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篇一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篇内容
一、总则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依法设立的科技型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并运营。本公司旨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提供高质量的网络服务和解决方案。
二、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为“网络科技”。公司名称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
三、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整,由股东出资。注册资本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并通过银行开设公司基本账户进行管理。
四、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技术开发与应用、软件开发与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具体经营范围应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营业执照为准。
五、公司治理
1. 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监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保证公司的财务合规性和稳定性。
3. 总经理:公司设立总经理职位,由董事会任命。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实施董事会的决策,并对公司的运营状况负责。
4.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合法注册和任职,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六、股权管理
1. 股权分配:公司股权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股东享有相应的股权和权益。
2. 股东大会:公司设立股东大会,由股东行使股东权益,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并选举产生董事、监事。
3. 股东会议决议应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决议应经过股东的合法表决,符合法定的表决比例和程序。
七、财务管理
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地编制财务报表,并按法定程序进行审计。
八、章程修改
本章程的修改应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篇二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第二篇内容
一、公司目标和使命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目标是成为国内领先的科技创新企业,推动科技进步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网络服务和解决方案。公司使命是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为各行业提供智能化的解决方案,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
二、公司价值观
1. 创新:积极追求技术创新和业务模式创新,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
2. 团队合作:倡导团队合作精神,强调沟通协作和共同成长,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企业文化。
3. 客户至上: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的期望和需求。
4. 诚信可靠:坚守诚信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声誉。
5. 社会责任:关注社会环境和公众利益,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推动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
三、员工权益和发展
公司重视员工的权益和发展,建立公平公正的用人机制,提供优厚的薪酬福利和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公司鼓励员工不断学习和提升自我,激励员工创新和拓展技术领域,共同实现个人价值和公司目标的契合。
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积极推动绿色环保理念,倡导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努力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公司致力于推动可持续发展,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章程遵守和解释
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和员工应遵守本章程的规定,并按照章程进行公司的经营管理。对于本章程的解释和修改,应经过合法程序和程序规定的决策机构的决议。
六、章程生效和备案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章程生效后,所有公司成员均应遵守章程的规定进行公司经营活动。
以上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的内容,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所有公司成员应遵守章程的规定,并积极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公司将不断完善和优化章程,以适应市场环境和公司发展的需要。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______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时间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
第十四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四)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风险提示:
公司的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出资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将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如果有这些情况,股东出资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赋予某些特定股东特别表决权,或者在无法表决时按照特定比例通过表决或者特定股东直接决定。
比如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由一方持有较多表决权或者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含半数)表决权通过来解决。当然,在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四)提案权;
(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六)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议、监事的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风险提示:
由于股东出资人持有的股权属于财产权,因此是可以和房屋、土地、车辆、存款等有形财产一样发生继承的,如果股东出资人死亡则其继承人有权继承其名下的出资股份。如果公司股东出资人为了防止发生此类情况,避免有不熟悉的继承人通过继承成为公司股东,那么可以对股份的继承做出特别约定,比如股东出资人死亡则由其他股东收购其股权,而由其继承人分割股权价款等。
第十七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其他股东不得对抗或妨碍其行使股东权利。
第五章、股权转让
第十八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毋须征得其他股东同意。
第十九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二十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一条、依本章程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决议。
第六章、股东会
第二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或者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十)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十
一)修改公司章程;(十
二)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做出决议;(十
三)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股东可以自行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代理人应出示股东的书面委托书。
第二十四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三个月之内举行。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六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____日前通知全体股东。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以调整通知时间。股东或者其合法代理人按期参加会议的,视为已接到了会议通知。该股东不得仅以此主张股东会程序违法。
第二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风险提示: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的召集权在董事会,当董事会或董事长不履行法定职责时,为了避免公司运营遭受影响,损害股东权益,应当在章程中赋予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在特殊情况下有直接召集股东会的权利。可做如下规定:
如果董事会违反本章程规定,拒绝召集股东会,或不履行职责时,持有公司10%(比例可以根据公司具体情况酌定)以上的股东,享有不通过董事会自行召集股东会的权利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参加会议的出资最多的股东主持。
第二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对所议事项做出决议,须经代表过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是对公司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章、执行董事、经理、监事
第三十条、本公司设执行董事和经理共______人。由________担任,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
一)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一条、公司设监事______名,由________担任。
第三十二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风险提示:
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公司的董事执行职务违法、侵犯公司与股东权益,造成损失时,承担赔偿责任,但具体救济途径没有规定。为了完善救济途径,可在章程中做如下规定:
董事、监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因无故不履行职务、擅自离职,侵犯公司与股东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上述情形且公司怠于起诉时,任何股东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因诉讼而发生的实际支出,由公司承担。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依职权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时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提出议案;
(六)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三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公司有前款第
(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三十四条、公司因章程
第三十三条第
(一)、
(二)、
(四)项的规定而解散的,应当依法组建清算组并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五条、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三十七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股东会。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八条、公司根据需要或因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而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公司原登记机关备案。全体股东签名(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篇四
公司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一人出资设立
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类型:?(自然人独资)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由股东于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年内缴足。
公司增加、减少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认缴方式、认缴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认缴方式、认缴额及认缴时间如下: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认缴方式:
认缴额:人民币?万元
认缴时间: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任免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任免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9)?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
第十条?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任命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拟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除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任命自己为公司执行董事的,由股东本人行使以上职权。
第十二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任命产生。监事对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4)?向股东提出提案;
(5)?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七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十六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十八条?公司营业期限为50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九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公司章程中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二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作出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二十三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
第二十四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五条?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股东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一式叁份,股东自持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
年?月?日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篇五
各位董事:
为保护投资者权益,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_______条原内容为:
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实施:
(一)利润分配所考虑因素: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当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_____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应充分考虑现金分红的原则。
(三)利润分配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公司应至少每_______年重新审定一次利润分配规划。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_____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四)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_______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利润分配调整机制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说明相关原因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应积极充分听取_____董事意见,并主动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由董事会提交议案通过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制定或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可以积极为股东提供包括网络互动、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网络投票在内的多种渠道,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现修改为:
“第一百八十六条: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程序、决策机制及审议程序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程序、决策机制
1、在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当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_____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_____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拟订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遵守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4、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征询_____董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_____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_____意见并公开披露。
5、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以及在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_____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_____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_____%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向股东大会提出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临时提案。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_____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结束后_______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本议案在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董事予以审议。
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篇六
为了进一步完善_____________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对股东权益的保护。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内容,对_____________公司的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订。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召开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于召开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以及会议的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_____、_____、_____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董事均已到会。
董事会一致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如下:
一、
二、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董事会成员(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