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体系信息网络管理制度(优秀3篇)

时间:2012-06-02 05:25:40
染雾
分享
WORD下载 PDF下载 投诉

烟草体系信息网络管理制度 篇一

烟草体系信息网络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烟草体系信息网络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烟草行业信息网络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在当前信息化和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烟草企业需要借助信息网络来提高管理效率、优化业务流程以及实现数字化经营。然而,信息网络的开放性和便捷性也给烟草行业带来了一系列风险和挑战,因此建立健全的信息网络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首先,烟草体系信息网络管理制度有助于保护烟草企业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烟草企业拥有大量的商业机密和核心技术,如烟草生产工艺、配方和市场营销策略等。如果没有有效的信息网络管理制度,这些机密信息有可能被黑客或竞争对手窃取,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商誉风险。通过建立安全可信赖的信息网络管理制度,烟草企业可以有效地保护自身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

其次,烟草体系信息网络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烟草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信息网络可以为烟草企业提供实时的市场信息、客户反馈和供应链数据等,帮助企业及时调整生产计划、优化产品结构以及提高客户满意度。然而,如果没有有效的信息网络管理制度,信息的收集、传输和处理可能会出现混乱和错误,影响企业的决策和业务运营。通过建立规范的信息网络管理制度,烟草企业可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此外,烟草体系信息网络管理制度有助于加强烟草行业的监管和合规能力。烟草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需要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信息网络的开放性和便捷性可能给烟草企业带来合规风险,如未经授权的广告宣传、未经审核的产品信息等。通过建立严格的信息网络管理制度,烟草企业可以确保自身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避免因违规行为而遭受罚款或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烟草体系信息网络管理制度对于烟草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有助于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提高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加强监管和合规能力。烟草企业应该重视信息网络管理制度的建设,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和合规管理的投入,以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竞争优势。

烟草体系信息网络管理制度 篇二

烟草体系信息网络管理制度的实施策略

烟草体系信息网络管理制度的实施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需要企业制定合理的策略和措施。下面将从三个方面介绍烟草体系信息网络管理制度的实施策略。

首先,烟草企业应该制定全面的信息网络管理制度。全面的信息网络管理制度应包括信息安全管理、数据管理、系统管理、网络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企业应在制度中明确信息网络管理的各项要求和责任,规定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信息网络使用和管理中的权限和义务。此外,企业还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信息网络安全意识和合规意识。

其次,烟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网络安全体系。信息网络安全是烟草体系信息网络管理的核心内容,关系到企业核心信息的安全和商业机密的保护。烟草企业应评估自身的信息网络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策略和措施,加强对网络设备和系统的监控和防护,及时发现和应对安全事件。此外,企业还应与相关部门和专业机构合作,共同应对信息网络安全挑战。

最后,烟草企业应积极推进信息网络管理制度的落地和执行。制定好的制度如果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就只是一纸空文。烟草企业应设立专门的信息网络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企业还应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信息网络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此外,企业还应积极引入新技术和管理工具,不断改进信息网络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效果。

总之,烟草体系信息网络管理制度的实施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需要企业制定全面的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体系以及积极推进制度的落地和执行。烟草企业应该高度重视信息网络管理制度的建设,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和合规管理的投入,以确保企业的信息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烟草体系信息网络管理制度 篇三

烟草体系信息网络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烟草体系信息网络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市烟草信息网络体系安全,推进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确保局域网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局域网络系统,是指由市县局(公司)投资购买、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局域网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所构成的硬件、软件集成系统。

  第三条局域网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局域网及局域网服务器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

  第五条局域网安全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信息中心、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信息中心在安全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网络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信息中心配备网络安全专管员,实行持证上岗,负责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网络安全管理,

对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各县局(公司)、部门指定1名网络安全专管员,负责对本单位(部门)的计算机网络安全工作。

  第三章安全保护

  第七条未经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登陆进入局域网、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不得采用各种手段切断单位、部门或他人网络的连接。

  第八条各单位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无特殊情况必须保证网络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关闭有关设备或电源。

  第九条各单位、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备案制度,真实详尽记录各联网计算机的使用者和使用时间,并保留半年以上。

  第十条对外提供服务的服务器必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时间不得低于6个月。

  第十一条内网与外网出口处必须安装防火墙,确保网络不受攻击。电子邮件服务器应具有EMAIL病毒过滤和关键字过滤功能。

  第十二条各单位必须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并建立应急预案。业务、专卖数据必须每天备份一次。当服务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快恢复数据,确保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十三条任何连入局域网络的计算机均须安装防病毒软件和防火墙。信息中心应及时将有碍局域网络安全的计算机断开连接后通报其所在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凡未通过信息中心自行与ISP联网的`计算机不得接入局域网。

  第十五条各单位、各部门不得泄露使用的网络设备及服务器的登录用户名及密码。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窃取他人帐号、口令使用网络资源。各单位必须对局域网内计算机实行IP地址与网卡MAC地址绑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IP地址设置。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接纳网络用户。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单位分配的个人电子邮箱上公网注册信息,不得访问恶意网站和不健康网站,不要随意打开陌生邮件。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不得使用任何非法手段获取他人信息。

  第十九条局域网设备、连接线路及服务器等发生破坏案件后,信息中心必须及时向市局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第四章信息管理

  第二十条网络用户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管制度》。

  第二十一条局域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1)可向Internet公开的;(2)可向广域网公开的;(3)可向局域网公开的;(4)在本单位公开的。

  第二十二条局域网中对外信息的内容必须经本单位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审核备案,通过专用帐号进行。帐号由专人保管使用,不得随意公布转借。

  第二十三条未经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主页上开设交互式栏目,不得设立游戏站点或纯娱乐性站点,一经发现,即从网上隔离,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开设的电子公告栏(BBS)必须建立信息审核员、站长和栏目主持人组成的三级管理、分级负责制;建立栏目主持人资格审定制度、用户登记制度、日志备份制度。BBS开放期间必须有专人管理,采取有效的身份识别、安全防护和有害信息过滤保存技术,并具有安全审计功能。

  第二十五条未经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允许,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提供电子邮件或其他网络服务。

  第二十六条局域网内的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安全管理人员或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网络安全小组应不定期检查局域网信息的内容,督促信息中心和各部门对有害信息进行清除。

  第二十七条局域网接入单位和用户必须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八条严禁在局域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第五章违规处罚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信息中心向所在单位(部门)或个人用户提出警告,停止其网络使用。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损害单位形象和利益的;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3.盗用他人帐号或IP地址的。

  4.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的。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6.不按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的。

  7.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

  8.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的。

  上述违规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章其他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市局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行。

烟草体系信息网络管理制度(优秀3篇)

手机扫码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