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所长岗位职责(精彩6篇)

时间:2017-08-06 07:27:26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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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所长岗位职责 篇一

税务师所长是税务师事务所中的核心职位,负责管理和领导整个事务所的运营和发展。税务师所长的岗位职责涵盖了多个方面,下面将详细介绍。

首先,税务师所长需要制定和执行事务所的发展战略和业务计划。他们需要根据市场需求和行业趋势,制定长期和短期的发展目标,并确保整个事务所朝着这些目标不断前进。他们还需要制定相应的业务计划,包括市场营销策略、服务定位、人力资源规划等,以确保事务所的持续增长和盈利。

其次,税务师所长需要负责事务所的人力资源管理。他们需要招聘、培训和管理税务师和其他员工,确保团队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各项工作。他们还需要制定激励机制,激励和留住优秀的人才,并建立良好的团队合作氛围,提高整个事务所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此外,税务师所长还需要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他们需要与客户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要求,并提供相应的税务咨询和服务。他们还需要建立信任和合作的关系,以保持客户的忠诚度和满意度。税务师所长还需要与其他相关机构和合作伙伴进行合作,拓展业务渠道,提高竞争力和影响力。

最后,税务师所长还需要负责事务所的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他们需要制定和执行财务预算和计划,监控和分析财务状况和业绩指标,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风险和问题。他们还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事务所的财务安全和合规性。

综上所述,税务师所长的岗位职责十分重要和复杂,需要具备全面的管理和领导能力,以及专业的税务知识和经验。只有通过有效的组织和领导,税务师所长才能够带领事务所取得良好的业绩和声誉,实现可持续发展。

税务师所长岗位职责 篇二

税务师所长作为税务师事务所的领导者和管理者,承担着重要的岗位职责。下面将从三个方面详细介绍税务师所长的岗位职责。

首先,税务师所长需要制定和执行事务所的战略规划。他们需要对市场环境和行业趋势进行分析和预测,制定相应的发展战略和业务计划。他们需要明确事务所的定位和发展方向,确定目标和重点领域,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策略。同时,税务师所长还需要监控和评估战略目标的实现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战略计划。

其次,税务师所长需要负责事务所的运营管理。他们需要制定和执行事务所的运营计划和控制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标准进行。他们需要协调和管理事务所的各个部门和团队,优化资源配置和利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他们还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事务所的运营安全和合规性。

此外,税务师所长还需要拓展和维护客户关系。他们需要与潜在客户进行沟通和接触,了解他们的需求和要求,并提供相应的税务咨询和服务。他们还需要与现有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和沟通,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税务师所长还需要参与行业协会和社团的活动,扩大人脉和影响力,为事务所带来更多的商机和合作机会。

最后,税务师所长需要关注事务所的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他们需要制定和执行财务预算和计划,监控和分析财务状况和业绩指标,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风险和问题。他们还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事务所的财务安全和合规性。此外,税务师所长还需要与审计和监管机构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事务所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综上所述,税务师所长的岗位职责涵盖了战略规划、运营管理、客户关系和财务管理等多个方面。税务师所长需要具备全面的管理和领导能力,以及专业的税务知识和经验,才能够有效地管理和发展税务师事务所,实现可持续发展。

