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聘用合同制(实用6篇)

时间:2013-03-07 08:28:30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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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聘用合同制 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学校聘用合同制逐渐被广泛应用。合同制的引入为学校带来了一系列的变革和挑战。本文将从学校聘用合同制的背景、优势和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学校聘用合同制的背景是由于传统的公务员制度在满足学校需求上存在不足。传统的公务员制度对于学校的人员管理较为僵化,聘用和解聘过程较为繁琐。而学校聘用合同制则能够更加灵活地满足学校对人才的需求,提高人员管理的效率。

其次,学校聘用合同制的优势在于能够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合同制下,教师与学校签订一定期限的合同,双方都有权利和义务。教师在合同期限内,可以更加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提供更好的教育教学服务。同时,学校也能够根据教师的表现进行绩效评估,对优秀的教师进行奖励和激励,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然而,学校聘用合同制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合同制的引入可能导致教师流动性增加。由于合同制的灵活性,教师可能更容易离开一个学校去另一个学校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这对学校的稳定运行和教师队伍的建设可能带来一定的困扰。其次,合同制可能会增加学校的管理成本。合同制下,学校需要与教师签订合同、进行绩效评估等,这些过程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和物力资源。因此,学校在引入合同制时需要权衡利弊,并合理安排管理资源。

综上所述,学校聘用合同制在满足学校对人才需求、激发教师积极性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然而,合同制的引入也需要注意解决可能带来的问题。学校在实践中应根据自身情况,灵活运用合同制,以更好地推动学校的发展和教育教学的改进。

学校聘用合同制 篇二

学校聘用合同制是一种灵活的人事管理方式,对于学校和教师双方都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和机遇。本文将从学校聘用合同制的特点、实施过程和影响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学校聘用合同制的特点在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得到了明确的规定。学校与教师通过签订合同,明确了聘用期限、工作内容、薪酬待遇等各项事项。这使得教师在工作过程中更加清楚自己的工作目标和职责,并能够更好地与学校进行沟通和协商。

其次,学校聘用合同制的实施过程需要学校与教师双方的共同努力。学校在聘用教师时需要明确教师的任职条件和聘用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同时,学校还需要对教师的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教师在合同期限内需要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服务。

然而,学校聘用合同制的实施也会对学校和教师带来一定的影响。首先,学校聘用合同制的引入可能会提高学校的管理效率。合同制下,学校能够更灵活地调整人员结构,满足学校对不同专业、不同层次教师的需求。其次,合同制也能够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教师在合同期限内,通过绩效评估等方式,能够获得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提高工作动力和责任感。

综上所述,学校聘用合同制是一种灵活的人事管理方式,对学校和教师带来了一系列的机遇和挑战。学校在实施合同制时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强沟通和协商。教师在合同期限内需要履行自己的职责,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只有双方共同努力,合同制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推动学校的发展和教育教学的进步。

学校聘用合同制 篇三

学校是教育人才的主阵地,教师的稳定是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稳步发展的前提,是提高教学质量.创建名牌学校的关键。为了依法维护双方权益,经双方商议,特订立此协议书,具体事宜如下:

一、聘方(甲方):xx幼儿园法人代表:

被聘方(乙方):籍贯——————————姓名:——————

二、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聘请待遇:

1.每月---元,假期不付,临近放假不足一个月的按日工资计算。

2.奖金:按学校教师考评方案兑现.

四、其它事宜:

1.乙方要服从学校(甲方)的安排,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忠实饯行《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人师表、率先垂范。因乙方有工作失职,不能胜任,不服从学校安排,与同事、不能和学生和睦相处,教学质量低下等不利于学校工作的现象,学校有权中途解聘并酌情扣除其未发款项,特殊严重者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押金:乙方一个月工资

3.乙方在聘期内未经学校允许(或解聘)不得随意辞职外流、学习、离岗等,否则扣除其押金及所有未发款项,同时因此给学校造成严重损失者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乙方在本校内外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责任。

5.乙方在聘期被学校解聘或经学校允许主动辞职,次协议自解聘之日起无效.

