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重要措施之一。在现代社会,各种危险品的使用和运输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然而,由于危险品的特殊性,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可能会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威胁。因此,建立和完善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社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提高安全意识。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明确危险品的分类、标识和运输要求,可以使使用和运输危险品的各方都能够更加清楚地了解危险品的特点和危害,提高对危险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增强防范意识。同时,制度的建立还可以促使相关企业和部门加强危险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
其次,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规范危险品的使用和运输行为。通过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管理流程,对危险品的存储、包装、装载、运输等环节进行规范,可以有效地控制危险品的风险。例如,对于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可以要求使用特定的包装材料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引发火灾或爆炸。同时,制度的建立还可以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危险品运输环节的监管,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最后,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在危险品事故发生时,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置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通过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明确各方的职责和义务,加强应急演练和技能培训,可以提高各方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制度的建立还可以促使各方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对危险品事故的处理效率和水平。
总之,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社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提高安全意识、规范使用和运输行为以及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可以有效地减少危险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各方应当高度重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共同努力构建一个安全可靠的社会环境。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各种危险品的使用和运输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由于危险品的特殊性,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可能会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为了保障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建立和完善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提高监管能力。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明确危险品的分类、标识和运输要求,可以为监管部门提供明确的依据和措施,加强对危险品的监管力度。同时,制度的建立还可以推动监管部门加强与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建立起一个协调有序的监管机制,共同维护社会安全。
其次,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促进企业的发展。通过规范危险品的使用和运输行为,可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降低运输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同时,制度的建立还可以加强企业的责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促使企业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最后,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增强公众的安全感。通过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管理流程,规范危险品的存储、包装、装载、运输等环节,可以有效地控制危险品的风险,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同时,制度的建立还可以提高公众对危险品安全的认知和了解,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使社会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的管控和预防。
总之,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社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提高监管能力、促进企业发展以及增强公众的安全感,可以有效地减少危险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各方应当高度重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共同努力构建一个安全可靠的社会环境。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才能实现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一、实验教学用化学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还要按各自的危害特性,分类存放。
二、化学危险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本帐目、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三、化学危险药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机、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列为重点防范区。
四、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务使帐物一致。
五、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填写“危险试剂领用单”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六、对实验中有危险品的遗弃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七、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队时,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八、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中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为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公司危险品安全管理和仓储制度。
本公司的危险物品主要是氧气、乙炔、三氧化氮,油漆类,清洗剂、除锈剂等。
1.危险器仓储必须按相关规定专门存放,设立警戒区域,明显警示标志。
2.仓库保管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3.危险品申请、采购与发放,必须严格执行申购、领用审批手续,根据控制和限定数量的原则:“用多少、申购多少、领用多少”。领用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学危险品必须有部门领导审批,严格控制。没有部门领导签字不准发货
4.物品入库严格按验收要求,核对进库物品规格、质量、危险标识和数量后方可入库。对无检验合格证和无危险标识的物品不得入库。
5.建立仓库物资明细台帐,做到危险品入库必须登记造册,要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严密把锁、专人负责保管。并做好危险品及其危险品容器的领用和回收工作
