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旱季消防管理工作措施 篇一
春季旱季是火灾高发季节,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防管理工作尤为重要。在春季旱季,由于气候干燥,火灾的发生率增加,因此必须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加强消防管理工作。
首先,加强火灾防控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预防火灾的基础工作,必须切实加强宣传力度。可以通过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上进行宣传,向群众普及火灾的危害性和预防火灾的方法。同时,还可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活动,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其次,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春季旱季,火灾隐患多发,因此需要加强对各类场所的隐患排查工作。对于易燃易爆物品的存储、使用单位、建筑物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灾隐患。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再次,加强火灾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火灾发生时,及时有效的救援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因此,在春季旱季,要加强消防队伍的训练和装备建设,提高灭火救援能力。同时,要加强与其他应急救援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
最后,加强火灾监管和执法力度。在春季旱季,要加强对火灾危险区域的监管,严禁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防止火源的产生。对于违反禁火规定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罚,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总之,在春季旱季,消防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加强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治、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和监管执法力度。只有全面加强这些工作,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春季旱季消防管理工作措施 篇二
春季旱季是火灾多发季节,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加强消防管理工作。
首先,加强火灾防控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预防火灾的基础工作,必须切实加强宣传力度。可以通过在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场所张贴宣传海报,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等活动,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其次,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春季旱季,火灾隐患多发,因此需要加强对各类场所的隐患排查工作。要加强对建筑物、仓库、厂房等重点场所的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灾隐患。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再次,加强火灾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火灾发生时,及时有效的救援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因此,在春季旱季,要加强消防队伍的培训和装备建设,提高灭火救援能力。同时,要加强与其他应急救援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
最后,加强火灾监管和执法力度。在春季旱季,要加强对火灾危险区域的监管,严禁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防止火源的产生。对于违反禁火规定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罚,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总之,春季旱季消防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加强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治、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和监管执法力度。只有全面加强这些工作,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到消防安全工作中,共同营造安全的生活环境。
春季旱季消防管理工作措施 篇三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35号)和省政府的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全州冬春旱季消防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州冬春旱季消防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冬春旱季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期, 等地相继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州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并就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作了重要指示。目前,全州已进入冬旱之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人流、物流集中,各种庆祝集会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频繁,火灾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大,历年都是火灾高发期,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各县、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冬春旱季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举一反三,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冬春旱季消防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进行部署并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
落实,全力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二、明确职责,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各县、各部门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其他分管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消防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行业系统、社会单位和农村社区检查消防安全。各部门要落实消防监管责任,督促行业单位做好火灾防控工作。乡(镇)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要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和辖区有关单位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各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总责,制定落实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县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务督导范围,加大工作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履职不到位,未依照法律法规审批、监管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或者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达到消防责任事故案、失火案立案标准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云岭平安”专项行动
四、创新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及时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和火灾隐患。司法、宣传部门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纳入社会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把消防安全知识纳入课堂教学主要内容,深入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系列活动。文化、卫生、民政、住建、人力资源等部门要将消防知识作为教学、劳动力转移培训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公安消防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好政府领导、部门负责人、乡(镇)长和村“两委”负责人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要围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的要求,在督促单位普遍开展全员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要不断加大消防教育馆、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站对外开放的频次和力度,广泛组织农村社区群众、单位职工参观、体验;要重点加强进城务工人员、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宣传教育和火场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五、强化备战,进一步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
全州各级政府要重视和加强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快速响应、组织指挥、协同作战、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和物资保障等工作机制,确保各种应急救援力量统一调度、有效联动。要将消防装备建设纳入应急管理项目,加大消防装备配置力度,在按标准配齐器材装备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装备结构,优先配置防护、侦检、救生、破拆、堵漏等抢险救援器材,打牢应急救援物质基础,提高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各系统、各行业、各社会单位要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疏散预案,普遍开展演练,切实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充分发挥灭火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大型活动等场所和高层住宅、地下建筑、在建工程等重点单位逐一进行“六熟悉”,组织开展实地演练,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提高初战打赢制胜能力;要根据春旱季火灾的特点、规律和灭火救援的技术、战术要求,科学调整一线执勤力量,加强执勤值班,储备充足的灭火救援物资,做好异常天气情况下的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做到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按照“五个第一时间”的行动要求,努力把火灾危害控制在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