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居家隔离措施制度【精简6篇】

时间:2013-09-06 02:30:31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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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居家隔离措施制度 篇一

随着新冠疫情的爆发和蔓延,各国纷纷采取了居家隔离措施来控制疫情的传播。居家隔离是指将疫情期间的病例和密切接触者隔离在家中,以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避免病毒的传播。在疫情防控居家隔离措施制度上,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有效地控制了疫情的扩散。

首先,我国制定了明确的居家隔离政策。根据疫情的严重程度和传播的风险,将病例和密切接触者分为不同的隔离级别,并对每个级别制定了相应的隔离期限和要求。这有助于对不同人群进行分类管理,确保隔离措施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其次,我国加强了居家隔离的监督和管理。各地政府设立了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居家隔离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他们会对隔离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定期上报健康状况,并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电话或上门询问,确保隔离人员的生活和健康情况。

此外,我国还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保障居家隔离人员的生活需求。政府组织志愿者为隔离人员提供生活物资和心理支持,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同时,政府也提供了相应的补贴和福利,减轻居家隔离人员的经济负担。

最后,我国还加强了居家隔离人员的教育宣传。政府通过各种途径向居民普及疫情知识和居家隔离的重要性,号召大家自觉遵守隔离规定,共同抗击疫情。这不仅提高了居家隔离的合规性,也增强了居民的防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总之,疫情防控居家隔离措施制度在我国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和管理。通过明确的政策、加强的监督和管理、保障的生活需求以及教育宣传的力度,我国成功地控制了疫情的蔓延,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疫情防控居家隔离措施制度 篇二

随着新冠疫情的持续肆虐,居家隔离成为了控制疫情传播的重要手段之一。居家隔离是指将疫情期间的病例和密切接触者隔离在家中,以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避免病毒的传播。在居家隔离措施制度方面,我国做出了一系列的改进和完善,以应对疫情的挑战。

首先,我国加强了居家隔离的监测和管理。除了政府的监督和管理外,我国还引入了技术手段来提高居家隔离的监测效果。通过使用手机定位、人脸识别等技术,可以对隔离人员的行动进行实时监控,确保他们不会违反隔离规定,避免疫情的扩散。

其次,我国注重了居家隔离人员的心理健康。在居家隔离期间,不少人会感到孤独、焦虑和恐惧,因此政府加强了心理援助的力度,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心理支持和咨询服务。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专业人员与隔离人员进行沟通,帮助他们缓解压力,保持良好的心态。

此外,我国还加强了居家隔离人员的生活服务。政府组织志愿者为隔离人员提供生活物资和日常所需,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同时,政府也提供了相应的补贴和福利,减轻居家隔离人员的经济负担。

最后,我国加强了居家隔离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政府通过各种途径向隔离人员普及疫情知识和防控措施,提高他们的防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政府还加强了对居家隔离人员的法制教育,明确其责任和义务,确保隔离措施的有效执行。

总之,我国在疫情防控居家隔离措施制度方面做出了一系列的改进和完善,加强了监测和管理、关注了心理健康、提供了生活服务以及加强了教育培训。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地控制了疫情的传播,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疫情防控居家隔离措施制度 篇三

  1、居家隔离参照集中隔离场所相关规程要求,由社区干部、网格员、信息联络员、公安干警、卫生服务人员、物业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志愿者等组成工作专班,采用“一对一”的方式实施居家隔离。

  2、居家隔离人员居住场所须由社区专班人员进行居家内外环境专业评估。不具备居家隔离场所条件的,一律进行集中隔离。

  3、居家隔离人员宜单独居住,如有同住人员,须与居家隔离人员共同执行管控措施。居家隔离期间拒绝一切探访,原则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要经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认真研判批准,并采取严密的出行防护措施,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私自外出者,一律转为集中隔离,隔离期限重新计算,费用自理。

  4、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告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可通过微信、视频等多种非接触方式关注居家隔离人员健康状况,做好监测记录。

  5、社区负责为居家隔离人员进行入户核酸采样。社区工作人员详细记录每次核酸检测信息,做到人头清、核酸检测数据清。对居家隔离期满、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的隔离人员,所在社区出具《解除居家隔离通知书》,解除居家隔离。

  6、居家隔离期间,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社区工作人员(“一对一”管理人员,下同)要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辖区疾控机构报告,按规定要求将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实行闭环管理。

  7、居家隔离期间,隔离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与社区工作人员保持联系。独居的老、弱、病、残、儿童、孕产妇、半自理及无自理能力等特殊人员,需确定同住陪护人员或紧急联系人(有基础疾病的人员和老年人不能作为陪护人员)。

  8、患有基础疾病的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按时服药,不可擅自停药,药物储备不足时,可在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药,由家属或社区工作人员代取药物。

  9、社区做好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工作,及时回应居家隔离人员诉求,为其提供代办、代购、代送等基本生活服务。

  10、对违反居家隔离管控要求、拒不执行居家隔离管控措施、不配合管控工作、瞒报信息的人员,由公安机关采取措施,并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居家隔离措施制度 篇四

  疫情防控期间,当被要求进行居家隔离时,省疾控中心提醒居民应落实以下几方面措施:

  1、单独居住。一个居住地址只能居家隔离一人。如与家人共同居住,家人必须承诺共同居家隔离。成员一人一间,保持相对独立,尽量不离开隔离房间,避免与家人近距离接触。

  2、室内清洁。如与家人共同居住,停止使用中央空调,保持隔离房间随时关闭,在隔离房间开门前,应先开窗通风后再开门。经常开窗通风,至少每2-4小时开窗通风一次,每次20-30分钟。做好居室的日常清洁工作,对分泌物污染的物品或经常触摸的物品进行消毒。桌椅、门把手等可使用含氯消毒液进行消毒(含氯消毒剂使用时需按说明书配制使用,操作时戴好手套);体温计、手机等可使用75%医用酒精棉球或棉片擦拭消毒。不得外出,谢绝会客。

