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职称工作总结报告 篇一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农业职称成为评价农业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我积极参与职称评定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此,我将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意见,以期在今后的职称评定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首先,我积极参与职称评定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作为评委,我认真阅读了候选人的申请材料,并严格按照评定标准进行评分。我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候选人的农业实践能力、科研成果、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在评定过程中,我严守职业操守,公正、客观地进行评定,没有受到个人情感和好恶的影响。
其次,我积极参与评委培训,提升自己的评定水平。在过去一年中,我参加了多次职称评定培训班,学习了评定标准和方法。通过与其他评委的交流和讨论,我对评定工作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我还通过参与模拟评定和案例分析,提高了自己的评定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参加培训,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为职称评定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我对职称评定工作提出了改进意见。首先,我建议加强对候选人的实地考察,通过实地考察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候选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其次,我建议增加对候选人的综合素质评价,不仅要注重科研成果和专业技能,还要评价候选人的团队合作能力、领导才能等方面。最后,我建议加强评委的培训和交流,提高评定水平的一致性和公正性。
总之,过去一年的农业职称评定工作中,我积极参与,认真履行职责,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也意识到自己还有很多不足之处,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评定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不断改进,为农业职称评定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农业职称工作总结报告 篇二
近年来,随着农业的发展,农业职称评定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作为一名农业从业人员,我积极参与了农业职称评定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此,我将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意见,以期在今后的职称评定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首先,我认真履行了评委的职责,仔细阅读了候选人的申请材料,并按照评定标准进行评分。我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候选人的专业能力、科研成果、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在评定过程中,我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没有受到个人情感和好恶的影响。我严格遵守职业操守,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其次,我积极参加了评委培训,提升了自己的评定水平。在过去一年中,我参加了多次职称评定培训班,学习了评定标准和方法。通过培训班的学习,我对评定工作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提高了自己的评定能力。我还通过与其他评委的交流和讨论,了解了不同的评定观点和方法,拓宽了自己的视野。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参加培训,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最后,我对职称评定工作提出了改进意见。首先,我认为应加强对候选人的实地考察。通过实地考察,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候选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其次,我建议增加对候选人的综合素质评价,不仅要注重科研成果和专业技能,还要评价候选人的团队合作能力、领导才能等方面。最后,我认为应加强评委的培训和交流,提高评定水平的一致性和公正性。
总之,过去一年的农业职称评定工作中,我认真履行职责,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也意识到自己还有很多不足之处,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评定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不断改进,为农业职称评定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农业职称工作总结报告 篇三
农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试行条例
(农牧渔业部制定,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1986 年 3 月 14 日转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国农业技术专门人才的成长,充分发挥广大农业技术人员为社会主义农业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一支素质好,结构合理的农业技术队伍,适应农业现代化的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文件,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农业技术职务名称为:高级农艺师、农艺师、助理农艺师、农业技术员。高级农艺师为高级技术职务,农艺师为中级技术职务,助理农艺师和农业技术员为初级技术职务。
第三条
农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农业技术工作的实际需要而设置的技术工作岗位,有明确的职责和任职条件。高、中、初级技术职务应有合理的结构比例,有规定的任期,在任职期间领取农业技术职务工资。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四条
农业技术员的岗位职责:参与试验、示范等技术工作,承担试验、示范工作中的技术操作,并在技术推广中,指导生产人员按照技术操作要求进行操作;并正确地进行记载和整理技术资料。
第五条
助理农艺师的岗位职责:制定试验、示范和技术工作计划,组织并参与实施,对实施结果进行总结分析;指导生产人员掌握技术要点,解决生产中一般的技术问题;撰写调查报告和技术工作小结。
第六条
农艺师的岗位职责:负责制定本专业主管工作范围内的技术工作计划或规划,提出技术推广项目,制定技术措施;主持或参与科学试验及国内外新成果引进试验和新技术推广工作,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并对试验结果和推广效果进行分析,做出结论,撰写技术报告和工作总结;承担技术培训,指导、组织初级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工作。
第七条
高级农艺师的岗位职责:负责制定本部门或本地区主管工作范围内的生产发展规划,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并指导或组织实施;提出生产和科学技术上应采取的技术措施,解决生产中重大技术问题;审定科研、推广项目,主持或参与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鉴定;撰写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技术报告和工作总结;承担技术培训,指导、培养中级技术人员。
