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钢管租赁合同 篇一
建筑设备钢管租赁合同是指租赁方将建筑设备钢管出租给承租方使用的合同。本合同的签订旨在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确保租赁过程的顺利进行。以下是具体内容:
一、租赁设备
租赁方同意将其拥有的建筑设备钢管出租给承租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型号和规格的钢管。租赁方应确保所提供的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并保证设备在租赁期间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至租赁方收回设备并确认设备完好无损之日止。租赁期限可根据双方的协商进行延长或缩短。
三、租金和支付方式
1. 承租方应按照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租金应在每月的指定日期内支付。逾期支付的,承租方应按约定支付滞纳金。
2. 承租方应按照租赁期限支付全额租金,无论设备是否使用,租金不予退还。
四、设备使用和维护
1. 承租方应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确保设备正常工作,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 承租方应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如发生设备损坏或故障,承租方应及时通知租赁方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
五、设备保险
租赁方应为租赁设备购买相应的保险,保证设备在租赁期间的安全。如设备遭受意外损坏或丢失,租赁方应及时报案,协助承租方进行理赔。
六、违约责任
1. 若租赁方未按时提供设备或未按照约定提供设备的规格和数量,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租赁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或未按照约定使用和维护设备,租赁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建筑设备钢管租赁合同 篇二
建筑设备钢管租赁合同是指租赁方将建筑设备钢管出租给承租方使用的合同。本合同的签订旨在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确保租赁过程的顺利进行。以下是具体内容:
一、租赁设备
租赁方同意将其拥有的建筑设备钢管出租给承租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型号和规格的钢管。租赁方保证设备在租赁期间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负责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至租赁方收回设备并确认设备完好无损之日止。租赁期限可根据双方的协商进行延长或缩短。
三、租金和支付方式
1. 承租方应按照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租金应在每月的指定日期内支付。逾期支付的,承租方应按约定支付滞纳金。
2. 承租方应按照租赁期限支付全额租金,无论设备是否使用,租金不予退还。
四、设备使用和维护
1. 承租方应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确保设备正常工作,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 承租方应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如发生设备损坏或故障,承租方应及时通知租赁方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
五、设备保险
租赁方应为租赁设备购买相应的保险,保证设备在租赁期间的安全。如设备遭受意外损坏或丢失,租赁方应及时报案,协助承租方进行理赔。
六、违约责任
1. 若租赁方未按时提供设备或未按照约定提供设备的规格和数量,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租赁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或未按照约定使用和维护设备,租赁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建筑设备钢管租赁合同 篇三
出租人(简称甲方):
承租人(简称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乙方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钢管、扣件、顶丝等建筑机械设备,甲方同意有偿出租给乙方使用。
特别说明:
1、以上租赁物的种类、详细的规格、数量以乙方签字确认的提货单(租赁单)为准。
2、每租赁一万个扣件甲方免费送1000套扣件螺丝。
3、甲方所提供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以及满足乙方的质量要求。
三、租赁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
乙方应将租赁物用于承建的工程,并保证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正确使用。乙方不得超负荷使用和违规使用租赁物。
四、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应提前五天向甲方提交租赁的机械设备计划单,以便甲方按时、按量的供应。
五、租赁期限:以实际进场时间开始计算,归还时截止。冬季报停时间为三个月,超过三个月时,超过时间租赁费按50%计取。
六、甲方材料进场三个月后,乙方开始支付租赁费。之后的支付方式为:每月25日前,乙方做出当月的租赁费结算单,下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租赁费的70%。甲方不出具税票,所收租赁费不含税金。
七、乙方可根据工地实际情况选择与其他租赁公司合作,以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八、甲方将货物送到工地,运费及装卸费双方经过协商后由甲方垫付,每月结算租赁费时乙方将此费用支付给甲方。交货时双方当场清点数量并验收质量,乙方指派 为验货人,验货后乙方应给甲方签订提货单(租赁单),乙方或者提货人在提货单(租赁单)上的签字或者盖章行为视为租赁物已验收且质量合格、完好无损。乙方提货后对租赁物的数量、质量负责,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九、租赁物返还时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费、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十、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十二、乙方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租赁期间届满,乙方应当返还全部的租赁物,按时将租赁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本市内)并整理堆放。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应按照合同第二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钢管截断使用。否则按照钢管缺损处理。
十三、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份。
十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设备钢管租赁合同 篇四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承建 ,需租赁甲方建筑材料(钢管、扣件),依据《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租赁甲方材料,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租赁合同。
