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委托代管协议书 篇一
房屋委托代管协议书是指业主将自己的房屋委托给代理人进行管理和租赁的协议书。这种协议书在房地产市场中非常常见,它为业主提供了一种便捷的方式来管理和获利于房屋,同时也为代理人提供了一种经营房地产的机会。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房屋委托代管协议书的内容和重要性。
首先,房屋委托代管协议书需要明确双方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这些信息包括业主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以及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地址等。通过明确双方的身份信息,可以保证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也方便双方在需要时进行联系和沟通。
其次,房屋委托代管协议书需要详细描述房屋的情况和委托的内容。这些内容包括房屋的具体位置、建筑面积、户型等,以及委托的具体内容,例如租赁管理、维修保养等。通过详细描述房屋的情况和委托的内容,可以避免双方在后期出现任何纠纷或误解,并确保双方都清楚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房屋委托代管协议书需要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这些权益和义务包括代理人的管理费用、维修费用、租金分配等,以及业主的权益,例如收益分配、房屋使用权等。通过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可以避免双方在后期出现利益冲突或争议,并确保双方都能够按照协议书的约定进行合作。
第四,房屋委托代管协议书需要包含解决争议的方式和合同的生效时间。这些内容包括争议解决的方式,例如仲裁、诉讼等,以及合同的生效时间,例如签订之日起生效等。通过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和合同的生效时间,可以为双方提供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并确保双方都遵守协议书的约定。
总之,房屋委托代管协议书是一种重要的合同文书,它为业主和代理人提供了一种合作的机会。通过明确双方的身份信息、房屋情况、权益和义务等内容,可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并避免双方在后期出现任何纠纷或误解。因此,在委托房屋代管时,签订一份详细的协议书是非常必要的。
房屋委托代管协议书 篇二
房屋委托代管协议书是指业主将自己的房屋委托给代理人进行管理和租赁的协议书。这种协议书在房地产市场中非常常见,它为业主提供了一种便捷的方式来管理和获利于房屋,同时也为代理人提供了一种经营房地产的机会。
在房屋委托代管协议书中,业主将自己的房屋委托给代理人进行管理和租赁。这种委托是基于相互信任的基础上进行的,业主相信代理人能够有效地管理和租赁房屋,代理人也相信业主会按照协议书的约定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协议书中需要明确房屋的具体情况,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户型等,以便代理人能够更好地进行管理和租赁。同时,协议书中还需要明确代理人的权益和义务,包括管理费用、维修费用、租金分配等,以及业主的权益,例如收益分配、房屋使用权等。
在协议书中,需要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例如仲裁、诉讼等。这样可以为双方提供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并确保双方都遵守协议书的约定。此外,协议书还需要明确合同的生效时间,以确保双方都清楚何时开始履行协议书的约定。
在签订房屋委托代管协议书之前,业主和代理人需要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了解,确保双方对于委托代管的具体要求和期望达成一致。只有在充分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双方才能够实现长期合作和共赢的目标。
总之,房屋委托代管协议书是一种重要的合同文书,它为业主和代理人提供了一种合作的机会。通过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以及解决争议的方式和合同的生效时间,可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并避免双方在后期出现任何纠纷或误解。因此,在委托房屋代管时,签订一份详细的协议书是非常必要的。
房屋委托代管协议书 篇三
委托方(甲方):达茂旗建设局
代管方(乙方):达茂旗安康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廉租房由乙方代管的协议,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经甲方考察研究决定,同意乙方代管惠民小区(廉租房)物业管理工作。
第二条:乙方代管惠民小区(廉租房)过程中,自行组织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并由甲方暂时支付,支付工资时间由甲乙双发协商决定。工作人员安排如下:
1、水电工程师2人
2、保安2人
3、清洁工2人
4、财务会计1人
5、夜清2人
劳动用工必须遵守国家政策,符合劳动法规定要求。若出现违法现象,要求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三条:因乙方拖欠人工费造成的上访或诉讼等原因及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独立承担民事、经济责任。由此造成甲方社会信誉损失的,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直至终止与乙方的代管关系。
第四条:本协议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附加条款解决,附加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达茂旗建设局
代表人:
乙方(盖章):达茂旗安康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人:
年 月 日
房屋委托代管协议书 篇四
甲方(委托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及当地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管所拥有的房产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1、甲方委托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物业);房屋用途为________。该物业共有:____间,用来出租/出售,出租价格为________元/间。
2、甲方承诺:甲方为该物业的合法产权人,其对该物业拥有完整的支配权。
3、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明确向乙方告知该物业未作流动资产抵押,并保证此物业不存在其他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
1、该房屋代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年。
2、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管理费为:________元,自房屋出租之日起乙方从租金中扣取,房屋空置期间甲方无需支付管理费。
1、乙方出租登记、带看,代办租赁登记。租户的出租合同由甲方与租户签订。
