在2—3年内完成市政大楼、宜阳大厦、会议中心等核心工程建设。同时加快宜阳新区、袁州新城3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道路、桥梁、堤防等基础设施建设。根据xx市近期建设规划所提供的建成区、建设用地、开工面积等资料,预测规划年内每年因工程建设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可达50万立方米之多,并呈逐年递增趋势。
城市的建筑垃圾垃圾越来越多,由此建筑垃圾管理的点多、面广、机动性大、时效性强的特点更加凸显。据不完全统计,自20xx年xx市召开第五届全国农运会以来,中心城区每年要产生建筑垃圾约30万吨。由于管理范围的扩大、管理体制及管理机制不适应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管理严重滞后,由此衍生的建筑垃圾违章清运、沿途撒漏、乱倒乱堆的现象日益严重。而另一方面,建筑垃圾的再生资源性在运输市场混乱的情况下也得不到很好的利用。市余土管理中心每年都要联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开展1—2次的“建筑垃圾治理攻坚月”、“建筑垃圾施工现场环境整治”等活动,对建筑垃圾“围城”、“围山”、“围墙”现象进行集中整治,而每年用清理建筑垃圾的费用就高达30多万元。
建筑垃圾违章行为的高发生率及余缺调剂的严重失衡,不仅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城乡形象,而且占有土地资源,还浪费可再生资源、影响人类生存环境,严重制约了建筑垃圾管理部门的发展,阻碍城市化进程的步伐。
当前xx市建筑垃圾管理中的问题,就其现象或表现形式看,仍表现为建筑垃圾的偷倒,乱倒等违章行为,而这些问题的结局,似乎可以通过加强管理的权威性和管理处罚的力度等方式来解决。但是从深层次看,建筑垃圾管理行业的发展还处于自发,无序的阶段。同时,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管理技术,管理思路等已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严重影响了建筑垃圾管理的良性发展。主要问题表现为:
(一)管理手段滞后。随着建城区的不断扩大,建筑垃圾了日益增多,人力不足的矛盾更加相形见肘,缺乏新的行之有效管理方法和措施,存在滞后管理、被动管理的局面。加上部分违章者存有侥幸心理,一而再、再而三地从事违章清运活动,致使建筑垃圾乱倒、沿途撒漏问题突出,难以得到有效根治。再者,不少管理人员缺乏开拓创新意识,管理手段陈旧,习惯于用老办法对付新情况,以经验惯性应付新问题,没有走出“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怪圈。措施不够得力,效果也就不够明显。缺乏有效的科技管理手段,清运信息得不到准确反映,队员不能
对此类场所实施切实有效的管理,做到耳聪目明,难以及时收集清运动态,甚至造成管理的真空区域,出现“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现象。
(二)处置场地缺乏。随着xx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市区各类建设、建筑、修膳工程大量增加,建筑垃圾排放量不断增大,而导致倒建筑垃圾的受纳场地则相对减少。目前,xx市城区还没有一处固定、专业、大型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使得建筑垃圾处置成为一个日益突出的问题。建筑垃圾的消纳大多是由建筑垃圾产生单位自找出路或委托清运公司和个体户代找受纳场所,这也是致导管理部门难以计划、规划和协调中心城区的建筑垃圾排放、受纳处理,影响管理效果和效率的主要原因。
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缺乏,促使了一些村民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在城区空地或郊区私设消纳场地,以倒卖建筑垃圾赚钱营生;有些清运人员因无处倾倒建筑垃圾,便将建筑垃圾置于村民私设的消纳场地,进行高收益的卖“土”行为,扰乱了建筑垃圾清运市场和管理秩序;建设工程间的相互调剂,但由于缺乏信息平台,供需双方很难得到及时有效地配置,需要处置建筑垃圾的建设工程找不到能够消纳的工地,大量的建筑垃圾只得被倾倒在城区的各个角落,成了二次污染源。
(三)运输市场混乱。目前,建筑垃圾运输企业鱼目混杂、良莠不齐。全市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大大小小的车辆大约100辆左右,这些所谓的专业运输车辆基本属于个体运输车辆,或在一些普通运输公司挂靠的车辆。他们管理松散,而且参与建筑垃圾清运的车辆大多是无牌无证、车容车况差的“黑市车”,运输成本相对较低。一些基建老板唯利是图,全然不顾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为降低成本,提高收益,有意招揽这样的低价车参与运输。这些车辆进入建筑垃圾运输市场以后,在利益的驱使下,大多是多装快跑,野蛮运输,逢路就跑、逢空地就倒,造成建筑垃圾一路抛撒,严重影响市容。
(四)管理对象身份复杂。目前市区涉及和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包括:建筑业主、施工单位、运输单位、运输个体户,由于管理对象呈现不同层次、不同性质等复杂多样化的特点,给建筑垃圾监管带来很大难度。
(五)部门之间协调不够。建筑垃圾的的管理涉及到多个部门,如:规划国土部门负责建筑垃圾固定消纳处置场的统一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建筑工地源头的管理;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建筑垃圾抛洒、偷倒、乱倒等行为;交警部门负责车辆运输违章的查处,对超载、超速行为严厉打击;运输部门负责对已抛洒渣土的清扫,确保路面整洁;公安部门负责执法保障。要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各部门必须加强协调配合,抓好建筑垃圾管理的每一个环节,要形成管理合力,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
针对目前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与对策:
(一)加强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解决污染源,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1、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的作用,宣传建筑垃圾管理的重要性和意义,提高广大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努力营造“人人爱护城市市容环境、个个参与建筑垃圾管理”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大对建筑垃圾违章行为的曝光率。开展“进社区、进单位、进工地”等三进活动,特别是对城区内各施工单位,进行逐一走访,要求其及时办理《建筑垃圾准运证》,并严格按规定进行建筑垃圾运输作业。
