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帘门销售合同 篇一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选择我们的卷帘门产品。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和顺利的交易,特制定以下销售合同,请您仔细阅读并确认。
一、产品信息
1.1 产品名称:卷帘门
1.2 规格型号:根据您的要求定制
1.3 数量:根据您的需求确定
1.4 价格: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二、交货期限
2.1 我方将按照您的要求尽快完成生产,并在下述交货期限内将产品交付给您:
(具体交货期限)
三、付款方式
3.1 您将在签订合同后的三天内支付产品的首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的30%。
3.2 在产品交付前,您需要支付合同总价的70%作为尾款。
四、质量保证
4.1 我方承诺所提供的卷帘门产品具有良好的质量,并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2 在产品交付后的一年内,如果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我方将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五、违约责任
5.1 若因我方原因导致无法按时交付产品,我方将按照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向您支付违约金。
5.2 若因您方原因导致无法按时支付款项,您将按照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向我方支付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
6.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
6.2 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七、其他事项
7.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时间)。
7.3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请您在签字盖章前务必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如有异议或更改意见,请及时与我方联系。谢谢合作!
乙方(客户): 甲方(公司):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卷帘门销售合同 篇二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选择我们的卷帘门产品。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和顺利的交易,特制定以下销售合同,请您仔细阅读并确认。
一、产品信息
1.1 产品名称:卷帘门
1.2 规格型号:根据您的要求定制
1.3 数量:根据您的需求确定
1.4 价格: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二、交货期限
2.1 我方将按照您的要求尽快完成生产,并在下述交货期限内将产品交付给您:
(具体交货期限)
三、付款方式
3.1 您将在签订合同后的三天内支付产品的首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的30%。
3.2 在产品交付前,您需要支付合同总价的70%作为尾款。
四、质量保证
4.1 我方承诺所提供的卷帘门产品具有良好的质量,并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2 在产品交付后的一年内,如果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我方将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五、违约责任
5.1 若因我方原因导致无法按时交付产品,我方将按照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向您支付违约金。
5.2 若因您方原因导致无法按时支付款项,您将按照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向我方支付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
6.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
6.2 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七、其他事项
7.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时间)。
7.3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请您在签字盖章前务必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如有异议或更改意见,请及时与我方联系。谢谢合作!
乙方(客户): 甲方(公司):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卷帘门销售合同 篇三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1.商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
1.1.双头,半截光型,总高度12m,外观见下图;两根钢管皆为白色,直径102mm,壁厚≥4.5mm;分别为:高12m,光源采用上海亚明产400w高压钠灯,灯头水平长度约1030mm;高10m,光源采用上海亚明产250w高压钠灯,灯头水平长度约830mm;两根钢管直插至底部法兰盘;底部蓝色部分高度1500mm,湖蓝色;颜色如图:白色加湖蓝。法兰盘厚度≥20mm,尺寸见附图。
2.商品质量标准
2.1.光源采用高压钠灯,平均寿命须达20xx0小时以上,光源电器品牌:上海亚明的产品。
2.2.灯体为压铸铝成型外壳,经防腐蚀静电喷涂处理,表面光洁、无气孔无裂纹,灯具的外壳厚度≥2.5mm,反射器采用高纯铝板成形后经表面阳极氧化处理,反射效率75%以上,抗老化,透光罩为5mm厚钢化玻璃。
2.3.灯具配光采用专业道路配光标准,迎风面面积0.45㎡以下,抗震等级达到3g,单灯补偿功率因数高于0.85(采用电子镇流器功率因数在0.95-0.98),属高效节能产品。灯具具备良好的光学性能,反射器必须为路灯专用反射器。灯具须具备较好的防触电保护、防腐蚀性能等,灯具的平均使用寿命为20xx年以上。
2.4.电器箱防护等级ip54,光源室防护等级达ip65级。
2.5.灯杆材质为优质低硅碳钢q235钢板;经大型折弯机一次压摸成型,自动收口焊接,并经酸洗后,内外热镀锌防腐处理,表面静电喷塑而成,杆体壁厚≥4.5mm;带防盗检修门;须出具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检测报告,须携带检测报告原件,检测报告严禁伪造,一经发现视为违约处理;不含地笼,但需提供相关尺寸。
2.6.其他未注明项目的技术参数应该符合行业标准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商品单价、数量、合同金额
3.1.商品单价:4360元/套,此价格为含税、运输、装卸车、全部安装完成的综合单价。
3.2.商品数量:共36套,结算时以实际货到工地数量为准。
3.3.工程地点
市朝阳街道工业园路段西侧。
5.交货方式、完成时间。
5.1.交货方式
5.1.1.时间:
5.1.2.地点:xx市朝阳街道工业园路段东侧。
5.2.完成时间:
6.安装调试
6.1.供方负责安装调试及相关费用,安装调试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损坏、丢失等皆由供方负责,需方不负任何责任。
7.验收方法
7.1.依合同所定质量标准验收。
8.付款方式
8.1.合同生效后按合同总金额的30%定金;全部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定金转化为付款,并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自产品验收合格起壹年内无质量等问题余款无息结清。供货方仍承担所有售后服务准则。
9.供方售后服务准则、维修承诺
9.1.正常情况下因产品的设计或生产的原因造成的产品部分或全部损坏,供方公司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因产品已经使用的供方公司只免费提供产品在功能性的维修处理,不提供免费的外观维修处理。
9.2.保用期限:
9.3.现场服务响应时间:乙方在质保期内接到甲方的电话后,2天内到达现场,4天内修复故障,4天内不能修复的,承诺采取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维修配件到后再换回。
9.4.保修期限的界定:产品的保修期依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10.违约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0.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的违约金。
10.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2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10.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10.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10.5.在产品验收合格后的安装或调试期间,产品质量及外观损坏由供方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因需方工地人员人为埙坏,由需方自担。
11.不可抗力
11.1.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11.2.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12.争议处理
12.1.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签订合同双方应积极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xx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3.其他
13.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动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代理人(签字):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代理人(签字):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签订日期:_____年_月日
卷帘门销售合同 篇四
买方:卖方:
一,供货范围:
1.货物名称:市电路灯
2.规格、型号、数量:
3每套具体参数全部按设计图生产!
