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中小学一年级入学须知(通用3篇)

时间:2012-06-02 01:30:44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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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中小学一年级入学须知 篇一

一、家长须知

1. 关注入学政策:了解学校入学政策和报名要求,以便能够按时准确地完成报名手续。

2. 提前准备:提前准备好所需的报名材料,如出生证明、户口本、照片等,确保能够顺利办理入学手续。

3. 填写报名表格:仔细填写报名表格,确保填写准确无误,避免出现漏填、错填等问题。

4. 参加面试:根据学校要求,参加面试或评估,以便学校能够更好地了解学生的情况。

5. 学校选择:根据家庭条件和学生特点,选择适合的学校,确保孩子能够得到良好的教育资源和环境。

二、学生须知

1. 入学准备:提前了解学校的教学内容和要求,做好入学前的准备,如学习基本的字母、数字、颜色等。

2. 适应新环境:入学后,要适应新的环境和生活方式,与同学们和老师们建立良好的关系。

3. 安全第一:注意自己的安全,遵守学校的安全规定,不随意离开学校或与陌生人交流。

4. 认真听讲:上课时要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与同学们一起参与课堂活动。

5. 完成作业: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

6. 积极参与: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培养团队合作能力。

三、教师须知

1. 关注学生发展:了解每个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关注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

2. 个性化教学: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采用个性化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帮助学生更好地学习。

3. 爱与严格相结合:在教育过程中,既要给予学生爱和关心,又要有适度的严格要求,培养学生的纪律性和自律性。

4. 创造良好环境: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提供丰富的教育资源和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造力。

5. 家校合作: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共同关心和教育孩子,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

城区中小学一年级入学须知 篇二

一、学校须知

1. 建立课程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确保学生能够获得全面的教育和培养。

2. 优质师资力量:拥有优质的师资力量,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提供良好的教学质量和教育环境。

3. 建设良好校园:建设美丽宜人的校园环境,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为学生提供舒适的学习环境。

4. 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和艺术等方面的培养。

5. 家校合作:与家长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关心和教育孩子,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

二、家长须知

1. 关注学生学习:关注孩子的学习情况,与老师保持密切的沟通,了解孩子的学习进展和问题。

2. 培养良好习惯: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如按时完成作业、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3. 鼓励积极参与:鼓励孩子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晚会等,培养孩子的团队合作和社交能力。

4. 关注孩子情绪: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及时与老师沟通,共同帮助孩子解决问题和困扰。

5. 与孩子共同成长:与孩子共同成长,给予他们足够的爱和关心,鼓励他们克服困难,实现自己的梦想。

三、学生须知

1. 爱护自己与他人:学会爱护自己和他人,尊重师长和同学,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秩序。

2. 认真学习: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活动,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

3. 培养良好习惯:培养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如早睡早起、保持卫生、节约用水等。

4. 积极参与活动: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社团活动、义工活动等,丰富自己的课余生活。

5. 培养自信心:培养自信心,相信自己的能力,勇敢面对困难,努力实现自己的目标。

城区中小学一年级入学须知 篇三

2017年城区中小学一年级入学须知精选

  义务教育的各种变化,都是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运用“加减乘除法”全方位加大对义务教育改革的结果。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关于城区中小学一年级入学须知,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招生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就近免试原则。本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各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招生。

  (三)对口入学原则。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依据户籍在对口学校就读。

  (四)规范公平原则。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以及乱收费行为;建立和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做到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招生规划

  (一)城区小学一年级。

  根据学校最大容量规划:珠海实验小学一年级招收6个班,镇泉小学一年级招收6个班,城厢小学一年级招收4个班,环城小学一年级招收5个班,长春小学一年级招收5个班。5所小学合计招收26个班。

  (二)城区初中一年级。

  思源实验学校初中一年级招收12个班,城厢中学一年级招收10个班,宁河初中一年级招收12个班,巫溪中学初中部一年级招收6个班。4所学校合计招收40个班。

  (三)城区高中一年级。

  市教委下达我县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执行计划为3200人,其中巫溪中学招生2250人(含70%指标到校学生1575人)。