2、强化服务意识和行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要力求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建立以强化服务为核心的管理体制,简化审批程序,同时把工作中心放在管理过程,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和服务职能。主动深入到各个建筑工地,居民小区、社区等地,严格监督检查建筑单位和居民对装修垃圾排放的执行情况,同时,对施工单位提供相关的协调、咨询和宣传服务。
3、加强处置场地建设。建议由政府牵头,协调规划、建设等职能部门,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布局,有计划地规划、建设建筑垃圾综合消纳处置场所,进行科学分类处置。近期在市中心城区南、北两地各建立一个建筑垃圾综合处置场,处理规模不少于500m3/日,使用期限5年以上,该场可接受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回填后剩余的量;远期,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可通过建设项目回填、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的方式进行建筑垃圾的处置。
4、规范运输管理。xx市中心城区的建筑垃圾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运输、统一处置。建筑垃圾运输全面实行市场化运作,由有条件、有资质的专业建筑垃圾封闭运输公司承运,并严格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地点进行清运作业,并确保运输过程安全,不污染环境,易卸倒。运输车辆须随车携带准运证,随时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任何运输公司和个人不准承运未经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核准处置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审查、监督与管理。
5、加强部门协作。各相关管理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对建筑垃圾实行全过程管理。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工地的源头管理,在施工单位办理建筑垃圾排放手续前,要求并督促施工单位聘请具有运输资质的专业运输公司进行建筑垃圾清运;建筑垃圾管理部门要按照该工程土方量和申报车辆给其设计从源头产生到消纳地点最合理的路线,并规定运输的时间,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路口硬化工作,配备冲水设施和专人保洁,还要定期到施工现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大巡查监督力度,采取蹲点查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无建筑垃圾运输准运证的车辆、未加盖或超载造成沿途撒漏污染路面、未按规定的时间和线路行使和偷倒、乱倒现象的巡查和处罚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夜间和节假日的巡查,定期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建筑垃圾管理违章行为。运输部门要保证建筑垃圾的随漏随清,确保路面整洁,从而建立一整套建筑垃圾管理的长效协同机制。
(二)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随着城市建设的深入发展,各类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也逐渐增多,如何处理和利用这些垃圾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目前,我市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绝大部分建筑垃圾因未得到有效利用,未做任何便被运往郊外或乡村,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随着我国对于保护耕地和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如何处理和排放建筑垃圾已经成为建筑施工企业和环境保护部门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加强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迫在眉睫。
1、建筑垃圾的分类。按照建筑垃圾的来源不同可分为:
(1)土地开挖:分为表层上和深层上,前者可用于种植,后者主要用于回填、造景等;
(2)道路开挖:分为混凝土碎块和沥青混凝土碎块;
(3)旧建筑物拆除:分为砖和石头、混凝土、木材、塑料、石膏和灰浆、钢铁和非铁金属等几类;
(4)建筑工地垃圾:分为剩余混凝土(工程中没有使用掉的混凝土)、建筑碎料(凿除、抹灰等产生的旧混凝土、砂浆等矿物材料)以及木材、纸、金属和其他废料等类型。
按照能否再生利用又分为:
(1)可直接利用的材料;
(2)可作为再生材料或可用于回收的材料;
(3)没有利用价值的废料。
2、我市建筑垃圾处理和综合利用现状。长期以来,xx市对建筑垃圾再利用没有引起很大重视。以我市城区的土质类别为例:城南多为黄土山,可用于种植和绿化;而北门秀江河以上的土质类型多为白泥,可利用率低,根据目前的市场需求,基本上无可利用价值,成为一种另类的“白色”污染。加上市区内缺乏大型且固定的消纳处置场,一些建筑垃圾因余缺双方在供需时间上无法同步,造成需要建筑垃圾填方的建设工地,找不到建筑垃圾,需要处置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找不到能够消纳的工地。因此直接利用率很低。目前,根据市场需求,用于种植、绿化的黄土和用于低沆洼地的回填的旧建筑物拆除分离出来的砖和石头、混凝土等利用率仅为建筑垃圾总量的20%左右。大部分建筑垃圾(如白泥)都是未经任何处理就被运到郊外或农村,采用露天堆放或回填的方式进行处理,再次成了污染源。
当前xx市建筑垃圾的处理中存在的问题,是导致回收利用率低最终因素:
(1)市区至今没有专业的建筑垃圾回收机构;
(2)缺乏大型、专业、固定的处置场所,大量的建筑垃圾只好随意弃放;
(3)缺乏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
(4)建筑垃圾处理投资少,没有专项的法规支持。
3、建筑垃圾的开发和利用
建筑垃圾中的许多废弃物经过分捡、剔除或粉碎后,大多可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
(1)废钢筋、废铁丝、废电线和各种废钢配件等金属,经分拣、集中、重新回炉后,可以再加工制造成各种规格的金属材料;
(2)废竹木材则可以用于制造人造木材;
(3)砖、瓦经清理后不仅可以重复使用;砖、石、混凝土等废料经破碎后,还可以代砂,用于砌筑砂浆、抹灰砂浆、打混凝土垫层等,还可以用于制作砌块、铺道砖、花格砖等建材制品;
