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细则【推荐6篇】

时间:2012-09-06 07:12:28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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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篇一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的重要性及实施方法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是一个组织或机构内部为了规范档案管理工作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它对于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可追溯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个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细则可以帮助机构高效地管理档案,提高工作效率,防止档案的遗失和损毁,保证档案的安全和保密性。本文将从档案管理制度细则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档案管理制度细则的重要性不可忽视。一个组织或机构的档案是其重要的资产之一,其中包含了各种重要的信息和数据。一个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细则可以帮助机构对这些档案进行规范的管理和使用。首先,它可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通过制定规定档案管理的流程和操作规范,可以使档案在创建、收集、整理、存储和使用过程中得到合理的保护,防止档案的遗失、损毁和篡改。其次,它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规定档案管理的流程和操作规范,可以使档案管理工作变得有条不紊,提高工作效率,节省时间和资源。最后,它可以保证档案的安全和保密性。通过规定档案管理的安全措施和保密规定,可以避免档案被非法获取和利用,保护机构的利益和客户的隐私。

其次,档案管理制度细则的实施方法是多样的。首先,需要明确档案管理的目标和原则。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细则之前,需要明确档案管理的目标和原则,根据机构的需求和特点来确定具体的管理要求。其次,需要制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根据档案管理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权限,规范档案管理的流程和操作方法。再次,需要进行档案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在制度实施之前,需要进行相关的宣传和培训,让组织内的员工了解和掌握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提高他们的档案管理能力和意识。最后,需要建立档案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制度实施之后,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档案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综上所述,档案管理制度细则的重要性不可忽视。一个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细则可以帮助机构高效地管理档案,提高工作效率,防止档案的遗失和损毁,保证档案的安全和保密性。在制定和实施档案管理制度细则时,需要明确档案管理的目标和原则,制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进行宣传和培训,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只有通过这些措施,才能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为组织或机构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篇二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是企业内部为了规范档案管理工作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它对于企业管理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一个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细则可以帮助企业高效地管理档案,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成本,提升企业形象。本文将从档案管理制度细则的重要性和对企业发展的作用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档案管理制度细则的重要性不可忽视。一个企业的档案是其重要的资产之一,其中包含了各种重要的信息和数据。一个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细则可以帮助企业对这些档案进行规范的管理和使用。首先,它可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通过制定规定档案管理的流程和操作规范,可以使档案在创建、收集、整理、存储和使用过程中得到合理的保护,防止档案的遗失、损毁和篡改。其次,它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规定档案管理的流程和操作规范,可以使档案管理工作变得有条不紊,提高工作效率,节省时间和资源。最后,它可以减少成本和风险。通过规定档案管理的安全措施和保密规定,可以避免档案的丢失和泄露,减少企业的损失和风险。

其次,档案管理制度细则对企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首先,它可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通过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细则,可以规范企业的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效能。其次,它可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一个有序和高效的档案管理制度可以使企业更好地利用和管理自己的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成本,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最后,它可以提升企业的形象和信誉。一个有规范和高效的档案管理制度可以给外界一个良好的印象,增强企业的信誉和形象,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综上所述,档案管理制度细则对企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一个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细则可以帮助企业高效地管理档案,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成本,提升企业形象。通过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细则,可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提升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因此,企业应重视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持。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篇三

  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人事档案,更好地为我校人事工作服务,根据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做好人事档案的保密工作。

  2.加强组织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3.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用档案库房(室),配备铁质档案柜,妥善保管人事档案。

  4.人事档案库房(室)必须具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安全措施应当经常检查,保持库房的清洁和温、湿度,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5.人事档案库房(室)和档案柜,应明确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

  6.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室)。

  7.严禁用电话、电报索取或提供有关人员的全面材料和涉及个人政治历史问题或其他重要问题的材料,严禁任何人携带人事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合和娱乐场合,不得在电话或公共场所中谈论或汲及到有关人事档案材料的内容。

  8.对利用人事档案的人员,进行保密宣传,以防边阅档案边议论档案内容。

  9.人事档案材料的转递,严格密封,通过机要传递或专人送达,尽量避免本人自带。

  10.人事档案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一律按密纸处理或销毁。

  11.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但领导或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时,要严格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天。

