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与生命的权利演讲范文(经典3篇)

时间:2016-07-03 09:13:30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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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生命的权利演讲范文 篇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站在这里,向大家发表演讲的主题是“安全与生命的权利”。安全与生命是每个人都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我们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基石。然而,近年来,安全问题在我们的生活中时有发生,给我们的生命和财产带来了巨大的威胁。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当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并积极行动起来,为维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权利而努力。

首先,我们应该加强安全意识。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只有我们提高安全意识,才能更好地防范和应对各种安全风险。我们应该时刻警惕身边的安全隐患,积极参与到安全工作中去,比如关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以及网络安全等方面,做到心中有数,时刻保持警惕。

其次,我们应该加强安全知识的学习。只有了解了安全知识,才能更好地预防和应对安全事故。我们可以通过参加安全讲座、阅读安全宣传资料等途径,提高自己的安全知识水平。同时,我们也要将所学的安全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从小事做起,比如遵守交通规则、正确使用电器等,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此外,我们还应该加强安全技能的培养。安全技能是我们应对紧急情况的重要保障。比如,学习一些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做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学习一些自卫技巧,能够在遇到危险时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通过学习和训练,我们可以提高自己的安全技能,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权利提供更好的保障。

最后,我们应该加强安全责任的担当。作为一名学生,我们应该时刻牢记自己的安全责任,不仅要关心自己的安全,更要关心他人的安全。我们要积极参与到学校的安全工作中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做到有事必报。同时,我们也要宣传和倡导安全文明的生活方式,让安全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

亲爱的同学们,安全与生命的权利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珍惜和维护的。让我们加强安全意识,学习安全知识,培养安全技能,担当安全责任,共同为实现安全与生命的权利而努力奋斗!谢谢大家!

安全与生命的权利演讲范文 篇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安全与生命的权利”。安全与生命是每个人都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我们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基石。然而,目前安全问题依然存在,严重威胁着我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积极行动起来,为维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权利而努力。

首先,我们应该注重生命安全。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应该珍惜并保护好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无论是在家中、学校还是社会环境中,我们都应该注重自己的安全,避免参与危险的活动和行为,不随意接触危险物品。同时,我们也要关心他人的安全,当看到他人遇到危险时,要勇敢地伸出援手,共同守护生命的安全。

其次,我们应该关注交通安全。交通事故是目前造成生命损失最多的原因之一。我们每个人都是交通参与者,应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酒驾、不超速、不闯红灯,保证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同时,我们还可以积极参与到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中去,提高大家对交通安全的重视程度,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此外,我们还要重视网络安全。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我们应该学会正确使用互联网,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泄露个人隐私,保护自己的网络账号和密码。同时,我们也要提高警惕,不上当受骗,避免上当受骗,防范网络诈骗和侵害。

最后,我们应该加强安全意识的教育。安全意识的教育是维护安全与生命权利的基础。学校、家庭和社会应该加强对安全教育的重视,提高大家对安全问题的认识和应对能力。我们可以通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习等活动,增强大家的安全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亲爱的同学们,安全与生命的权利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珍惜和维护的。让我们注重生命安全,关注交通安全,重视网络安全,加强安全意识的教育,共同努力为实现安全与生命的权利而奋斗!谢谢大家!

安全与生命的权利演讲范文 篇三

聂清文死了一年了。他留在矿帽上的遗书震撼了无数善良人的心。

因为这封遗书,人们更多的关注矿难、探究事故的根源,这,是聂清文对他的矿工兄弟们最大的贡献。可是聂清文不知道,一年过去了,死亡的阴影依然严严实实罩在他的工友们头顶。

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调度中心统计,2004年1月1日至4月26日:全国煤矿发生伤亡事故854起,死亡1267人。事故的原因是什么?从媒体上我们看到的结论往往都是:安全意识不强,责任制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力,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管理部门玩忽职守。

这些话听得多了,人们也就麻木了。煤炭经营者唯利是图、安全意识淡薄是导致事故的直接肇因,监管部门的监管不力是使煤矿工人的生命失去了最后屏障的祸根。

这些都是“人祸”,但除了这些应该彻底清除的“人祸”外,还是否存在发生这些事故的必然因素? 看看下面这组数据:也是2004年1月1日至4月26日,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2.769,其中国有重点煤矿为0.391,国有地方煤矿为2.460,乡镇煤矿为9.623。再回头看看同样的数据:2003年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4.170,其中,国有重点煤矿为1.080,国有地方煤矿为3.130,乡镇煤矿为9.620。

乡镇煤矿的死亡率之高令人眦目。 煤炭行业是一个高危行业,它的行业特性注定了其高危险性?熏这是不可回避的事实。

但问题的关键是:差距为什么这么大? 原因很多,最根本的因素只有一个:安全投入不足。因为投入严重不足,装备水平上不去,监测手段跟不上,矿井抗灾能力弱,必然导致事故发生。