(4)废砖、瓦、混凝土经破碎筛分分级、清洗后,可以作为再生骨料配制低标号再生骨料混凝土用于地基加固、道路工程垫层、室内地坪及地坪垫层、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砌块、混凝土空心隔墙板或蒸压粉煤灰砖等。
所以,我们要改变对建筑垃圾的传统观念和将其一扔了之的传统做法,把建筑垃圾作为一种重要资源来认识,来利用。要充分认识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下最大决心、花最大气力抓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在建筑垃圾的再利用方面,日本、美国、德国、荷兰等发达国家进行的比较早,目前,荷兰已有70% 的建筑废物可以被再循环利用。国内北京、上海等一些城市也比较注重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1992年6月,北京城建集团一公司先后在9万平方米不同结构类型的多层和高层建筑的施工过程中,回收利用各种建筑废渣840多吨,用于砌筑砂浆、内墙和顶棚抹灰、细石混凝土楼地面和混凝土垫层,使用面积达3万多平方米,节约资金3.5万余元。最近,河北工专新兴科技服务总公司开发成功一种“用建筑垃圾夯扩超短异型桩施工技术”,在综合利用建筑垃圾方面有了突破性进展。
我们要对国外和香港、北京、上海等城市在这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工艺进行学习和研究,一方面采取积极措施,鼓励施工单位加强对建筑垃圾的分类处理,采用先进技术对有用的材料进行加工后重新利用,提高建筑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产业化、循环化水平。重点要加强以下五个方面的研究:一是加快构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技术支撑体系和分选技术创新与设备研发,提高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水平;二是建筑垃圾减量化的建筑设计和施工技术研发;三是回填材料的组成、结构与性能以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研究;四是采用循环再生骨料开发绿色建材的研究等;五是对每万平方米建筑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数量状况,进行一次大范围的定量定性综合调查统计,依此制定相应的建筑垃圾允许产生数量和排放数量标准,并将其作为衡量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考核指标,从源头控制建筑垃圾的产生。另一方面采取各项优惠政策,大力扶持创办建筑垃圾的加工企业,大力开发和推广再生材料产品;第三争取建成一座建筑垃圾的综合处置场,逐步实现建筑垃圾的循环再利用。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可以在建筑垃圾污染水体、污染大气、污染土壤、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得到很大程度的解决,从而为国家节约大量的垃圾处理费和污染防治费用。
建筑垃圾的利用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复杂的、系统的工作,它不仅仅是是个技术问题,要能真正有效地利用还牵涉到社会、经济、环境问题,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只有所有的环节统一管理、协同配合、有效联动,才能形成一个闭合的建筑垃圾处理链,真正实现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
建筑工程调研报告 篇五
一、围标、串标的基本概念
围标、串标是指投标人之间、或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之间相互恶意串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排挤、限制竞争对手,以达到某一利益相关者中标的行为。
围标、串标是参与方之间结成的一种“利益联盟”;是利用不法手段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及国家利益的行为;是招投标市场一种危害极大的“诈标”行为。其根源是诚信缺失。
从广义上讲,围标行为的发起者称为围标人,参与围标者称为陪标人。围标是不成熟的招投标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参与围标者相互达成攻守同盟,在整个围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双方合作协议,以保证围标人能顺利中标,并对整个围标活动全过程保密。如,在某一工程项目招标中,同一个投标者挂靠两个以上不同施工企业(有时为全挂靠),并代替被挂靠者做出不同或类同的投标书,以各个被挂靠者的名义进行投标。而那些主动或被动参与挂靠的行为则称为“陪标”。可见陪标与围标是相互依存的关系,陪标也是围标的一种现象。围标成功后,围标人按照事先约定支付陪标人一定的好处或利益互换。有时围标全过程为围标人一手操办,陪标人提供资质、人员和必要的条件予以协助。有时是投标人入围后将入围资格卖给围标人,围标人借用入围投标人的资格操纵投标,而陪标人则保持沉默。
从狭义上讲,串标是指除围标外的串通投标,即排除围标现象的一般串通投标行为,包括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串通或两个以上投标人非正当合谋投标,也可称之为未达到围标的操纵强度和影响的行为。
狭义上的围标与串标处于平行关系,是同为串通投标的两种类型,即围标加一般串标等同于广义上的串通投标。通常所说的串标也可理解为狭义串标。由此可见,广义上讲串标的外延和内涵比围标更加广泛,围标是广义串标中比较特殊的一种,两者是包含关系。如果把串通投标作为主杆,则围标和狭义上的串标就是分枝。围标首先表现为串标,即围标以串标为基础又高于串标,围标是串标的发展和深化。
二、围标、串标的表现形式
(一)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
1、在招投标中,某些投标人特别是“围标集团”,为了排挤其他投标人,干扰正常的竞价活动,私下串通,形成价格同盟,使竞争对手的正常报价失去竞争力,导致其在评标时不能中标。
2、在分标段投标或者多次招标中。投标人之间互相约定,在不同的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中标,使投标人无论实力如何都能中标,并以高价位捞取高额利润,而招标人无法从投标人中选出最优,从而丧失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投标人之间私下确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相约内定中标人以高价中标后,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一定的“补偿费”。这种行为多发生在邀请招标中,其结果使投标者之间已不存在竞争。有时招标人在利益分配不均时,也赞成投标人这样做。陪标人的“补偿费”一般是从中标人支付的高价中获取的。