税务师所长岗位职责 篇三

税务师事务所岗位职责

税务师事务所工作总结 2012年,在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xxx所全所同志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着力落实上级年初提出的2012年税收工作指导思想和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从两个突破入手,通过建立学习型基层组织、精神文明创建、税务工作的重组,全所同志齐心协力,克服困难,创新进取,圆满完成了2012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其主要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学习、打牢思想基础 一年来,我们所坚持对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和总局、市局的相关文件的学习,组织所里人员对一年来召开的业务工作会上的指导精神,并组织全所同志到业务开展好的所学习取经,通过不间断的学习实践活动,使全所同志认识到了自身的差距,明确了自身努力的方向,提高了认识,增强了自身的综合素质。二、加强队伍建设,实现所里人员的最佳配置 2012年,我们所以精神文明创建为平台,从改善税务工作服务环境入手,努力实现传统税务服务工作状态的转变。xx所坚持公告纳税人的权利,公告纳税服务承诺等,使xx所的各项工作透明度大为增强,纳税人的满意度大为提高。廉政建设方面,坚持两手抓,两手都硬的方针,把廉政建设的工作贯穿到税收业务工作的全过程,经常征求社会各界对xx所及其人员的意见、要求。通过教育学习、健全制度、全面监督,全所全年未发生违法违纪事件,所风所貌和队伍建设进步明显,()社会反映良好,为税收工作起到了较好的保障着用。二、业务重组、使工作流程更趋合理性 根据所里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所里定岗、定责,重新整合业务流程,设置了咨询和培训综合工作岗位,从税务代理、税务审计、税务筹划、税务顾问、咨询服务等等,面对面对客户进行全方位的服务。同时,所内建立了重点税务业务工作手册,多次开会分析研究,鼓励大家面对困难,增强信心。从两个突破上下工夫,加强内部行政管理,各

施其职,各尽其责,坚持考核,以高度的热情和责任心,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提高纳税人的自觉申报准确率,并建立重点税源的联系制度,把管理融入服务,在服务中严格管理,xx所提前xx月实现了全年任务,为全年税收任务的完成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使整个事务所管理工作职责明确,衔接协调,流程更趋合理,受到纳税人的一致好评。2013年,xx所需要进行认真的总结,从制度、办法、管理、学习、等各方面都必须进行完善,在完善的基础上巩固成果使全所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都有较大提高。特提出如下工作措施和安排: 1、继续坚持创建学习型基层组织活动,以人为本,坚持每周的学习制度,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文件、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人生观、世界观理论的学习,提高认识,使大家爱岗敬业,与时俱进,不断进取。2、继续推进税务服务工作改革,使服务更加优良,使管理更加到位,围绕高效服务这个中心,使所里管理业务流程不断完善,全面提高服务质量。3、继续加强对税务部门的沟通,掌握更多更加丰富的税务信息,落实计划工作的要求。4、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树立良好形象,争创最佳文明单位,使队伍建设上台阶。5、坚持各项管理制度,考核到人,考核到位,保证各项改革、办法、职责的落实,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附件: 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示范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保障事务所及其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合法权益,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全体股东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事务所注册名称为:

中文名称:[地名][字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 事务所住所:[所在地全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第四条 事务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元。

第五条 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年](建议事务所选择20年内),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经股东会同意,可在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前向审批机关申请延长经营期限。

第六条 事务所经税务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在省、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其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接受税务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和注册税务师协会的监督。事务所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七条 注册税务师行业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具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发起人条件的执业注册税务师,才有资格担任法定代表人。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由事务所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所长)担任。

第八条 事务所依法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事务所承担责任,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事务所 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设立分公司,并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表决通过后,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和登记手续。

第十条 事务所成立后,应申请成为注册税务师协会团体会员,按其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章

经营宗旨、经营目标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事务所经营宗旨:以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在经济活动中的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作用,以税法及国家税务主管机关的规范性文件为准绳,恪守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遵循自愿委托,保障国家税收利益,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事务所经营目标:发展成为知识密集、高智能、具有较高执业水平、提供优质服务的事务所,为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

第十三条 事务所的经营范围:税务行政等部门规定的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及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涉税服务。

第三章 股东出资

第十四条 发起设立本事务所的股东为:

第十五条 事务所各股东、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如下: 事务所可约定单个股东出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第十六条 事务所股东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出资,事务所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事务所盖章。事务所存续期间,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十七条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并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和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报备;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同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并应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和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报备。

第四章 股东及其股权转让与加入、退出 第十八条 事务所的股东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专业资格条件。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执业注册或执业备案;

(二)专职执业条件。在所在事务所专职执业,与本所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且不在其他税务师事务所兼职、取得工资、薪金等劳动报酬的工作;

(三)执业经历条件。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或执业备案资格后,在事务所专职独立从事执业注册税务师业务;