  3、佩戴口罩。独处时,可以不戴口罩。与共同隔离人员接触时,请佩戴口罩。戴口罩前、丢弃使用过的口罩后,均需要及时洗手。

  4、用品处理。餐具使用后,可煮沸消毒或使用餐具消毒柜消毒。用过的纸巾、口罩及生活废弃物丢入专门的带盖垃圾桶内,交由工作人员专门处理。如有家庭成员共同隔离,生活用品需单独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5、生活规律。保持充足的休息,不熬夜。单独就餐,食物要清淡、多样化,保证营养充足。保持平和的心态,积极面对。

  6、主动监测。如实回答工作人员的健康询问。积极配合每日上、下午各一次的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电话联系工作人员。

疫情防控居家隔离措施制度 篇五

  为切实傲好病毒感来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控能力,按照省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干春节假期后办公场所和人员预防新互状病毒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相关规定:

  一、居家隔离对象

  疫区返回人员、外地来(返)白人员,尚未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者。

  二、隔离办法

  上述人员应立即到所在村支部或社区进行登记,同时主自行家离14天,由指定医疗机构人员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做到对或社区(居民小区)不漏一户、不漏

  三、基本措施

  1、实施居家隔高观察时,指定医疗机构人员应当向居家隔离观察对象书面成口头告知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防担相关知识,以及负责居家隔离观察的医疗卫生机构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居家需离人员应相对独立居住,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社区(村)必须加强对居家隔离人员的管理

  3、居家隔离人员应每天早、晚进行一次体温测量,隔离观察员应每天掌握其健状况,填写相关记录表格,并做好相的个人防护措施。

  4、居家用离观察期间,居家展离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干咳气促等异信苗末症状时,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由负责的医疗卫生机诊治或送发热门诊。

  5、居家属离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常通风(每天房间要通风2-3次,每次15-20分钟),保持心情愉快,清淡饮食。

  6、居家隔离观察期满时,如居家隔离者无异常情况,指定医务机构人员应书面或口头告知其解除隔离观察。

  7、居家高观察期间,其所在社区(村)应对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

  请各县(市、区)结合社区网袼化管控等指施,认真落实好、指导好居家隔离观察防控工作。

疫情防控居家隔离措施制度 篇六

  当前,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为切实做好居家隔离对象管理,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明确隔离对象。

对全县所有需要落实居家隔离的'人员(近14日内武汉返乡人员、武汉周边重点城市返乡人员、其他县外返乡人员、确诊治愈出院的人员),必须以户为单位,对其共同生活成员实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以上的措施,隔离期间禁止一切与外界的直接接触。

  二、进行隔离告知。

对所有居家隔离对象,由所在乡镇负责下发居家隔离告知书(详见附件一),倡导使用微信、电话等方式进行告知,被告知人要确认收到告知信息。

  三、张贴隔离公告。

城镇社区要在居家隔离对象所在的楼栋单元一楼对居家隔离对象进行公告(详见附件二);农村要在居家隔离对象所在的村民小组对隔离对象进行公告,但不得披露居家隔离对象的个人隐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通过监督热线,发动群众力量共同监督居家隔离对象动态,对举报隔离户脱管等行为核查属实的,给予第一发现人不低于500元的举报奖励。

  四、加强自我防护。

居家隔离对象要一人一间房,错时分餐,不共用生活用品,不与家人直接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使用中央空调;进入共用空间时佩戴口罩,对共用物品用酒精等消毒剂消毒身体接触的物体表面;勤洗手、多通风,加强营养、注意休息;出现乏力、干咳、鼻塞、流涕、气促、腹泻等症状,主动报告;家庭成员互相监督提醒。

  五、压实包保责任。

必须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对象“三管一”“人盯人”的包保责任,城镇社区按“一名单位干部、一名社区工作人员、一名社区医生”配备专班,农村按“一名乡镇干部、一名尖刀班成员、一名村医”配备专班。各乡镇指挥部指挥长负总责,村(社区)包保专班负直接责任,严格落实居家隔离硬管控措施、日报告制度,层层压实包保责任,确保人员不失控、责任不落空。

  六、实行实时监管。

由包保专班明确1名联络员添加居家隔离对象的微信号,每天不定时发起位置共享,实时掌握隔离人员位置动态,并通过微信随时询问生活需求、了解身体状况等。

  七、做好医学观察。

必须对所有居家隔离对象落实每日早晚各1次的体温检测(倡导用微信、电话等报送测量结果),由包保专班当中的医务人员做好登记记录。如居家隔离对象一天内2次测温异常(体温≥37.3℃)并有咳嗽、呼吸急促等症状,必须立即向所在乡镇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报告,并严格按规定迅速转运就诊。

  八、强化服务保障。

由所在乡镇根据居家隔离规范要求,组建村社干部、尖刀班成员、村卫生室共同参与的服务队伍,提供必备的生活物资代购、配药配送等服务。邀请专业人士开展心理咨询,提供心理疏导服务。

  九、严格跟踪督办。

县指挥部城市管理组、农村管理组及各乡镇指挥部对居家隔离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跟踪督办,县指挥部督查组要把居家隔离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对不服从居家管控的隔离对象要依法追究责任,对落实居家隔离措施不到位的包保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1、来凤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居家隔离告知书

  2、《关于居家隔离对象的公告》样式

疫情防控居家隔离措施制度【精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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