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篇一
内部审计是指公司或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的、客观的评估和监督机制,通过对公司或组织的运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审计,以提供有关公司或组织运营情况和管理质量的可靠信息,从而为公司或组织的决策者提供参考依据。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则是指为了保证内部审计能够有效进行,公司或组织建立的一套规章制度和管理机制。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在公司或组织的运营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能够帮助公司或组织识别和评估风险。通过对公司或组织的各项业务和运营进行审计,可以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其次,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能够提高公司或组织的内部控制水平。通过对各项制度和流程进行审计,可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从而保障公司或组织的资产安全和合规性。此外,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还能够提高公司或组织的运营效率。通过对各项业务和流程的审计,可以发现存在的瑕疵和浪费,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从而提高运营效率和降低成本。最后,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还能够提高公司或组织的治理水平。通过对公司或组织的运营情况和管理质量进行全面的审计,可以为公司或组织的决策者提供可靠的信息,从而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为了确保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公司或组织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机制。首先,公司或组织应该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部门应该有一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能够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并对审计结果负责。其次,公司或组织应该建立内部审计的工作流程和标准。内部审计工作应该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同时,公司或组织应该建立内部审计的监督和评估机制。通过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最后,公司或组织应该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内部审计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并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总之,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在公司或组织的运营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公司或组织的风险识别和评估能力,提高内部控制水平,提高运营效率,提高治理水平。因此,公司或组织应该高度重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运行,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为公司或组织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篇二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是指公司或组织为了保证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进行,建立的一套规章制度和管理机制。内部审计是指公司或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的、客观的评估和监督机制,通过对公司或组织的运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审计,以提供有关公司或组织运营情况和管理质量的可靠信息,从而为公司或组织的决策者提供参考依据。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在公司或组织的运营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首先,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能够帮助公司或组织发现和解决问题。通过对公司或组织的各项业务和运营进行审计,可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其次,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能够提高公司或组织的内部控制水平。通过对各项制度和流程进行审计,可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提出改进意见,从而保障公司或组织的资产安全和合规性。此外,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还能够提高公司或组织的运营效率。通过对各项业务和流程的审计,可以发现存在的瑕疵和浪费,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从而提高运营效率和降低成本。最后,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还能够提高公司或组织的治理水平。通过对公司或组织的运营情况和管理质量进行全面的审计,可以为公司或组织的决策者提供可靠的信息,从而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为了确保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公司或组织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机制。首先,公司或组织应该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部门应该有一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能够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并对审计结果负责。其次,公司或组织应该建立内部审计的工作流程和标准。内部审计工作应该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同时,公司或组织应该建立内部审计的监督和评估机制。通过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最后,公司或组织应该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内部审计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并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总之,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在公司或组织的运营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可以帮助公司或组织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内部控制水平,提高运营效率,提高治理水平。因此,公司或组织应该高度重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运行,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为公司或组织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有效控制风险,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改善公司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企业实施的内部经济监督,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经营活动及所属部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管理人员责任评价、合同复查等有效地进行监督和评价的一种活动
第三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指导、监督公司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内部审计人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本公司及所属控股、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独立进行审计监督,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司应保证其工作合理、合法、有效,达到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内部审计的目标是促进公司内部程序的合理性和资源利用的有效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有关决议能够有效实施执行。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改进公司及所属单位等组织机构、人员及其经营管理行为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过程中的效果,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本制度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授权监察审计部根据本制度制订和完善有关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指引,实现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及所属部门和员工均依照本制度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监察审计部是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并对董事会负责,独立于公司业务部门,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扰。
第八条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监察审计部负责人具体组织和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审计负责人不得兼管业务部门;不得兼任财务以及其他经营性工作;内部审计人员应避免审计评价其上一年度负责审计过的工作和部门,不得参与原经办业务的已审计事项,
第十条公司应配备与审计任务相匹配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应熟悉公司的经营业务和内部控制规范,具备开展审计活动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技能。具有一定的政治素养、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职权滥用、泄露秘密、玩忽职守。并不断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审计职业培训和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和防范潜在舞弊的意识,特别要对可能影响公司目标、营运或资源的重大风险保持高度警惕。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对象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和执行。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对象存在利益冲突时,应该主动申请回避,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提出要求该审计人员回避的申请。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依照法律和本制度行使职权,受国家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执行任务,不得对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十五条审计人员每年应保证一定的后继教育时间,可通过参加专业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会议或公司内部业务培训等,以保持专业的熟练性。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六条监察审计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负责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三)负责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审计;
(四)负责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五)负责对被审计单位的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含主要干部的离任审计);
(六)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状况进行审计;