(四)职业道德条件。成为股东前三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成为股东前一年内没有因为采取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税务师事务所而被税务机关做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消税务师事务所的决定;

(五)年龄条件。已成立的事务所股东年龄在70周岁以下,新成立事务所股东年龄在65周岁以下;

(六)其他条件。各事务所可根据自身要求约定其他条件。第十九条 股东之间转让其在事务所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应当通知其他股东。转让价格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协商。

第二十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事务所中的股权时,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其他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购买股东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股权转让作出其他规定。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二十日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在此期间不行使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一条 吸收新股东须经股东会同意。入股必须签订书面入股协议,入股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或在入股协议书上确定,经修改本章程后即成为事务所新股东,并遵守新的章程。第二十二条 新股东应同时具备本章程第十八条约定的股东应当具备的条件。

各股东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三条 新股东加入,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总经理、所长)应向其告知原事务所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如认为必要,可以对事务所的资产进行审计或评估,以决定新股东的出资额及其出资比 例。

事务所可约定新股东的出资额及方式。

第二十四条 新股东依照入股协议及新章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如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按相关的特殊约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除本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东(指发起设立时)在事务所批准成立起 3年内,不得退出事务所或转让股权。

第二十六条 在章程约定的事务所存续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股东可以退股:(退出时间在退股协议中确定)。

(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二)发生股东难于继续参加事务所的特定事由[如:];

(三)同其他股东在事务所管理及股东权益分配上存在严重分歧。

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因上述原因提出退出股权的,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或法定代表人。

股东违反本章程规定擅自退出股权,因此给事务所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实际损失额赔偿。

第二十七条 当发生下列特定情形之一时,股东丧失事务所股东资格,所持股权不得继承,其股权应当无条件转让,特定情形发生之日为丧失股东资格的时间,股权转让时间则依股权转让协议确定。

(一)股东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踪;

(二)股东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股东离开事务所,不再是事务所员工;

(四)股东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所持有的事务所股东权益的全部份额;

(五)不再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及本章程第十八条第(一)、(二)、(三)款规定的股东资格条件。

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二十八条 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经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被除名的股东的表决权不计算在内)的股东书面同意,【篇3:设立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的基本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的基本条件

1、有3名以上发起人(取得执业注册证书或执业注册备案且参与出资、具有3年以上在税务师事务所从事税务中介服务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年龄在65周岁以下);

2、有10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其中5名以上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或执业注册备案; 3、注册资本30万元人民币以上(货币资金); 4、无非执业注册税务师或所外其他人员出资;

5、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现场审核); 6、事务所实行所长负责制。

设立合伙税务师事务所的基本条件

1、有2名以上合伙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参与出资、具有3年以上在税务师事务所从事税务中介服务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年龄在65周岁以下); 2、有8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3名以上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

3、经营资金为10万元人民币以上(货币资金); 4、无非执业注册税务师或所外其他人员出资; 5、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6、由一名合伙人担任税务师事务所负责人。

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的基本条件

一、设立分所的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执业2年以上,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

(二)执业注册税务师(不含拟到分所执业的注册税务师)10人以上; ?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60万元以上; ?

(四)上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400万元以上,上年末净资产和职业风险金总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五)最近2年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二、事务所设立的分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负责人,负责人是事务所的股东;?

(二)执业注册税务师3人以上;?(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四)有事务所提供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营运资金;?

(五)有规范的分所名称。分所名称采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分所所在行政区划名+分所”(工商注册为“分公司”)的形式。

设立税务师事务所需呈报的资料

1、《设立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申请报告》或《设立合伙税务师事务所申请报告表》;

2、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包括事务所名称、发起人、出资人及出资比例、推荐所长、人员组成等主要事项);

3、工商部门颁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4、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的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书(原件); 5、出资证明及验资报告(原件);

6、《税务师事务所发起人登记表》,并报送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或执业备案及复印件;

7、《税务师事务所出资人登记表》,并报送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或执业备案及复印件;

8、《拟任税务师事务所所长登记表》,并报送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或执业备案及复印件;