6.甲方在工作每满月三日前发放上月工资及奖金。学校临时工聘用合同 ·保姆聘用合同 ·经纪人聘用合同 ·教师聘用合同

7。乙方聘期已满位续聘并交清各种财物,甲方将乙方押金、工资、奖金一律照发,否则酌情处理。

8.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学校聘用合同制 篇四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20xx] 4号)及《上海水产大学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聘用合同如下。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初(续)订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前 个月。初聘期限是乙方为甲方工作的最低服务期限。

(二)合同到期自然终止,试用期内乙方如果不符合甲方聘用要求的,甲方即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合同期满,如甲方仍需聘用乙方,在取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续签聘用合同。

二、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部门) 岗位工作。在聘用期中,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工作部门或岗位。

(二)甲方根据招聘岗位需要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工作提出要求,按国家、地方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岗位工作条件及工资、福利等待遇,负责对乙方的教育、管理和培养。当事人依照协议享有权利及承担义务。

(三)乙方依法享有参与甲方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等权利。同时,乙方应按与各部门签订的《岗位任务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中甲、乙双方约定的岗位任务和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实现聘期工作目标,接受甲方的考核及管理;遵守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管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违法、违纪由甲方按相关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聘用合同解除和终止

聘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按照《实施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乙方自动放弃或拒绝参加岗位聘任,视作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乙方提出解聘,应提前2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当自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予答复的,视作同意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按规定办妥工作移交、财物归还等离校手续,方可离开甲方或按甲方规定的时间离开。甲、乙双方在聘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协商确定是否续订,若一方不同意续订,乙方应按前款办妥一切手续后离开甲方。

四、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配偶属随迁进校的,如主引进人( )解聘、辞聘或终止聘用合同,随迁进校的配偶( )的聘用合同也即随之解除或终止。

2、若发现乙方提交虚假学历、学位证明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乙方聘用合同。

3、乙方被聘在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或实验室岗位工作的,未经甲方同意要求转岗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聘用合同。被聘为上述岗位的人员,未经同意,三年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

4、乙方被聘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甲方有权解除乙方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服务期及违反聘用合同的违约责任按《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执行。乙方对甲方的服务期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执行(有关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违约金数额为甲方为乙方实际支付的出资招聘费、培训进修费、房改待遇、资助留学访问费、科研启动费、安家费、最低服务期违约金(按少服务一月支付 元计算)及其他特殊待遇等总额。违约金递减方式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约定执行,无协议约定的按乙方每在聘一年递减10%计算。

(二)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三)甲乙双方因聘用合同发生争议时按《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实施办法》的规定处理,本合同的内容如与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经政府有关部门登记后,甲方(校人事部门及乙方工作部门)、乙方各执壹份,壹份留有关登记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校聘用合同制 篇五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定本合同。

一、聘用岗位及职务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 岗位工作,并聘任_________职务。

二、聘用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7月30日止。

2、本合同自20xx 年9月1日至合同中约定之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三、工作职责、内容和工作条件

1.乙方的工作职责是:

①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生“三观教育”,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②负责学生事务管理。深入学生课堂和寝室,检查、指导班级工作,及时掌握和解决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抓好学生日常管理,组织做好学生的德育学分评定、学年鉴定、毕业生鉴定,以及学生奖惩材料的组织与呈报工作;协助学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等。负责学生有关的学籍管理,组织办理、发放、补办有关学生证件,建立学生档案等工件;负责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建档等工作。

③负责学生职业生涯指导。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④负责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好上级心理健康教育计划,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和培训,关心爱护学生并积极主动深入到学生当中,关注特殊学生并做好其引导和帮助工作,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积极有效的引导学生健康发展;关心爱护学生,及时了解经济、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生理、心理上有疾病的学生的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和帮助工作,开展勤工俭学、助学贷款和心理咨询等工作。