第三章
任职条件
第八条
担任农业技术职务的农业技术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作风正派,努力为实现农业现代化贡献力量。
第九条
聘任或任命农业技术职务,必须以履行岗位职责的学术、技术水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工作成就为主要依据。各级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应有学历要求。
第十条
农业大学专科毕业生和中等农业学校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从事农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并取得农业中专毕业学历者,经考核评审,凡符合本条例第八条的要求,并初步掌握所学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并承担本专业一般的技术工作,完成工作任务,可聘任或任命为农业技术员。
第十一条
获得农业硕士学位研究生;高等农业院校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农业大学专科毕业生、担任农业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担任农业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经考核评审,凡符合本条例第八条的要求,并具备下列第一款及
二、三款之一者,可聘任或任命为助理农艺师。
l、能运用所学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结合当地农业生产情况,承担本专业技术工作。
2、能向群众传授农业科学技术知识,进行一般的技术指导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3、能因地制宜地推广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并设计一般实施方案,对本专业的一般技术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在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
第十二条
获得农业博土学位的研究生;获得农业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担任助理农艺师工作二年以上;农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担任助理农艺师工作四年以上;农业中专毕业生担任助理农艺师五年以上,并取得农业大专毕业学历者,经考核评审,凡符合本条例第八条的要求,并具备下列第一、五款及
二、三、四款之一者,可聘任或任命为农艺师。
l、能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独立承担本专业范围内的技术工作。
2、了解本专业科学技术动态,能主持开展科学实验和群众性科学活动,及时引进推广先进技术、科研成果,在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等方面做出成绩。
3、能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技术工作计划、规划,并能发现生产及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在本专业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中做出了成绩。
4、能对农业技术员、助理农艺师进行技术指导,承担本专业范围内初级技术人员的培训教学
工作及开展本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5、能阅读本专业一门外文书刊资料。
第十三条
获得农业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担任农艺师工作二年以上;获得农业硕士学位或具有农业本科毕业学历的农业技术人员,担任农艺师工作五年以上,经考核评审,凡符合本条例第八条的要求,并具备下列第一、五款及
二、三、四款之一者,可聘任或任命为高级农艺师。
l、具有系统、坚实的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在某一方面有较深的造诣,在学术上、技术上有独到见解,发表过有一定水平的论文和著作。
2、能制定本地区或本专业生产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研究计划新技术开发项目,并指导或主持实施,解决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3、能运用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在较大范围内指导试验示范,在提高农业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方面成绩显著。
4、在传授科学技术知识或培养中级技术人才方面做出了较大的成绩。
5、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一门外文书刊资料。
第十四条 为了广开才路,不拘一格地选拔和使用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在农业科技工作中有发明创造,为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可不受本条例有关学历和晋升间隔年限的限制,经评审委员会考核评审,表明能胜任并能履行相应农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者,根据工作需要,可破格聘任或任命相应的农业技术职务。
第四章
评审及聘任权限
第十五条
农牧渔业部指导全国农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工作。各级农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需经相应的农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县级农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助理农艺师。农业技术员;地(市)级农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农艺师;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高级农艺师。
第十六条
各级农业技术职务应根据本单位的技术工作需要和主管部门核定的合理结构比例、限额,在评审委员会评审符合相应条件的技术人员中聘任或任命,实行聘任制的,由单位行政领导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约。实行任命制的,应按科技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命手续。
聘任或任命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连聘、连任。在本单位或本地区继续聘任原职务,可不再进行任职条件评审,如聘任高一级技术职务,需经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条例适用于直接从事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培训、科技管理等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和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技术职务的评审和聘任。畜牧、兽医技术入员的技术职务名称分别为高级畜牧师、畜牧师、助理畜牧师、畜牧技术人员;高级兽医师、兽医师、助理兽医师、
兽医技术员。
第十八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在农牧渔业部。关于执行《农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意见,由农牧渔业部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贯彻。
农业职称工作总结报告 篇四
农业技术员职称
篇1:农业局关于成立专业技术职称
府谷县农业局关于成立专业技术职称