4、通过挂靠等手段以多个投标人的名义进行投标,以控制中标价和提高中标几率。而被挂靠企业的资料费、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全部由挂靠企业承担。被挂靠企业主动为串通投标提供方便,从而形成实质上的投标垄断。无论哪家企业中标,都能获得高额回报。通过挂靠,使一些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得以进入原本无法进入的投标领域。
5、投标人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阻止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或者控制其他投标人投标。这并非危言耸听。20xx年4月26日,《中国建设报》报道了福建省专项整治串通投标的6种违法行为,其中,位列第6种的行为,便是“严厉打击投标人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阻
止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或者控制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相互勾结,将能够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信息(如投标报名情况、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错误与偏差等)透露给特定的投标人,造成投标人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尤其是在设有标底的工程招标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私下向特定的投标人透露标底,使其以最接近标底的价格中标。
2、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由投标人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压低价格,中标后再由招标人通过设计变更等方式给予投标人额外补偿。或者是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使特定的投标人中标,与其他投标人约定,由投标人在公开投标时抬高标价,待其他投标人中标后给予该投标人一定的补偿。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操纵评标专家在对标书初步评审时,对不同投标人相同或类似的标书实行差别待遇,甚至在一些实行最低投标价中标的招标中,为使特定的投标人中标,个别招标人(招标代理中介机构)不惜以种种理由确定其他最低价标书为废标,以确保特定的投标人中标。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故意在编制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时,对特定的投标人予以“量身定做”,同时,设置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将绝大多数潜在投标人排斥在外,以达到串通围标、操纵招标结果的目的。
5、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串通,操纵招标结果。特别是在邀请招标中,招标人通过派代表参与评标,一致为特定投标人打高分,或在评标中进行诱导性发言等方式,以促成特定的投标人中标。
三、围标、串标的认定依据
(一)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内定中标人后再参加投标的;
2、开标前已有反映,开标后发现各投标人的报价等与反映情况相吻合的;
3、不同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市场报价部分呈规律性变化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来源于同一投标人或同一账户的;
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机构或同一人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
6、不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错漏之处不合理一致的;
7、不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或其他成员存在相同人员的。
8、不同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基本雷同的;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列出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及利润的价格构成部分或全部雷同的;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如:文字编排、文字内容、文字及数字错误等);
11、有知情人举报,投标人采取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阻止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经查证属实的;
12、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二)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所属人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负责人的近亲属操纵投标或代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评审或开标之前开启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并将资格预审或投标情形告知其他投标人或协助投标人撤换、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向特定投标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它情况,或者泄露标底的;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专门为某个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的;
5、参与评标的招标人代表在评标中一致为某一特定投标人打高分或进行诱导性提示的;
6、招标人与投标人约定投标报价的;
7、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的;
8、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四、围标、串标的防治对策