6.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7.禁忌物不得同库存放。对性能相抵触的危险物品、钢瓶不得同库存放。
8.部门贮存的危险品,必须分类贮存在专门的储存室或储藏柜内,存放的支架、垫板必须用钢材或不燃材料制作并落实专人管理。
9.有毒品严格按照规定,专库存放,储存在规范的库房内;
10.油漆、香焦水等易燃液体必须专库储存;氧化性物质要与易燃液体或酸性腐蚀品分开储存。
11.氧气、乙炔、二氧化氮瓶必须控规定存放在保护架内。空瓶和有气瓶要有明显的标志。
12.危险物品贮存处防火间距内,不得存放任何易燃物。通道、安全出入口以及通向消防设施和火源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13.危险品仓库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识,并按贮存物资的性质配置合适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确保灭火器材的完好无损。
14.每种危险物品都要按垛分别存放(特殊情况应用定制的铁箱,并保持2米以上的间距分类储存),并做好通风、防潮、遮阳、降温、防火等安全措施。
15.垛堆距离应符合要求,货堆应距离地面15cm,堆距≥10cm,主通道≥180cm,支通道≥80cm,墙距≥30cm,柱距10cm。
16.危险物品存放的支架、垫板必须用钢材或不燃材料制作。搬运危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扔、掼、滚,防止散落,注意按危险品标识要求放置。
17.库房严禁火种和明火,库房周围10米之内不准堆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确需动火必须经安全办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在安全办消防核实、确认安全之后方可动火作业。
18.物品装卸、搬运应做到轻装轻放,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流动。
19.保管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20.包装容器应在国家定点厂家采购,容器应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泄漏、残缺、变形、变质,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21.危险品的领用,必须填写专用领料单,领料单上必须完整填写用量、使用地点、范围、使用时间、领用人等。
22.库房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每天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窗户,切断电源方可离开。停止作业后,应及时将用剩的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学危险品送回仓库。使用后的废溶剂不得随地乱倒,必须用专用桶及时回收,并加盖密闭,及时送危险品仓库集中处理。
23.做好危险的养护,做到以下几点:
1>保持储存场所的温度控制在允许范转内。
2>每天对储存仓库检查,检查内容:堆垛牢固,有无泄漏,有无异常,有无刺激性气体,包装有无破碎。
3>检查消防设备是否完好。
4>每次检查应做好记录。
5>处置废弃危险品、化学品,必须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回收处理,不得随意抛扔或倾倒。
13.仓库严禁吸烟,违规罚款。
14.保持储存场所清洁,散落的物品要及时按规定方法处理。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危险品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岗位责任如下:
一、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法定代表人岗位职责: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危险品的安全工作。
1、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雷电、大风、沙尘暴等特殊天气的安全管理措施,并督促落实。
2、严格在《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许可证》核定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范围内从事危险货物码头作业活动,禁止在码头装卸国家禁止通过水路运输的危险货物。
3、在码头装卸危险品,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每次装卸危险品作业前,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作业过程中,若需更换管线或静电接地点应重新办理,未经许可不得进行危险品装卸作业。
4、码头管理和装卸作业人员配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聘用无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人员。
5、不得指使、强令工作人员违章操作。
6、加强对员工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7、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8、配备码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危险品装卸作业实施全过程动态安全监管。
9、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清除安全隐患。
10、建立有效的指挥调度系统,合理调度船舶。
11、加强与船主、承运方等企业相关方的信息沟通,共建安全网络。
12、做好码头管理、作业人员的安全合理配置及组织安排。
(二)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1、必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持证上岗。
2、每船危险品运抵码头时,对码头及危险品装卸作业进行一次全面的综合检查。
3、按照安全检查项目实施日常检查,确保现场监装监卸及时到位。
4、申请办理码头装卸危险品安全作业许可证。
5、指导并监督作业人员严格按规定要求操作。
6、危险品装卸前及作业过程中,对系统进行仔细检查,严禁泄露。
7、装卸过程中,若发生火灾、重大泄漏及其他按操作规程不能有效控制的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行动,排除事故危害,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8、根据码头装卸能力及货运计划合理调度船舶。
9、对进入港区船舶及车辆实施规范管理、道口封闭管理,限制无关人员进出。
10、加强码头消防设备、器材的管理,保持良好状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三)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必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取得岗位资格证,持证上岗。
2、禁止作业前4小时内、作业中饮酒。
3、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①槽罐上作业人员站在上风向并戴好防毒口罩;
②船上人员必须穿戴好救生衣。
4、轮换作业休息人员在指定地点休息。
5、非工作需要禁止上船。
6、作业人员禁止在作业区内吸烟。
7、在危化品装卸期间,船上除作业人员外,其他非船工作人员均应撤离船体。
8、危险品作业人员穿戴好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等防护用品,作业期间严禁穿、脱衣物。
9、危化品装卸或取样前、装卸完毕后必须静置5分钟以上时间,然后才能从事其他作业。
10、作业人员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品作业区域必须关掉手机,禁止携带烟、火种;通讯应在值班休息点使用。
11、装卸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巡回检查危险品货船的倾斜度,如发生非因装卸货物、燃料引起的倾斜,应立即查明原因,尽快处理。
12、危险品装卸前及作业过程中,应对输送系统进行仔
细检查,严防泄漏。
二、危险品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一)装卸区域要求
1、码头应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大禁令》。
2、码头区岸边方向根据需要设置安全围障、警戒线及警戒标志,划定作业区域,加强门卫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出入。
3、码头应按海事机构的规定悬挂信号旗或信号灯。
4、船与码头、现场作业人员之间应有可靠的通信联络。
5、码头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禁令和警告等,通讯设备旁应设置紧急救援电话号码告示牌。
6、码头消防、吊机等设施每年应进行一次检修、保养。
7、码头结构采用不燃性材料,码头上应设置必要的人行通道和检修通道,并保证通航畅通。
8、装卸危险品的泊位与明火及散发火花场所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40m。
9、在装卸作业时,码头及泊位区域内严禁烟火,禁止一切火源。
10、严禁船舶靠泊码头进行检修作业,禁止无关船舶停靠码头。
11、危险品作业现场放置规定数量完好有效的消防器材。