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干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为切实做好农业专业技术干部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干部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评审认定出专业技能好的专业技术干部晋升职称,经局务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农业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其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委 员: 杨智江局
长
副主任委员:
杨彦飞副局长
赵雄伟副局长
刘宽明副局长
石玉明总农艺师
委员:
王文富农技站站长
赵富雄植保站站长
贾耀明种子管理站站长 中级农艺师
文清泉农村能源站站长 助理农艺师
付峻歧农检中心主任中级农艺师 贾静月农广校校长
李
勇蔬菜公司经理
白与年果品公司副经理 中级农艺师
王光荣植保站 高级农艺师
倪润润植保站 高级农艺师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承担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认定的组织及日常事务性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科干办下达指标,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定评审标准评分表,拟评人员进行当场汇报个人有关工作、学习情况,制定统一评审打分表,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对拟评人员进行当场评审打分,经打分汇总考核、考察,评出符合申报职称人员,经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方可拟定上报农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人员。篇2:各类专业技术职称一览表(全)各类专业技术职称一览表
1 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一览表
2 3
附件2:
民营企业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流程
附件3:
成 都 市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称 资 格
申 报 材 料 专 用 袋
申 报 人 姓 名
申
报
专
业
申 报 职 称 资 格申 报 人 工 作 单 位
申 报 材 料 目 录
5 篇3:各类职称评审条件
1.助理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 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技术员,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6)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7)硕士学位获得者,在本专业工作1.5-3年,可认定为工程师(中级).(8)获得博士学位后,经考察合格直接为中级;
2:中级 :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即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即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即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即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
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此外一般还需要参加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考 试,同
时必须有相关论文。
一、经济系列职称
1、经济员
2、助理经济师
3、经济师
二、会计系列职称
1、会计员
2、助理会计师
3、会计师
三、统计系列职称
1、统计员
2、助理统计师
3、统计师
四、工程系列职称 1、技术员
2、助理工程师
3、工程师
五、农业系列(含畜牧兽医专业)职称
1、技术员
2、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兽医师) 3、农艺师(畜牧、兽医师)六、卫生系列职称
1、医(药、护、技)士
2、医(药、护、技)师
3、主治医师(主管药师、护师、技师)
一、经济系列职称基本条件
1、经济员
初中、高中毕业后从事经济工作分别满4年、2年以上。
2、助理经济师
(1)本科毕业即从事经济工作;中专、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工作满3年、1年;初中、高中毕业后从事经济工作分别满8年、6年,取得经济员职称分别满4年、2年;(2)能进行经营核算。
3、经济师
(1)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本专业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工作分别满18年、12年、10、5年、3年。职后取得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后从事经济工作分别满4年、2年、1年,累计专业工作年限分别达到上述要求;
(2)初中、高中(中专)、大专学历人员取得助理经济师职称满4年,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取得助理经济师职称满2年;
(3)有一定专业理论知识,能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综合,较好地总结经营活动经验,并能撰写有一定水平的专业文。
二、会计系列职称基本条件
1、会计员
(1)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财会工作分别满4年、2年。中专(本中专)毕业后即从事财会工作;
(2)基本掌握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助理会计师
(1)初中、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财会工作分别满8年、6年,且取得会计员职称分别满4年、2年;中专(本中专)、大专毕业后从事财会工作分别满3年、1年;本科毕业即从事财会工作;
(2)具备财会业务基本知识;
(3)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能胜任一般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会计师
(1)初中、高中、中专(本专业)、大专、本科毕业后从事财会工作分别满18年、12年、10年、5年、3年。职后取得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后从事财会工作分别满4年、2年、1年,累计专业年限分别达到上述要求;
农业职称工作总结报告 篇五
农业高级职称、农业中级职称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评定评审条件及论文发表
农业职称专业设置
农学(含作物栽培与耕作、作物遗传育种、热带作物);园艺(含果树、蔬菜、茶叶、花木、蚕桑);土壤肥料(含土壤调查、土壤管理与应用、肥料管理与应用、土肥测试、土地利用规划、土壤环保、节水农业);植物保护(含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监测预报与综合防治、植物检疫、农药与植保机械应用);畜牧(含家畜家禽及特种动物遗传育种、饲养与技术管理、饲料、草业);兽医(含中兽医、动物检疫、兽药检验及兽药管理)。
农业职称名称 农学、土壤肥料、植物保护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的名称统称为农艺师、高级农艺师;园艺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的名称为园艺师、高级园艺师;畜牧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的名称为畜牧师、高级畜牧师;兽医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的名称为兽医师、高级兽医师。
