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厂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优选6篇)

时间:2014-08-03 06:42:22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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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厂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篇一

化工厂是一种高风险的生产环境,安全生产是化工企业最基本的要求和责任。为了保障化工厂的安全生产,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现场管理制度至关重要。本文将从制度的内容和实施的要点两个方面来介绍化工厂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首先,化工厂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指标、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职责等。同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和追究机制,确保责任到人。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工艺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应明确工作流程、操作要求、安全防护措施等,确保员工能够按照规定进行工作,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3.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化工厂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和测试、紧急故障处理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4.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制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定期开展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事故防范、应急处置、个人防护用具的正确使用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接下来,要点介绍化工厂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的实施:

1. 落实责任:各级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同时,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考核和追究,确保责任到人。

2. 定期检查:化工厂要定期对现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安全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员工的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要求等。检查结果要及时整改,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3. 预防措施:化工厂要加强事故预防工作,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要加强对危险源的管控,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防患于未然。

4. 紧急处置:化工厂要建立健全的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行动方案。要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控制和处置。

总之,化工厂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是确保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只有科学合理地制定制度、落实责任和加强监督检查,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化工企业要不断完善和提升现场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化工厂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篇二

化工厂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是化工企业为了保障生产安全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本文将从制度的意义和推广实施两个方面来介绍化工厂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首先,化工厂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高生产安全水平:化工厂是一种高风险的生产环境,事故发生的概率相对较高。通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明确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提高生产安全水平。

2. 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化工厂的事故往往带来严重的后果,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还会导致设备损坏和环境污染。通过制定和实施现场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3.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我国对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制定和实施现场管理制度是化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举措。只有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才能取得相关许可证件,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

其次,推广实施化工厂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化工企业要加强对现场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让员工充分了解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可以通过组织培训班、制度宣讲等方式进行,提高员工对现场管理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2. 组织检查和评估:化工企业要定期组织对现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通过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制度的执行效果。同时,要建立健全的考核和奖惩机制,激励员工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工作。

3. 经验交流和借鉴:化工企业可以通过与其他企业的经验交流和借鉴,不断完善现场管理制度。可以组织行业内的研讨会、培训班等活动,分享成功的案例和先进的管理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总之,化工厂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化工企业的生产安全至关重要。只有加强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组织检查和评估,借鉴他人的经验,才能提高制度的执行效果,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化工企业要重视现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推广实施,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提供坚实的基础。

化工厂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篇三

  为维护车间生产正常秩序,确保人力、物力的合理运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1、生产车间的员工必须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员工进入车间必须穿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佩带服务胸卡和公司标志,并保持仪容整洁。

  3、上班时间员工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闲逛,不得无故返回宿舍。待工待料期间在员工休息室休息待令。

  4、车间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5、自觉维护车间整洁卫生文明,严禁破坏车间文明卫生现象发生。

  6、员工必须维护车间各项设备和工具,按章操作,严禁违反规程乱用;下班前必须按规定进行班后维护,做到“工具归箱,设备复位,场地清洁”;上班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常规检查。

  7、配备齐全的车间安全防火设备,并定期维护调整,确保设备技术状况良好;人人皆知防火设备的放置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技术。

  8、禁止无故到非本组工位或非本组维修的车辆中去。

  9、禁止无故启动汽车,包括启动汽车电器。

  10、上班时间,必须绝对服从统一调度。

  11、生产工作必须凭任务委托书进行。禁止任务委托书或随意扩大、缩小工单内容施工。

  12、进入车间送修车辆统一由维修顾问移位;任何员工未经准许,不得擅自开动车辆;非技术检验员和车间调度不得外出路试检验,没有驾驶证的人员不得移动车辆。

  13、上班时间尽量少打私人电话,属个人家庭紧急情况,说明情况后回复电话;属工作问题,经有关经理批准后可以回复电话。

  14、员工出入车间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发现可疑或特别情况时,门卫或有关管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出入员工。

  15、车间设备、工具未经公司批准,一律不得带出车间。

  16、员工在上班时,需外出办理个人紧急事情,须向车间管理人员请假。

  17、经公司批准的人员由车间主管或有关管理人员陪同参观。员工不应主动找参观者攀谈。关于技术问题可以在车间经理同意下为客户解答。

化工厂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篇四

  一、总则:

  1、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合理装备、安全使用、服务生产,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生产效益,取良好经济效益创造条件。