  12.属归档的材料,及时转入本人档案,须转递的档案,做好移交签字登记手续。

  13.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档案,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不得保管本人和亲属的档案。

  14.发现泄密事件,认真处理。

  二、归档制度

  1.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规定》,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工作调配、干部任免、组织发展、职称评聘、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学历变更、工资套改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个人德、能、勤、绩、廉的文件材料,充实档案内容。相关部门应配合人事处及时做好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材料归档范围具体见附件。

  2.校属各单位要建立主动送交人事档案材料的工作制度,并确定1-2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收集本单位的归档材料,属于归档范围的人事档案材料,在材料形成后,经有关部门审查签章后送交人事档案室归档。

  3.每年引进毕业生及调入人员的人事档案必须在报到之日起两个月内转至我校,没有特殊情况而逾期不到或材料不全的,学校将缓发其工资与津贴,并暂停兑现其他相关待遇。

  4.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齐全,格式规范、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具有保存备查价值。需经有关部门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方能归档。

  5.不属于档案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过鉴别,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需经人事处负责人批准,由专人负责监销。

  6.人事档案材料,须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7.每年引进人员要填写干部履历表或补充表,充实干部人事内容。

  8.对收集的材料,要做好收集登记和交接手续。

  三、鉴别制度

  1.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鉴别,未经鉴别,不得随意归档或擅自销毁。

  2.鉴别工作分别在接收材料归档时和整理过程中进行。

  3.鉴别要以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严肃认真,确保真实、完整、精炼、实用。

  4.归档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字迹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对不该归档的材料,要区别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

  5.人事档案材料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

  四、整理制度

  1.整理人事档案,要先对缺少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行补充,并备齐卷皮(盒)、目录纸、衬纸、切纸打孔机(缝纫机)等必备的物品和设备。

  2.整理要做到: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和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

  3.整档人员必须熟悉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档案工作的专业知识,掌握整理人事档案的有关规定和基本方法技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整理工作。

  4.必须认真执行《档案法》、《保密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5.人事档案按新《条例》和《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规范地整理,零材料及时装订入卷。

  6.不得擅自涂改、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按规定剔出的档案材料,必须认真登记,需销毁的材料,经主管领导批准按规定销毁。

  7.整档过程中,要切实做好防火安全保密工作,整理室内严格吸烟,严防丢失和汇漏档案内容。

  五、借阅制度

  1.查(借)阅人事档案的人员原则上是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干部或二级单位书记、主任,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2.查(借)阅人应在借阅前认真填写《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登记表》。

  3.复印借出人事档案材料应认真核实签署意见并加盖“河南城建学院人事处”公章,方能有效。校外单位和本校工作需要查用档案,须在人事处领导同意后,方可查(借)阅。

  4.查(借)阅档案,严禁涂改、圈划、撤换档案材料。查阅时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属于假公济私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

  5.查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请示人事档案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制(拍摄)。

  6.档案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期归还,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六、转递制度

  1.递人事档案或材料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2.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渠道转递或派专人传送,一般情况下,不准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如外单位派专人来提取,必须持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一般介绍信不予办理。

  3.递档案时,必在转出手续完备的前提下,须经人事处

  有关负责人同意签署意见并由主管人事工作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转出。有关部门同时把本人的现实表现、体检表或技术档案转入人事档案室,由人事档案室统一转递,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档案转出后,逾期一个月未见对方退回回执应写信或电话催回,以防丢失。

  4.使人事档案能够随着我校的人事变动,干部职务变动而及时调整,人事处及组织部应将人事变动情况、干部调动单位和任免通知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因商调而转出档案后,人事处有关负责人应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此人是否商调成功,如未商调成功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在一个月以内追回档案,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5.职工因辞职、退职、自动离职或被学校解除合同、终止合同、除名、开除等,在没收到接收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转来的转递档案通知单前,其档案仍由人事档案室保管;但要从处理决定下达之日算起,按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收取档案保管费。自动离职人员的人事档案必须在外调手续完备的情况下,方可转出。

