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的制度 篇一
学籍管理是教育系统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涉及到学生的个人信息、学习成绩、奖惩记录等方面,对于学校和学生而言都具有重大意义。学籍管理的制度是为了保障教育公平、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而建立的,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学籍管理的制度。
首先,学籍管理的制度包括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和退学等方面的规定。学生入学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就读证明等文件,学校会对学生进行审核,确保学生符合入学条件。转学时,学生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原学校的转学证明,以便新学校能够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休学和退学也需要学生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办理。
其次,学籍管理的制度还包括学生的课程安排和考试管理。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个人发展需求,制定合理的课程安排,确保学生能够全面发展。同时,学校还会对学生进行考试管理,制定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等规定,以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和客观性。
此外,学籍管理的制度还包括学生的奖惩管理。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品德表现等方面进行评定,并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奖励可以是荣誉称号、奖学金等形式,以激励学生取得更好的成绩和表现;处罚则可以是批评、警告、罚款等方式,以促使学生改正错误、严守纪律。
最后,学籍管理的制度还包括学生的信息管理和保密工作。学校会建立学生信息档案,记录学生的个人信息、学习情况和奖惩记录等,并严格保密,确保学生个人隐私的安全。同时,学校还会对学生的信息进行定期更新和调整,以保证学籍管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综上所述,学籍管理的制度是为了保障学生的教育权益和提高学生素质而建立的,它涵盖了学生入学、课程安排、考试管理、奖惩管理和信息保密等方面的内容。学校需要严格遵守学籍管理的制度,确保其公正、科学和公平,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学籍管理的制度 篇二
学籍管理是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它不仅关系到学生的学习和发展,也关系到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声誉。学籍管理的制度是为了规范学校管理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而建立的,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学籍管理的制度。
首先,学籍管理的制度包括学生的入学和注册手续。学生入学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学校会对学生的身份进行核实,并将学生的个人信息录入学籍系统。同时,学校还会要求学生填写入学注册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家庭情况、学习成绩等,以便学校及时了解学生的情况。
其次,学籍管理的制度还包括学生的学习和考试管理。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个人需求,制定相应的学习计划和课程安排,确保学生能够全面发展。同时,学校还会安排统一的考试,考试科目和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以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和客观性。
此外,学籍管理的制度还包括学生的奖惩管理。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品德表现等方面进行评定,并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奖励可以是荣誉称号、奖学金等形式,以激励学生进一步努力;处罚则可以是批评、警告、罚款等方式,以促使学生改正错误、严守纪律。
最后,学籍管理的制度还包括学生的信息管理和保密工作。学校会建立学生信息档案,记录学生的个人信息、学习情况和奖惩记录等,并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同时,学校还会对学生的信息进行定期更新和调整,以确保学籍管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综上所述,学籍管理的制度是为了规范学校管理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而建立的,它涉及到学生的入学和注册手续、学习和考试管理、奖惩管理以及信息管理和保密工作等方面的内容。学校需要严格遵守学籍管理的制度,确保其科学、公正和公平,为学生的学习和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学籍管理的制度 篇三
学籍管理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最基本的常规管理,对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贯彻执行中必须保持它的严肃性。
为了加强学生学籍管理,适应高一级学校招生考试和高中毕业考试以及学生毕业后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学校学籍的管理水平,早日实现学生学籍的信息化管理,根据省、市关于学生学籍管理文件精神,对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籍的取得
初一和高一年级新生,凭新生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缴费注册和办理其它手续,旧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清学、杂费和其它各种费用。家庭经济确有困难,可以申请缓交或迟交或免书杂费,由班主任了解情况,提出意见,报校长审批。
开学初班主任收齐学生交费凭证,制好表格交总务处在相应栏目内填上“已注册”字样,该学生才取得相应学号,并取得学籍。
二、学籍的管理
1、学生学籍设立专柜,信息化管理
学生学籍、各种表册,入学后及时办理齐备,学生档案装订成册,摆放整齐,设立专柜且把有关内容输入电脑,专人负责,统一管理。
2、学生档案的填写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注册人数及时建立学籍,按市教育局的规定编写学籍号,规范填写,盖全公章。旧生应根据注册等情况进行期审。学生档案中每学期末评语、成绩等有关内容由班主任如实填写,评语要工整,写好等级操行评语,且在规定的地方签上班主任姓名以示负责。
3、休学、复学、退学、转学的办理
学生的休学:在校学生因病或其它正当理由不能坚持学习者,可以休学。由学生本人申请,经班主任、校长同意签字后,教导处发给休学证,即可休学。因病休学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其它原因休学必须有家长的申请或有关证明。每次休学期限为一年,期满不能复学者,经学校核实同意后可以再次办理休学手续,第二年仍不能复学者取消其学籍。