9、《其他注册税务师登记表》,并报送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或执业备案及复印件;

10、《其他从业人员登记表》,并报送身份证复印件

11、办公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有效证明,租赁合同原件;

12、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草案(人事管理、财务制度、业务档案等制度);

13、退休、离职、辞职的原公职人员需提供有效文件(证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原件);

14、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备案的注册税务师从事涉税咨询服务的经历证明;与会计师事务所解除原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15、其他有关材料。

新设立税务师事务所呈报程序

湖北省国税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网页里“税务师事务所设立”栏目

“新所呈报”中进行网上申请

县级或直接审批的市级税务机关到事务所进行实地查验

县、市、省三级注税主管部门网上预审

网上预审通过后,事务所自行下载打印纸质申报资料

县、市、省三级注税主管部门逐级

审核纸质申报资料

网上公示

省局下发批文

税务师所长岗位职责 篇四

税务师事务所岗位职责

1、税务师事务所经理岗位职责

1、接待客户,回答客户关于代理记账、及税务方面的咨询,并针对客户提出合理化建议。

2、对公司的财务记账人员进行培训,并指导财务人员工作。

3、对公司下属税务师事务所的相关业务进行管理。

4、组织税务师事务所人员完成代理记账业务并开拓市场。

2、税务师事务所助理岗位职责

1、协助助理经理、经理等高级别同事完成税务代理、税务鉴证、税务顾问、税务筹划、内控建设、国际税收等方面的税务专业服务;

2、在高级别同事的指导下,搜集工作所需的各类法规;

3、完成涉税鉴证工作中的凭证抽查、资料收集、数据计算等工作;

4、完成工作底稿的编制、整理和归档工作,使其达到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5、最新税务相关法规的搜集和学习。

6、完成高级别同事交办的其它工作。

3、税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带领专业团队为客户提供全面税务专业服务;

2、知道如何布置工作、准备工作、开展工作、总结工作;

3、带队完成涉税鉴证、健康检查等涉税服务;

4、提出服务方案的设计、意见和建议,撰写咨询报告;

5、培养和指导低级别同事完成工作,帮助低级别同事业务进步; 6、保持和发展与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

7、就公司的内部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4、税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负责为外部客户提供财税方面的规划和指导意见。

1、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根据客户企业需求提供财税咨询服务;

2、独立负责或指导队员撰写企业财税方面的报告与方案;

3、独立或带团做好客户财税顾问咨询执行工作;

4、负责对客户进行专业财税方面指导,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分析报告。

5、税务师事务所市场拓展专员岗位职责

1、对税务师事务所行业有一定了解;

2、能与新客户进行初步洽谈,有一定新客户开发能力;

3、对市场营销工作有系统性了解,能规范的开展市场营销工作;

4、能在压力下开展新客户开发工作,工作主动积极;

5、立志于在税务师事务所长期工作下去;

6、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和团队协调能力;

7、爱岗敬业,有工作责任心。

税务师所长岗位职责 篇五

岗位说明书系列

编号:fs-zd-04017

税务师事务所岗位工作职责

tax accountant office job duties

说明:为规划化、统一化进行岗位管理,使岗位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与明确责任制,特此编写。

1、接待客户,回答客户关于代理记账、及税务方面的咨询,并针对客户提出合理化建议。

2、对公司的财务记账人员进行培训,并指导财务人员工作。

3、对公司下属税务师事务所的相关业务进行管理。

4、组织税务师事务所人员完成代理记账业务并开拓市场。

请输入您的公司名字

fonshion design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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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所长岗位职责 篇六

所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所全面工作。对经济任务、市场管理、市场服务、市场卫生、设施维护、党风廉政、职工计生、信访、消防、安全生产等工作负总责。

二、负责贯彻落实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

负责所经济任务的分解,将经济任务落实到组到人。

四、负责所的工作计划制订及工作总结的撰写。

五、负责所职工及商户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六、负责所对市场行业的规划布局,有计划地对商铺、摊位及台位等设施进行公开招商招标。