农业职称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技术推广、开发、研究、生产指导、技术监督等工作的农学、园艺、土壤肥料、植物保护、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的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农业职称专业相关明细:
一、农艺专业 适用于从事农业技术服务、推广、开发、研究、鉴定、生产指导、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技能培训等工作的种子技术管理、土壤肥料、植物保护、园艺和农学,以及从事农业气象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畜牧专业 适用于从事畜牧技术服务、推广、开发、研究、鉴定、生产指导、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动物饲料添加剂生产和管理、技能培训等工作的畜牧、草业、饲料专业技术人员。
三、兽医专业 适用于从事兽医工作技术服务、推广、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兽药品生产和管理、技能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四、农机工程专业
适用于从事农机工程科学研究、设计、鉴定、技术服务、推广、开发、生产、经营管理、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技能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水产工程专业 适用于从事水产技术服务、推广、开发、研究、鉴定、生产指导、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渔业船舶检验、技能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农村能源工程专业 适用于从事农村能源研究、设计、鉴定、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新技术开发、管理、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技能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资格名称 农艺专业中、高级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农艺师、高级农艺师;畜牧专业中、高级任职资格的名称为:畜牧师、高级畜牧师; 兽医专业中、高级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兽医师、高级兽医师; 农机工程专业中、高级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水产工程专业中、高级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农村能源工程专业中、高级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农业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农机工程师、高级水产工程师、高级农村能源工程师,下同)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工作二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取得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工作五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工作五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工作五年以上。农业中级职称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农机工程师、水产工程师、农村能源工程师,下同)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工作三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工作四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工作四年以上。农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一、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
1.专业理论水平(1)熟悉并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操作技能,并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推广、管理、市场等方面的知识、法规。(2)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熟悉本地区的农情和生产特点,并能从理论与实践结合上提出针对本地生产与科技应用等方面的可行性建议。(3)能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当地生产、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科技管理、技术开发与经营等工作中的关键性技术难题,表现出较高水平。
2.工作经历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1)有为主参加制定本辖区农业生产发展或技术推广规划或计划的经历;(2)有一次以上主持或为主参加上一级或三次以上参加本级立项的重大农业技术项目(包括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项目,丰收计划、星火计划、技术攻关等项目)全过程的经历,且项目实施情况良好;(3)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发展情况提出过有关产业结构(布局)调整、技术应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4)主持或为主制定过二项生产(技术)管理的规定(办法)或技术规程(质量标准);(5)参加过当地重大农业科技攻关活动,取得过经省级成果管理部门登记的科技成果;(6)负责或组织过当地重大农业新技术推广或常规技术普及的培训工作,编写培训教材累计在五万字以上。
3.工作能力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1)能运用本专业理论知识独立解决当地农业生产中的重大技术难题或针对农业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难题提出技术改进意见;(2)能根据当地农业生产水平组织制定农业生产发展或技术推广规划、计划;(3)能独立制定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4)能运用专业知识,组织重大农业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5)具有指导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作的能力。
4.业绩与成果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1)制定或提出的生产规划或计划、技术方案、意见被采纳应用,并取得良好的效益;(2)在技术推广工作中独立解决过重大技术难题,或撰写过水平较高、适用性强的技术培训教材(5万字以上);(3)两次以上主持或为主制定过当地或行业科技管理规定、技术规程,且实施后效果显著;(4)在技术服务、经营中,成功引进、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效益显著;(5)在重要专业刊物上发表过二篇以上有价值的论文(必须为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公开出版过专著、译著(参加编写1万字以上);(6)国家科技奖或省(部)级科技奖的主要贡献者;(7)取得过经省(部)级成果管理部门鉴定的科技成果或主持过省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经省级主管部门验收,效果良好(增产10%以上)。农业中级职称评审条件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1本专业有关的推广、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与法规;(内外科技发展动态,熟悉当地农业生产情况和生产特点;(训、服务与科技管理、执法等工作中的技术问题。