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篇一
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是指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和安全风险,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制定的一系列应急管理措施和流程。它是保障档案信息安全的重要手段,对于保护国家、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应包括针对各类安全风险的评估和预防措施。在制定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时,需要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对于各种可能的安全风险,如火灾、水灾、盗窃等,要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其次,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应包括应急预案和组织机构的建立。应急预案是指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各级机构和相关人员应该采取的措施和流程,包括应急响应、人员疏散、紧急救援等。同时,需要建立专门的应急管理组织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协调各方资源,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此外,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还应包括应急演练和培训。应急演练是指定期定时地组织模拟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测试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通过演练,可以发现不足之处,并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同时,应该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素质,确保他们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正确有效地处理档案信息。
最后,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还应包括信息技术支持和设备保障。在现代化的档案管理中,信息技术的运用已经成为非常重要的手段。因此,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信息技术支持体系,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存储和传递。同时,还需要配备相应的设备,如监控摄像头、报警系统等,保障档案资料的物理安全。
综上所述,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是保障档案信息安全的重要手段。它应该包括针对各类安全风险的评估和预防措施、应急预案和组织机构的建立、应急演练和培训以及信息技术支持和设备保障等内容。只有通过建立完善的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才能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安全风险,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篇二
档案是一个国家、一个组织的重要资产,是历史的见证和记忆的存储。为了保护档案的安全,建立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将从制度的建立、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演练的开展以及培训和宣传等方面,探讨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实施。
首先,制度的建立是档案安全应急管理的基础。建立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需要明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立档案安全的责任主体和管理机构,明确各级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同时,还需要建立档案安全应急管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应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其次,应急预案的制定是档案安全应急管理的核心内容。应急预案是指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各级机构和相关人员应当采取的措施和流程,包括应急响应、人员疏散、紧急救援等。制定应急预案时,需要考虑各类安全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预案。同时,还需要定期检查和更新应急预案,确保其有效性和可行性。
此外,应急演练是档案安全应急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可以模拟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测试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在演练过程中,可以发现不足之处,并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同时,还可以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素质,确保他们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正确有效地处理档案信息。
最后,培训和宣传是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培训,可以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增强他们对档案安全的重视程度。同时,需要通过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档案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对档案安全的重视度和参与度。
综上所述,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制度的建立、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演练的开展以及培训和宣传等方面。只有通过建立完善的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才能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安全风险,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同时,还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监督,推动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实。
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篇三
一、档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并确定一名副职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学校建立档案资料室,由人事秘书专职管理,按《中学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附后)建立档案。教导处、总务处等行政职能部门和团委设档案柜分别管理。
(三)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序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二、档案立卷
(一)档案人员应按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二)卷宗必须注明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暂存”的资料一般以一年为期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期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照片档案盒,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它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留。
三、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外来文件、函件由收文员(或人事秘书)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校长室、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团支部、少先队部应将此类文件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转递
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项目逐项登记,文书档案盒,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转递,不得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五、档案查阅
(一)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查阅者不得查阅本人或亲属的人事档案、职务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资料室人员仔细核对并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资料室。
(二)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会计档案盒,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六、档案安全保密
(一)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仍乱抛,应将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条 安全工作档案是学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当时学校安全工作情况,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对于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 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台帐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全面地反映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三条 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由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工作必须做好记录,并及时上交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学年末统一交档案室整理保管。
第四条 安全工作档案要有统一的分类标准,将文件材料分门别类归档。
第五条 学校安全工作档案一般应保存三年,重要的作长期保存。
第六条 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一)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及人员;
(二)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三)学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学校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书留底以及教职工安全工作考核情况;
(五)有关安全工作的各类文件;
(六)研究安全工作的会议记录;
(七)学校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实施过程记录等相关材料;
(八)安全工作检查、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情况记录、治理结果记录等。
(九)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演练情况记录;
(十)学校教职工安全培训材料;
(十一)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以及调查处理结果记录;
(十二)学校安全设施建设及安全经费投入情况;
(十三)心理问题学生、行为问题学生、特殊体质学生档案;
(十四)学生接送车相关材料;
(十五)上级布置的各类安全工作完成情况、上报的材料留底。
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篇五
一、各单位定期对安全监管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应在48小时内通过局安办向区安监局报告。
二、各单位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三、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落实治理目标任务、治理机构人员、治理完成时限、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和整治资金(即“五落实”)。
四、各单位对安全监督责任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承担监管责任,应设立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或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对其实施监督管理。
五、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资金由隐患单位筹集,必要时报请主管部门支持。
六、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隐患单位及监管单位要书面报请区安监局审查验收。
局安办建立安全生产监管台账,包括安全隐患排查台账、隐患治理台账、重大隐患消号台账;将各级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分类建档保存,包括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重要文件、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领导讲话材料、安全培训资料、图片及音像资料。
局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建立相应安全生产监管台账,包括安全隐患排查台账、隐患治理台账、重大隐患消号台账,并将相关资料抄送局安办存档备案。
年终将全年所有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表册、总结、台帐分类,按档案整理的要求装订成册。
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篇六
一、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三、职责
1、安保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3、各部门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并适时将安全生产档案上报公司安全职能部门备案。
四、内容
1、文件资料的收集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2)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3)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住建指示材料等;
(4)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5)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6)供应商、承包商、施工单位相关材料等;
(7)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报告、记录等;
(8)食品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等;
2、立卷归档
(1)、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2)、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立案时间分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3)、安保部在每年1月份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4)、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标定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5)、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档案保管
(1)、档案应入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2)、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4、档案借阅
(1)、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2)、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3)、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5、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五、相关记录
《文件档案清单》
六、本制度由安保部制定并负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