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审视禁放令是明智之举演讲范文 篇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重新审视禁放令是明智之举。
禁放令是指政府对某些特定事物或行为进行限制或禁止。禁放令在社会管理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可以保护公众的安全和利益。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我们需要不断审视禁放令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以适应新的社会需求。
首先,重新审视禁放令可以促进法律的公正和合理性。禁放令的制定往往是基于特定时期的社会背景和需求,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背景和需求可能会发生变化。如果我们不对禁放令进行定期审视,就有可能出现法律和现实的脱节,造成不公正和不合理的情况。因此,重新审视禁放令可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和合理性,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其次,重新审视禁放令可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变革,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也在不断变化。一些曾经被禁放的事物或行为可能已经不再具有危害性,甚至可能成为促进社会发展的力量。例如,过去对互联网的禁放限制,现在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和文化发展的重要工具。因此,重新审视禁放令可以使我们更好地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推动社会的进步和繁荣。
最后,重新审视禁放令可以提高政府的治理能力。禁放令的制定和执行需要政府拥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然而,社会变化的速度和复杂性使得政府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治理能力。重新审视禁放令可以促使政府进行自我反思和改进,提高其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只有政府具备了良好的治理能力,才能更好地履行其管理和服务的职责,为人民提供更好的社会环境和公共服务。
总结起来,重新审视禁放令是明智之举。它可以促进法律的公正和合理性,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提高政府的治理能力。让我们共同努力,不断审视和改进禁放令,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重新审视禁放令是明智之举演讲范文 篇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
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主题是重新审视禁放令是明智之举。
禁放令是政府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公众利益而进行的限制或禁止某些事物或行为的措施。禁放令的制定往往是基于特定的背景和需求,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背景和需求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我们需要重新审视禁放令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以适应新的社会需求。
首先,重新审视禁放令可以保护公众的权益和安全。禁放令的制定旨在限制或禁止一些有害的事物或行为,以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利益。然而,如果禁放令的内容过于宽泛或过时,就有可能造成对公众权益的侵犯。因此,重新审视禁放令可以确保其针对性和合理性,保护公众的权益和安全。
其次,重新审视禁放令可以促进科学的发展和创新。禁放令可能会限制某些新的科学技术或创新的应用,从而阻碍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然而,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变革,禁放令需要不断与时俱进,以适应新的科学发展和创新需求。因此,重新审视禁放令可以为科学的发展和创新提供更多的空间和机会,推动社会的进步和繁荣。
最后,重新审视禁放令可以促进法制的建设和完善。禁放令是法律的一种具体体现,其制定和执行需要依法进行。然而,由于社会的复杂性和多变性,禁放令的制定往往面临着一定的挑战和困难。重新审视禁放令可以帮助我们发现和解决制度和法律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法制建设。只有建立起健全的法制体系,才能更好地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总结起来,重新审视禁放令是明智之举。它可以保护公众的权益和安全,促进科学的发展和创新,推动法制的建设和完善。让我们共同努力,不断审视和改进禁放令,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重新审视禁放令是明智之举演讲范文 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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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涛近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刘维林称2004年法规建设的工作安排已经确定,即将建立或修订的法规共有8个,禁放令没有列入其中。但刘维林同时表示,有可能派出调研小组,听取市民对禁放令的意见。(《新京报》)
尽管说,禁放令施行之初,确实降低了噪声污染和空气中有害物质污染,减少火警事故,还大大减少燃放烟花爆竹炸伤人的事故。然而,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风俗的燃放烟花爆竹已深入了国民的骨髓,成为民俗文化的不可或缺的一部份,不是一纸禁令所能改变的。特别是近几年,随着上海、新加坡等相继取消禁放令,北京也出现了一些在规定的禁放区内偷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北京市民希望取消禁放规定,改禁放为限放的呼声越来越高。
在这种背景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听取了激进和保守两方的意见,吸取了中间方的一些代表向大会提出的建议,表示可以考虑对这个问题列入今年工作,人大常委会可以组织专门调研小组,就民俗、禁放执行的现状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做详细调查,经认真研究后,再详细听取市民的意见,可考虑在明年重新修订禁放令。
笔者认为,如果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重新对禁放令进行审视将是一个明智的举措。在笔者看来,立法是一种各种利益之间的博弈,法律是在多方利益的代表参与下,不断地进行交涉、协商、妥协,在求得利益的暂时平衡下诞生的。作为地方法规的禁放令从本质上讲是一种现代化与民俗的博弈的产物,燃放烟花爆竹是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从地广人稀的旷野农家生活中养成的,一家有喜事或丧事,惟恐遥远的邻村村民不知道,就放鞭炮通知大家,唤大家来同喜或同哀。”(范忠信教授语)可以说燃放烟花爆竹,是与自然经济条件相适应。人类进入现代化、城市化以后,燃放烟花爆竹便与这种生活方式不相容了,城市空间的狭小不能容纳过多的噪音、硝烟、纸屑垃圾和极易引发火灾。但是燃放烟花爆竹虽随时代的变迁,不再是为了适应自然经济条件而存在,早已深入国民的骨髓,成为民俗文化的不可或缺的一部份,成为人们表达新春快乐、体验年味的一种生活方式。在没有新的替代方式产生以前,燃放烟花爆竹,要强行禁止,必将面临强力的反抗,造成法律与民俗的内在紧张。禁放令的制定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代表某种的利益一方在博弈暂时取得胜利,但是博弈始终存在,各种利益也在此消彼长,特别是代表某方利益的人也许自身的观点也在发生转变,当这种博弈显得越来越激烈时,并在各种话语媒介上不断进行表达不满时,立法者也就不能视而不见了,法律也应当取得重新取得平衡。
从法律的实施角度上讲,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重新对禁放令进行审视也是一个明智的举措。法律、法规制定了,只是处于应然状态,是纸上的法律,法律要有生命力,从应然走向实然,就应当得到公众的认同。然而,在现实中,民众违反禁放令的行为是越来越多,体现一种集体对法规的背离,同时为执法付出的成本越来越大,今年仅除夕和初五的夜晚,有关部门出动的民警、联防队员、治保积极分子和保卫干部就有21万多人次。如果此时不再去考虑禁放令的合理性或寻找更佳的禁放办法,回应群众用行动表达的呼声,法律终将在巨大的成本面前无所作为,法律也在众人的背离中丧失权威。
因此,在笔者看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确有必要就民俗、禁放执行的现状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做详细调查,详细听取市民的意见,重新审视禁放令,回应现实的呼声。采取这种举措提供了各种利益的代表重新交锋、对话的机会,有利于集思广益,制订科学、可行的方案,有利于各种利益的重新整合,得到公众的认同,使纸上的法律走向现实。
通联: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杨涛
邮编:341000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重新审视禁放令是明智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