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反商业贿赂学习心得 篇一
商业贿赂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对于信用社来说,反商业贿赂是维护良好信誉和形象的重要举措。在学习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了反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并从中受益匪浅。以下是我在学习信用社反商业贿赂中所得到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识到了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商业贿赂不仅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也损害了信用社的声誉。商业贿赂不仅仅只是在经济上给予利益,更是在道德上对受贿者进行了侮辱和摧残。在学习过程中,我看到了许多商业贿赂案例,这些案例让我深感商业贿赂对于一个企业的破坏力。
其次,我了解到了信用社反商业贿赂的具体措施。学习中,我了解到信用社反商业贿赂的具体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反商业贿赂管理办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为信用社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标准,使得信用社能够更好地反商业贿赂。同时,我也了解到了信用社在反商业贿赂方面的一些具体措施,例如建立反商业贿赂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加强对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监督等。这些措施的实施,对于信用社反商业贿赂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我深刻认识到了自身的责任和使命。作为信用社的一员,我们有责任和使命去反商业贿赂,维护良好的信誉和形象。在学习过程中,我意识到自己在反商业贿赂中的重要性,我要从自身做起,严守道德底线,不接受或者参与商业贿赂行为。同时,我还要积极宣传和推广反商业贿赂的理念和做法,帮助更多的人认识到商业贿赂的危害,共同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总之,学习信用社反商业贿赂让我深刻认识到商业贿赂的危害性,了解到了信用社反商业贿赂的具体措施,并且明确了自身的责任和使命。我将把这些学习心得转化为实际行动,在工作和生活中不断提高自身的反商业贿赂意识,为信用社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信用社反商业贿赂学习心得 篇二
商业贿赂是一种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行为,对于信用社来说,反商业贿赂是不可或缺的。在学习信用社反商业贿赂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了反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思考。
首先,我意识到了反商业贿赂需要全员参与。信用社反商业贿赂工作不能仅仅依靠一个个别的人或者一个部门来完成,而是需要全员参与,形成合力。在学习过程中,我看到了许多成功的案例,这些案例都是依靠全员的共同努力取得的。因此,在实施反商业贿赂工作时,我们应该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形成良好的合作氛围。
其次,我认识到了反商业贿赂需要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有效的内控机制是反商业贿赂工作的基础,可以帮助信用社及时发现和防范商业贿赂行为。在学习过程中,我了解到了一些常见的内控措施,例如制定反商业贿赂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建立内部监督机构和岗位责任制等。这些内控机制的建立对于信用社反商业贿赂工作的开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作用。
最后,我认识到了反商业贿赂需要不断加强员工的教育和培训。员工是信用社反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参与者和执行者,他们的教育和培训是非常关键的。在学习过程中,我了解到了一些反商业贿赂的培训方法和内容,例如组织员工参加反商业贿赂法律法规的培训、开展反商业贿赂案例分析和讨论等。通过这些教育和培训,可以提高员工的反商业贿赂意识和能力,使得他们能够更好地应对商业贿赂的挑战。
总之,学习信用社反商业贿赂让我深刻认识到了反商业贿赂的重要性,明确了反商业贿赂需要全员参与、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和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等方面的经验和思考。我将把这些学习心得转化为实际行动,为信用社的反商业贿赂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共同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和信用社的良好形象。
信用社反商业贿赂学习心得 篇三
信用社反商业贿赂学习心得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商业贿赂的存在及其蔓延,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碍了公平竞争,增加了交易成本,而且毒化了社会风气,滋生了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的一大“公害”。农村信用社作为资金密集度高、外部风险大的特殊领域,极易成为商业贿赂现象的多发地带。在全社组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于推进我社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对商业贿赂的认识
商业贿赂的本质,说到底其实是对公正的社会秩序环境的收买、亵渎,它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大敌,更是社会法治、正义的大敌,而要彻底战胜它,不仅需要从市场经济层面加强治理,更要上溯公共权力的源头,规范权力与经济、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真正实现公共权力从统治型向治理型、政府职能从经济建设型向公共服务型的转型。应该说,我国今天的商业规则形态还未摆脱两种商业传统的制约,一是脱胎于熟人社会的商业习惯,一是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商业影响。熟人社会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商业交易的进行与完成过度依赖人情因素,而不是出于对公共契约的信赖与遵守,而随着社会交往的日益复杂,昔日基于地缘、亲缘上的人情关系又不得不借助行贿等手段来维持,也就是说,在脱胎于熟人社会的商业规则中,商业贿赂是市场生存必不可少的法宝。而来自计划经济时代的商业规则残余则表现为,政府权力还掌握着多余的资源置配权,许多可以由市场来置配的资源,仍然须看权力的眼色行事,如此一来,通过向权力者行贿获取市场收益,就成了某些企业心照不宣的生财之道,这种商业贿赂的本质仍是以人情关系替代公共契约。也正因为商业贿赂存在着顽固的社会土壤,所以,虽然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涵盖了对商业贿赂的制裁,但商业贿赂还是被许多人视为见怪不怪的行为。商业贿赂也就成为人情社会结出来的毒果子。