4.保修范围:卖方产品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保修三年,人为或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对产品质量问题的,不在保修范围。
二、合同金额
1.合同的总额为¥0元人民币(大写:元整),此合同价为该批市政路灯最终价(含运费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受市场因素影响。如果供货范围及技术要求发生变化,双方另行商议。
二、交付货物的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本合同签定后,全部货物在元月15日前到达施工地点。
2.交货地点:贵州省榕江县古榕镇三宝景区内。
三、付款方式
1.买方付款以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2.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买方支付卖方合同总额20%(0.00元)供货定金。
3.发货款:卖方货物装车后上路前,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总额40%(0.00元)货款。
4.到货款:货物到施工地点后,付合同总额30%(5.00元)的货款后方可下车。
5.余款支付:乙方在施工完成安装调试后付7%货款(5.00元),剩余的3%(1元)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一年后付清卖方。
四、包装要求
卖方提供的全部设备,均应采用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之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鲁装卸要求,以确保设备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设备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五、运输
1.从卖方至合同目的地的设备运输由卖方负责。运杂费、保险费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卖方应在设备发运后12小时内,以书面或传真将本次发运的货物名称、件数、编号、发运日期、发运地点通知买方,并派代表前往交货地点清点交货。
3.设备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全部损失和损坏由卖方承担,并负责同运输部门交涉。
六、卖方责任卖方应履行以下责任:
(1)质量问题;卖方必须按照双方确定设计方案实施。如因颜色、规格、尺寸与设计方案不合格造成的退货损失由卖方全部承担。
(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设计、制造等造成的缺陷以及路灯维修保修所造成的费由卖方全部承担。
(3)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施工方安装,并负责技术培训、解决凝南问题。(4)本次市政路灯灯杆钢筋基础乙方自负。
七、检验:卖方应对设备的质量(包括外观)、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相关文件。证明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提供给乙方。
八、交货时间的相关约定
1.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在规定地点交货和履行相应伴随责任。
2.本批合同数量分为两次交货,第一批交186盏(其中壁挂灯146这、琵琶路灯28盏、萨玛伞灯12盏),在第一批在20_年元月15号前交货。第二批在元月20号前交清。合同履行过程中,每延迟一天交货时卖方支付买方合同总价0.5%的违约金。延期交货最长不超过10天,否则将承担买方因此合同造成的全部损失。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买方索赔全部损失。
3.买、卖双方如有特殊情况,延长交货期限不能超过5天。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或延期5天交货。延期超过10天的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2款约定执行。
九、争端的解决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友好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双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贵州榕江县法院)提起诉讼。
十、资料提供卖方向买方提供货物时必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路灯安装、操作说明书
2.产品合格证、保修单等
3.国家标准规定的检查项目和出厂检验报告。
4.卖方在供货时必须提供各项产品的备品一套(除灯杆以外)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复印件、扫描件、传真件具有同等效率。合同一式四份,买方执二份,卖方执二份。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买方:卖方:
卷帘门销售合同 篇五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产品购销
一、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
1、 名称:成套冷库
2、 商标:见附件;要求温度控制范围在:保鲜库±5℃.冷藏冷库-18℃。
二、 安装及调试地点:
三、 运输费用:乙方
四、 甲方负责协调相关关系、保证乙方正常的施工时间。
五、 甲方必须
把主电源线送到冷库控制箱。
六、 甲方必须把水路接到指定位置。
七、 组织具有施工经验丰富的施工队伍,负责本工程具体施工,保证 安装质量及系统功
能使用正常,并保证制冷系统运行平稳、高效。乙方负责处理因安装引起的质量问题。
八、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和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九、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条例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甲方不负安
全责任,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
十、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各项制度。
十一、 工期
1、 开工时间:合同签订后七天施工。
2、 竣工时间:以开工之日十日内完工。
3、 由于下例原因造成工期延迟,乙方不负责:
4、 甲方原因:如施工水、电及场地等原因,因甲方工程变更原因或其因甲方原因成的工期延迟。
十二、质量管理、验收: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后方能施工。
2、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性质量要求,双方应确定增加费用,需另签订补充合同。
3、 工程竣工后,甲方按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验收。
十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总额款的20%,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2、设备到场后,甲方付乙方工程总额款的60%,(支付承兑)
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3、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付乙方工程总额款的10%,(支付承兑)
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4、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剩余10%保修期满后一次
