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处理违纪学生的暂行办法 篇一
违纪学生的处理是学校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处理违纪学生,学校制定了一套暂行办法,旨在规范学生的行为,促进学生的自律和责任感的培养。
首先,在处理违纪学生时,学校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处理过程和结果的透明度。学校会对违纪学生进行调查和了解,确保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处理决定。同时,学校会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以便他们了解学生的违纪行为和受到的处罚。
其次,学校对不同类型的违纪行为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对于轻微的违纪行为,学校通常会采取口头警告、批评教育等非处罚性措施,以引导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及时改正。对于一般的违纪行为,学校会采取适当的纪律处分,如扣分、警告信等,以警示学生并对其进行惩罚。对于严重的违纪行为,学校会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如停课、留校察看、处分记录等,以严肃处理学生的违纪行为,并对学生进行深入的教育和引导。
此外,在处理违纪学生时,学校注重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学校会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告知学生的违纪行为和处理结果,并邀请家长参与学生的教育和改正工作。学校也会向家长提供一些教育和引导的建议,帮助他们更好地教育和关心孩子,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最后,学校还会对处理违纪学生的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学校会定期对处理结果进行评估,了解处理的有效性和改进的空间,并根据评估结果对暂行办法进行调整和完善。同时,学校也会向学生和家长征求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满足他们的需求和期望。
综上所述,学校关于处理违纪学生的暂行办法旨在规范学生的行为,促进学生的自律和责任感的培养。学校将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处理违纪学生,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并注重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学校还会对处理结果进行评估和反馈,以不断完善暂行办法,提高管理和处理违纪学生的效果。通过这一系列措施的实施,学校相信能够更好地管理和引导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学校关于处理违纪学生的暂行办法 篇二
违纪学生的处理是学校管理中的重要工作,学校制定了一套暂行办法,以规范学生的行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良好的教育环境。
首先,学校强调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对于轻微的违纪行为,学校会采取口头警告、批评教育等非处罚性措施,帮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促使他们及时改正。学校认为,教育和引导是处理违纪学生的首要任务,通过及时的教育和引导,可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避免再次犯错。
其次,学校在处理违纪学生时注重纪律和惩罚。对于一般的违纪行为,学校会采取适当的纪律处分,如扣分、警告信等,以警示学生并对其进行惩罚。学校认为,适当的纪律处分可以对学生起到震慑作用,让他们意识到违纪行为的严重性,从而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思和改正。
此外,学校也会对严重违纪学生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对于严重的违纪行为,学校会采取停课、留校察看、处分记录等措施,以严肃处理学生的违纪行为,并对学生进行深入的教育和引导。学校认为,对于严重违纪学生,必须采取更严厉的措施进行处理,以保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最后,学校注重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学校会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告知学生的违纪行为和处理结果,并邀请家长参与学生的教育和改正工作。学校认为,家校合作是处理违纪学生的重要环节,只有学校和家长共同努力,才能更好地引导学生,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综上所述,学校关于处理违纪学生的暂行办法旨在规范学生的行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良好的教育环境。学校强调教育和引导,注重纪律和惩罚,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并与家长积极沟通和合作。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学校相信能够更好地管理和引导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学校关于处理违纪学生的暂行办法 篇三
关于处理违纪学生的暂行办法
一、凡违反学校各项制度,破坏正常的教学、生活及公共秩序,侵犯别人~,损坏公私财产,损害集体利益,尚不构成刑事处分的都是违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
二、对违反纪律的的学生,根据错误情节轻重、认错态度好坏,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的处分。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殴打他人,情节较轻,无后果者。
2、经常不遵守课堂、食堂、宿舍、会场、课 间操、自习、劳动等纪律,造成影响者 。
3、一学期旷课三天者。
4、考试舞弊,情节较轻者。
5、损坏公私财物,态度不好者。
6、受通报批评,经教育不改者。
7、顶撞教师,不接受班主任批评教育者。
8、随意更改学校通知或乱写
通知者。9、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考试者。
10、无故不上课,在校园内逗留或在宿舍装病睡觉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殴打他人,情节较轻者。
2、一学期旷课一周内者。
3、考试舞弊,情节较重者。
4、破坏公私财物,或私自动用学校设备、设施造成影响,有小偷小摸行为者。
5、扰乱课堂、食堂、宿舍、会场、间操、自习、劳动等纪律,情节严重或耍笑起哄者。
6、在校外不遵守社会公德,被有关部门处罚尚不构成违法者。
7、受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
8、不听门卫劝阻,未经校方同意晚自习后擅自外出学校者。
9、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留房校外人员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留校察看一年处分。
1、在校内打架,后果严重或影响极坏者。
2、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二周以上者。
3、偷盗公私财物,或私自动用学校设备、设施造成很坏影响者。
4、有较轻盗窃行为,勒索学生钱物50元以内者。
5、谩骂侮辱教师或校内工作人员者。
6、违反规定走进“三厅”者(含电子游戏厅)。
7、在校内吸烟、喝酒、打麻将或其它赌博行为者。
8、受过记过处分,经教育不改者。
9、未经学校许可,在校外住宿,并造成极坏影响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处分。
1、持械打架或勾引校外人员到校打架者。
2、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超过一月者。
3、有严重盗窃行为,或私自动用学校设备、设施造成严重损坏,或勒索学生钱物50元以上者。
4、谈恋爱,影响很坏者。
5、品质恶劣,道德败坏者。
6、煽动罢课、聚众~者。
7、违反校纪校规,情节严重者。
8、男女无故串动宿舍,造成不良影响者。
9、受公安机关拘役以上处罚或治安处罚者。
10、受留校察看处分,经教育不改者。
七、处理学生, 警告、记过处分有班主任提出意见,由教导处上报主管领导批准;留校察看处分,由班主任提出意见报行政会审批;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处分,由班主任提出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批,报主管业务部门备案。
八、凡对学生进行处分,其处分决定应张贴布告或大会公布,并装入学生档案,同时将错误情节通知家长。
九、受处分的学生(开除学籍处分外),有显著进步表现的,可以解除处分。
1、解除处分,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委会讨论,班主任、有关任课教师签署意见,上报政教处研究,报主管领导批准(受留校察看处分报校长办公会讨论)。
2、未解除处分的,处分材料装入学生档案,解除后转入校文书档案。
3、处分未解除者,一律不发毕业证,高三毕业班学生不予在本校参加补习。
4、受处分的学生,必须每月向有关部门汇报思想两次,必须按时参加有关会议,否则一律不予解除。
5、解除处分应张榜公布。
化隆县xx中学
~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