七、负责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及队伍建设工作。

八、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

副所长岗位职责

一、对所长负责,协助所长处理各项事务。

二、经常向所长汇报分管工作。

三、积极提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分管行业、地段或商铺招标招租方案拟订工作。

五、负责分管行业、地段或商铺的市场卫生、秩序、安全、收费及设施维护工作。

六、负责分管班(组)职工的思想教育、劳动纪律、党风廉政、工作安排、目标任务分解等工作。

七、负责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票证员敢为职责

一、保管经手的各种票据、收费资料。

二、负责租赁合同的登记、整理、保管及报送工作。

三、建立收费、保证金、办公费及资产台账、及时、准确地记录。

四、负责填开各类收费票据及其核销手续。

五、负责按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填报各类报表。

六、定期和不定期对市场收费进行稽核监督,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及时上报,发现问题及时向财务股、稽查股及市场管理股报告。

七、负责办理退市场设施保证金工作,组织验收市场设施并出具验收书面报告。

八、承办中心、管理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中心的各项规定,向上级提出市场发展和建设方面的建议。

二、落实和抓好责任区域的管理工作,实行清洁卫生、市场秩序、安全生产、市场收费及设施维护分片负责制。

三、负责责任区域商户联系及经营信息收集工作。

四、负责责任区域经营商户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经营户合法文明经商。

五、负责调研市场各行业经营情况,对市场摊位布局、招商及招标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负责所长及分管副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查人员岗位职责

一、稽查人员受中心与双重管理,对中心负责,可随时调阅了解有关文件、会议记录、档案文书、经营情况、统计台账及报表、考勤记录、决策事项等相关情况。

二、稽查人员必须坚守稽查原则,对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

三、稽查人员在工作中应当客观如实反映情况,不准弄虚作假、歪曲事实、隐瞒不报,不准利用职权违法乱纪。

四、稽查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按规定执行回避制度。

五、稽查过程中,稽查人员认真调查取证,并与被稽查单位或个人核对取证事项。

六、稽查人员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稽查情况,对需整改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需处罚问题下达处罚通知书,限期执行。

七、稽查的内容包括对所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对市场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及收费,对所劳动纪律、工作作风等情况。

八、做好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沙琅市场管理制度

为保证我中心市场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实现“管好市场,服务社会”目标,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市场物业的管理

(一)我中心市场物业包括所管辖的集贸市场房地产和市场生产经营设施等,任何人不得随意占用、破坏。

(二)市场商铺台位统一由各物业所管理,要积极引导、教育经营者服从管理,配合管理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及管理工作,爱护市场及周围的环境。

(三)维护和完善市场设施的建议,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租赁后的商铺台位只准用作经营,不准改作他用,不能随意改变原有结构,破坏商铺台位外貌,如需改变结构,由经营者向所提出申请,由市场管理股和规划股同意后才能改动,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改动者(经营者)负责。

(四)市场内建立安全生产制度。物业所要引导,教育经营者做好治安和防火工作,服从管理,出现事故时,经营者之间要互相照应,共同维护市场的治安和安全。

二、市场经营的管理

(一)市场商铺台位的租赁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物有所值”的原则,充分结合市场供求关系,实现最好效益。

(二)各物业所市场商铺、固定台(摊)位的定费标准必须报市场管理股审批备案,商铺、固定台(摊)位价格调整变动由市场管理股审核,报中心班子审批。公开招租和公开投标方案必须报市场管理股审核,中心班子审批。各物业所改变市场设施、调整行业结构或增减行业台(摊)位,必须报市场管理股审批后,再送市场开发股审核,经批准才能动工。

(三)各物业所必须约束经营者遵守法规和市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约定的地点或区域经营,不得随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管理所应当与经营者签定合同,就摆卖规范、交易商品种类、水电使用、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作出约定。

(四)各商户要保持市场的清洁卫生,不准随处抛丢垃圾,不准在商铺台位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准在市场内乱拉电线或绳索晾晒物品,不准在市场内堆放危险物品。停放车辆时,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三、市场物业管理所监督管理