(一)改革招标程序。全面推行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标准文本;建议取消投标报名,采取不记名方式购买标书、图纸;建议取消集中招标答疑和现场踏勘,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载明工程概况、工程地点、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招标条件、投标条件,并明确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以及招标人公布答疑的媒介和时间等。
(二)严格资质审查。如果实行投标报名,投标企业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等;法人委托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要有法人的书面委托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还应严格核对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行证明、投标文件印章以及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证书的单位名称都必须完全一致。
(三)改变“三金”结转方式。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或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缴纳或退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现金交付;招标人的建设资金只能拨付给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地银行开设、留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这样做可以增加串标企业的资金风险。
(四)推行低价中标。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中不设标底;对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政府投资项目,一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招标人在招标前公布拦标价、或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估算价或评审价,作为投标最高限价,投标人在满足招标人提出的合同条件及商务条件的前提下,直接以最低报价中标。
(五)实行资格后审。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应尽可能采用资格后审;实行资格预审的,一律采用《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合格制法,所有符合预审条件的潜在投标人都应允许参加投标,通过增加潜在投标人数量,加大串通投标的成本。
(六)严守保密制度。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要对投标企业报名情况严格保密,不能向任何相关人员泄露报名信息,包括法人姓名、单位地址、资质高低、联系电话以及报名企业总数等。这样做是为了给不法串标者设置有效的障碍,使他们不能轻易掌握串标范围,确定串标对象。
(七)强化专家管理。要不断深化对评标专家和评标活动的管理,建立对评标专家的培训教育、定期考核和准入清出制度,加强对评标专家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约束,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评标专家,围绕如何在评标中发现和界定围标串标行为进行培训和交流研讨,不断提高评标专家的综合素质和评标技能。对不能胜任评标工作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评标专家,应当暂停或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
(八)推行电子招标。从国内招投标发展趋势看,实行电子招标是当务之急。电子招标的优势在于招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不见面,围标、串标的机会就会大大减少;投标人相互不知情,不知道竞争对手是谁,只能依托自身的实力投标,可以充分实现公平竞争的原则;还可以大大降低招投标成本,有效减轻招投标各方的费用负担,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九)加强标后监管。对中标项目施工现场应实行动态跟踪监管,主要检查工程承包合同执行情况,中标单位现场到位人员与投标承诺的人员是否一致,检查工程款的支付和流向。尤其是对中标价明显偏低的项目要进行重点跟踪监督,严格控制设计变更,防止恶意低价竞标、标后高价结算。对发现存在挂靠及围标串标行为的,应及时依法处理,以儆效尤。
(十)严格责任追究。对于利用个人相关资质参与围标串标及其它违规违法活动的直接责任人,招投标监管部门应及时调查核实,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于参与串通投标的单位和个人主动检举揭发的,可以据情实行免责制。同时,招投标监管部门还应主动联合纪检监察、工商行政和司法等部门,形成多部门联动预防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防治围标串标行为的管理平台,将围标串标行为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实行公告制度,以强化震慑警示作用。
建筑工程调研报告 篇六
建筑是人类生产、生活的主要载体,推进建筑节能,实现建筑物的低碳化则是建设"低碳城市"最直接、最有效、最具可操作性的重要抓手。据统计,我区建筑能耗已占全社会总能耗的30%,并且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能耗正呈现逐步上升趋势。因此,在着力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切实加强建筑节能工作,降低社会总能耗,对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打造低碳、品质、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年初区政协主席会议确定的重点调研课题的安排,区政协从3月下旬开始组织有关委员,会同区发改局、区经发局、区建设局、区教育局、区建设局墙改办、区建设局质监所、区房地产协会等部门的同志由组成课题调研小组,以座谈会、走访、实地考察等形式,对我区建筑节能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5月18日,区政协召开十二届第五十二次主席会议,就该调研报告进行协商审议,现将有关意见建议综述如下,供区委、区政府领导决策参考。