用本专业基础理论、技术知识,解决生产、技术推广、技术监督、培2区农业生产发展或技术推广规划、计划的经历;(达的农业新技术项目星火计划、过程的经历;(的经历;(及现状,提出过技术推广或技术普及的意见、建议及方案,并被采纳技术规程(质量标准)的经历;(况调研,独立完成技术调研报告,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的经历。3工作中表现出较强的组织、协调、攻关能力;(承担的技术试验、示范、推广、良种繁育等方面的任务,在技术推广促进生产发展;(计划,提出有针对性的生产技术建议,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业生产现状,指导一定区域内农业生产结构(布局)调整,制定生产规范、规划与管理建议,并被采纳;(需要,提出有关技术推广、技术管理、技术监督、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指导初级技术人员开展工作的能力;出现的技术问题,进行技术指导、服务与咨询,具有从理论与技能上能够根据当地生产需要,品种资源,并指导运用,产生较好社会效益;(监督。术的条例、法规与标准,能较好地解决有关技术争议,进行有效技术4好效益;(产规划、计划、技术方案或提出的技术意见、建议,经实施后产生良二作者)资料一万字以上;编写县以上应用的本专业技术推广培训教材、讲义、科普读物、技术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的业务工作奖励二次以上;(著效益;广或开发项目,经市(州)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取得显并指导应用;应用普及率有较大提高,效益显著,增产.理论水平.工作经历.工作能力.业绩与成果,(或在市6技术攻关等项目)42)引进适合当地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或品种资源,)有参加制定本专业生产(技术)管理规定(办法)或)在重要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须为第一或第 或从事技术推广工作,(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31(厅))熟悉当地农业生产现状,有针对当地农业技术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熟悉并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了解与(3)在科技管理工作中,能够根据本地生产的实际(包括新技术试验、4)获得市(厅)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获得市(厅)级以上学术交流会上交流论文二篇以上;引进适合当地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或本级下达的重大农业技术项目实施全5)有为主参加当地本专业生产情使当地一项以上农业技术的推广(54)示范、)能够针对当地农业生产中在技术开发与经营服务中,5%以上。推广项目,126)有参加制定本辖)能较好地完成所)能够根据当地农)掌握有关农业技1)参加制定的生25)了解本专业国)有参加上级下)参加的技术推丰收计划、新产品或3)能运(3)
农业职称工作总结报告 篇六
农业高级职称、农业中级职称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评定评审条件及论
文
发
表
农业职称专业设置
农学(含作物栽培与耕作、作物遗传育种、热带作物);园艺(含果树、蔬菜、茶叶、花木、蚕桑);土壤肥料(含土壤调查、土壤管理与应用、肥料管理与应用、土肥测试、土地利用规划、土壤环保、节水农业);植物保护(含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监测预报与综合防治、植物检疫、农药与植保机械应用);畜牧(含家畜家禽及特种动物遗传育种、饲养与技术管理、饲料、草业);兽医(含中兽医、动物检疫、兽药检验及兽药管理)。
农业职称名称 农学、土壤肥料、植物保护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的名称统称为农艺师、高级农艺师;园艺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的名称为园艺师、高级园艺师;畜牧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的名称为畜牧师、高级畜牧师;兽医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的名称为兽医师、高级兽医师。
农业职称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技术推广、开发、研究、生产指导、技术监督等工作的农学、园艺、土壤肥料、植物保护、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的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农业职称专业相关明细:
一、农艺专业 适用于从事农业技术服务、推广、开发、研究、鉴定、生产指导、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技能培训等工作的种子技术管理、土壤肥料、植物保护、园艺和农学,以及从事农业气象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畜牧专业 适用于从事畜牧技术服务、推广、开发、研究、鉴定、生产指导、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动物饲料添加剂生产和管理、技能培训等工作的畜牧、草业、饲料专业技术人员。
三、兽医专业 适用于从事兽医工作技术服务、推广、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兽药品生产和管理、技能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四、农机工程专业
适用于从事农机工程科学研究、设计、鉴定、技术服务、推广、开发、生产、经营管理、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技能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水产工程专业 适用于从事水产技术服务、推广、开发、研究、鉴定、生产指导、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渔业船舶检验、技能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农村能源工程专业 适用于从事农村能源研究、设计、鉴定、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新技术开发、管理、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技能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资格名称 农艺专业中、高级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农艺师、高级农艺师;畜牧专业中、高级任职资格的名称为:畜牧师、高级畜牧师; 兽医专业中、高级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兽医师、高级兽医师; 农机工程专业中、高级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水产工程专业中、高级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农村能源工程专业中、高级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农业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农机工程师、高级水产工程师、高级农村能源工程师,下同)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工作二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取得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工作五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工作五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工作五年以上。