(一)物业所必须定期检查、督促、处理市场内的治安管理和环境卫生工作,及时更新市场设施,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和防护措施。

(二)物业所要经常检查本单位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本单位的收费和管理情况,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对干部职工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三)物业所要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存在漏洞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防止案件、事故的发生。

(四)物业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市场管理公约,并教育经营者严格遵守。对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的经营者,应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进行处理:

1、不按规定缴纳市场设施租赁费的,按漏交额加倍收费。

2、不按市场规定乱卖的,按应缴摊位费加倍收费后,再安排到适当的位置上摆卖。

3、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经劝阻不改正、或拒不服从市场物业管理所管理的,取消其进场经营资格。

4、不遵守卫生、防火规定及进行危害市场人财物安全行为的,取消进场经营资格,造成损失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五)物业所对下列事项实行公开:

1、市场管理人员姓名、职务、职责;

2、市场管理制度;

3摊位及其他设施的安排、租赁费价格;

4、举报电话号码;

5、市场经营者违规行为处理结果。

四、市场设施的租赁必须签订《市场设施租赁合同》及《市场租赁管理手册》。

(一)市场设施租赁行为严格按《市场设施租赁合同》及《市场租赁管理手册》实施管理,合同期原则上为一年(商铺两年或三年),特殊情况由主任决定;

(二)严格按合同规定收取市场设施费、合同履约保证金、水电费、水电费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并及时缴存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三)凡中标在规定时限内未签合同的视为弃标,缴交的一切费用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收回设施;凡未按合同规定期限缴交各项费用的,按实际超期天数计算,每天加收1%的滞纳金,超过合同规定缴费期限5天以上(含5天)的,中心有权终止其与中心签订的所有租赁合同。

(四)临时摆卖摊位,各管理所根据实际情况收费,收费情况必须报市场管理股,并采取先收费后使用的原则;

(五)各经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减价;

(六)本中心干部职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在市场设施租赁过程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调减租赁价格或向经营商户吃、拿、卡、要;

(七)因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条款的不,必须报主任审批。

五、各管理所必须建立市场设施平面图,并详细记录设施租赁情况。

六、爱护市场设施,维护市场设施完好。

(一)加强市场设施管理,设立市场设施实物登记台账,把市场设施管理职责纳入《职工岗位责任制》,实行职工分片包干负责制;

(二)发现市场设施损坏的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上报,属本中心管理人员责任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属经营商户责任的按合同规定处理;

(三)加强对市场设施的保护,防止市场设施被盗、被恶意损坏;

(四)已租赁的市场设施按租赁合同规定管理,承租方需对租赁设施进行装修、改造、扩建或增设负荷等,必须由承租方书面申请,所在物业管理所提出意见报市场管理股审核后呈分管领导、主任审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装修、改造、扩建或增设负荷的,除按租赁合同规定处理外,直接追究所长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五)对可移动的市场设施必须加强监督管理;

(六)对自然损耗不可再用的市场设施要及时上报维修,对非自然损耗的市场设施上报维修时,应具体说明损耗原因及分片包干管理责任人;

(七)各所必须绘制市场设施使用分布图,并根据使用的变化随时变更。

(八)市场管理股每季度对市场设施使用情况及设施完好程度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及主任汇报。

七、加强市场空置设施的管理

(一)及时向社会发布市场空置设施计划招租信息,充分挖潜创收。

(二)市场空置设施严禁被无偿占用,严禁人情赠送或不合理低价租赁他人使用。

八、保持市场卫生清洁,秩序良好

(一)市场要经常冲洗保洁,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污渍,摊台(铺)位洁净,墙体、天花无污渍,下水道畅通。

(二)市场经营按规定位置摆卖,摆放要整齐,不得占用通道经营,不得再市场内停放车辆,车辆不得随意在市场穿行,载重1吨以上车辆不得进入市场内。

(三)市场卫生、秩序按照《市场租赁管理手册》规定对经营商户实行三包责任制。

(四)市场卫生,秩序按照《市场管理”定员、定岗、定责“制度》规定对职工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

