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以权利为目的演讲范文(精简3篇)

时间:2018-02-07 04:21:2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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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以权利为目的演讲范文 篇一

尊敬的评委、亲爱的观众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法以权利为目的”。法治社会是一个以法律为基础,以保护人权和维护公正为目标的社会形态。法以权利为目的,旨在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首先,法以权利为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法律是社会规范的最高形式,它赋予人民以平等的权利和自由。法律规定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如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等。这些权利的保障不仅是人民的合法需求,也是实现个人自由和幸福的基础。法律以权利为目的,为人民提供了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让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平等的机会和待遇。

其次,法以权利为目的是为了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它规定了社会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应的责任和制裁。法律的存在和执行,保证了社会的公平正义,防止了权力的滥用和不公平的行为。法律以权利为目的,通过建立公正的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为每个人提供了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和谐发展。

最后,法以权利为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法律是社会秩序的保障,它为人民提供了一种有序的生活方式和社会规范。法律的存在和执行,能够有效地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法律以权利为目的,通过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减少犯罪和纠纷的发生,提高社会的安全水平。法律的权威和公信力,使人们能够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总之,法以权利为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在法治社会中,法律是人民的保护伞,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基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维护法治精神,共同建设一个公正、和谐的社会。

谢谢大家!

法以权利为目的演讲范文 篇二

尊敬的评委、亲爱的观众们:

大家好!我很荣幸能够参加今天的演讲比赛,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法以权利为目的”。法以权利为目的,意味着法律是为了保障人民的权利和自由,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平等。

首先,法以权利为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作为社会成员,每个人都享有一系列的基本权利,例如言论自由、人身自由、财产权等。这些权利是每个人天生具有的,是人类尊严和自由的体现。法律以权利为目的,为人民提供了法律框架和机制,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确保每个人都能够得到平等和公正的对待。

其次,法以权利为目的是为了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社会的公平正义是维系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最高形式,通过明确权利和义务,建立了公正和公平的竞争环境。法律以权利为目的,通过保护人民的权利,防止权力的滥用和不公平的行为,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和谐发展。

最后,法以权利为目的是为了保障社会的秩序和安全。法律是社会秩序的保障和维护者,它规定了人们的行为准则和责任,保护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法律以权利为目的,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维护社会的秩序和安全。只有在法治社会中,人们才能够享有安全的环境和稳定的生活。

总之,法以权利为目的,旨在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的秩序和安全。法治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基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谢谢大家!

法以权利为目的演讲范文 篇三

</Script> 检察日报2000年03月02日

在权利、义务之间,法不应以义务为目的,恰恰相反,它应当也

必须以权利为目的。

首先,在法产生意义上,法是以权利为目的的。早期的人类无所

谓权利和义务,也无所谓法。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类逐步产生了

权利和义务的概念,尤其是在逐步进入阶级社会的历史时期,权利义

务的分别愈益明显。在社会中居于主导地位的人较能实在地享有权利,

甚至实在地享有较多的权利,在社会中的被主导者与社会主导者之间

不可避免地因权利的分配产生冲突,就是在社会主导者或者被主导者

内部,也有权利分配上的分歧和矛盾,社会的权利之战愈演愈烈。为

了保证社会在一定秩序范围内持续下去,社会主导者就利用以暴力为

后盾的规则,来确认一定的权利分配办法,划分社会权利,于是,法

就产生了。

其次,在权利、义务相较上,法是以权利为目的的。第一,权利

较之义务,其性质更能满足人的需要。各种权利都能直接成为满足权

利主体相应需要的现实,各种特定的义务只能通过对特定权利的保障,

实现了特定权利以后,才可能满足人的需要。因此,权利可以直接成

为人的需要的客体,义务却不能。第二,权利较之义务,更能调动人

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权利与义务是等量的和对应的,在形式上,法保

障权利实现或保障义务履行都可以殊途同归,实际上却大谬不然。由

于种种原因,保障权利的法比保障义务的法更能得到人们的自觉遵守

与执行。第三,权利较之义务,其扩展更是社会进步与文明的表征。

从权利性质上讲,权利的不断扩展、完善,也是人类、人类社会进步

和文明的表征。第四,权利较之义务,永远是一个开放的体系。权利

比义务更适合人的自然本性和需要,更有益于人类的发展,权利会随

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充实发展。

简单地说,法似乎应主要规定权利,然而,在实际操作上,法要

具体规定所有权利和每一种权利却是十分困难的。由于权利、义务在

社会生活中是对应的、一致的,法可以通过规定义务的方式来达到规

定权利的目的,因而,通过具体规定义务来规定权利就十分必要而可

行,它比直接规定权利更有益于人类权利的保障和发展。法以规定义

务为主,并不意味着要减少权利或削弱权利,相反,它正是为了普遍

地扩展权利和保护权利。因为,对于社会成员来说,法不禁止即为权

利,只要不违反法,就是可行的。这样,权利不但未被减少或削弱,

反而得到了增强。法对义务的规定实际上成为了对权利的确认和保障。

法为更好地追求权利而主要规定义务,为更好地实现权利而适当

规定权利。法不论是对义务的规定,还是对权利的规定,其价值目标

都只能是为着权利的确认和实现,而绝非义务。

法以权利为目的

法以权利为目的演讲范文(精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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