我国政府很清楚矿难的实质所在。对煤矿,特别是包括乡镇煤矿在内的小煤矿的安全整治就从没有放松过。

1994年国务院发布第169号令,《乡镇煤矿管理条例》出台;2001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紧急通知: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所有乡镇煤矿一律停产整顿;2003年《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发布施行……一系列政策法规凸显一个核心:煤矿的安全生产条件。 煤矿的安全生产条件直接连结着矿工的安全生产权利。

2001年11月施行的《安全生产法》,以第二章计28条的篇幅严格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并在第三章中详细阐明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劳动者的安全与生命的权利在法律上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其实,类似的规定早在《劳动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就占有相当重要的比例。 但是,乡镇煤矿的安全投入一直是悬在矿工头上的利刃。

地方政府要保留煤矿,因为它是当地重要的收入源;矿工脑袋别在腰带上也得下井,不下井就没得吃;矿主似乎也有理由:投入的成本高影响利润不说,邻人失火还会殃及池鱼,其他矿井发生事故,上面一声令下,不分青红皂白全得停产关闭,投了也白投。怪圈由此形成:整治-好转-反弹-再整治-再反弹……最终的受害者是矿工。

换个角度,这实质上就是:法律赋予矿工的安全与生命的权利就这样被剥夺了。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一直在努力探寻解决的办法。

要提到一个短语:安全质量标准化。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眼2004?演2号)有这样的表述:“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制定和颁布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质量工作标准,在全国所有的工矿、商贸、交通、建筑施工等企业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企业生产流程各环节、各岗位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质量责任制。

生产经营活动和行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赵铁锤认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内涵是: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防治水等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质量工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程等规定,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使煤矿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以适应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煤炭工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这个阐述中,“保障矿工生命安全”是最令人激动与关注的。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为例,该市自2002年以来就杜绝了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

对一个产煤大市来说,这不能不算是奇迹,其成功的经验就是狠抓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回顾一下我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历程,更有说服力。

1964年?熏原煤炭部张霖之部长提出了“煤矿质量标准化”的概念?熏建成了新中国第一座标准化样板矿井--平顶山四矿。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从1960年代初的每年5000多人,降到1965年的1000人。

1985年和1986年,我国煤矿进入又一个事故高发期,事故死亡人数由1982年的不到5000人,上升到1985年的6659人。为此,原煤炭部于1986年作出在全国煤矿开展“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的决定,并在肥城矿务局召开第一次全国煤矿质量标准化现场会。

原能源部于1992年在大雁矿务局召开质量标准化现场会,把质量标准化的内涵拓展到井上下各个方面,实行动态达标和质量否决,当年,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降到了5000人以内。 1993年至1997年底,全国共建成31个质量标准化矿务局、872个质量标准化矿井。

国有重点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大幅度提高,工作面单产由1992年的1.95万吨/月,提高到1997年的2.29万吨/月。综采百万吨采煤队由1992年的48个,增加到1997年的76个。

5年时间,煤矿顶板、机电、运输、水灾等方面的伤亡事故均降低了25%左右。 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既为企业增产增效又保障了工人的生命安全,按理说应当得到各方面的拥护,可是事实并非如此。

对此,赵铁锤一针见血地指出:一些小矿负责人存在着严重的惰性心理,习惯了落后的开采、通风、提升运输等生产方法,对新标准、新规程和新方法存在抵触情绪,主要是怕花钱,怕影响经济效益。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出资人必须依法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熏这个钱非花不可,而且花了就管用,就能够改善安全状况,提高效益水平。

同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也并非一天两天就能完成,“钱”是一个方面,人的素质是另一个重要的方面。近年来,煤矿职工队伍发生了很大变化,井下采掘一线80%以上为农民轮换工或者临时工;小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绝大多数为临时招聘的农民工。

面对这种现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还必须从职工培训入手。另外,抓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长是关键,而矿长的素质同样令人担忧。

2003年,河南省首次对煤矿矿长资格进行年审,全省有9167名矿长参加年审考试,其中国有重点煤矿矿长合格率为90%,国有地方煤矿矿长合格率为63%,而乡镇煤矿的8512名矿长(包括矿长和分管安全、生产、技术、机电的副矿长)合格率仅为49%,成绩最差的居然只有几分。个别的乡镇煤矿矿长,连什么是“一通三防”这样最基本的安全知识都不知道。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于2003年10月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国煤矿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中,提到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目标:力争到2007年,大中型煤矿80%以上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质量标准;小煤矿矿井在全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基础上,达标率达50%以上。

通过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从目前的4降到3以下,下降25%;事故死亡人数从7000人减少到5000人以内,下降30%;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从平均每年60起左右,减少到40起以内,下降30%。同时要求,各地区、各单位按照上述总体目标,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达标规划,提出年度目标和2007年的长远目标。

这个目标从我国煤矿安全工作的现实出发,综合了各方面的因素,是在总结我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成功经验基础上确立的,我们应该有信心。

安全与生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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