2、乙方双月15日前向各租户家进行水、电费抄表,并收取水费、电费、物业费等。
3、乙方每月25日前把当月约定的房租费全额交给甲方。
4、乙方代办完成租客入住、租金催缴、退租交接等手续。
5、乙方查验清理退租房屋并告知甲方。
6、乙方代为收取、保管租赁期间房屋保证金。
7、乙方对物业进行日常维护、维修。乙方负责更换维修,甲方提供更换设备及维修费用。
1、房屋在租赁管理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租价格高于甲方委托价格,其中的差额利益归乙方以作为委托报酬。
2、在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内,如房屋空置(即房屋没有被承租的情形)乙方不承担甲方损失。
1、甲方应在签订房屋代管协议将房屋钥匙、门卡等交付给乙方。
2、乙方有权让甲方提供权属原件配合房屋租赁事宜。
3、甲方如提前收回代管房屋,协议自动作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委托人房屋。
4、甲方如需要特殊代管事项,应另签订委托代管协议补种说明,乙方将按实际情况收取费用,并在补充说明中标注。
5、甲方在未出租/出售之前承担每个月该物业的水、电、网络、物业等相关费用。
6、甲方房屋存在的隐患,应在签定协议前如实告之。
7、甲方在签订协议时,应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8、甲方若在本委托期限内对房屋进行出售、抵押等其他行为的,应依法提前通知乙方
9、乙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服务内容进行服务,甲方有监督权。
10、乙方不得无故中止协议,如提前中止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一个月服务费作为补偿。
11、乙方在房屋委托代管期间,如发生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代为甲方采取相应措施。
12、乙方在房屋代管期间,不得使用甲方房屋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13、乙方应按时向各租户收取当月的水、电、物业、租赁费等。扣取相应费用后即时交给甲方。
1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租户乱收费。如有违反,一切后果将由乙方承担。
15、乙方应妥善管理租赁/出售房屋以及相关室内设施,不得擅自变更房屋主体结构,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1、甲、乙双方同意在合作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提前支付的相关费用。
2、甲、乙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协议上述各条款规定,除了按协议有关条款履行以外,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给守约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妨碍乙方正常管理出租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约定的单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补偿乙方的在管理租赁事宜中产生的必要支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并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违背诚实信用,有隐瞒重要事实和陈述虚假的行为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以本合同约定的单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赔偿给甲方。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协议及规定严格执行。
2、甲乙双方就履行协议发生纠纷时,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在此之前签订的一切协议如与本协议有矛盾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之后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及相关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房屋委托代管协议书 篇五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国家及当地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管所拥有的房产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
1-1甲方欲委托的房屋位于 省 市 区(县) 路 弄 号 小区 栋(号楼) 层 室(以下简称该物业);目前该物业产权方已取得该物业房屋产权证(编号: )房屋主体建筑结构为___结构;房屋用途为 。该物业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 层(该房屋的平面图为本协议附件),经双方方共同签章确认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1-2甲方承诺:其为该物业的合法产权人,其对该物业拥有完整的支配权。
1-3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明确向乙方告知该物业未作流动资产抵押,并保证此物业不存在其他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
1-4该房屋的公用或协议约定合作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水电暖等现有配套状况于本协议附件一中加以列明。
2-1、该房屋代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2-2、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管理费为该物业出租合同月租金的5%,按半年一次支付给乙方,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计算。
3-1、代委托方出租登记、带看,代办租赁登记等。
3-2、代委托方付水、电、煤气、电话、宽带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费用甲方出)。
3-3、代委托方申请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等。
3-4、代办完成租客入住、租金催缴、退租交接等手续。
3-5、代委托方查验清理退租房屋。
3-6、代委托方对物业进行日常维护、维修、更换房屋设施及居室保洁。
4-1、甲方应在签订房屋代管协议将房屋钥匙、门卡等交付给乙方。
4-2、甲方在房屋代管期间不得在室内存放贵重物品,如有丢失或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4-3、甲方如提前收回代管房屋,协议自动作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委托人房屋,但乙方代管服务费仍按协议规定时间收取。
4-4、甲方如需要特殊代管事项,应另签订委托代管协议补种说明,乙方将按实际情况收取费用,并在补充说明中标注。
4-5、房屋委托代管理期间,物业管理费及水、电、煤气、电话费、有线收视费等因该物业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4-6、甲方房屋存在的隐患,应在签定协议前如实告之。