学生的退学:学生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学习或不愿继续学习者,可以退学。由学生本人申请,经班主任提出意见,报教导处、校长批准后办理离校手续,即行退学。受饬令退学处分者,也必须办理离校手续方可离校。
学生的转学:学生因家长调动或其它正当的理由,可以转学,由学生或家长提出申请,经班主任了解情况并同意,校长审核加意见后办理离校手续,教导处发给转学证。
要求转入的学生,经本人或家长提出申请,学校了解情况,校长审批同意,转出学校同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入。
4、严格执行月报表制度
每月对学生人数和变动情况做好及时的统计和整理,班主任按教导处报表项目严肃认真填写后交档案室。
三、学籍的取消
1、自然取消
学生毕业后原取得的学籍自然取消。
2、非自然取消
旧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交清学、杂费和其它各种费用(困难生除外),作自动退学处理,取消学籍;学生因正当理由转出学校的或被饬令退学处分者也被取消学籍。
学籍管理的制度 篇四
一、总则: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保障教育法的实施,规范学校的学籍管理,特制定本校学籍管理制度。
二、新生入学:
(一)我校实行秋季招生,小学教育阶段为六年。
(二)一年级新生的入学年龄为六周岁。本着就近原则,凡是辖区内适龄儿童,一律免试入学。
(三)报名时需带户口本、房证、免疫证。
(四)新生报名后,学校将新生登记表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发入学通知。
(五)我校招收新生的时间以教育局统一要求为准。
(六)新生入学后,学校要编制学生名册,填写《学生登记表》。《学生登记表》在学生转学时,随学生转出,学校留存复印件;学生转入时随学生转入;学生毕业时,学校留存。
(七)学生从入学到毕业使用同一姓名,按省教育局规定不得更改。
(八)小学生入学后,由学校编制全省统一规定的学籍号。学籍号前8位为区代号;第9-11位为学校代号;第12-15位为年号(入学年级);第16、17位为班级编号,第18、19位为学生编号。从2015年9月起,一年级新生入学,学籍一律使用学生18位身份证号。没有身份证号的,由学校统一按本区编号要求编排。
三、转学:
1、转入:
(九)
⑴、先考试,测验合格后,我校开出"同意接收"证明,并到我区文教体局教育科盖章。(地址:建国西路与西安路交叉处:原燕子楼小学。电话:85610932-20)
⑵、将此证明交原就读学校,同时从原就读学校开出"转学证明"(上有其校印,更要到其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盖章,也就是要两章齐全),并从原校取回"学生登记表"。
⑶、持原学校开出的"转学证明"与"学生登记表"到我区文教体局注册登记。
⑷、将(3)中的两表交到我校存档。
2、转出:
(十)
⑴、持接收学校接收证明(有该校校印与上级主管部门印章)到我校办理转出手续。
⑵、我校开出转出证明,并交还学生登记表(留复印件)。
四、休学复学:
(十一)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1个半月仍不能上学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统一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休学期满,学生监护人持休学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复学时根据学生本人要求回原级就读也可到下一级就读。不能按时复学写出书面申请,经上级教育部门审查后续办休学手续。
五、成绩考核:
(十二)学校每学期进行期中和期末二次检测,用等级记分制记分。等级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十三)小学生操行按《江苏省中小学关于实施〈小学德育纲要〉的实施意见》评定。
(十四)学生体育成绩按照国家颁发的体育合格标准评定,未达标准的为不合格。学校按规定建立学生健康卡。
(十五)学校根据学生的检测、考查情况填写《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学生成绩报告单),向监护人报告。
(十六)小学生毕业考试由上级主管部门命题,或学校自行命题、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十七)学校实行不留级制度。
六、跳级、毕业、升学:
(十八)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区教育局测试后可以跳级。
(十九)小学毕业班学生,一律升入初中继续学习。
(二十)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升入公办初中,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非户籍所在地的民办学校初中就读。
七、奖励和处分:
(二十一)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应予以奖励。凡受到校级以上奖励的,应记入学生登记表。
(二十二)对于违反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的学校应进行耐心教育、正面引导,一般不给处分。特别难教育者也应给予处分。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记过以上须记入学生登记表。
八、管理权限:
(二十三)学校有一名领导分管学籍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生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十四)学期中间不办理转学手续,一律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学期初的前两周至后两周办理。
学籍管理的制度 篇五
一、建立学籍档案
(一)学籍档案建立。所有学籍,实名管理。初中一年级对新生学籍数据(含相片)进行全面更新。打印学籍表由家长签名确认。从区外转入的学生必须进行信息采集,家长或学生填写《顺德教育系统在校生数据采集表》,学校根据《采集表》内容输入学籍管理系统。
(二)学籍信息更改、更新程序。在校期间,学生学籍信息有变更时,家长提供有效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籍信息更改时,学籍管理员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修改。学生学籍信息更改须由校长授权,学校学籍管理员操作完成。
二、学籍异动管理
(一)严格执行就近入学。对适龄少年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得以学生户籍和居住地变动、学习成绩及思想品德等为由胁迫或者诱导学生转学、退学。
(二)严格控制班额。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校长有权接纳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如超出招生上限(区教育局统一设置),学籍管理系统将自动拒绝办理转学申请,转由街道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规范办理时限。
初一初二转学应在学期结束前两周至新学期开始后两周内办理,学期中段及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初三申请转学必须在上学期完成,下学期不接受转学申请。
(四)转学办理程序。转学必须有正当理由,在班额未满的前提下,对户籍迁入我校招生辖区及在我校招生辖区内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学生,优先办理转学。不接收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
1、区内转学。