  6.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事档案室做好教工档案的转递工作。

  7.不属于在职人员的代管人事档案,在档案转出时,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收取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

  8.是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要严密包封,并加盖机密章,有关人员认真填写《干部人事档案转出登记表》。

  七、核查制度

  1.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所管理的档案要定期的进行检查核对,一般每半年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提供利用的人事档案,再回收时,要严格检查,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

  3.理好的人事档案入库前,要逐人、逐卷、逐份、逐页进行检查核对,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4.出和接收人事档案时,应将材料与目录检查核对一遍,防止张冠李戴或缺少材料。

  5.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应检查是否属于归档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符合归档要求,是否手续完备。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篇四

  一、 目的:

  为使学校人事档案管理与利用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则。

  二、 内容:

  1、归档制度

  (1)对资料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要求。

  (2)按照资料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

  (3)将资料放入档案,并输入资料库。

  2、核查制度

  检查核对一般定期进行。但突发事件之后或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也要进行检查核对

  3、保卫制度

  (1)指定专人负责档案保管。

  (2)备齐必要的存档设备。

  (3)档案柜保持清洁,不准存放无关物品。

  (4)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

  4、 统计制度

  (1)人事档案的数量。

  (2)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情况。

  (3)档案整理和保管情况。

  (4)档案及设备利用情况。

  5、 转递制度

  档案转递一般由工作调动等原因引起,

  (1)取出应转走的档案;

  (2)填写人事档案转递记录;

  (3)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

  6、借档制度

  (1)由有关单位部门开具介绍信,说明要求出具证明材料的理由,并加盖公章。

  (2)其次,人事档案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利用者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由人事处审阅,加盖公章,然后登记、发出。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篇五

  一、目的

  为了对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机密。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规范人事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人事档案的执行管理。

  三、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课负责人事档案的建立、归档、保存、定期检查核对、转递、保密、统计等工作。

  3.2 人事档案管理:集团公司人事管理课(宁波地区)负责本地区所有分公司、直属部门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外地分公司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由当地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工作。

  3.3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各部门、分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及落实执行工作。

  3.4 集团公司企业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审议及授权主管人签核,总裁负责本制度的批准执行。

  四、人事档案管理的内容

  4.1 员工人事档案归档及管理:新员工入职时将《员工应聘申请表》及相关证件(毕业证书、身份证、各类技术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交人事管理课,人事管理课根据《员工应聘申请表》建立员工人事档案(内容包括:该员工的应聘、录用、劳动合同、考核、薪资、福利、奖惩、培训等相关资料)并及时归档。归档的流程为首先对新的员工人事档案材料进行鉴别,其次按新员工的所在部门以及职务、性别等进行分类并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并且在目录上补登新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名称及有关内容,最后将新员工的人事档案材料归档。

  4.1.1确立两级档案管理制度:一级员工人事档案为员工入司随转的人事档案材料。二级档案为员工入司以后的任职情况、培训情况、工资调整情况、学历及职称变化情况、历年考核情况及员工基本情况复印件备查材料等。

  4.1.2员工人事档案自员工到岗之日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门、职务归类。员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将该员工人事档案的材料归入公司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类。

  4.1.3员工合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员工离职通知单》上签字,确认无遗留问题;员工相关档案调入单位时,人力资源部核对档案材料,密封该员工人事档案,连同开具的《档案材料转移单》及其它有关材料,转至调入单位并归档。相关手续《员工入职试工转正辞退作业管理制度》。

  4.2 检查核对: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课档案管理员要定期(每月25日)对员工的人事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并在《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上签字,确保员工的人事档案的完整、安全。但是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突发事件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发现某些损失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酶、发现虫蛀等;检查完毕后必须在《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上确认签字。

  4.3 转递(员工异动):档案转递过程如下,人事管理课档案管理员取出要转走的员工人事档案并在档案帐册上注销该员工的人事档案并填写《转递人事档案通知单》,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在转递过程中应遵循保密原则并且要求收档单位在回执上签字盖章。

  4.4 保密制度:由人事管理课档案管理员负责人事档案管理。不得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公司人事管理课对接受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认识档案材料内容,一概不得加以删除或销毁,并且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扩散。

