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管理合同 篇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小区的建设也越来越多。而小区的物业管理合同则成为小区居民和物业公司之间的一份重要合约。本篇文章将围绕小区物业管理合同展开讨论,并探讨其重要性及内容。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是小区居民与物业公司之间约定的一项合同,旨在规范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并明确双方的权责。在小区物业管理合同中,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1. 物业服务范围:合同应明确物业公司提供的具体服务范围,如小区公共区域的清洁、绿化维护、安全巡逻等。这些服务内容应与小区居民的需求相符,并保证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
2. 物业费用及支付方式:合同中应明确物业费用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方式。物业费用通常包括基础物业费和其他费用,如水费、电费等。合同应明确每个业主的缴费责任和时间,以及费用的调整方式和标准。
3. 物业管理责任:合同中应明确物业公司的管理责任和义务,包括维修保养小区设施设备、处理业主投诉、安全管理等。物业公司应保证小区的正常运营,并及时解决居民的问题和困扰。
4. 居民权益保障:合同中应明确保障居民权益的措施和方式。物业公司应尽力保护小区居民的个人财产安全,确保小区的安全和秩序。同时,合同还应规定居民的义务和行为规范,以维护整个小区的和谐与稳定。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的签订对于小区居民和物业公司都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小区居民而言,合同规定了物业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保障了他们的权益,提供了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对于物业公司而言,合同规定了他们的服务范围和责任,明确了他们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为其提供了合法、规范的经营环境。
然而,与其他合同一样,小区物业管理合同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比如,合同内容的不明确、费用的不透明、居民对物业公司服务的不满意等。因此,小区居民和物业公司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总之,小区物业管理合同在小区居民和物业公司之间起着重要的约束和规范作用。合同的签订不仅对于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有着直接影响,也为物业公司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因此,双方应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积极履行合同责任,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与稳定。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 篇二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小区物业管理合同成为小区居民和物业公司之间的一份重要合约。本篇文章将从小区居民和物业公司的角度,探讨小区物业管理合同的重要性及其内容。
对于小区居民而言,小区物业管理合同的签订对于他们的居住环境和权益保障至关重要。合同中明确了物业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保障了小区居民的基本权益。合同规定了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范围,如小区公共区域的清洁、绿化维护、安全巡逻等,确保小区的正常运营和居民的生活质量。同时,合同还规定了物业费用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方式,明确了居民的缴费责任和时间,保证费用的透明和公正。此外,合同中还规定了物业公司的管理责任和义务,包括维修保养小区设施设备、处理业主投诉、安全管理等,为小区居民提供了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对于物业公司而言,小区物业管理合同的签订为其提供了一个正规合法的经营环境,规范了其服务范围和责任。合同规定了物业公司的管理责任和义务,明确了其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物业公司应尽责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保证小区的正常运营和居民的满意度。同时,合同中还规定了居民的权益和义务,要求居民遵守小区的规章制度,维护小区的秩序和和谐。因此,合同的签订为物业公司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增强了其服务的规范性和可信度。
然而,小区物业管理合同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比如,合同条款的不明确、费用的不透明、居民对服务质量的不满意等。因此,小区居民和物业公司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同时,双方应保持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与稳定。
总之,小区物业管理合同对于小区居民和物业公司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合同的签订保障了居民的权益和物业公司的经营环境,为小区提供了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因此,小区居民和物业公司应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积极履行合同责任,共同推动小区的发展和进步。
小区物业管理合同 篇三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 、法规 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龙城工业园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总建筑面积:
物业类型:工业园;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中央空调、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三)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五)车辆行驶及停泊(不包括车辆保管责任);
(六)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七)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八)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九)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十)甲方要求符合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日起至——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二)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三)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缴催改措施;
(四)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其中包括办公用房、员工宿舍、等其它管理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
(六)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八)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及有关历史遗留问题;
(九)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
(十)甲方承担自用面积及配套服务场所的管理费、水电费、公共水电费等其他公共分摊费用;
(十)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二)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四)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五)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六)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七)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明细。
(八)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十)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有关财产,各类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十二)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十三)完成甲方符合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要求事项。
第六条 管理目标
1、房屋及公共设施完好率85%以上;(不包含设备设施老化及非管理责任造成的损坏)
2、每年进行不少与两次物业用户满意度调查,用户满意率达不低于80%; 3、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100%;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已出租给企业的面积按0、00元/㎡/月由乙方直接向企业计收物业管理费;
2、甲方承担空置物业面积的物业管理费,乙方按0元/㎡/月计收;
3、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以物业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执行:电梯房按0、25元/㎡/月标准收取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楼层房按0、15元/㎡/月标准收取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只涉及公共部位及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和养护;如龙城工业园房屋及设备维修费用超过人民币壹仟元整或当本体维修基金已提前使用完毕的情况下,则由乙方提出申请,经与甲方议定方案后实施,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于每月5日前通过银行直接转账或到乙方办公场所缴纳现金等方式,向乙方缴纳当月物管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和上月水电费,甲方逾期不能正常转账或缴纳现金的,则由乙方按日收取0、5%的违约金;
5、管理服务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双方议定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 收款收费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与龙城工业园所有入园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并负责向企业进行相关的解释工作及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直接向龙城工业园所有入园企业收取物业管理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水电费、电梯使用费、垃圾清运费、停车费和相关保证金;
2、乙方无法处理的收款收费问题,由甲方协助乙方进行处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若各级政府对龙城工业园的政策有变动需要解除本合同的,或因政府采购、招标等原因需要更换物业公司而解除双方合作关系的,甲方在得知消息后应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
2、若发生上述情况后,甲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
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5、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6、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甲乙双方如解除合同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自然终止。如无疑义则合同自动顺延。
(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