(1)家长到学生现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现就读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向转入学校发出申请。
(3)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审核通过。
2、区外转入。
(1)家长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就近入学原则向学校教务处提出转学申请。
(2)学校对具有顺德户籍及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在招生计划范围内应无条件接收。招生计划已满,由街道教育局统筹安排。
(3)家长来学校教务处领取填写《顺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教务处审核盖章并通过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完成审核程序。(4)家长凭《申请表》回原学校及原学校所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盖章,办理转出学籍手续。
(5)如有需要到街道教育局完成程序性盖章。
3、向区外转学。
(1)家长到教务处领取填写《顺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由学校审核盖章。
(2)家长携带表格向区外接收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依照当地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3)最后凭当地接收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申请表》回我校办理学籍转出手续,我校通过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完成审核程序。
(五)休学办理程序。学生在学期间,因重大疾病或特殊情况,必须离校一段时期的,由家长凭县(区)一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其他相关材料,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备案相关材料,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更改学生信息。
同时,学校发给学生休学证明。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到期不能复学的,应申请延期,办理续休手续。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不保留助学金及其它待遇。
(六)复学及退学办理程序。学生休学期满,应于新学年开学前向学校申请复学,复学时学校依据其实际学力程度,并征求本人及其家长意见后,编入适当年级就学(不能低于休学时的年级)。
休学期满,不按时到校复学。
(七)自动放弃学籍情况。不明去向或已转学离校一周的学生,学校在学籍管理系统予以注销。
三、毕业证书验发
区实行学籍管理实名制验发初中毕业证书工作。学校审核初三学生毕业资格,将毕业学生名册上报区教育局,经审核后,验发广东省义务教育证书。
区教育局审核时,将严格按照区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实名核实毕业学生名册。未按正常程序建立电子学籍档案的毕业生将不予毕业审批。
学籍管理的制度 篇六
为了维护我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委关于《大庆市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学籍管理办法如下:
一、招生和学籍:
我校每届新高一招生必须按照市教委当年招生政策、计划招生,录取的新生一律凭入学通知书、初中档案及当地户口在一周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凡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出,取消学籍。
二、学生档案
1、用蓝黑或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必须字迹工整,出现错误不能剔涂,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与户口相符,不得弄虚作假。凡无档案的,一律不承认学籍,不发毕业证书,不准报考上级学校。
2、学生档案材料包括:
(1)小学升初中考生登记表和录取通知书;
(2)初中学生学籍簿(加盖市(县)学籍章);
(3)初中学生卡片;
(4)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
(5)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登记卡;
(6)学生体格检查表;
(7)初中毕业生登记表(加盖市(县)学籍章);
(8)小学档案中所有材料。
3、学生受校级以上奖励或处分其有关证明材料存入档案。
4、学校每学期检查一次学籍。
三、请假
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时,凭家长证明或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事宜。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教师批准。请假三天至一周的,由教务处批准。请假两周以内由主管校长批准,不请假的按旷课处理。
四、旷课及处理
一学期内连续或累计旷课达半个月者,经学校通知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仍不到校的,按自动退学处理,其学籍不予保留。
五、休学和复学
学生因病一学期以上不能到校上课的,须持家长申请书及区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办理休学手续。家长申请须由班主任教师签字,学校同意休学,出具休学证,教学副校长在休学证上签字,交给学校主管学籍人员。
学校主管学籍人员每月到市教委为学校近期休学的学生办理一次休学备案手续(须携带休学学生家长申请、休学证及学籍档案)。休学一次一般为一年,极特殊情况休学半年。
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要申请办理延期休学手续,其程序与办理休学手续相同。连续休学一般不得超过两次。休学期满需要复学时,须办理复学手续(因病休学的复学时应交健康证明),经市教委审批后,编入休学时的同一年级学习。
休学期满后,超出一个月未办理复学或延期休学手续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其学籍不予保留,并通知学生及家长。休学期间原则上不得转学。毕业年级学生的.休学要严格掌握,无极特殊情况,一般不准休学。
休学的学生,学校要将其病情填入学生体格检查表。
六、转学
1、转入
凡符合教委文件精神允许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必须按以下程序经审查合格方可入学。
(1)经学校考核合格后由学生本人向教委审请转学,经教委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转入前须由保卫科审查转入学生在原学校的品德表现,如品质恶劣,学校不予接收。
(3)转入后须填写合同书,如违反合同立即清退。
(4)在原学校休学或留级的学生不予接收。
(5)手续不全或夫档案材料的学生不予接收。
(6)学校不收借读生。
2、转出
凡有转出学生必须先由家长写出转学审请,然后由学生本人、家长、班主任、年级主任、教务主任、主管校长签字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七、退学、开除
学生因故申请退学,需持家长的书面申请和家长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区政府的证明,由教务处审查,校长批准,市教委批准备案后,办理退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