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看栾庆伟案件警示录心得体会 篇一
近年来,社会上发生了许多令人震惊的犯罪案件,其中包括了栾庆伟案件。栾庆伟案件是一起涉及到腐败、贪污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案件,对于我们每个人而言,都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反思。最近,我观看了有关栾庆伟案件的警示录,深受触动,产生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这起案件再次提醒了我,权力不能腐化人心。栾庆伟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本应该以身作则,为人民群众树立榜样。然而,他却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了私利,背离了党的宗旨,伤害了人民的利益。这让我深感惋惜和愤慨。权力本身并没有错,关键在于如何行使权力。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力范围,无论是家庭、学校还是工作单位,我们都应该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之心,时刻提醒自己不能被权力腐蚀。
其次,这起案件也给了我一个警示,要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案件中,栾庆伟涉及的贪污腐败行为严重违背了党纪国法,也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无论在什么岗位上,我们都应该时刻保持廉洁自律的作风,不能因为一时的私利而违法乱纪。只有坚持清正廉洁,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和尊重,也才能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栾庆伟案件给了我一个强烈的教训,我要时刻警醒自己,严守纪律,不为个人私利而放弃原则。
最后,这起案件也提醒了我,要加强法治意识。在栾庆伟案件中,法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法律的制裁,为社会公正赢得了一次胜利。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应该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和遵守,不能有任何违法行为。同时,我也应该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了解,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做到心中有法,行动合法。只有在法治的轨道上行走,我们才能有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
观看栾庆伟案件警示录后,我深感震撼和反思。这起案件给了我很多启示,我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底线,不被权力腐蚀,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同时,我也要加强法治意识,时刻遵守法律,做一个守法良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
观看栾庆伟案件警示录心得体会 篇二
栾庆伟案件是近年来一起引起广泛关注的腐败案件,其背后涉及的贪污、受贿等行为令人震惊。最近,我观看了有关栾庆伟案件的警示录,深受触动,产生了一些新的体会和思考。
首先,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栾庆伟案件中的腐败行为严重违背了党纪国法,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持久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保持警醒,不容忽视身边的腐败现象,及时举报和揭露,共同为清廉的社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其次,这起案件也让我意识到,监督机制的完善是防止腐败的重要保障。在栾庆伟案件中,监察机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通过调查和审判,揭示了栾庆伟的腐败行为。这再次证明了监督机制的重要性。我们要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确保权力不被滥用。同时,也要加强对监察机关的培训和建设,提高其执法水平和效能,确保监督工作的公正和高效。
最后,这起案件也提醒了我,要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和遵守。栾庆伟案件中,栾庆伟的罪行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这再次证明了法律的力量。我们每个人都要加强对法律的学习和了解,时刻遵守法律,做到守法从业、守法办事。只有在法治的轨道上行走,我们才能保持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通过观看栾庆伟案件警示录,我深刻认识到腐败行为的危害和严重性。我将时刻保持警醒,不容忽视身边的腐败现象,为反腐倡廉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我也会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始终遵守法律,做一个守法良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建设一个廉洁、公正的社会。
观看栾庆伟案件警示录心得体会 篇三
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如何创新思路,拓宽方式方法,应对乡镇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尤其是涉嫌贪污贿赂和渎职的新挑战,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势在必行。
一、乡镇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乡镇领导干部职务犯罪主要涉及滥用职权类型犯罪和贪污挪用类犯罪。根据该院查办的乡镇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摸底调查掌握的情况来看,一部分乡镇党委政府部门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那样、或多或少的违法违规情况。目前,该院办
理的该系统职务犯罪案件中2名涉案人员都是乡镇领导干部,其中正科级1人,副科级1人。因他们超出范围履行职责和不廉洁的行为而导致国家财产严重损失。
(二)部分乡镇领导干部的权力失控,知法犯法。具体表现:部分党员干部对自身职责的无视,对法定职责的不履行、不严格履行和不正确履行,是这一类案件的共性特点。
二、乡镇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表现
(一)监督制约机制的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完善导致有些行政管理者游离于监督之外,使得个别领导干部钻了制度不严的空子,很多规章制度没有得到认真贯彻和执行。在权利运行中,没有建立起以监督制衡机制,对领导干部权力的行使,没有经常性的监督,导致他们在权利运行中随心所欲。他们掌管着一部分国家赋予的行政执法权,关系到了民生大事,但是,在日常工作中真正懂法的管理人员少,实际上很难监督检查到位。
(二)法律意识淡薄。职务犯罪的干部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价值观扭曲,把一切向钱看的腐朽思想带入执法领域中,把手中权力视为交换的筹码,把公正执法扔到了脑后。认为自己可以不受法律约束,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意识淡薄,业务素质低是职务犯罪发案人员的共同特点。他们在工作中相当不负责任或者任意妄为,只看到权力而忽视义务,没有尽到工作职责。
(三)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完善。这客观上对乡镇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导致一些乡镇领导干部认为违法无所谓,职务犯罪不可怕,强化了他们的犯罪心理。
三、预防乡镇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对策
结合当前查办乡镇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检察院要切实加大对该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力度,遏制此类犯罪活动的滋生蔓延,我们要有针对性的进行预防,应从以下几方面着力:
(一)加强法制教育,增强纪律意识。职务犯罪的发生与职务犯罪主体缺乏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有直接关系。要坚持经常性的法制教育,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把法制教育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始终,努力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从心灵深处筑起抵御职务犯罪的大堤。要结合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拓展预防的形式和手段,让法律意识真正的入脑入心。同时,要扩大个案预防成果,将个案预防向系统预防延伸。运用反面教材开展宣传警示教育,使广大公职人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够深刻领会职务犯罪对国家造成的损失和给个人前途造成的损害,进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在一定意义上,打击是最有效果的预防。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拓宽案源渠道,深挖乡镇领导干部及系统内部的“蛀虫”,通过强有力的打击,给乡镇领导干部以警示,对心存不轨的人以震慑,使公职人员不敢犯罪。
(三)加强乡镇领导干部素质培养。通过加强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在内心深处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增强自我抵御能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建设,切实提高自我防腐能力,时刻做到自警、自省、自律,并且这种层面的预防应是长期不懈的、潜移默化的去做,应当充分运用各种传媒的力量,倡导正确的价值观。
观看栾庆伟案件警示录心得体会 篇四
按照市、区委、市、区纪委要求,万新街道于2月15日上午8时召开学习鉴戒《一个在贪欲中沉沦的“学者市长”辽宁省抚顺市原市长栾庆伟案件警示录》专题会议。会议由街道党委书记张绍堂同志主持,街党政班子成员及各村居党支部(总支)书记参加。
会上,街道纪委书记汤海滨同志通读文件内容,并对各村居开展专题学习鉴戒工作进行部署。
张绍堂同志强调,辽宁省抚顺市原市长栾庆伟案件深刻剖析了一个跨界教授官员走上腐败之路的思想蜕变轨迹,令人警醒深思,是市委市纪委新春之后送给各级领导干部及全体党员的一剂清醒剂,教育意义重大。领导干部、全体党员应结合发生在我区的张洪宝、吕树勋、林靖等反面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正确看待自己,只有正确对待名利、地位、权力,才能战胜形形色色的错误思想。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此为鉴,认真剖析自我,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并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各村居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把鉴戒精神传达下去,全体党员干部做到人人谈体会、谈认识,形成书面文字纪要,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