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电费的管理制度 篇一
在大学宿舍中,电费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合理的电费管理制度可以帮助学生合理使用电力资源,减少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本文将介绍一种有效的宿舍电费管理制度。
首先,宿舍电费管理制度应该明确电费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一般来说,学生可以选择预付电费或后付电费两种方式。预付电费是指学生在入住宿舍时提前交纳一定金额的电费,然后根据实际用电情况进行扣除。后付电费则是学生在每个月底根据实际用电情况向宿舍管理部门交纳电费。无论是预付电费还是后付电费,学生都应该按时缴纳电费,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处罚。
其次,宿舍电费管理制度应该设定合理的电费标准。电费标准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用电情况和宿舍的电力资源供应情况来确定。对于同一类型的宿舍,电费标准应该一致,以保证公平。此外,电费标准应该定期进行调整,以适应能源价格的变化和学生的实际需求。
另外,宿舍电费管理制度还应该设立相应的惩罚措施。对于故意浪费电力资源的学生,应该给予相应的警告并处以罚款。此外,如果学生多次拖欠电费,宿舍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停电等措施,以促使学生及时缴纳电费。
最后,宿舍电费管理制度还应该鼓励学生节约用电。可以通过组织节能宣传活动、设立节能奖励制度等方式来激励学生减少用电量。此外,宿舍管理部门还可以提供一些简单实用的节能措施,如使用节能灯泡、合理调节空调温度等。
总之,宿舍电费的管理制度对于大学宿舍的正常运行和学生的生活质量都至关重要。一个合理有效的电费管理制度可以帮助学生合理使用电力资源,减少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希望学校和宿舍管理部门能够重视宿舍电费管理制度的建设,并不断完善和优化该制度,以促进学生的节能意识和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
宿舍电费的管理制度 篇二
宿舍电费的管理制度是大学宿舍管理中的关键环节。合理的电费管理制度可以帮助学生合理使用电力资源,降低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本文将介绍另一种有效的宿舍电费管理制度。
首先,宿舍电费管理制度应该建立一个透明公平的电费计算方法。学生应该清楚了解到宿舍电费的计费方式和标准,以及电费的具体用途和管理情况。宿舍管理部门应该定期公布电费的计算细则和使用情况,接受学生的监督和意见。通过建立透明的计费方法,可以消除学生对电费管理制度的疑虑和不满,增加学生对电费管理制度的认同感和合作性。
其次,宿舍电费管理制度应该鼓励学生节约用电。可以通过制定节能用电的规定和要求,引导学生养成节约用电的习惯。宿舍管理部门可以组织节能宣传活动,向学生提供有关节能用电的知识和技巧。此外,可以设立节能奖励制度,鼓励学生减少用电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另外,宿舍电费管理制度还应该建立一个完善的电费缴纳和使用记录系统。学生应该按时缴纳电费,并保留好电费缴纳凭证。宿舍管理部门应该建立一个电费使用记录系统,记录每个学生的电费缴纳情况和实际用电情况。通过建立这样的记录系统,可以方便学生查询自己的电费使用情况,并及时发现和解决电费纠纷问题。
最后,宿舍电费管理制度还应该提供学生用电的相关指导和帮助。宿舍管理部门可以提供一些简单实用的节能措施,如如何正确使用电器设备、如何合理调节室温等。此外,可以组织学生培训活动,提高学生对电器设备维护和安全使用的意识。
总之,宿舍电费的管理制度对于大学宿舍的正常运行和学生的生活质量都至关重要。一个有效的电费管理制度可以帮助学生合理使用电力资源,降低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希望学校和宿舍管理部门能够关注宿舍电费管理制度的建设,不断完善和优化该制度,以促进学生的节能意识和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
宿舍电费的管理制度 篇三
为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的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发生,保障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提倡学生节约用电,保证学生拥有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住宿学生宿舍用电的管理。
3.1行政人事部负责宿舍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工程部电工负责宿舍日常用电安全的监督检查和用电设备、线路的维护保养工作。
3.2住宿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3.3宿舍发生用电线路故障必须及时报学校行政人事部更换或维修,严禁私自更换或维修。
3.4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电炉、电热取暖器、电熨斗等大功率电热器具和电热毯等危险性较大的电器。
3.5用电设备必须安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塑料等易燃物品。
3.6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
3.7宿舍使用的插排必须带有国家通行的安全标志且质量合格,不得同时接三个以上用电器。插排及用电器周围30厘米之内不得堆放纸张、书籍、衣物及其他易燃物品,电源线严禁穿越被褥、衣物或缠绕衣架。
3.8严禁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
3.9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3.10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所有宿舍人员都应该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宿舍成员之间要相互监督和提醒。
3.11宿舍实行用电计量管理,每月月底由电工负责抄表,交行政人事部建档统计宿舍用电情况。学生宿舍学校每月承担标准为300度,超出学校承担范围部分按供电局收费标准由所在宿舍学生均摊,超出的电费费用在工资中扣除。
3.1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有私接乱拉电源线或偷电的行为,一旦发现,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3.13违反以上规定者,所造成的事故均由本人承担,要赔偿损失,违反3.8条规定者,应承担修复费用。并视情节和后果轻重给予处分,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管理规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执行。
宿舍电费的管理制度 篇四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增强学生节电意识,努力创建资源节约型校园,本着“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学生宿舍的用电管理。
3.1后勤科负责学生宿舍用电安全与管理;
3.2水电工负责宿舍的水电维修;
3.3宿舍生活老师负责监督宿舍水电的正常使用。
4.1学生宿舍是学生住宿、生活和学习的场所,全体学生应牢固树立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意识,自觉学习和掌握用电常识,做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
4.2全体学生应爱护用电设施,如发现电线损坏、裸露、漏电等现象,应及时报告后勤科进行维修.
