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合同参考 篇一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在北京市,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双方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
首先,在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这有助于确保双方身份的真实性,并为后续的劳动关系提供依据。同时,合同中还应当明确约定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以便劳动者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其次,在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包括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这有助于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并为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同时,合同中还应当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再次,在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劳动关系的终止条件。包括合同期限的约定、双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等。这有助于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终止时的权利和义务,并为劳动关系的解除提供保障。同时,合同中还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纠纷情况。
最后,在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其他需要特别约定的事项。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劳动者的保密义务、竞业限制等,以确保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合同还可以约定劳动者的培训和晋升机会等,为劳动者的职业发展提供保障。
总之,在北京市,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双方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合同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双方应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共同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
北京市劳动合同参考 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北京市有关条例及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
第一条 工作岗位、地点和内容
1.01 甲方依照此合同条款聘用乙方为员工。
乙方工作岗位/职务: ;
工作地点:北京市或公司规定的其它地区
工作内容: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或任务确定。
第二条 合同的期限与实施
2.01 本合同有效期 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到期;其中包括试用期从_ __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02 乙方保证熟知并承认公司所有规章制度均为合同附件,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03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2.04 本合同一式两份,加盖公司骑缝章和员工签字后有效,双方各保存一份。
2.05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涂改或代签无效。
第三条 劳动报酬
3.01 工资发放
(1) 甲方规定考勤和工资发放周期为每月1日至本月月末,甲方根据考勤记录,于考勤截至日的次月15日,通过银行或者直接向乙方发放劳动报酬。
(2) 乙方工资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该工资水平以乙方能恰当履行职责为前提。乙方工资中包含浮动绩效奖金部分,根据乙方工作绩效浮动,其范围为:绩效奖金基数*(0—200)%。
(3) 甲方代扣、代缴乙方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中个人应承担的部分。
(4) 本合同中所有提及的工资均指税前工资。
3.02 下列情况下,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对工资进行调整或者扣除,但工资数额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水平:
(1) 乙方以隐瞒、欺骗等非法手段(包括但不仅限于填报个人虚假信息)获取入职资格的(可以溯及合同签订之日);
(2) 乙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情形较严重的;
(3) 因乙方个人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4) 乙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5) 因各种原因,乙方工作时间未达到规定时间的。
3.03 乙方认真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重大创新、促使公司经营得到改善的,甲方将给予乙方荣誉或物质奖励;乙方的行为违反公司制度和规定的,甲方将给予乙方扣薪、降薪、辞退等形式的处罚。
3.04 因工作性质决定,乙方不要求加班加点工资;但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休息时间和综合计算的工作时数不超过法定工作时数。
3.05 乙方在工作时间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时,发放基本工资。
第四条 工作时间及休假
4.01 乙方每周工作5日,共计40小时;除午餐时间外,每个工作日不安排其他休息时间。
4.02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可变更工作时间,或要求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到岗工作,乙方如
无特殊理由应积极支持和服从甲方安排,但甲方应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次数和时间。
4.03 乙方根据国家或北京市的规定,享受法定假期;也可根据甲方内部规定享受各种假期;
4.04 乙方在事假期间没有工资。
第五条 员工教育
5.0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甲方有义务和权利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及各种规章制度的培训,乙方应积极配合。
5.02 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的,在合同期限内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相关费用,其标准参照有关培训协议或招生、接收协议。
第六条 工作安排与条件
6.01 甲方有权根据公司工作的需要并结合乙方的工作能力、表现和态度,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6.02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劳动工具。
6.03 甲乙方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共同保证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第七条 劳动保险与福利待遇
7.01 社会保险
(1) 乙方签定劳动合同后的三个月内,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甲方代扣代缴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2) 乙方申请缴纳社会保险的,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文件或证明;
(3) 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迟、减少或不能缴纳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因此导致甲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7.03 乙方按照甲方的规定,享受甲方的其他福利待遇。
第八条 劳动纪律
8.01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北京市和工作地点的法律法规。
8.02 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财产;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8.03 乙方造成甲方财物(包括个人领用的`甲方财物)损失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8.04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乙方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扣款,直至辞退。
8.05 在本合同期以及本合同解除后的2年内,乙方应自觉保守公司有关事业和知识产权、经营管理、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违反此条者,公司有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追究其责任
8.06 在本合同期间,除非得到甲方的许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自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与甲方存在竞争的业务,也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任职,乙方也不得动员甲方其他员工直接或间接与离职后的乙方展开任何合作合伙等活动。如果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按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理。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9.01 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但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或合同条款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其他形式如口头、邮件等都无效。
9.02 因国家法律法规或甲方内部规章制度变更,导致本合同相关内容变更的,自动生效。乙方有不同意见的,应在甲方内部规章制度公布之日起2周内提出异议,否则视为同意。
第十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10.0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1) 劳动合同期满的;
(2)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解除合同: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2) 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困难,需要裁员的; (3) 甲方因生产经营、技术发生变化,确实无法调剂安排的富余人员; (4) 符合本合同 10.03 、10.04 、10.05、10.06 条款规定的。
10.0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乙方,无须提前通知或给予补偿。 (1) 严重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根据甲方规定应予辞退的;(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根据甲方规定应予辞退的; (3) 以隐瞒、欺骗、伪造等非法手段获取入职资格的; (4)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
条件的;(5) 因触犯国家法律被依法拘留、劳动教养、判刑的; (6) 乙方连续3个次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7) 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10.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又不能依照本合同 9.01 条款就变更达成协议的。
10.0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认定,乙方可以书面辞职,无须提前通知:(1)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健康的; (2) 甲方侵犯乙方人身权利的; (3) 乙方应征服兵役的;(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06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1) 需离职进修的 (2) 移居国外的 (3) 其他正当理由
10.07 无论辞职、辞退,乙方都应按照甲方规定办理以下离职手续:提出书面通知、进行工作交接、填写离职相关文件资料、交还所有与甲方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财物等。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不按规定办理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及一切后果。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01 甲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国家规定标准向乙方一次性发给终止(解除)合同赔偿金。
11.02 甲方或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未提前通知日数*乙方辞职当月的日工资基数。
11.03 乙方未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视为擅自离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乙方私自带走公司物品或资料的,甲方保留向公安机关控告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乙方行为给甲方带来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赔偿责任。
十二 争议处理
12.01 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 附则
13.01 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业技能等证明;工作经历、职业技能、个人法定住址、现住址、健康情况、家庭状况等信息。未提供证明/信息或证明/信息不实的(如隐瞒重大疾病等),无论隐瞒信息内容及种类,一律视为乙方以欺瞒手段获取入职资格,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和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全部损失。
13.02 甲方有权对本合同所提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变更,其效力等同于《劳动合同》变更;但其内容须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文件规定,否则,为无效条款。
13.03 乙方于甲方签订的其它书面文件及甲方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04 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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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 乙方:
住所: 住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紧急情况联系人: 关系: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