4-7、甲方在签订协议时,应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如因甲方原因联系不到甲方所产生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4-8、乙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服务内容进行服务,甲方保留监督权。
4-9、乙方不得无故中止协议,如提前中止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一个月服务费作为补偿。
4-10、乙方在房屋委托代管期间,如发生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代为甲方采取相应措施。
4-11、乙方在房屋代管期间,不得使用甲方房屋进行任何活动。
5-1、甲、乙双方同意在合作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提前支付的相关费用。
5-2、甲、乙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协议上述各条款规定,除了按协议有关条款履行以外,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给守约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协议及规定严格执行。
6-2、甲乙双方就履行协议发生纠纷时,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6-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在此之前签订的一切协议如与本协议有矛盾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之后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及相关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连同附件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证件号: 证件号:
日 期: 日 期:
房屋委托代管协议书 篇六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分证号码:
根据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之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福永街道凤凰工业区光明汽车修配厂综合楼二楼物业委托乙方管理使用。
二、乙方使用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起。
三、该物业每月由乙方上交给深圳市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每月租金人民币11380元,物业管理费1380元,共12760元,甲方不收其它费用。
四、上交费用形式:由甲方到深圳市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深圳市农村商业银行开户。乙方将应交给深圳市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电费存入甲方的账户,由凤凰物业公司从甲方的账号扣取以上的费用。如凤凰物业公司在规定的日期内末收到乙方所交费用,则产生的滞纳金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在签定协议时向甲方一次性交付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万元正,该保证金于协议期满及交接手续办理后,无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单方中途终止本协议或因乙方违约而导致协议解除,则甲方所收取乙方的保证金不退还,并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六、租赁期内乙方自行到有关部门申请营业执照等合法手续后方可经营,一切手续及费用由乙方自理,水电、市政府卫生、治安、房屋租赁管理费(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支付)、物业管理费、税费等费用由乙方支付,签订协议后即时到房管所办理租赁手续。
七、本楼房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每间房间应配备1个以上4kgabc干粉灭火器。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事故意,由此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意,甲方财产损失、每三方人损失及自身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使用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拆改楼房结构(装修要采用不燃材料)装修方案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选定的装修公司必须是有资格、有营业执照的公司,否则甲方有权不提供水、电及采用其它手段阻止乙方装修。乙方中途需转让的,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凡私自转让者,转让无效,甲方并可收回在该物业使用权。
九、乙方自使用之日起,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报户口、做居住证、办好计划生育证件,自己买人寿保险及财产保险,如因政府、地方或有关部门需要改、拆、建征收征用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本协议无条件终止,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亦不得向甲方要求任何补偿或赔偿。
十、乙方必须负责本物业所有设施(包括水、电、消防设施)的装修、安装和日常维修保养,负责本物业建筑物的维修和保养。
十一、协议期满或乙方单方终止协议或因乙方违约而导致协议被解除,乙方在甲方物业中的装修(包括水、电、消防等设施)无条件归甲方所有,如楼房装修遭到损坏,乙方将其维修好或负责赔偿。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内仍未整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及不退还保证金,并要求乙方交清所欠费用。
1、乙方不按交付给凤凰物业公司的租金及管理费。
2、乙方欠各部门费用总数(包括:水、电、市政府卫生、治安、房屋租赁管理税费、工商、税务费等费用)达人民币 10000 元以上。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转租或擅自改变房屋现有结构或擅自改变楼房用途。
4、利用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影响楼下铺位的正常经营,不得影响市容市貌,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或过道。
6、乙方在协议生效后,二个月内未办理好营业执照的。
7、乙方拖欠职工工资达到两个月以上的。
8、没有遵守消防条例和治安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十三、协议期满后,乙方应于五天内无条件将物业完整地交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强制收回该物业使用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深圳市凤凰物业管理公司存档一份,本协议双方签字后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