(七)对公司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算、财务决算、重大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重大投资方案及其经济效益进行评价;
(八)组织对发生重大违规违纪、侵害公司利益或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等问题进行责任审计;
(九)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七条为有效履行内部审计职责,董事会授予监察审计部如下权限:
(一)在本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确定审计项目和审计对象;
(二)根据需要委派审计人员对公司所属单位或特定事项实施内部审计;
(三)根据需要参加与内部审计职责有关的各种会议及各类事项,包括:
1、参加或列席公司(包括部门)及分公司召开的有关重大投资、资产处置财务收支预算、决算及其他与经济活动有关的会议等;必要时召开本公司、部门、下属企业有关审计工作会议;
2、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
3、参与重要合同、经济业务的调查、评估、论证、决策、审查、监督,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在履行职责时,监察审计部有权要求被审计对象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计划、预算、决算、财务会计资料、招投标资料、经济合同、统计报表、会议纪要、与审计内容有关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及相关电子数据,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并对其审查。
(五)在履行职责时,监察审计部可以不受限制地直接、立即查阅属于公司的所有文件和记录,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的文件和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查阅的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1、规章制度、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和总结等内部文件资料;
2、凭证、账册、报表、对账记录、实物等会计资料;
3、客户档案、业务操作记录、系统数据等业务资料;
4、签订的各类合同、招投标活动记录、工程预决算资料;
5、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等文件资料;
6、其他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资料。
(六)在履行职责时,监察审计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审计对象或相关人员进行约见谈话。有权按照公司有关制度向有关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和个人开展调查和询问,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被审计单位的下列行为,有权做出制止的决定,提出纠正、处理意见以及改进经营管理的建议,并报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
1、阻挠、妨碍内部审计工作的及拒绝提供资料行为;
2、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3、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
4、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以及其他与经济活动和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
5、截留、挪用公司或客户资金,转移、隐匿、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
6、其他违法违规,侵害客户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审计部还具有以下权限:
(一)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被审部门(子公司)和个人进行调查;
(二)盘点被审公司全部实物资产和有价证券等;
(三)要求被审部门(子公司)有关负责人在审计工作底稿上签署意见,对有关审计事项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四)制止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国家规定或严重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审计部经权力机构批准,有权对重大紧急事项立即采取封存账簿、资产等临时性措施或申请其他部门采取保全措施后报有关领导。
(五)建议有关部门对违反财经法纪和严重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部门(子公司)和个人追究责任;
(六)对被审部门(子公司)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
(七)责令被审部门(子公司)限期调整账务;追缴被审部门(子公司)或个人违法违规所得和被侵占的公司资产;
(八)可以随时调阅公司、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第十八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被审计对象要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篇四
为了充分发挥财务审计的监督管理作用,加强内部控制,通过财务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进人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财务内部审计,是指人防办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和人防办内部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及所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县、区人防办经营活动、经济业务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
二、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
人防办审计机构设在财务科,配备兼职内部审计人员,在办党组的领导下,根据审计计划成立审计工作组,负责人防办内部审计工作,依照国家法规、政策和人防各项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党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为了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遇有较大任务时,可临时组织审计人员或邀请有关业务人员共同进行审计。
四、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会计、审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熟悉本行业经济活动内容,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内审人员要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乱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五、审计内容
(1)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2)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经济效益。
(3)是否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
(4)现金、固定资产是否盘点核对,往来帐款是否真实,利润是否准确。
(5)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及所相关内容是否真实存在,增减变动是否记录完整。
(6)有无严重违返财经纪律,侵占国有资产,严重损失浪费和小金库,帐外帐等情况。
六、审计时间
定期审计:一年不少于一次例行审计。
不定期审计:根据工作需要可做随时抽查审计。
七、审计工作程序
(1)根据办党组拟订审计年度计划,经财经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2)提前通知被审计部门,做好审前相关资料准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审计过程中,必须填写审计底稿,做好审计记录,收集审计证据。
(4)审计工作完成后,将审计情况向被审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交换意见,对审计出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无异议,写出审计工作报告,向办党组汇报。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篇五
为了规范学校财务内审工作,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定,维护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上级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内部审计工作小组,负责学校内部审计工作。
二、学校每学期对相关部门进行内部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校长室。
三、审计原则:
依据国家方针政策、会计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对本校会计部门经办的经济活动进行校内审计。
四、审计范围:
学校财务运行情况、食堂财务运行情况、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及基建等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五、审计内容与方法:
1、检查学校既定的方针、政策、计划、规章制度是否认真执行,尤其是否按经费预算进行合理支出,强化学校财务计划管理。
2、查明学校财产(含各种设备)的核算范围是否健全、完善,查点实物,是否帐实相符,账账相符。
3、检查学校是否有违反政策、法规和财经纪律及铺张浪费与不正之风的行为。
4、重点审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原始凭证的审批和报销手续是否真实、准确、合法;学校使用的内部管理数据是否真实、可靠。
六、审计要求:
1、审计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2、掌握政策、实事求是。
3、审计结束,出具审计报告,如实向校长室汇报。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管理作用且有效开展审计工作,加强内部控制,维护股东利益,通过审计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对本公司及分公司(部门)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暂挂靠计划财务部),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在董事会领导下,根据审计计划成立审计工作组,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依照国家法规、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为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五条 当遇有较大审计任务时,可临时组织所属审计人员或邀请有关部门业务人员共同进行审计。必要时可聘请外部特邀专家进行专题审计或专案审计。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会计、审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熟悉本组织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独立、客观、正直和勤勉的工作态度,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及主要负责人应当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公司内部各职能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 对审计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部门和审计人员应给予表彰或奖励;对玩忽职守,泄露机密,以权谋私者,应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章 审计范围
第十条 适用范围:公司以及所属各部门、单位、分公司的各种经营活动和控制系统,主要表现为反映经营活动的会计资料和各项控制制度。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各部门和分公司的财务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范围内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1)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2)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3)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
(4)工程(预)结算的真实、合法情况;
(5)省公司与下属分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6)各分公司(部门)主要领导人或重要经济岗位责任人离任的经济责任;
(7)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