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惩制度【最新6篇】

时间:2011-03-01 09:22:30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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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奖惩制度 篇一

近年来,随着企业竞争日益激烈,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重视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公司奖惩制度是指根据员工的表现和工作贡献,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提高工作效率。一个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员工的成长和发展,帮助企业实现持续发展。

首先,一个良好的奖惩制度能够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通过设立奖项,公司能够公平公正地表彰那些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员工,激励他们更加努力地工作。这不仅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幸福感和满足感,还可以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和忠诚度,从而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力。同时,一个良好的奖惩制度也能够鼓励员工进行创新和改进,促进企业的持续创新和发展。

其次,奖惩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发现和培养人才。通过设立奖项,公司能够及时发现那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并给予他们适当的奖励和晋升机会。这不仅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还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素养。此外,奖惩制度还可以帮助企业发现那些存在问题或表现不佳的员工,并通过相应的惩罚措施来促使他们改正错误,提高工作效率和素质。通过这种方式,企业能够不断优化人才队伍,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最后,一个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可以建立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通过明确的评估标准和公正的评选程序,奖惩制度能够确保员工在获得奖励或受到惩罚时得到公平对待。这不仅可以避免员工之间的勾心斗角和不公平待遇,还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团队凝聚力。同时,奖惩制度也可以形成一种良好的工作氛围和企业文化,鼓励员工遵守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综上所述,一个科学合理的公司奖惩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它不仅能够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帮助企业实现持续发展,还能够发现和培养人才,建立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因此,企业应该重视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以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保持竞争力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公司奖惩制度 篇二

随着企业竞争的日益激烈,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重视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公司奖惩制度是指根据员工的表现和工作贡献,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提高工作效率。一个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不仅可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还可以帮助企业发现和培养人才,建立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

首先,奖惩制度能够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通过设立奖项,公司能够公平公正地表彰那些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员工,激励他们更加努力地工作。这不仅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幸福感和满足感,还可以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和忠诚度,从而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力。与此同时,一个良好的奖惩制度也能够鼓励员工进行创新和改进,促进企业的持续创新和发展。

其次,奖惩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发现和培养人才。通过设立奖项,公司能够及时发现那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并给予他们适当的奖励和晋升机会。这不仅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还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素养。同时,奖惩制度还可以帮助企业发现那些存在问题或表现不佳的员工,并通过相应的惩罚措施来促使他们改正错误,提高工作效率和素质。通过这种方式,企业能够不断优化人才队伍,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最后,一个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可以建立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通过明确的评估标准和公正的评选程序,奖惩制度能够确保员工在获得奖励或受到惩罚时得到公平对待。这不仅可以避免员工之间的勾心斗角和不公平待遇,还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团队凝聚力。同时,奖惩制度也可以形成一种良好的工作氛围和企业文化,鼓励员工遵守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综上所述,一个科学合理的公司奖惩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它不仅可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帮助企业实现持续发展,还可以发现和培养人才,建立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因此,企业应该重视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以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保持竞争力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公司奖惩制度 篇三

  第一条、员工奖励分下列四种:

  (一)嘉奖:每次加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二)记功:每次加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三)大功:每次加发1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四)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

  第二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奖: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拾物不昧(价值300元以上)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荣誉者。

  (五)忍受勉为困难,肮脏难受的工作足为楷模者。

  第三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功: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著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著有成效者。

  (三)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五)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第四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二)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第五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奖金或晋级:

  (一)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二)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三)一年内记大功2次者。

  (四)服务每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第六条、员工惩罚分为五种:

  (一)警告:每次减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二)记过:每次减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三)大过:每次减发一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四)降级:除级使用,相应核减薪资。

  (五)开除:予以解雇。

  第七条、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二)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第八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四)工作中酗酒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五)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六)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七)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第九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二)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生产、业务、事务等团体秩序者。

  (三)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四)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六)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者。

