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解读(通用3篇)

时间:2013-01-04 01:10:1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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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解读 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需要不断修订与完善。近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对该修正案进行解读。

首先,修正案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了调整。根据修正案,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两个子女。这一政策的出台,体现了国家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的关心与支持。同时,对于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也将依法进行处罚。这一修正案的出台,将有助于更好地调控人口数量和结构,促进人口的合理增长。

其次,修正案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罚力度进行了加强。修正案规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将面临较高的罚款和处罚。同时,对于拒不履行避孕措施的,也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这一举措的出台,将有效打击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起到了警示和震慑的作用。

此外,修正案还对计划生育服务进行了优化。修正案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计划生育服务的指导与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同时,鼓励医疗机构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这一修正案的出台,将有助于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权益,提高人口质量和健康水平。

最后,修正案还强调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与教育。修正案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计划生育意识。同时,鼓励媒体、学校等社会机构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宣传与教育工作。这一修正案的出台,将有助于提高公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的理解和支持,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的出台,是对社会发展和人口结构变化的回应,是对计划生育政策的优化与完善。该修正案在调整计划生育政策、加强处罚力度、优化服务和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将有助于实现人口数量和结构的合理调控,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解读 篇三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解读

  1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本市针对“全面二孩”政策具体有哪些配套规定?

  修改后的《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高绍林说:“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从今年1月1日起全国就已经正式实施了,这次(修改条例)解决的是一些配套规定。明确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而且取消了两个子女之间的生育间隔。”

  新《条

例》规定,在三种情况下,夫妻可以在两个孩子的基础上再生一胎。高绍林介绍说:“两个孩子中有残疾的、医学上证明还可以再生育的;第二种情况就是再婚家庭原来双方合计有一个孩子、结婚以后又生了一个孩子,还可以再申请生一胎;第三种情况,再婚家庭,原来两个人合计生育已经有两个子女了,也可以要求再生育一胎子女。”

  《条例》取消了晚婚假,取而代之是对所有依法依规生育的夫妻都给予假期奖励。高绍林说:“有7天的男方护理假,女方在原有产假基础上,再增加30天的产假。”

  今后,生育两个子女的家庭不再需要办理准生证或生育证,只需要到夫妻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进行生育登记。二孩家庭依法再生育的要向所在街道、乡镇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育。就“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相关问题。高绍林也做了解释:“2015年12月31日以前已经决定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还得按照原来规定去执行,新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办法市政府规定马上就能出台。当然征收对象今后就是违反规定生育第三个以上的'征收。”

  全面二孩政策下,本市高龄、高危孕产妇比例可能会有所增加,对此,本市相关部门也做好了应对的准备。市卫计委副主任韩立介绍:“我们将有针对性地采取为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培养遗传咨询师,强化一、二级助产机构技术能力的提升,加强儿科医生培养等一系列的措施,强化妇幼健康服务,保障母婴安全。”

  专家分析,未来几年,全面二孩政策每年会为本市增加2到3万出生人口,政策效应的释放主要可能会集中在2017到2019年。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解读(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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