  4.5 统计:人事管理课每月25日须对员工人事档案的数量、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情况、档案整理情况、档案保管情况、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写《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

  4.5.1人事档案统计分类:履历及相关证件材料、鉴定及考核材料、评聘及奖惩材料、其他可供公司参考资料。

  4.5.2 人事档案统计信息要及时更新,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员流动情况每月25日必须将相关人事档案的统计情况更新并填写《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提报人力资源部总监审核。

  五、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

  查阅员工人事档案应经人力资源部总监(或总裁)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者不得私自增删、涂改、泄露档案材料内容。

  六、相关支持文件及记录

  员工应聘申请表

  转递人事档案通知单

  员工离职通知单

  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

  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人事档案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为人事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

  第三条、员工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

  第四条、新员工第一次建档后,日后所有有关个人人事资料都随时归档,包括员工在职期间试用、考核、职位调动、工资晋升、培训记录、行政处分、奖励等,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保密性及可查性。

  第五条、新员工报到后按《个人资料档案目录》顺序进行建档,目录如下:

  1、招聘登记表

  2、聘用通知书

  3、学历证、职称证、计算机等相关资格证的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照片

  6、员工转正申请表

  7、聘用合同

  8、奖惩材料

  9、任免、升降、调薪等材料

  10、其它材料

  第六条、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并建员工档案薄册,记载档案的接收、 存入、提供、使用和变动情况。

  第七条、要做到分类准确、编号规范、排列有序、定期核对。

  第八条、所有人事档案都属秘密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泄密。

  第九条、人事档案不允许无关人员查询。部门负责人有权查阅本部门员工的档案。总经理有权查阅任一员工的档案,除总经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阅员工的工资档案。

  第十条、任何人不得借阅自己本人档案。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人员及档案查阅人员应严格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涂改、拆散、抽出、圈划、污损、带出、丢失。

  第十二条、收回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核对,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期为一年。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篇六

  一、目的

  为了更有效的的员工人事档案进行妥善管理,有效的保守机密;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档案管理内容

  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笔试试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离职证明、各类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三、档案相关规定

  1、基础管理

  1.1原则: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1.2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对人事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和解聘处理。

  1.3对人事档案按入职时间分类归档,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进行整理,并及时登记于《入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一)《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二),并在档案前页填写各种人事资料的名称及对档案进行编号,人事档案原则上是永久保存。

  1.4当在职员工的基本资料有变动时(如学历变动、身份证号码变动、个人技术职称变动、婚姻情况变动等),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归档,原件当场查验。

  1.5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新岗位前,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登记。

  1.6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审批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1.7员工离职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档案保存原则上三年后方可销毁(高管及核心人员保留该员工离岗8年止)。

  1.8人力资源部档案员要注意档案管理环境的清洁、整洁。

  1.9档案应分类编号存放,一个员工一个编号,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档案交叉,制电子目录,以便查阅。

  2、档案的查、借阅

  2.1档案分为保密与非保密,保密档案禁止查阅,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得外借;非保密级档案因工作需要查、借阅,须填写《查、借阅人事档案单》(附件三),经过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查、借阅。

  2.2任何单位一般不得垮部门查、借阅人事档案,下级员工不得查、借阅上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2.3公司级领导、行政人力资源部可直接查、借阅员工人事档案。

  2.4所有经过批准后借阅的人事档案需在三天内归还人力资源部(除特殊情况可延长),对借阅后到期未归还者、归还损坏、私自复印档案者、遗失者依照公司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2.5人力资源部做好查、借阅登记,并在《人事档案借阅登记本》签字登记(附件三)。

  3、查、借阅档案注意事项

  3.1不得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损坏档案材料。

  3.2不得擅自复印、拍摄档案内容,如有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须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同意。

  3.3查、借阅者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严重,予以惩处。

  4、档案的销毁

  4.1公司任何个人和部门非经同意不得销毁员工档案资料。

  4.2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审批登记》(附表五),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销毁。

  4.3经批准销毁的人事档案,人力资源部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登记》和将要销毁的人事档案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四、制定、修订、废除与实施

  本管理办法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实施,修订和废止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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