二、商业贿赂的行为危害
1、商业贿赂行为从根本上扭曲了公平竞争的本质,使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无法发挥正常作用,阻碍了市场机制的运行,从而破坏了市场的交易秩序。它的存在和发展,干扰了经营者间的公平竞争,使诚实信用经营的企业论为受害者,以致在现实竞争中出现了名牌优质商品敌不过假冒伪劣商品的奇怪现象,影响了企业生产,技术的进步和产品质量的
提高,妨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2、大量的商业贿赂行为使国家的税利大量流失。使国家和集体蒙受巨大的损失,形成国家、集体财产被私人大量侵吞的严重后果。
3、商业贿赂行为为假冒伪劣产品大开方便之门,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现实生活中发生的诸多有关假冒伪劣产品案例表明,它们之所以能在全国通行无阻,其主要法宝就是在其经营中大兴商业贿赂之风。
4、破坏了资源的合理分配。合理的竞争能准确的反映市场状况,使生产者知道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为谁生产以及在什么时候生产。企业为社会提供所需要的产品,并且通过竞争,实现资源利用的最优化,防止资源和劳动的浪费。但是商业贿赂的出现,使交易的天平不公平地向行贿者一边倾斜。资源及劳动不合理的流向了行贿者一边。这势必阻碍市场机能的正常发挥,从而影响了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技术,生产的进步。商业贿赂为不法生产经营者大肆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提供了销售渠道,大开方便之门。现实经济生活中假冒伪劣商品得以泛滥,屡禁不止,不能不说,商业贿赂的诱惑是其中一大原因。
5、商业贿赂行为已经成为孳生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的温床。由于商业贿赂行为的存在,企业经理、采购人员、信贷人员以及政府官员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贿赂、损公肥私、中饱私囊,败坏商业风气,腐蚀了干部队伍,影响了安定团结已经成为了近年来经济领域中犯罪现象的一个突出问题。
6.商业贿赂背离了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在市场经济领域中,商业贿赂已经成为参予竞争企业的运行“潜规则”,面对这样的“潜规则”,企业无力对抗,为了避免在竞争中失去市场机会和份额,一些企业迫于无奈,不情愿地选择了屈从,从而使得商业贿赂的雪球越滚越大。这种商业贿赂导致的恶性竞争,破坏了公平交易的秩序,使守法者蒙受其害,诚信遭到贱踏。
7、业贿赂加大了交易成本,增加了消费者负担,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同时,商业贿赂大都是在账外暗中进行,产生的不正当利益进入交易对方单位的“小金库”或者个人腰包,导致国家、集体财产被私人大量侵吞的严重后果。
三、结合本职工作谈对商业贿赂的治理
商业贿赂是市场经济的一颗毒瘤,如果不能得到有效治理和清除,将会造成经济秩序的严重混乱,导致市场腐败盛行、经济增长乏力,危及社会稳定。因此,必须下大力气依法进行治理整顿,坚决刹住这股歪风。
1、要高度重视干部职工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及勤政廉政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反腐倡廉意识。一是要继续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读本》,广泛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自觉抵御腐朽思想的侵蚀;二是要开展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教育学习活动,抓好形势和政策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反腐必胜的信心。三是要强化学习时间,无论工作多忙,时间多紧,每周必须组织职工学习,要确保学习时间到位。
2、要加强管理教育,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方针。信用社经营的是特殊商品,每个职工手中或多或少的掌握着一定的权利,极容易产生腐败问题。为了把腐败的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要本着“管好职工、爱护职工、预防为主,加大治理“的原则,对干部职工实行跟踪督察、教育引导的全方位动态管理,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一是开展廉正谈话,重点对辖内信用社要害岗位人员开展谈话;二是认真排查“九种人”,重点围绕参与赌博、经商办企业和经常出入高档消费场所,支出明显大于收入的人;三是开展规范业务操作活动,严格操作程序,完善内控制度,提高服务质量,有效防范道德风险的产生。四是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通过对近年几发生的案件进行清理,特别是3.17案件的总结,对存在共性、普遍性的问题和苗头进行综合治理。通过这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打牢思想基础。
3、加强制度建设,防范腐败问题发生。为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防范腐败问题发生,一是成立贷款审批委员会,对于大额贷款的发放由贷款集体审批决定,杜绝一人说了算。二是建立大额贷款发放分级把关、逐级审查制度。在贷款发放中,对各分社发放贷款超过2万元以上的向信用社上报,由信用社审查并批准,这样既能保证各分社在发放贷款中的自主权,也能保证信用社对大额贷款的监督权,从根源上防止大额贷款中的腐败违规行为。三要严格财务开支管理。实行“钱帐管理”、“钱物分管”、“物帐分管”的管理办法,从根本杜绝费用开支“一支笔”行为;四要实行大宗低值易耗品购置报批制度和会议审批制度,杜绝胡花乱支问题发生。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上级主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反商业贿赂工作的总体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商业贿赂工作,努力推进信用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商业贿赂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