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篇一
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公务员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改进。在山东省,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被引入,为公务员的晋升和管理提供了更加公正和科学的依据。本文将探讨山东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优势和挑战。
首先,山东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最大优势在于公平性。传统的公务员晋升仅以职级为依据,容易造成职级过高或不合理的情况。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则将公务员的职责和能力作为晋升的重要考量因素,更加客观和公正。这样一来,不仅能够激励公务员提升自己的能力和业务水平,也能够确保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
其次,山东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有助于激发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传统制度下,职级晋升是公务员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而职务则相对较为次要。这种制度容易导致公务员过于追求职级晋升,而忽视了实际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则能够更好地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因为职务的晋升和工作成绩直接相关,公务员会更加注重实际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然而,山东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也面临一些挑战。首先是职务评定的标准不够明确。与职级评定相比,职务评定更加主观和难以量化,容易产生评定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这可能导致职务评定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受到质疑。其次是职务晋升的程序和机制需要进一步规范。目前,山东公务员职务晋升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如权力寻租和关系亲近的现象。这些问题需要通过完善制度和加强监督来解决。
综上所述,山东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提高公务员晋升的公平性和激发公务员的积极性方面具有显著的优势。然而,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和加强监督,以确保该制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只有这样,山东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才能得到提升,为山东省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山东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篇二
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公务员制度也在不断改革和完善。在山东省,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被引入,为公务员的晋升和管理提供了更加科学和公正的依据。本文将重点讨论该制度对公务员队伍建设和政府效能的影响。
首先,山东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有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传统的职级制度往往只注重公务员的资历和履历,忽视了工作能力和职责履行的实际情况。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则能够更加全面地评价公务员的能力和表现。公务员通过履行职责和取得成绩,可以获得相应的职务晋升,从而激发公务员提升自己的能力和业务水平的积极性。
其次,山东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能够提高政府效能。在传统的职级制度下,公务员往往只注重自己的职级晋升,而忽视了实际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这种情况容易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和责任心不强。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则能够更好地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因为职务的晋升和工作成绩直接相关。公务员会更加注重实际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从而提高政府的运行效率。
然而,山东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是职务评定的标准不够明确。与职级评定相比,职务评定更加主观和难以量化,容易产生评定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这可能导致职务评定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受到质疑。其次是职务晋升的程序和机制需要进一步规范。目前,山东公务员职务晋升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如权力寻租和关系亲近的现象。这些问题需要通过完善制度和加强监督来解决。
综上所述,山东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公务员队伍建设和政府效能都具有积极的影响。然而,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和加强监督,以确保该制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只有这样,山东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才能得到提升,政府的效能才能得到进一步提高。
山东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篇三
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据了解,目前,安徽、山东、江苏、河北、辽宁等省都已经陆续开始尝试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现实中,职务与职级的联系过于紧密,表现为以职定级、以职定薪。据统计,在目前各地公务员工资的四个组成部分中,职务工资约占20%,级别工资约占25%,地区附加津贴约占45%,各种补贴约占10%。级别工资仅占两成。相比之下,职务工资比例虽不高,但由于地区附加津贴基本按照职务发放,职务工资整体所占比例接近七成。职务对工资水平具有决定性作用。职级的功能被明显弱化。
职级功能弱化导致职务晋升成为公务员最大的激励,职务晋升也成为公务员职业发展的唯一阶梯。据山东省济南市委组织部近年组织的一项调查显示,近 81%的被调查者认为职务晋升是对公务员最有效的激励,其中领导职务的晋升比非领导职务的晋升更具吸引力。这给当前公务员管理带来很多问题,比如,公务员谋求职务不是为了承担责任,而仅是为了获取权力。
公务员晋升
“不当官也能享官员待遇”
【会议摘要】
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
进展5省份已试点职务与职级并行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提出,“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竹立家对新京报记者说,此举相当于打破目前的职务决定待遇局面,为基层公务员开辟一条上升渠道,“不当官也能享受官员待遇”。
据了解,对于“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国家有关部门早有计划。今年初,中组部、人社部联合召开全国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时,人社部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尹蔚民就指出,今年的工作重点是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5月28日,人社部发布了《2013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其中明确提出,开展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
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安徽、山东、江苏、河北、辽宁等5省份都已推行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如福建今年7月发布的《实施方案》就提出,“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在县以下机关全面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
现状公务员职务决定其待遇
现行的行政级别体系按照5级划分: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乡科级以下,还有两个级别:科员级、办事员级。按照该划分方式,县以下机关最高级别是县处级,对应的是县委书记、县长;县级各委办局,比如县发改委、县民政局的领导,虽然称为局长,但实际为乡科级。
中组部2008年发布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规定: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3年以上;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
以一名分配到乡镇、从办事员做起的大学毕业生为例,干3年后,有资格升到科员;做满3年科员,有资格升到副科长。此后,如果仕途顺利,才有机会升到正科、副处、正处等其他行政职务。
汪玉凯说,全国公务员队伍中,来自县以下机关的约60%,也就是
说,多数公务员都在县以下机关,“由于行政职务的职位非常有限,比如县以下机关,正处级只有县委书记、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等少数几个。所以多数公务员都是在科员、办事员这两个级别之间,就走完了个人仕途。有机会升迁到副科、正科的都不多。”汪玉凯说,最关键的问题在于现行体制职务与待遇挂钩,以职定级、以职定薪,“公务员如果想提高待遇水平,只有职务晋升也就是升官这一条通道。这就导致了很多矛盾和问题”。
影响对“非领导职务”影响不大
10年前,汪玉凯就曾提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建议,并对此做过调研,“职务与职级并行,就相当于给公务员增加了一条晋升通道。可以不当官,但也能享受到官员待遇。简单来说,就是在职务与待遇挂钩的基础上,职级也跟待遇挂钩。公务员只要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合乎要求,就能不断提高职级”。
他认为,本次将公务员团队中的多数—县以下机关的公务员,作为“职务与职级并行”的适用对象,有利于提高基层公务员群体的工作积极性。
依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序列职务除了领导职务,还有非领导职务。具体到县以下机关,共包括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调研员、调研员。乡科级副职与副主任科员对应,科级正职与主任科员对应,调研员、副调研员与处级、副处级对应。
汪玉凯认为,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后,“非领导职务”仍会保留,“跟领导职务相同,副调研员、调研员的职位也很有限。所以‘非领导职务’对于职务与职级并行这项改革,没有多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