  (七)工作时间内,作其他事情,如睡觉、玩弄乐器、下棋、阅读、炊煮……等(干部连带处分)。

  (八)一个月内旷工达5日者。

  (九)机器、车辆、仪器及具有技术性工具,非经常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如因而损害并负赔偿责任)。

  (十)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情节重大者……)。

  第十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开除(不发资遣费):

  (一)对同仁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殴打者。

  (三)在公司厂区、宿舍内赌博者。

  (四)偷窃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务,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毁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六)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七)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八)一年中记大过满2次功过无法平衡抵销者。

  (九)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6日或1年旷工达12日者。

  (十)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一)吸食毒品者。

  (十二)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十三)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十四)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公司)者。

  (十五)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唤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十七)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八)明示禁烟区内吸烟者。

  (十九)其他违反法令或劳基法或本规则规定情节重大者。

  第十一条、员工功过抵销规定

  (一)嘉奖与警告抵销。

  (二)记功1次或嘉奖3次,抵销记过1次或警告3次。

  (三)记大功1次或记功3次,抵销大过1次或记过3次,员工功过抵销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

公司奖惩制度 篇四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

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2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一、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1.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3.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4.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公司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二、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法,(1分为10元)

  1、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1-4分及相应罚款:

  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在公司或客户面前大声喧哗或指手画脚者

  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从事娱乐活动者

  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办公用品码放凌乱者

  上班时间穿拖鞋者

  高空作业不带安全带或安全带没有带好者

  空调安装好后没有搞好卫生及补好墙洞者

  2、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5-9分及相应罚款

  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

  对非本职工作但有利益于公司的工作不予协助者

  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者

  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对下列行为一次扣10-19分即相应罚款

  对各级反馈的情况,经查属实拒不签字承认者

  在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公司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

  上班时间酗酒者。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礼物者。

  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违反规定私自动用公司办公设备及车辆者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者

  4、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0分,并予以除名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有盗窃、贪污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

  散布对公司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为者

  5、受惩罚的'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以留职察看处分者

  6、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非故意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

  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其它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

  7、惩罚的实施

  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部门经理对上述过失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经行政部核查后予以处罚;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凡主管和部门经理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8、违纪罚款的缴纳:

  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部门经理应督促员工按照处罚额及规定的时限上缴部;

  罚款必须在罚单下达后5日内缴纳,逾期未交将加倍处罚;

  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人员将予以除名处理;

  9、员工申诉

  认为公司处罚不当或有过失之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总经理提起申诉,在总经理接受申诉期间,员工可以暂缓履行处罚。

公司奖惩制度 篇五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在公司安全生产中做到奖惩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依据国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省公司《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奖惩办法》(闽电安[2000]0912号)等文件制定。

  1.3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和重奖重罚的原则。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和处罚,对失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予批评和相应处罚。

  1.4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1.5公司安全奖励金的发放,按安全责任、安全风险、贡献大小确定,并向安全责任及安全风险大的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理部倾斜。

  1.6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项目监理部。

  1.7发生本公司责任的非重大及以上的交通事故,对有关事故责任人的内部处罚执行公司有关交通管理方面制度,如《关于印发<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机械事故及行车违章处罚暂行规定>的通知、《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试行)》文件等,制度修编后,执行最新的制度。

  2.目标

  2.1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2.1.1杜绝工程施工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1%以内;

  2.1.2不发生人为责任的火灾事故;

  2.1.3不发生本单位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主;

  2.1.4不发生人为责任的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2.1.5不发生本公司责任范围内,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而造成的电网事故。

  2.2安全生产管理重点是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发生;预防预控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发生;防止高空坠落和高空坠物、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爆炸、坍塌和倒塔等恶性事故发生。

  3.奖励

  3.1安全奖励种类分为以下几种:

  3.1.1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

  3.1.2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

  3.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即对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各部门、各项目监理部的奖励。

  3.2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

  3.2.1奖励对象:

  (1)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使险情得以控制,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2)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3)在安全技术、文明施工方面认真执行反事故措施,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并被采纳的;

  (4)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5)在处理和调查分析事故中,有重大突破,做出特殊贡献的;

