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篇一
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是确保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本文将重点探讨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有效实施。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是指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的制度。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食品的安全和卫生。如果食品从业人员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健康问题,可能会将病菌或有害物质传播到食品中,从而危害消费者的健康。因此,建立健全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首先,食品从业人员应进行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应包括传染病、肠道寄生虫和其他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疾病的检测。体检结果应由专业医务人员审核,并将结果纳入个人健康档案中。对于有传染病的食品从业人员,应暂停其从业资格,直到治愈并出示相关医生证明。
其次,食品从业人员应接受健康教育和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知识、个人卫生习惯、传染病防控等方面的内容。培训可以通过面对面教学、培训课程和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食品从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评估其掌握程度。只有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才能从事食品相关工作。
此外,食品从业人员应遵守个人卫生习惯。他们应定期洗手,特别是在接触食品前后、上厕所后、咳嗽或打喷嚏后、接触生病人员后等情况下。食品从业人员还应穿戴干净的工作服和帽子,保持整洁的外貌。对于长时间接触食品的人员,如厨师和服务员,应定期修剪指甲,以防止细菌滋生。
最后,食品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检查项目包括体温、皮肤状况、胃肠道功能等。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并停止从事食品相关工作,直到康复并出示医生证明。
总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确保食品安全至关重要。通过健康体检、健康教育和培训、个人卫生习惯的培养以及定期健康检查等措施,可以有效预防食品从业人员的疾病传播,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篇二
食品安全是社会的大事,而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制度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本文将探讨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建立有效的培训管理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是指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培训是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素质和专业技能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有效途径。通过培训,食品从业人员可以获得更全面、更系统的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正确的操作技能和卫生习惯,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首先,培训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知识、卫生操作规范、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食品从业人员应了解食品的安全与卫生标准,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卫生要求,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感。培训内容可以通过教材、课件、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使培训内容更加生动有趣。
其次,培训机构和师资力量的建设至关重要。培训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施,如教室、实验室、培训设备等。师资力量应由经验丰富、专业素质高的教师组成,他们应具备食品安全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培训机构和师资力量的建设是保证培训质量的基础。
此外,培训应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培训可以通过面对面授课、培训课程、讲座和研讨会等形式进行。培训内容和形式应根据不同岗位和层次的食品从业人员的实际需求进行定制,以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培训的时间和频率也应合理安排,以确保食品从业人员能够充分掌握和消化所学知识。
最后,培训后的评估和跟踪是培训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培训后应进行考试评估,以检验食品从业人员对培训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对于未能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应进行再培训并进行监督和指导,直至达到要求为止。同时,应建立完善的培训档案和反馈机制,定期对培训成果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改进培训管理制度。
总之,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确保食品安全和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素质至关重要。通过培训,可以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建立有效的培训管理制度,需要注意培训内容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培训机构和师资力量的建设、培训形式和方法的多样性以及培训后的评估和跟踪等方面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篇三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育科研档案管理水平,发挥科研档案在教科研工作中的作用,实现教育科研档案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由教科室负责学校所有省市级课题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二.由各系(部)教学秘书负责收集校级课题的资料收集归档工作,结题后将完整资料统一交学校教科室留存。
三.由各系(部)教学秘书每学期结束前收集登记一次教师的论文发表、教材编写、教学技能竞赛等情况,材料收集后交教科室统一汇总留存。
四.由教科室负责统计汇总每学期教师外出进修培训、参加各类学术会议等情况的汇总归档工作。
五.科研档案管理要运用现代化手段,所有资料在保留原始文本材料的基础上均将汇总表录入计算机,分类管理。
六.本校各部门和教师均可查阅和利用教科室保管的档案,但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所有资料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确因研究或工作需要借出使用,必须经教科室主任或校领导批准,并在一周内归还;外单位需查阅、利用本处档案,需经校领导同意,一般不外借。
七.档案借阅档人员必须爱护档案资料,利用微机资料库查阅档案应规范操作,借阅案卷者不得私拆、损坏、涂改和污染档案。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篇四
(一)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篇五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育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促进我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提高我校现代化水平,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1、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2、学校装备中心及其所辖的网络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网络中心)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3、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4、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5、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6、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
1、校园网由学校装备中心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2、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4、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网络教室不准对社会开放。
5、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6、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7、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控:
(1)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3)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原则上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8、网络中心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10、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杀毒。
11、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12、未经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3、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14、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5、各部门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中心处理。
16、各部门应认真做好本部门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第三章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账户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账户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账户和IP地址。
4、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四章处罚或赔偿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直至提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损坏的照价赔偿。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传谣,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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