  2、搞好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尊重科学、规范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机械设备管理的台帐档案

  1、项目经理部设备员负责所在项目经理部的机械设备技术资料的建档设帐,其中《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组织计划》、《施工设备维修计划》、《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2、机械设备台帐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的名称、类别、数量、统一编号;

  (2)设备的购习买日期:

  (3)产品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5)操作人员当班记录,维修、保养、自检记录;

  (6)《大、中型设备安装、拆卸方案》,《施工设备验收单》及《安装验收报告》;

  (7)各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凡设备技术资料[(2)、(3)、(4)]丢失或不全,由生产科组织对设备状况进行鉴定、评定,填写《早期购置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作为设备技术档案存档。

  三、机械设备标识

  1、设备标识应制作统一的标识牌,分为“大、中型施工设备”、“小型施工设备”及“施工机具”三类。

  2、标识牌应按要求填写。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将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的每三个月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的检查结果填入设备标识牌的“检验状态”一栏中,检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停用”,同时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检查情况填入《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中。

  3、标识牌应固定在设备较明显的部位。

  四、机械设备的组织

  1、凡属新开工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先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编写《施工设备组织计划》,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批、备案。

  2、项目经理部设备来源可分为“新购、调配、自有、租凭”。

  3、项目经理部需购置新的大、中型设备时,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配合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报项目经理部审批。项目经理部需购置小型施工设备可根据施工生产需要自行购置。

  4、凡由项目经理部自行制作、改制的设备均要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进行评定审,评定合格才可投入使用,并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五、机械设备租凭

  1、项目经理部租凭大、中型设备时,要签订《租凭合同》;并将《租凭合同》复印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2、租凭设备进场使用前,由生产科施工设备监督员组织对其性能进行评定、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3、租凭设备的管理应纳入项目经理部设备的统一管理中。

  六、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1、机械设备使用的日常管理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即贯彻“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生产科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检察工作。

  2、各项目经理部应聘任设备员,该设备员应具备机械设备基础知识和一定的设备管理经验。

  3、机械设备使用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及维修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4、机械设备使用的工作人员应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熟悉所使用的设备性能特点和维护、保养要求。

  5、所有机械设备的使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要求进行,严禁超负茶运转。

  6、所有机械设备在使用期间要按《设备保养规程》的规定做好日常保养、小修、中修等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带病运转。

  7、机械设备的操作、维修人员应认真做好《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及《设备维修记录》。各项目经理部的设备员应经常检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的填写情况,并做好收集归档工作。

  七、施工设备的保养、维修

  1、施工设备的保养由项目经理部设备员组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按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进行,并由操作人和设备员分别填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中。

  2、《施工设备检修计划》由项目经理设备员部根据《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编制,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核、备案。

  3、施工设备的检修,由工地结合实际情况,按《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进行,日常维修工作由设备员组织进行,所有维修工作,设备员均要填写《设备维修记录》。

  八、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

  1、小型施工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由项目经理部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标明行;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做好相应记录。

  2、大、中型设备进场后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3、大、中型施工设备、工程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应由专业队伍来完成,并事先由选定的专业队伍制定安装、拆卸方案,报生产科设备技术负责人审批。若拆装工作由非本公司队伍来承担,应先由生产科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承担拆装工作。

  4、大、中型施工设备的运输,按《物资搬运操作规程》执行。

  5、大、中型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按有关标准对安装质量进行验收,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相应的《安装验收记录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机械设备的停用管理

  1、中途停工的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做好保护工作,小型设备应清洁、维修好进仓;大型设备应定期(一般一个月一次)做维护保养工作。

  2、工程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尽快组织进仓,进仓后根据设备状况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3、因工程停工停止使用半年以上的大型机械设备,恢复使用之前应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试验。

  十、机械设备的报废批准。

  1、机械设备凡是属下列情况之一,应予报废:

  (1)主要机构部件已严重损坏,即使修理,其工作能力仍然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2)修理费用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灾害或事故,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已无法修复的;

  (4)技术性能落、能耗高、没有改造价值的;

  (5)国家规定淘汰机型或超过使用年限,且无配件来源的。

  2、应予报废的机械设备,项目经理部应填写《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送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查、备案。大、中机械设备要送主管生产副经理审批。

  3、报废了的机械设备不得再投入使用

化工厂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篇五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化工厂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五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九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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