  (6)在安全施工和安全监督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导、安监及有关人员。

  3.2.2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由公司安全生产职能部门推荐或由所在单位申请,经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审核确认,由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即监理公司经理批准给予表彰奖励。

  3.2.3成绩特别突出的,除公司表彰奖励外,由公司推荐至省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3.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

  公司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职工予以奖励。具体奖励细则详见附件2。

  3.4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评比和奖励。

  4.处罚

  4.1凡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期间,发生本公司责任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人身死亡事故、人为责任的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和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等,取消安全奖励。对在考核期间因发生安全事故而没有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取消所在部门全体人员的安全奖。

  4.2发生本公司责任范围内的重大及以上人身、设备、电网、交通事故,有关责任人员除受到省电力公司行政处罚外,公司还将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有关责任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工作。具体经济处罚如下:

  (1)事故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人罚款1500元,次要责任人罚款800元;

  (2)事故所在部门负责人罚款1500元;

  (3)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罚款1200元;

  (4)公司分管领导罚款1000元;

  (5)公司其他领导、中层干部、安监人员及其他人员的经济处罚,比照公司上一年度公司安全奖励金的发放方案,按同奖同罚的原则进行处罚。

  4.3发生人身重伤及恶性误操作事故的处罚

  4.3.1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具体如下:

  (1)对负有责任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即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处罚款1000元;

  (2)对负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罚款1000元;

  (3)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罚款500元,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或不进行行政处罚;

  (4)有关责任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4.3.2工程分包单位发生因工重伤及以上事故,除扣罚单项工程全部安全保证金外,必须立即限期整改。

  4.3.3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必须旁站并没做旁站记录的处罚本专业监理工程师500-1000元。

  4.4轻伤事故的处罚:

  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款300元,有关责任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4.5对“三违”行为及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处罚:

  在本年度公司安监人员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如下各种情况之一累计3次以内的单位,该单位全体人员的安全奖励金视情节严重情况每次扣减15%~20%;累计超过3次的,取消该单位全体人员的安全奖励金。

  (1)公司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包括无安全帽)等安全违章行为。

  (2)未按规定对公司和上级有关安全的文件组织学习和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整改、落实的;

  (3)有关安全报表未按规定及时报送或报送不符合要求的;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或安全培训及安全规程考试不合格的。

  4.6对事故隐瞒不报的处罚:

  凡发生任何性质的事故都应及时准确上报,发现有虚假或隐瞒事故情节的,一经查实,除责令补报外,还要撤销奖励,加重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人的行政处分。

  4.7事故责任者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5、安全奖励金的来源和使用

  5.1公司对所属各单位的安全违规或事故罚金一并作为基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

  5.2公司从每年工资总额中列支50%作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其中40%上交公司财经部,另外10%由公司财务部设立公司基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并建帐,由质安部统一掌握使用。

  5.3省公司或集团等上级下拨的安全奖励金。

  5.4安全奖励金暂定“以支定收”的原则,以上正常渠道得到的安全奖励金不足部分由公司另外划拨。

  6、附 则

  6.1本制度未提到的有关事项,可参照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法规或上级有关文件有抵触的,按国家法规或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海南办事处。

  6.3本制度自本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公司奖惩制度 篇六

  1.0目的

  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做到“奖惩分明,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0职责

  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完善,并及时收集反馈意见。

  4.0内容

  4.1员工奖励

  4.1.1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奖励原则:“贡献大小”、“奖勤罚懒”以及“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4.1.2奖励的种类及方式:

  ①精神奖励:指根据不同情况,公司对在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或作出一定贡献的员工在精神方面予以鼓励的一种方式。具体分以下几种:

  (1)通报表扬。

  (2)大会表彰。

  (3)颁发《荣誉证书》。

  (4)记功(记功分: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

  ②物质奖励:

  (1)记特等功(奖励金额:200—1000元)。

  (2)晋级(指对获奖者在原工资或职务基础上调升工资或职务)。

  (3)嘉奖:指对符合条件的员工,除给予精神鼓励外,还给予一定物质方面的奖励(金额:100—500元)。

  4.1.3奖励基金的来源及构成:

  ①公司各种经营创收按比例计算提奖励作为基金。

  ②公司有偿服务按比例计提作为奖励基金。

  ③其他可列为奖励基金的费用。

  4.1.4奖励权限:

  ①对部门主任以下人员的奖励,由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及保安队长按照规定条件提议(填写《员工奖励申报表》并附事迹材料,下同)。经管理处主任或部门经理核实,公司人事行政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所在部门或管理处协同人事行政部组织实施。

  ②对部门主任(含)级以上人员的奖励,由各部门经理提议,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

  4.1.5奖励的条件:

  ①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记特等功、晋级或嘉奖:

  (1)对改革企业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及对公司经营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者。

  (2)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声誉并受到了商户高度赞扬者。

  (3)保护商户及公司财务(价值在3000元及以上)免受重大损失或事迹特别突出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者。

  (4)管理有方,在员工中具有较高威信并使本部门或本管理处工作业绩突出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者。

  (6)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为公司挽回损失及名誉者。

  (7)尊老爱幼、见义勇为、拾金(物)不昧,品行优良者。

  (8)年终评比获优秀员工、优秀管理干部称号者。

  (9)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者。

  (10)预防机件故障或抢修工作提前完成并保证质量者。

  (11)公司认为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精神奖励:

  (1)服从公司(部门)安排,任劳任怨、顾全大局者。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不搞小集团,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者。

  (3)严格照章办事,工作勤恳、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者。

  (4)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不贪污腐化、维护公司形象声誉有功者。

  (5)为商户挽回较大财产损失(1500元以上),并受商户书面表扬者。

  (6)工作效率高,办事快速、不拖拉推诿者。

  (7)眼光敏锐,能及时判断、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协助解决取得成效者。

  (8)在本职工作中有创新意识,能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并取得成效者。

  (9)遵纪守法,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10)工作达到质量标准,无差错、无庇漏、无投诉者。

  (11)公司认为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4.1.6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奖励条件及权限实施各项奖励,禁止按平均主义和假申报。否则,对部门负责人及推荐人予以相应处罚,严惩者予以降职、撤职或辞退。

  4.2员工处罚: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做到“奖罚分明,有法可依,公正严明”,特制定以下规定。

  4.2.1员工过失处罚类别:

  ①“A类”过失处罚——罚款10—100元(以整数计,下同)。

  ②“B类”过失处罚——罚款50—500元(同上)。

  ③“C类”过失处罚——立即予以撤职、解约或辞退,且无任何经济补偿。

  4.2.2处罚权限同奖励权限。

  4.2.3处罚的条件:

  ①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A类”过失处罚(轻者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将予以书面警告):

  (1)未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卡者。

  (2)代(托)人打卡者。

  (3)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批准而私自倒班者。

  (4)工作时间扎堆聊天,高声喧哗或出言污秽者。

  (5)工作时间吃零食,打瞌睡、看小说、杂志,听收录机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节较轻者。

  (6)在公司禁烟区吸烟或乱扔果皮、纸屑、包装废弃物等者。

  (7)怠慢商户或在与其打过招呼置之不理者。

  (8)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及用语者。

  (9)私自动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尚未造成损失者。

  (10)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记录者。

  (11)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司物品借给他人使用者。

  (12)私藏(拿)公司物品占为已有者。

  (13)破坏物业辖区内公共设施、设备、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以及损坏公司形象的行为不予制止或知情不报者。

  (14)上班时间在电脑上打游戏或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15)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者。

  (16)违反公司其它规定,适用于“A类”过失处罚情况时。

  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B类”过失处罚(严重者予以记过、降级、罚款处理):

  (1)一个月受到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A类过失者。

  (2)因工作失误,工作质量、服务态度不佳引起客户的有效投诉。

  (3)与公司内外各种检查人员争吵、狡辩、无理取闹、干扰执行公务者。

公司奖惩制度【最新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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