1.建筑节能工作有所加强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有力推动和全社会的共同倡导下,建筑节能工作已经受到了人们的关注,建筑节能产品的应用逐渐推广,并且有不少企业和市民开始参与建筑节能工作。据统计,目前我区城镇新型墙体材料建筑应用率已达82%,一些企业和居民小区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并已收到了实效。如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通过整个厂房的节能建设,全年采暖和制冷电可以节能约33.5%。一些新建商品住宅开始引入环保、节能的理念,"众安·国泰花园"按国家节能标准进行工程试点,能源节约率达到35%。一些居民还自发在住宅中安装太阳能供热等设备,都取得了节能的效果。
2.建筑节能机制开始形成
在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节能政策、法规的指导下,近年来,我区建筑节能的技术标准也日益健全,建筑节能的设计、施工已逐步走上了规范化道路,特别是新建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节能工作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广。自xx年以来,我区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实施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对建筑节能的有关方面作了规定。如对12层以下新建居住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等作了明确规定;在项目设计上增加了节能专篇,图审机构则要求填报《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备案登记表》。与此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了对建筑节能的检查指导,在规划审批、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全面实施节能监管,对民用建筑实施建筑节能备案、对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进行监督验收,从而不断推进了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
3.建筑节能产业发展喜人
随着建筑节能市场需求的增加,近年来我区的建筑节能产业发展形势也十分喜人,一批技术领先的节能产品和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不断涌现,并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主要有:新型墙体材料。目前全区有新型墙体材料企业30家,主要生产混凝土砖、粉煤灰砖、烧结页岩多孔砖、烧结页岩保温多孔砖、烧结煤矸石多孔砖、轻集料小型空心砌块、grc轻质隔墙板、金属面夹心板等新型墙材和可再生节能材料。xx年,全区新型墙体材料的产量达到7.78亿块标砖,占墙材总量的97.27%。节能玻璃。节能玻璃作为一种新颖的节能材料,已在我区实现规模化生产。如中力节能玻璃制造有限公司投资6亿元的low-e(低辐射)中空玻璃生产线,全套引进德国、奥地利、芬兰的先进设备,已成为全国大型低辐射玻璃生产基地之一。目前,该公司的节能产品已被市场广泛认同,并被应用到上海世博会的意大利馆和迪拜馆;同时,该公司也成为"镀膜玻璃"国家行业标准的主要制定者。光伏产业。截止xx年,全区共有太阳能光伏产业企业11家(另有3家新签约落户),完成销售年产值9.14亿元(不含万向、和合)。特别是以万向太阳能、舒奇蒙光伏等企业为龙头,形成了从"单晶硅—硅片—电磁片—组件—系统安装"的.产业链。目前,全区有已实施和正在实施的太阳能光伏示范工程6个,总规模达10.5mw,总投资达3亿元。新光源产业。全区共有led(发光二极管)生产企业6家,主要从事led外延片和芯片生产、封装和灯具生产。如红剑立明科技公司拥有年产8万台led大功率照明灯生产线,设计年生产能力将达3.6亿元。海鲸光电主要生产led外延片、芯片分割封装、反光膜材料及照明灯具,预计xx年产值将达5亿元。星碧科技主要采用自主创新封装技术,预计xx年产值将达6亿元。这些产业不但已经成为我区节能建筑产业的支柱,同时也是引领整个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纵观我区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与"低碳建筑"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1.建筑节能意识不强。对建筑节能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战略意义的认识仍旧不足。如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只考虑眼前利益,不愿意采用新型节能产品和新技术;在售房时没有为购房者提供建筑能耗性能信息,导致购房者对建筑节能性能不知情,更无从选择节能型的建筑,从而造成"房子很好卖,节能不节能都一样",进而影响了节能建筑的推广工作。各级政府建筑节能的工作力度、宣传力度依然不够,没有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据统计,xx年,全区新建商品房面积680.5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93.6万平方米,90%以上是高能耗建筑;另外,在既有建筑中,绝大部分未采取能源效率措施,耗能严重,其建筑外墙的传热系数是发达国家的3-5倍,外窗传热系数为2-3倍,屋面传热系数是3-6倍。
2.政策机制不够完善。建筑节能的推广必须由政府主导,需要制定完善的规划和法规,明确的目标和运行规范,配套的具体行动方案。尽管我区建筑节能政策措施不断完善,但要真正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其系统性还不够。如我区建筑节能管理缺少配套技术文件,如规范、标准、构造图集、施工工艺;缺乏民用建筑节能等级评价指标体系和建筑能耗评估体系;缺乏节能检查的监测监管体系;建筑节能产品的质量认证制度不健全。因此,难以形成有效的管理、落实体系和操作流程。
3.建设主体积极性不高。我区的建筑节能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引导。而目前,由于对该项工作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导致建设主体的积极性不高。建设主体普遍认为,开发建设节能建筑,不仅增加了项目建设的首期投入,而且也会增加今后维修使用成本。同时,由于当前节能建筑设计和施工技术尚未系统化、标准化,建筑方也不愿过多采用。譬如,新墙材对产品运输、堆放、施工工艺等有一定要求,但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按传统方式盲目施工,导致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从而给新墙材产品带来负面影响。
4.节能产品应用不广。建筑节能材料由于产品开发研制成本高、品种少、质量不稳定,工程可选择余地也少,影响了产品的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用也存在实际问题,虽然我区早已启动该工作,建设单位也预留了安装位置,但在维修、管理、使用等方面尚未寻找到一个多方面满意的解决办法前,要全面推广落实有一定难度。