(五)市场沙井、下水道的呢过要及时清理、日常清洁由各所卫生清洁工人负责。

九、各所必须确保安全生产,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一)各所必须严格按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管理,并按《职工岗位责任制》要求分解落实责任。

(二)加强食品的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十、各所必须建立健全《所职能职责》嗯哼《市场管理”定员、定岗、定责“制度》。

(一)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职责、责任追究。

(二)细化分工,实行市场管理、设施维护及服务、收费、卫生、秩序、安全分片包干负责制。

(三)加强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观能动性。

(四)定期进行岗位责任考核,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十一、加强与市场经营商户的联系与沟通,不断推进服务工作。

(一)各所管理人员按分片干负责的区域做好与经营商户的联系与沟通工作,充分掌握市场经营信息。

(二)积极向市场经营商户宣传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中心各项市场管理规定,引导经营商户合法经营、文明经商。

十二、各所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中心已配置专用服装的须穿制服上岗,文明管理,礼貌服务,爱岗敬业,严守商业秘密,服从中心管理。

十三、各所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十四、本中心干部职工违反本制度的,将依《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违反岗位责任制的处罚措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十五、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实施,凡以前有关市场管理的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不相抵触的与本制度一并执行。

纪律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全体职工主人翁责任感,鼓励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严肃劳动纪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的重要精神,以管活动市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目的,结合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上班时间:8:30-12:00 14:30-17:30

二、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必须服从安排,原则上凡加班的,采取补休方式,当月加班当月补休完毕。

三、各所自行制定上下班奖罚措施报中心审定后执行。

四、所实行考勤制度。所负责人为纪律考勤的第一责任人,可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管理。

五、因工作需要上班迟到或当班期间外出办事,要向所负责人报告,负责人不再单位,向副所长报告,未经报告迟到早退的,按上述第三条各所制订的奖惩措施处理。

六、当班期间未经所同意擅自离岗位的,视作早退,按上述第三条各所制订的奖惩措施处理。

七、凡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工龄假、产育假、婚假、探亲假等)必须履行请假手续,1天以上必须填写请假条审批,一般干部职工,1天以下(含1天)由所审批,1天以上(不含1天)2天以下(含2天)的假期由分管领导审批,二天以上由中心主任审批。

八、凡所报批的请假单必须报中心人事股备案,假期结束后到中心人事股销假,超出批准假期部分,又未事前按程序报告的,按旷工处理,若已事前按程序报告的,按旷工处理,若已事前按程序报告,事后补办请假手续的,认定为批准假期。

九、住院治疗、门诊治疗需请病假的,还必须附上(特殊情况可事后补交)由下列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

十、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视作旷工,根据所安排的工作需要时间的长短,按1天作3天旷工,所需工作时间不足1天按1天计算。对教育无效和多次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实行停岗停职停薪反省至除名。

十一、当班出勤不出力的(比如当班打牌等),不认真负责,不严格履行职责岗位责任损害单位利益的,服务不好或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属实,使单位名誉受损的,经常迟到早退,违反劳动纪律的,在单位制造矛盾、挑拨离间,破坏团结的,参与打架、赌博或其它违法乱纪的,可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查看直至开除等处分。

十二、利用工作便利或工作权利谋取不正当个人利益,或者向服务对象强索好还未达到贪污受贿条件的,实行就地停岗(停职),停薪反省,直至除名。构成贪污受贿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年内空工累计2-15太难,在全中心通报批评,并扣除年终绩效奖的30%,15天以上的,按劳动法进行处理。

十四、全年请病假超过25天,每增加5天病假(不到5天按5天算)扣减年终绩效奖5%,以此类推。

十五、全年请事假天数按上级龙洞部门规定执行,每增加5天事假(不到5天按5天算)扣减年终绩效奖5%,以此类推。

十六、本制度尚未明定的其它考核,处罚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参照本制度有关条款执行。

第5篇:所长岗位职责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管理工作的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4.代表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7.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税务师所长岗位职责(精彩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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