  招生范围

  小学招生范围

  城厢小学、环城小学、长春小学、珠海实验小学、镇泉小学5所学校招生分别在宁河街道办事处、柏杨街道办事处和城厢镇政府的统一协调下进行,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1.城厢小学。招收宁河街道广场社区、人民社区、九磷社区、白鹅社区一二组及其上述辖区内廉租房住户和城厢镇双城村征地“农转非”的适龄儿童(以城厢镇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环城社区一至三组(原交通局至马莲溪大桥处属一派户口)的适龄儿童。

  2.环城小学。招收宁河街道先锋社区、环保社区及其上述辖区内廉租房住户的适龄儿童。

  3.长春小学。招收宁河街道环城社区、白鹅社区三至十组及其上述辖区内廉租房住户和城厢镇城北村居民居住在宁河街道的适龄儿童以及老城、赵家坝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农转非”的子女。

  4.珠海实验小学。招收柏杨街道新华社区、丰益社区的.适龄儿童。

  5.镇泉小学。招收柏杨街道白马社区、墨斗社区、城厢镇城北村原居住地和现居住在柏杨街道的适龄

儿童、新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农转非”子女以及居住在柏杨街道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同时可招收城区幼儿园部分分流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生范围

  1.思源实验学校、巫溪中学初中部。招收柏杨街道新华、丰益、白马、墨斗社区并在城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以及柏杨街道征地拆迁户返乡子女。

  2.城厢中学。招收宁河街道广场、人民、九磷、白鹅、环城社区龙头山隧道口与南门隧道口的连线至前进桥片区并在城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

  3.宁河初中。招收宁河街道先锋、环保、环城社区龙头山隧道口与南门隧道口的连线至交通大桥片区并在城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和城厢镇花栗、前河、长渡、双台、鱼渡的小学毕业生。

  招生办法

  (一)城区义务教育招生。

  1.证件。按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三对口”入学办法(学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和实际居住地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城区小学、初中,由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对口小学、初中办理入学手续:

  (1)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3)除上述证件外,有住房且居住在城区的需提供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在提供购房正式合同时须一并提供购买该房税务部门出具的缴费发票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备案登记证明,或司法公证机关出具的房屋买卖转让公证手续)和社区及街道出具的居住证明;所有廉租房住户适龄儿童就读均须提供与县房管处签订的租赁合同;县内干部、教师或企事业职工调入县城工作其子女就读须提供家长工作调动文件和社区及街道出具的居住证明;农转非、高山移民且居住在县城的需提供转户、迁移等相关证明材料;县外客商应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和企业经营工商营业执照;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法定监护人提供监护人合法工作证明、社区及街道出具的住房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一簿三证)。

  2.程序。各义务教育学校按如下程序组织招生:

  (1)发布信息。5月底前,各校公布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发布入学登记通告。

  (2)分批审核。第一批:户口、住房和实际居住地在招生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二批:户口和住房在辖区或户口和实际居住地在辖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三批:仅户口在辖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第四批:户口不在辖区,住房和实际居住地在辖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五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县外客商子女等),此批次由招生学校根据学位空缺情况按登记先后顺序审核招收,学位满额不得再招收,多余学生必须到学位有空余的学校就读。符合条件需就读的,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3.思源实验学校和巫溪中学初中部招生办法。思源实验学校与巫溪中学初中部实行联合招生,按其共同招生范围和证件、程序要求,由两所学校组织联合招生工作组,实行每组两校各派1人参与学生相关资料审核和信息登记,报名完成后实行集中统一登记,电脑随机派位,最后由两所学校抽签决定学生就读学校。其电脑派位、抽签过程接受学校、家长代表、柏杨街道办事处和纪委驻教委纪检组现场监督。按规定时限仍有个别该招生范围内学生没有及时报名入学的,由县教委教育科集中审核登记后按以上方法抽签决定该类学生就读学校。

  (二)普通高中招生。

  普通高中招生按市教委文件规定执行。

城区中小学一年级入学须知(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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