5.既有建筑改造难题不少。既有建筑产权是多元的,有政府所有的,有企业自有的,也有个人私有的。由于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建成,各个阶段的建筑设计标准均不一样,在门窗方面有木门窗、钢门窗、普通铝合金和塑钢门窗等,在墙材方面有普通粘土砖、多孔粘土砖、混凝土砌块、蒸压灰砂砖等,在结构构造方面有砖混结构、框架结构、抗震设防和非设防、实砌墙与空斗墙、天然地基与桩基础、现浇混凝土屋面与多孔板屋面等,另外在屋面防水、保温隔热及外墙装修方面差异也很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需要一次性大量投资,投资回报周期长,投资效益短期不明显,影响产权人对建筑节能改造的积极性。同时涉及多元产权的建筑节能改造,需要协调各产权人达成一致意见,难度可想而知。
1.狠抓新建工程建筑节能
新建工程建筑节能是我区整个建筑节能工作的重点。在新建工程建筑节能上,关键要把好"四道关":
⑴把好"规划设计关"。规划设计是建筑节能的第一道关。在总体规划层面:要充分考虑的气候特征、地形地貌,对城市建筑群的总体朝向、建筑密度、高度等进行严格论证,并进行空气流通分析,确保在城市高密度的发展中,所有建筑均能获得良好的自然通风、散热条件。在建筑单体设计层面: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单体建筑的朝向、平面形状、空间布局、外观体型、间距、层高等,合理选用保温隔热的建筑外维护材料,严格控制大面积采用玻璃幕墙,对建筑周围环境进行绿化设计。充分利用自然冷源,供热系统采用地源热泵、空气泵,采用雨水收集系统,充分利用太阳能,小区照明、景观灯,建议采用太阳能节能灯、led节能灯最大限度减少建筑物能耗量,获得理想的节能效果。设计时要有顾及节能设施日后的施工和维护,增加节能设施的实用性。
⑵把好"项目施工关"。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创建节约型工地,在施工时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编制节能方案。在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应有节能减排专题章节,或针对工程项目特点,编制专门的节能减排专项方案。二是优化施工工艺。积极采用节能减排的新技术、新工艺,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和工艺;优化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减少材料水平和垂直运输中的能耗,防止建筑材料堆场的二次搬运;加强施工节电、节油、节水管理和建筑材料的管理,精心组织施工;积极开展对建筑废弃物的分类回收或加工利用,提高各类建筑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率。三是加强工地节能宣传。设立节能减排型工地公示牌,公示创建节能减排型工地的责任人、目标、能源资源分解指标、主要措施等内容,生活区及施工现场内在显著位置设置节约用水、用电的宣传。
⑶把好"产品质量关"。从生产源头加强节能材料的产品质量,防止劣质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对进入区内建筑工程使用的建筑节能材料产品,应建立登记备案制度,控制节能材料产品的市场准入,杜绝节能性能差的节能材料用于建筑工程。对节能材料产品建立优选机制和淘汰机制,促进高性能的节能产品推广应用和淘汰落后的节能材料产品。
⑷把好"审查监管关"。一是建立技术指标体系。政府主管部门要在技术法规与标准的结合上做出努力,提出必须严格控制的最基本的技术指标、技术要求、功能要求等。加强建筑节能优化设计方案的审查,通过审查后方可实施。二是提高准入门槛。应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有实力、有经验的企业作为重点节能工程承包商,切实履行节能建筑合同,保证节能建筑按合同完成。三是严把监管验收关。建筑节能项目采取"单独立项、分项验收"制度,实行节能项目验收一票否决制,杜绝劣质材料和劣质产品进入市场,确保工程质量。
2.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是建筑节能的难点。对于既有建筑的改造,要统筹考虑,分类实施,逐步推进。
⑴有计划制定改造规划。既有建筑数量巨大,对其进行大规模改造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必须充分考虑资金承受能力等因素,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建筑节能改造。一是试点先行。应选择不同的节能改造类型,开展节能改造工程典型示范工作,从而为大面积推广积累经验。政府部门和公益性事业单位要带头进行建筑节能改造。二是编制计划。建议编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五年规划,并且明确每年的改造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节能改造工作。三是明确标准。在试点基础上,应明确和总结推广节能改造的标准规范、标准设计,同时结合改造规划的实施,公布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及考核指标。
⑵有重点实施分类改造。由于目前全区既有建筑物数量非常大,且不同建筑的房屋类型、建筑年限、结构形式不尽相同,为此,对既有建筑的改造,应因地制宜、分类实施。一是暂不改造类:对于年代久远,结构欠佳的建筑,暂不考虑建筑节能改造。对这些建筑实行节能改造,所增加的建材荷载,有可能造成地基承载力不足、楼层结构的承载力不足、空斗墙墙体垮塌等后果。另外,对于农民自建房屋,也暂不列入节能改造范围。二是暂缓改造类:对新建年代不久,外装修相对较好的房屋,为减少浪费,可暂缓节能改造;如确需改造,可仅对门窗工程进行节能改造,待外装修相对陈旧需要更新条件成熟时,再推进外墙和屋顶的节能改造。三是局部改造类:对房屋相对年限较长,外装修陈旧的,可考虑对门窗、外墙、屋面的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四是择机改造类:如:沿街房屋节能改造可考虑与房屋立面整治一并实施,对房屋的门窗、外墙、屋面等进行节能改造;宾馆、饭店、写字楼、商场等装修更新周期相对较短的建筑,可在装修更新时进行建筑节能改造;要结合城区失管房改造、屋顶平改坡改造的实施,同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特别是可以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照明节能系统的应用。
⑶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筹资难"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最为关键的问题。如按每年改造10万平方米、每平方米200元节能改造费计算,每年就需专项资金xx万元,改造费用十分巨大。业主或原开发商都没有能力,或者不愿来承担该费用。因此,必须多管齐下,多渠道筹集节能改造资金。其中,建议区政府建立"建筑节能改造专项基金",根据需要每年安排一部分节能改造费用,并与原有的墙改专项基金、房屋维修基金统筹运作;业主作为建筑节能的直接受益者,根据其所有物业节能改造的投入,按比例适当承担一部分节能改造费用。此外,可允许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对房屋的节能改造。
