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我国农村妇女维权工作调研报告【经典3篇】

时间:2018-04-07 03:24:36
染雾
分享
WORD下载 PDF下载 投诉

篇一:现阶段我国农村妇女维权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国农村妇女维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为了深入了解现阶段我国农村妇女维权工作的情况,我们进行了一项调研。本报告旨在总结调研结果,提出问题和建议,以推动我国农村妇女维权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调研结果显示,目前我国农村妇女维权工作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果。一方面,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农村妇女维权工作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完善也为妇女维权提供了保障。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和社会组织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维权活动,为农村妇女争取了一些权益。

然而,调研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首先,农村妇女维权意识相对较低,很多妇女对自己的权益缺乏了解和认识。其次,一些地方政府在农村妇女维权工作中存在不同程度的怠慢和不作为的问题。再次,一些农村妇女维权组织的能力和资源较为有限,无法充分发挥作用。最后,一些农村妇女维权案件的处理效果不够理想,许多农村妇女仍然面临着困境。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一些建议。首先,需要加强农村妇女维权意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妇女对自身权益的认识和保护能力。其次,地方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妇女维权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确保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要加强对维权组织的支持和培养,提高其能力和影响力。最后,要加强对农村妇女维权案件的司法保障,确保农村妇女能够依法维权。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还将继续关注农村妇女维权工作的发展,并提出更具体和针对性的建议。同时,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为农村妇女争取更多的权益,推动我国农村妇女维权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篇二:现阶段我国农村妇女维权工作调研报告

我国农村妇女维权工作的现状与挑战

近年来,我国农村妇女维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然面临着许多挑战。通过调研,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农村妇女的维权意识相对较低。由于受到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很多农村妇女对自己的权益缺乏了解和认识。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教育水平的限制,农村妇女在维权过程中面临着困难。

其次,一些地方政府在农村妇女维权工作中存在不同程度的怠慢和不作为。虽然政府对农村妇女维权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政府对农村妇女维权问题的关注度不够,导致维权工作的推进缓慢。

再次,一些农村妇女维权组织的能力和资源较为有限。由于资金、人才和经验等方面的不足,一些维权组织无法充分发挥作用,无法为农村妇女提供有效的支持和帮助。

最后,一些农村妇女维权案件的处理效果不够理想。在一些案件中,农村妇女未能获得应有的赔偿和补偿,导致她们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建议。首先,需要加强农村妇女维权意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妇女对自身权益的认识和保护能力。其次,地方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妇女维权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确保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要加强对维权组织的支持和培养,提高其能力和影响力。最后,要加强对农村妇女维权案件的司法保障,确保农村妇女能够依法维权。

总之,我国农村妇女维权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然面临着许多挑战。只有通过加强意识普及、加强政府支持、加强组织培养和加强司法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才能推动我国农村妇女维权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现阶段我国农村妇女维权工作调研报告 篇三

近几年,随着乡镇妇联及相关部门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大力宣传和普及,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也有所增强,农村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但是,农村妇女权益保障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作为一员女村官,我有必要针对不同年龄阶段、从事不同行业的农村妇女,就婚姻关系、家庭财产和土地承包等几个方面进行调查研究。

调查结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妇女维权意识明显提高,但仍待加强

调查结果显示:广大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权能力在不断提高,在走访调查的农村妇女中,大多数妇女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有些妇女表示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会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有些妇女清楚的知晓夫妻之间是应该互相尊重、相互抚养,那种关起门来打老婆的事情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家务事;有些妇女知道在受到诸如家庭暴力问题时应该报警或者寻求当地妇女组织帮助。09年以来,我和村妇女主任共接待周石庄2例离婚妇女要求分配财产的案例,通过我们的调解,她们享受到了应有的权益。顺河镇妇联曾接待受家庭暴力困扰的妇女6人,其中5例调解恢复和谐家庭,一例最终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了自己的人身权利。

种种现象表明,广大妇女已经不在是沉默的羔羊,已经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同时也看到,广大农村妇女中正在承受或者长期承受家庭暴力的也有人在;因不懂法律以暴治暴,触犯法律的也有人在。这些现象说明农村妇女的权益保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

广大农村妇女所承包的土地大都在出生地,婚后住所、户籍所在地都发生了变迁,但是土地却不能随住所、户籍的变迁而变动,而且大多数农村妇女主动放弃土地的种植和收益权利。当土地承包权益受到侵害时有75%的妇女不知道找哪个部门解决,但是在承包地土地挪作他用,补偿金分配时有56%的妇女知

道积极争取。

三、农村妇女享有的财产支配权局限性较大

在针对家庭财产由谁管理的问题时,有80%的妇女表示对家庭的财产享有一定的支配权利,这也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广大农村妇女的家庭地位明显提高。但在问及家庭重大问题决策权时,都异口同声的说共同商量或是由男方做主,而当男女双方针对某一重大决策问题有分歧时,即使妇女知道自己是正确的,但多数情况下却仍然做不了主。这也同时说明了妇女所享有的财产支配权局限性还很大,妇女的权利观念仍趋保守,妇女的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四、家庭暴力问题仍需重点关注

在调查妇女中,有10%甚至更多的妇女表示曾被配偶打过,这是一个比较令人担忧的数字。当然也可能被打过的,有很多并不能构成家庭暴力,但是从这个数字中,也隐隐透露出,广大农村妇女的家庭生活幸福指数并不是很高。

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与因素

1、家庭暴力存在原因:一是客观上体力上处于劣势,在挨打的时候比较被动,几乎没有反抗的余地,偶尔反抗引来的可能是对自身更大的伤害。二是农村妇女自身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遭受暴力后虽然也知道是违法的事情,但是很多妇女因受“家丑不可外扬”等观念的影响,或是根本没有勇气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导致配偶重复施暴。三是家庭暴力取证困难。虽然说目前已有了专门的家庭暴力鉴定机构,但是由于大多数妇女对家庭暴力的鉴定程序并不了解,遭受家庭暴力后不知道应该找谁,如何进行鉴定,什么时间鉴定最合适,而且受害妇女在不打算离婚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去做鉴定,从而导致家庭暴力取证困难。

2、土地权益问题存在的原因。一是妇女的土地多在未婚前的父母所居地,一旦结婚了,父母家所在地取消了她的承包经营权,丈夫家可能也没有她的土地,从而失去土地。二是长期形成的土地种植传统,女性出嫁后土地留在出生地,由自家兄弟代为种植,并获得经济收益,导致广大农村妇女认为理所当然的土地承包权应当属于兄弟,而不去争取。三是土地承包以家庭为单位,户主大都是男性,这也导致广大农村妇女在出嫁、离婚或者是丧偶等特殊情况出现时,土地作为农村主要的经济来源,不能随妇女的住所、户籍等变化而发生改变。

3、财产支配权有限问题存在原因:一是妇女意识里她们最首要的任务仍然是照顾孩子和老人,因此并没有积极努力争取工作机会,农村妇女有相当一部分并没有工作,导致她们对男士的依附性太强。二是就农村来说,家庭经济来源仍以男士为主,妇女会觉得自己“没有说话权”,从而不去争取财产权利。

现阶段我国农村妇女维权工作调研报告【经典3篇】

手机扫码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