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上访处置预案 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集体上访行为在我国逐渐增多。虽然上访作为一种维权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众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和呼吁,但其频繁发生也给社会治安和稳定带来一定的压力。为了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及时解决民众的合理诉求,各级政府需要制定并执行一套完善的集体上访处置预案。
首先,集体上访处置预案应包括明确的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政府各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应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并建立起协调机制,确保在集体上访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此外,预案还应规定上访者的合理诉求要如何进行调查、解决以及如何公布解决结果,以确保上访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其次,集体上访处置预案还应注重与上访者的沟通和对话。政府应设立专门的接待机构,负责与上访者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和问题,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政府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耐心倾听上访者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对话和磋商解决问题。只有通过沟通和对话,才能更好地化解矛盾和冲突,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第三,集体上访处置预案还应注重法治原则的贯彻。政府在处理集体上访事件时,应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办事,不得滥用职权或违法操作。政府工作人员应具备执法能力和法律意识,确保处置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上访者的法律教育,引导他们通过合法途径维权,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和纠纷。
最后,集体上访处置预案还应注重信息公开和舆情引导。政府在处置上访事件时,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和处理进展,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舆情的监测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避免舆论失控对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制定并执行一套完善的集体上访处置预案对于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解决民众的合理诉求至关重要。政府各级应加强责任担当,完善预案内容,加强与上访者的沟通和对话,依法行政,公开信息,引导舆情,共同努力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集体上访处置预案 篇二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集体上访行为成为一种常见的维权方式。尽管集体上访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众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和呼吁,但其频繁发生也给社会治安和稳定带来一定的压力。为了更好地处理集体上访事件,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各级政府需要制定并执行一套完善的集体上访处置预案。
首先,集体上访处置预案应明确上访者的合理诉求要如何进行调查和解决。政府各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建立起协调机制,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在集体上访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同时,预案还应规定上访者的合理诉求要如何进行调查,解决以及如何公布解决结果,以确保上访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其次,集体上访处置预案应注重与上访者的沟通和对话。政府应设立专门的接待机构,负责与上访者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和问题,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政府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耐心倾听上访者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对话和磋商解决问题。只有通过沟通和对话,才能更好地化解矛盾和冲突,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第三,集体上访处置预案还应注重法治原则的贯彻。政府在处理集体上访事件时,应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办事,不得滥用职权或违法操作。政府工作人员应具备执法能力和法律意识,确保处置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上访者的法律教育,引导他们通过合法途径维权,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和纠纷。
最后,集体上访处置预案还应注重信息公开和舆情引导。政府在处置上访事件时,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和处理进展,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舆情的监测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避免舆论失控对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制定并执行一套完善的集体上访处置预案对于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解决民众的合理诉求至关重要。政府各级应加强责任担当,完善预案内容,加强与上访者的沟通和对话,依法行政,公开信息,引导舆情,共同努力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集体上访处置预案 篇三
集体上访处置预案
集体上访,是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社会热点、焦点的一种新动向和主要形式。集体上访不仅对社会影响面大,冲击力强,而且处理难度加大。为及时掌握集体上访动态和情况,快速、妥善地化解集体上访,解决在萌芽状态,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服务,特制订本处置预案。
一、发现集体上访苗头性动态信息的工作措施
1、应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县委办、县府办主要领导报告。
2、县信访局与所属单位的信访工作分管领导或信访干部及时联系,并提出要求:一是迅速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做好协调化解工作;二是迅速掌握动态信息,并向县信访局反馈。
二、出现群众酝酿集体上访情况的工作措施
1、做好案情登记和有关情况的记录备案。
2、立即向县委办、县府办领导报告,对出现规模较大、情况特殊的案情,应迅速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同时,抄报县信访局。
3、县信访局应及时与起始单位领导或信访干部联系,努力使集体上访在未形成前得以化解。起始单位应争取主动,尽快开展调查,与上访人员特别是组织者谈话,耐心听取他们的反映,做好思想引导和说服教育工作,同时,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整理,拟写好情况报告,提出工作对策和处理意见,上报给有关部门和领导。
4、做好案情处置的小结。
三、获悉集体上访在途中的工作措施
1、越级到县的集体上访,应采取:
一是起始单位迅速向县信访局报告信息,包括上访的起因、人数、去向、上访要求和处理对策等。
二是由县信访局向县委办、县府办主要领导报告情况。
三是做好接访的准备工作,对规模较大的(20人以上)要加强力量进行接待,主管单位领导要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参与接待。
四是对问题重要、情况特殊的应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2、越级到市、去省、赴京的集体上访,应采取:
一是迅速将越级上访的原因和基本情况传真给上级信访部门,做好衔接,同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二是上级信访接待处要求派员协同处理的,起始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尽快派出有工作经验,善做工作的同志赶到现场做好劝返工作。
三是派出的同志应保持与县信访局和本级领导的联系,便于沟通情况,在做劝返工作的时候,要积极开动脑筋,倾听上访人的意见,着力做好思想疏导工作。
四是配合处理好善后问题,并做好案情处置小结。
四、接待集体上访的工作措施
1、派代表接待,在来访人员较多时,应按《信访条例》规定,派出不超过5名上访群众代表。
2、接待人员应以热情缓和的态度,正确引导群众依法上访、有序上访、文明上访。
3、对上访人反映的问题,接待人员要认真听记,做到尽可能全面、具体,如来访人数和代表人员、来访人单位或地址、反映问题的事由等都要记录清楚。
4、向来访群众做好法律、政策解释工作,对不符合解决条件的要表明态度,并做好疏导工作。
5、对要求面见县领导的群众应尽力劝阻,如果上访规模较大、群众情绪激动、言词激烈的可与有关领导联系,尽量满足群众要求。对有过激行为者,应事先与公安部门打招呼。
6、对有可能越级到市、去省、赴京上访苗头的群众,要宣传好《信访条例》和有关法规,正确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上访。对借上访之名,故意煽动闹事、制造事端的人员,要采取果断措施、严肃查处。
五、突发性事件,规模在20人以上集体上访的工作措施
1、起始单位要及早灵通信息,按突发事件处置办法,将情况迅速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及时与政法、公安部门联系,避免事态扩大。
2、起始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做好接待工作,要群众派出不超过5名代表反映问题,同时及时与信访局领导联系,沟通信息,共同做好工作。
3、接待领导和信访部门要尽量让群众把话讲完,避免矛盾激化,把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县领导,必要时请县领导亲自出面接待。
4、信访干部和其他干部要随时观察动向,果断处置,如严重影响交通、通讯及妨碍公务的人和事,要及时与公安联系,
迅速地加以处置。5、凡属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范围的事,接待人员应果断表态,既要理解和支持上访群众,维护其正当的权益,又要避免事态恶化。
6、做好工作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