⑷高标准确保改造实效。为确保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效,应在以下几方面给予关注:一是要编制技术改造方案,并组织专家对改造的安全性、经济性以及改造技术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论证,避免盲目改造造成浪费或者引发事故。二是节能改造增加荷载的,应由原设计单位或同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结构计算复核确认,以确保房屋安全。三是节能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节能改造施工图应经图纸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工程施工应委托监理单位对节能改造的质量和安全实施全过程监理。四是改造项目完成后,由申报单位组织项目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的验收,形成验收合格报告。
3.大力发展建筑节能产业
推进建筑节能同样也为新型建材企业提供了难得的发展契机。我区应紧紧抓住这一机遇,努力壮大建筑节能产业规模,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⑴抓好产业规划。建筑节能产业是一个新兴的产业,也是一个蕴藏着巨大商机的产业。作为建筑强区,抓好建筑节能产业对我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议区政府和区建设部门应加强对该产业的培育和指导、服务,并制定建筑节能产业培育规划,明确我区重点培育的行业门类,落实推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争取用3-5年时间,把建筑节能产业培育成为经济新增点、新亮点。
⑵加强资金扶持。要认真梳理近年来国家、省、市、区和各级部门出台的各项专项资金,明确各类专项资金的扶持重点及要求,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引导企业主动争取各类专项资金的扶持。如当前尤其应积极争取"省工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市适度发展新型重化工业专项资金"、"市技术改造(工业投资)项目财政资助资金"等专项资金的扶持,以缓解建筑节能企业资金问题。
⑶加强市场拓展。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做法,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的各类会展、招商推介活动,提高企业知名度。要推动成立建筑节能企业行业协会等组织,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企业抱团发展,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要适度加强对本地企业的保护和扶持,凡区范围内建筑项目使用本区企业生产的建筑节能材料,可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⑷鼓励自主创新。鼓励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科研院所之间建立技术战略联盟,采取联合出资、共同委托等方式进行合作研究开发,加快新技术信息在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的流动。积极承办各类行业专业学术会议,创造机会、搭建平台与国际国内交流发展。加大企业品牌培养意识,引导企业按照国际通行标准进行生产经营。在大江东"三城一区"等重要平台规划建设高层次的太阳能光伏、新能源、led等产业功能区块,推动建筑节能企业集聚发展,帮助企业加快资助创新步伐。
4.营造良好的建筑节能氛围
⑴强化认识。推进建筑节能是建设节约型社会,培育经济新增点,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区的必由之路,是发展的战略之举、长远之策。全社会应高度重视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尤其是区政府应尽快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议程,通过发挥政府的主导力,推动建筑节能体系尽快完善落实。建议区政府可在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的基础上,建立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建筑节能工作。
⑵加强宣传。推进建筑节能,不仅需要政府的引导,更需要企业和全民的参与配合。为此,应加大对建筑节能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理解建筑节能的重要性、现实性,引导公众形成良好的环保理念和住房消费理念,以进一步提高全民参与建筑节能的自觉性。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为社会公众提供节能政策咨询,开展节能知识普及宣传和相关培训,并开展一系列节能技术、产品的展示推介活动,努力提高人们的节能意识和节能知识。
⑶完善政策。我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筑节能的政策体系,努力发挥政策"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当前,最为关键的是要抓紧制定建筑节能目标考核机制,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抓紧制定建筑能效测评和标识制度,评定一批"节能型建筑";建立建筑节能的监督监测体系,动态跟踪全区建筑节能工作状态;制定并落实有利于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的配套政策,推动节能产业做强做大;健全建筑节能产品的质量认证制度,努力提高节能产品市场竞争力。
⑷强化激励。绿色节能建筑或低碳化建筑,带来的直接收益属于全社会,属于建筑的整个使用周期。为此,在建筑节能工作的起步期,区政府应制定一整套切实可行的经济鼓励政策,以多样化的经济激励等扶持举措,形成推动建筑节能的市场机制。建议在财政税收等方面对建筑节能工作予以一定的倾斜;建立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基金,用于研究房地产开发以及节能、节水、节电、节材等技术的应用;对建造节能建筑产品的要根据优化设计后节能程度给予减免税费等政策和资金支持;对因建造节能建筑而超支部分资金,应给予无偿免息贷款或相应资金奖励;对建立相关检测实验室的,给予一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