12、高温、大风、雷电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13、码头应保持整洁卫生、道路畅通,无绊倒物障碍。
14、易燃易爆危险品作业区域,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和工具。
15、码头应设置可靠的避雷设施和单独静电接地。
16、码头应设置救生和防毒器材专用柜,设备、设施的防撞、防滑、耐火等应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并定期检查、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17、码头作业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和噪声强度应符合国家工业卫生标准。
(二)装卸作业要求
1、装卸前应编写作业指导书;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控制速度,正确使用设备,清除脏、乱、差、漏,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装卸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4、装卸危险品时,应采取措施避免与码头、车辆层面之间的摩擦和撞击。
5、易燃易爆危化品装卸时,应做到轻挪轻放、车船衔接、货不落地、避免起火爆炸。危化品在码头停留时间,一级不得超过24小时,二级不得超过48小时。
6、危化品装卸作业的安装、检修、操作、拆除等作业过程,须轻拿轻放,动作平稳。
7、危化品包装标志应规范、醒目,与实际包装件相符。 (三)载运危化品船舶要求
1、凡准许停靠码头的船舶,应服从码头的统一指挥,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2、发动机排气管无火星熄灭器船舶不准停靠码头。
3、凡停靠码头进行装卸的船舶一律禁止明火,非防爆电气一律停止使用,严禁任何人员在作业区域内吸烟。
4、危险化学品装卸结束后,应封船及时离开码头。
5、载运危化品船舶进行洗舱作业时,应办理申请单,经批准且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进行。
6、危化品船舶装卸作业时,应随时保持适航性,首尾外侧备有应急拖缆,一旦发生意外,应立即离开码头。
7、相邻泊位的船舶间距应符合《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
8、遇有雷电或烟囱、排气管冒火,应立即关阀封舱,停止作业。
9、危化品船舶进行装卸作业时,应遵守操作规程,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漏油事故。
10.严格按装卸危化品类别载运。
(四)危化品船船员要求
1、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持有合法有效证书证件。
2、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相关知识。
3、必须掌握所载危险品性质、危害特性以及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
4、载运危化品时,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掌握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五)危化品装载车辆要求
1、严格在非指定区域停放。
2、严禁装载性质相抵触。
3、建立严格出入登记制度,车牌号、驾驶员、装卸货物名称、数量及出入时间应如实记载。
4、严禁未经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验审合格的危化品车辆载运;
5、运输车辆是否按规定配备专用消防、事故抢修及专用分体安全防护器材。
6、运输车辆和罐体是否喷涂“毒”或“爆”等文字,警示灯具、标志是否齐全。
7、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须持有有关国家标准资质证书。且在运输危险物品时,应有防泄漏、防火、防爆炸等措施﹐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危险物品在装卸过程中需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
8、运输车辆必须带好火星熄灭器,严禁在危化品作业区内修车。装卸危险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
9、装卸作业期间,车辆驾驶员不能脱离作业区域,作好应急准备,紧急情况下安全迅速将车驶离码头。
(六)危险物品储存要求
1、危险物品仓库、货场,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依安全库存量原则不得超量储存。
2、储存场所非权责人员不得入内。
3、储存现场需悬挂《规范技术说明书》。
4、存放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有明显文字标示“严禁烟火”,并安装防爆电器。
5、储存场所应当作适宜的温度管控。
6、危险品的堆放应按标示分区存放,并保持通道的畅通。
7、危险物品仓库须定时对储存状况检查,将检查的情况记录后,由单位主管确认。
8、储存易燃、易爆物料的库房、货场区的附近,不准进行封焊、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必须经批准,采取安全措施,派员进行现场监护,备好足够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应当对现场认真进行检查,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9、库区、场区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务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和及时处理。
10、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11、在危险品仓库、货场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2、易燃、易爆液化气体(液氨等),使用时瓶内物质不得用净,要留有余压,防止物料窜入。
13、堆场巡视人员必须24小时不间断巡视,天气炎热时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七)防污染要求
1、码头应配备污水、残油、废弃物及水上浮油回收和处理设施、器材等,并保持完好状态。
2、污水处理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禁止在码头内排放烃类、油类、油性混合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3、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跑、冒、滴、漏。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1.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3.内容
3.1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3.2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3.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2)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
3.4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3.5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2)所有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载有危险货物。
(3)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4)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停放的车辆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挡消防栓。
(6)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7)停放车辆按顺序停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警示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
(8)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9)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10)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11)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1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
(13)做好《停车场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停车场场记录》等相关记录。
3.6公司建立专用停车场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7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