⑤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乙方工作时间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工作时间,但不得超过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对本岗位任务和职责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4、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乙方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5、甲方负责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作业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工作规程,有权拒绝执行甲方违规指挥,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四、工作报酬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补贴。

2、乙方工资支付标准为:按《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聘用制辅导员工作条例》执行。

3、甲、乙方约定的其他劳动报酬内容;兼任行政职务的,另发放职务津贴。

五、工作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甲方应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及时足额向社会保险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险费中的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从乙方月工资中扣除后代缴,由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按规定记入缴费本人个人帐户(试用期满内,发放保险补贴)。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以及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聘用制辅导员工作条例》执行。

3、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公休假日、婚丧假、带薪年休假等。

七、聘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定和变更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2、本合同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4)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责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与乙方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6、甲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时,可依法定程序裁员。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本条5、6项规定解除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法定医疗期内;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0、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或曾从事国家机密工作,在规定保密期内,按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承担专业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受聘人员,如果提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可能给单位带来技术项目终止、引起知识产权纠纷、技术泄密以及可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在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未具备时,不得提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1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延本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

12、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合同有关条款内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13、乙方被依法开除、劳动教养、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4、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解除。

八、违反合同的责任

1、 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责任,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2、 当事人由于不可抗拒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给对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应根据责任大小及后果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4、 其他违约责任:因乙方工作不到位,不能完全履行工作职责的,甲方可按《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学生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入被聘用者人事档案一份。本合同约定事项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校聘用合同制 篇六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4号)及《________大学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聘用合同如下。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初(续)订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前个月。初聘期限是乙方为甲方工作的最低服务期限。

(二)合同到期自然终止,试用期内乙方如果不符合甲方聘用要求的,甲方即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合同期满,如甲方仍需聘用乙方,在取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续签聘用合同。

二、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部门)岗位工作。在聘用期中,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工作部门或岗位。

(二)甲方根据招聘岗位需要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工作提出要求,按国家、地方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岗位工作条件及工资、福利等待遇,负责对乙方的教育、管理和培养。当事人依照协议享有权利及承担义务。

(三)乙方依法享有参与甲方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等权利。同时,乙方应按与各部门签订的《岗位任务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中甲、乙双方约定的岗位任务和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实现聘期工作目标,接受甲方的考核及管理;遵守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管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违法、违纪由甲方按相关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聘用合同解除和终止

聘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按照《实施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乙方自动放弃或拒绝参加岗位聘任,视作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乙方提出解聘,应提前2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当自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予答复的,视作同意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按规定办妥工作移交、财物归还等离校手续,方可离开甲方或按甲方规定的时间离开。

甲、乙双方在聘用合同期满前____日内协商确定是否续订,若一方不同意续订,乙方应按前款办妥一切手续后离开甲方。

四、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配偶属随迁进校的,如主引进人解聘、辞聘或终止聘用合同,随迁进校的配偶的聘用合同也即随之解除或终止。

2、若发现乙方提交虚假学历、学位证明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乙方聘用合同。

3、乙方被聘在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或实验室岗位工作的,未经甲方同意要求转岗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聘用合同。被聘为上述岗位的人员,未经同意,三年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

4、乙方被聘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甲方有权解除乙方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服务期及违反聘用合同的违约责任按《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执行。乙方对甲方的服务期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执行(有关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违约金数额为甲方为乙方实际支付的出资招聘费、培训进修费、房改待遇、资助留学访问费、科研启动费、安家费、最低服务期违约金(按少服务一月支付元计算)及其他特殊待遇等总额。违约金递减方式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约定执行,无协议约定的按乙方每在聘一年递减10%计算。

(二)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三)甲乙双方因聘用合同发生争议时按《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实施办法》的规定处理,本合同的内容如与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经政府有关部门登记后,甲方(校人事部门及乙方工作部门)、乙方各执壹份,壹份留有关登记部门备案。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章)乙方(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校聘用合同制(实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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