二、乙方计划用量按工程实际需要而定,甲方必须确保 的供应量,且甲方须按乙方通知要求按时按量送达乙方指定现场,如因甲方供应不足或未按时送达而造成乙方误工,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租赁时间: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足三个月(按三个月计算)。
四、租赁费结算:按日结算(材料往返按一天计算),钢管 元/米每天,扣件 元/套每天,甲方凭租赁站出据的出库码单为租金结算的有效依据,并经乙方代表签字确认。租期时间必须按日历表计算,春节扣除十五天,其他节假日不扣。
五、乙方负责材料往返的车辆、运费、上下车力资等,甲方配合乙方材料往返运输工作,乙方按 元/吨的标准向甲方支付上下车力资费,提退货地点在甲方仓库。不合格钢管、扣件的调换往返费用由甲方负责,且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及时调换到位。
六、租赁材料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享有使用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将出租材料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或抵押给第三者,租赁材料的数量、质量由乙方在甲方仓库验收合格。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丢失、严重损坏等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按市场价格赔偿。
七、短少及损坏赔偿:乙方不得互换甲方材料,以次充好,否则甲方拒收。乙方在钢管租用中禁止锯割,在钢管上焊接其他物件时因确保钢管不受损坏。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签字协商,作出补充条款与本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全部租赁费付清后失效。
十、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妥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设备钢管租赁合同 篇五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互惠互利的基本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因承建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______,甲方同意租借。因此,双方需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及规定。
二、租赁品种、租赁价格及修理赔偿费用以合同附件为准。所租赁的品种、规格、数量及租赁日期以双方签收送货单位或提货单为准。
三、租赁期限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_日止。如果租用时间不足按约定时间,延长按送货租用实际天数计算。租赁期限需在__个月以上,不足__个月,按__个月租赁收费,租赁物资退完前合同一直有效,租费持续计算。
四、甲方必须按乙方供货计划提供设备,如期保证质量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产品。
五、租费每季度按实际租借数量结算一次,并结清租赁费用,押金当抵作租费处理,甲方开出结算单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乙方付清款项,逾期每天加收欠租金额百分之二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变作抵押品,否则,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由乙方一方承担。
七、乙方租甲的租赁物到甲方租赁站提货或退货,双方当场点清数量,退货单由双方签字生效,乙方工程结束后,乙方应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甲方,由乙方负责组织车辆将物品送到甲主租赁站,并按规格、品种堆放,以方便甲方及时清点验收。
八、如发现质量、规格有误可拒收,所用的费用自负,包括装卸费、车运费、修理费、赔偿费、违约金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租赁价格等费用,均不含税。
损坏赔偿修理费用合计____元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或盖章后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多份。
十一、乙方指定材料员负责提货及租金结算等相关手续的签收确认。
甲方:xx
乙方:xx
20xx年xx月xx日
建筑设备钢管租赁合同 篇六
出租人:
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公司原则上对使用设备时间在一个月以下的不租赁。承租人凡低于一个月的租赁期,又急需使用的设备,租赁费按整月计算。
第二条:收取各种设备租金的计价标准:
物品名称:________
规格:________
单位:________
价格:________
合计:________元
租赁费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租赁费自提货之日起计收租赁费。租赁费按月结算,每月的1日为结算日。全部租赁物送还之日为租赁费清之日
第三条:押金
原则上按所租设备成本收取,押金不得低于成本价15%,押金待租赁物全部送还验收抵作租金或作为赔偿结算,先交押
金后提货。
第四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由承租人出具设备使用清单。由出租人负责运送,运费由工地直接结算。提取租赁物时当场验收,并办理机械完好手续,送还时应清刷干净,否则应加收清除费用。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保管维护与使用
一,承租人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或故意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承租人应按赔偿价格表向出租人赔偿。
二,承租方所租的物资不得调换,否则按租赁物价格表赔偿。
三,承租方不得在租赁物品上打眼焊接,握弯,否则按本条第一款赔偿方式赔偿。
第六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出租方在合同期内,不得要求承租方提前交回租赁物,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赁费,应向出租人缴付租赁费日5‰的违约金,如超过30天不能缴付租赁费,出租人有权随时收回租赁物。如承租人不能及时按合同支付租金,造成设备供应不足或供应不及时,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2,如承租人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还全部租金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出租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3,工程完工结算时,对丢失的设备,可暂按赔偿结算,对赔偿金不能在一个月内付清的承租方,出租方有权对丢失的设备连续计收租赁费。直至赔偿金和连续计收的租赁费还清为止。
第九条:租赁物价格
钢模板丢失每平方160元,模板堵头丢失每个1.5元,模板卡丢失每个0.4元,钢架板丢失每块150元,钢架管丢失每米12元,底座丢失每个5元,扣件丢失每3.80元,螺丝丢失每套0.4元,其他酌情办理。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不成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本合同附件或附注都属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