4.3任何学生不得在寝室内、走廊、卫生间、洗漱间、配电间、贮藏室等处私自拆、牵电源线,不得私自安装灯头,不得擅自增设宿舍内的供电设施及供电线路,不得破坏宿舍楼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不得拆修配电设施等。
4.4学生离开寝室应及时关闭相应电源,养成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
4.5禁止使用热得快、电熨斗、电热毯、电热杯、暖脚器及其他可能导致超负荷用电和安全系数较低的电器具。
4.6学生宿舍用电实行定额供电、超额收费制度。
4.6.1学生宿舍每月定量供电标准20度/寝。
4.6.2每间寝室超标用电电费,由该寝室学生负担,每度按0.7元收费。
4.6.3超标电费每月公布一次,每月结算一次,由后勤科通知按时到财务科交纳电费。
宿舍电费的管理制度 篇五
规范宿舍用电管理工作、确保用电安全。
适用于本学校学生宿舍。
1、宿舍住宿学生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宿舍内供电设施。
2、宿舍内或宿舍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灯具上拴蚊帐、晾晒衣物、悬挂装饰物等。
3、禁止使用电取暖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违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并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
4、住宿学生禁止动用和损坏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宿舍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的需负连带责任。
5、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并报请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6、住宿学生应该做到“人走灯关”,白天禁止亮灯以节约用电,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7、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对屡教不改者将移交人力资源部严肃处理。
宿舍电费的管理制度 篇六
为了加强学校水电管理,既达到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又能达到节约用水、用电,创建节约型校园的目的。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xx年9月起,对学生宿舍实行收取水电费用(学生公寓另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每月由水电科、学生处、研究生处、学生自律队人员一起到各宿舍分楼层查抄水电用量,同时分楼层统计和核算水电量和费用,由物管科按月收取。重庆市规定民用电价:0.52元/度;水价:2.8元/吨。
二、查抄水电用量后,由水电科按楼层住宿人数摊分水电费用,并将每月水电起止数及每个同学应交费用张贴于每栋宿舍值班室前,供同学查看。
对水电用量有疑问者,可到水电管理科查询电话:68485488
三、每生每月定额供电5度,水3吨,超过定额,学生按超过量交费。
四、计算方式:
楼层用水总量(价)÷该楼层住宿人数=每生应交水费―每月定额水费=每生实际应交水费
[楼层用电总量(价)―特殊电器用量(价)]÷该楼层住宿人数
=每生应交电费―每月定额电费=每生实际应交电费
每生实际应交电费+特殊电器电费=使用特殊电器者实际应交电费
五、允许使用的特殊电器均按每天使用2小时计费:
台式电脑160w 0.16度/小时x2=0.32度/天
手提式电脑80w 0.08度/小时x2=0.16度/天
电视机80w 0.08度/小时x2=0.16度/天
饮水机700w 0.7度/小时x2=1.4度/天
以上电器使用者均由学生处、研究生处统一进行登记,需增加或者减少特殊电器的同学,应自觉到各学办登记,并出具相关手续到水电科予以增加或者删除。学生处、研究生处、水电科、学生自律队将不定期进行核查。
六、凡使用特殊电器不报者,学校将按50―100元/月加收电费,经教育不改正者,将按相关规定给予违纪处理。
七、严禁使用以上特殊电器以外的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学校除没收外,并按《重庆医科大学水电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给予相应的违纪处理。
八、因退学、实习、学校允许的退(换)房等中途退离宿舍的同学,参照该寝室上月水电费标准收取。原则上执行不满半月的按半月收费,超过半月不足一月按一月收费。学生必须完清水电费后方可办理其他离校(退、换房)手续。
九、逾期不交水电费者,由学生处、研究生处记入学生个人诚心信档案,并与评优、奖学金评定等挂钩。
十、水电交费地点和时间:
地点:图书馆旁物业管理科电话:68485379
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夏季3:00-6:00)
(每月8-15号收费时间:上午8:30-下午6:00 [夏6:30] )
节约用水、用电人人有责,望同学们自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