十四、保修:
1、保修内容、范围:全部合同设备及管路系统。
2、保修期内的维修人员差旅费由乙方承担。
3、工程保修期限为壹年整,工程竣工经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生效。(易损件及制冷剂除外)。
4、其它约定事项:冷库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壹年;压缩机按沈阳xx公司质保条例执行。乙方负责将三相四线电源,水源接至电控箱,压缩机,水池和土建地平由乙方负责,冷库设备须由专人负责管理,由于人为操作不当;管理保养不善造成压缩机缺油,电源缺相等又没采取相应措施使压缩机损坏,由乙方负担材料费及维修费用,注合同按清单为准。
7、保修期满后,乙方仍会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对保修范围内出现的问题,将根据甲方需要派人维修,收取成本费用。
十五、售后服务
1、可提供的优惠条件:
(1)工程保用期: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
(2)冷冻设备保用期内设备验收合格12个月,即本保修期内设备因产品质量问题,由我方提供服务。
(3)提供技术指导安装及设备调试服务。
(4)终身优惠价提供局部易损部件,并协助用户进行机组大修。
(5)为使用方便培训两名技术操作人员,免收培训费。
(6)为使用方便提供机组的保养服务。
2、服务内容:
(1)技术人员到现场调试时对用户操作人员进行现场讲解和现场操作培训,使用操作人员具有独立操作能力。
3、服务保障:
公司接到报修电话,维修人员将在2-5小时内赶到现场,一般故障24小时内解决。联系电话:
十六、争议和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请有关国家部门进行调解。
2、在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的途径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同意在工程施工现场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十七、合同生效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签字生效。
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冷库报价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卷帘门销售合同 篇六
买方:卖方:
一,供货范围:
1.货物名称:市电路灯
2.规格、型号、数量:
3每套具体参数全部按设计图生产!
4.保修范围:卖方产品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保修三年,人为或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对产品质量问题的,不在保修范围。
二、合同金额
1.合同的总额为¥0元人民币(大写:元整),此合同价为该批市政路灯最终价(含运费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受市场因素影响。如果供货范围及技术要求发生变化,双方另行商议。
二、交付货物的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本合同签定后,全部货物在元月15日前到达施工地点。
2.交货地点:贵州省榕江县古榕镇三宝景区内。
三、付款方式
1.买方付款以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2.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买方支付卖方合同总额20%(0.00元)供货定金。
3.发货款:卖方货物装车后上路前,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总额40%(0.00元)货款。
4.到货款:货物到施工地点后,付合同总额30%(5.00元)的货款后方可下车。
5.余款支付:乙方在施工完成安装调试后付7%货款(5.00元),剩余的3%(1元)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一年后付清卖方。
四、包装要求
卖方提供的全部设备,均应采用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之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鲁装卸要求,以确保设备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设备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五、运输
1.从卖方至合同目的地的设备运输由卖方负责。运杂费、保险费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卖方应在设备发运后12小时内,以书面或传真将本次发运的货物名称、件数、编号、发运日期、发运地点通知买方,并派代表前往交货地点清点交货。
3.设备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全部损失和损坏由卖方承担,并负责同运输部门交涉。
六、卖方责任卖方应履行以下责任:
(1)质量问题;卖方必须按照双方确定设计方案实施。如因颜色、规格、尺寸与设计方案不合格造成的退货损失由卖方全部承担。
(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设计、制造等造成的缺陷以及路灯维修保修所造成的费由卖方全部承担。
(3)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施工方安装,并负责技术培训、解决凝南问题。(4)本次市政路灯灯杆钢筋基础乙方自负。
七、检验:卖方应对设备的质量(包括外观)、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相关文件。证明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提供给乙方。
八、交货时间的相关约定
1.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在规定地点交货和履行相应伴随责任。
2.本批合同数量分为两次交货,第一批交186盏(其中壁挂灯146这、琵琶路灯28盏、萨玛伞灯12盏),在第一批在20xx年元月15号前交货。第二批在元月20号前交清。合同履行过程中,每延迟一天交货时卖方支付买方合同总价0.5%的违约金。延期交货最长不超过10天,否则将承担买方因此合同造成的全部损失。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买方索赔全部损失。
3.买、卖双方如有特殊情况,延长交货期限不能超过5天。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或延期5天交货。延期超过10天的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2款约定执行。
九、争端的解决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友好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双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贵州榕江县法院)提起诉讼。
十、资料提供卖方向买方提供货物时必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路灯安装、操作说明书
2.产品合格证、保修单等
3.国家标准规定的检查项目和出厂检验报告。
4.卖方在供货时必须提供各项产品的备品一套(除灯杆以外)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复印件、扫描件、传真件具有同等效率。合同一式四份,买方执二份,卖方执二份。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买方:卖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