农业中级职称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农机工程师、水产工程师、农村能源工程师,下同)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工作三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工作四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工作四年以上。农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一、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
1.专业理论水平(1)熟悉并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操作技能,并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推广、管理、市场等方面的知识、法规。(2)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熟悉本地区的农情和生产特点,并能从理论与实践结合上提出针对本地生产与科技应用等方面的可行性建议。(3)能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当地生产、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科技管理、技术开发与经营等工作中的关键性技术难题,表现出较高水平。2.工作经历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1)有为主参加制定本辖区农业生产发展或技术推广规划或计划的经历;(2)有一次以上主持或为主参加上一级或三次以上参加本级立项的重大农业技术项目(包括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项目,丰收计划、星火计划、技术攻关等项目)全过程的经历,且项目实施情况良好;(3)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发展情况提出过有关产业结构(布局)调整、技术应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4)主持或为主制定过二项生产(技术)管理的规定(办法)或技术规程(质量标准);(5)参加过当地重大农业科技攻关活动,取得过经省级成果管理部门登记的科技成果;(6)负责或组织过当地重大农业新技术推广或常规技术普及的培训工作,编写培训教材累计在五万字以上。
3.工作能力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1)能运用本专业理论知识独立解决当地农业生产中的重大技术难题或针对农业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难题提出技术改进意见;(2)能根据当地农业生产水平组织制定农业生产发展或技术推广规划、计划;(3)能独立制定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4)能运用专业知识,组织重大农业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5)具有指导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作的能力。
4.业绩与成果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1)制定或提出的生产规划或计划、技术方案、意见被采纳应用,并取得良好的效益;(2)在技术推广工作中独立解决过重大技术难题,或撰写过水平较高、适用性强的技术培训教材(5万字以上);(3)两次以上主持或为主制定过当地或行业科技管理规定、技术规程,且实施后效果显着;(4)在技术服务、经营中,成功引进、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效益显着;(5)在重要专业刊物上发表过二篇以上有价值的论文(必须为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公开出版过专着、译着(参加编写1万字以上);(6)国家科技奖或省(部)级科技奖的主要贡献者;(7)取得过经省(部)级成果管理部门鉴定的科技成果或主持过省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经省级主管部门验收,效果良好(增产10%以上)。农业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1.理论水平(1)熟悉并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推广、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与法规;(2)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熟悉当地农业生产情况和生产特点;(3)能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技术知识,解决生产、技术推广、技术监督、培训、服务与科技管理、执法等工作中的技术问题。
2.工作经历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1)有参加制定本辖区农业生产发展或技术推广规划、计划的经历;(2)有参加上级下达的农业新技术项目(包括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项目,丰收计划、星火计划、技术攻关等项目)或本级下达的重大农业技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经历;(3)熟悉当地农业生产现状,有针对当地农业技术普及现状,提出过技术推广或技术普及的意见、建议及方案,并被采纳的经历;(4)有参加制定本专业生产(技术)管理规定(办法)或技术规程(质量标准)的经历;(5)有为主参加当地本专业生产情况调研,独立完成技术调研报告,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的经历。
3.工作能力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1)能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技术试验、示范、推广、良种繁育等方面的任务,在技术推广工作中表现出较强的组织、协调、攻关能力;(2)能够根据当地农业生产现状,指导一定区域内农业生产结构(布局)调整,制定生产计划,提出有针对性的生产技术建议,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促进生产发展;(3)在科技管理工作中,能够根据本地生产的实际需要,提出有关技术推广、技术管理、技术监督、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规范、规划与管理建议,并被采纳;(4)能够针对当地农业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进行技术指导、服务与咨询,具有从理论与技能上指导初级技术人员开展工作的能力;(5)在技术开发与经营服务中,能够根据当地生产需要,引进适合当地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或品种资源,并指导运用,产生较好社会效益;(6)掌握有关农业技术的条例、法规与标准,能较好地解决有关技术争议,进行有效技术监督。4.业绩与成果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1)参加制定的生产规划、计划、技术方案或提出的技术意见、建议,经实施后产生良好效益;(2)在重要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须为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在市(厅)级以上学术交流会上交流论文二篇以上;(3)编写县以上应用的本专业技术推广培训教材、讲义、科普读物、技术资料一万字以上;(4)获得市(厅)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获得市(厅)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的业务工作奖励二次以上;(5)参加的技术推广或开发项目,经市(州)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取得显着效益;(6)引进适合当地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或品种资源,并指导应用;或从事技术推广工作,使当地一项以上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普及率有较大提高,效益显着,增产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