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居住物业装修网格化管理的调研报告 篇一
调研概述: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居住物业装修管理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为了提高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加强居住物业装修网格化管理的调研变得至关重要。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居住物业装修网格化管理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调研方法:
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首先,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居民对物业装修管理的满意度和存在的问题。随后,我们对几个典型小区进行实地走访,观察和了解物业装修管理的具体情况。
调研结果:
根据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的结果,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1. 居民对物业装修管理整体满意度较低。他们普遍感到物业管理对装修工程的监管不严格,导致施工质量不高,噪音和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2. 物业公司对装修工程的管理不够规范。存在工程验收不严格、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3. 物业公司与居民之间的沟通不畅。居民对于装修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了解不足,物业公司在装修工程进行中未能及时沟通和解决问题。
改进措施:
为了加强居住物业装修网格化管理,我们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 加强对装修工程的监管。物业公司应制定严格的装修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验收工作,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
2. 加强与居民的沟通。物业公司应定期召开业主大会或小区会议,向居民宣传装修管理规定和要求,并及时解答居民的疑问和建议。
3. 建立装修投诉处理机制。物业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装修投诉处理部门,及时受理和处理居民的装修投诉,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结论:
通过本次调研,我们认识到加强居住物业装修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性,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希望物业公司能够积极采取行动,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为城市建设做出贡献。
加强居住物业装修网格化管理的调研报告 篇二
调研概述:
居住物业装修是城市建设中的重要环节,而装修管理的规范与完善对于提高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探索加强居住物业装修网格化管理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本次调研对多个小区进行了实地走访和问卷调查,并分析了现有管理模式的问题和改进方向。
调研方法:
本次调研采用了实地走访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首先,我们选取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小区,通过实地走访观察和了解物业装修管理的实际情况。同时,我们还设计了一份问卷,对居民的满意度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调研结果:
通过实地走访和问卷调查,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1. 物业装修管理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部分物业公司对装修工程的管理不够严格,导致施工质量低下和噪音污染等问题。
2. 物业公司与居民之间的沟通不畅。居民对于装修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了解不足,物业公司未能及时沟通和解决问题,导致居民不满意。
3. 物业装修管理缺乏科学的管理模式。目前的管理模式较为传统,缺乏网格化管理的理念和方法。
改进措施:
为了加强居住物业装修网格化管理,我们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 建立装修管理规范。物业公司应制定详细的装修管理规定,明确各方责任和工作流程,加强对装修工程的监管和验收。
2. 加强与居民的沟通。物业公司应定期召开业主大会或小区会议,向居民宣传装修管理规定和要求,并设立装修咨询与投诉渠道。
3. 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物业公司应引入网格化管理思想,将小区划分为不同的网格,明确责任人和管理范围,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结论:
通过本次调研,我们认识到加强居住物业装修网格化管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希望物业公司能够积极采取行动,推进居住物业装修网格化管理的实施,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服务。
加强居住物业装修网格化管理的调研报告 篇三
随着物业管理法规的不断完善,业主、使用人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加强,居住小区违法搭建情况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在部分居住小区依然存在着擅自在天井、庭园、阳台等部位搭建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擅自占用公共部位、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等现象,特别是一些高档小区居民入住后,出现了比较严重的违法搭建情形,如有的业主、使用人擅自在房屋平台搭建阳光屋,甚至加层、改建、扩建、开挖地下室,不但严重破坏了小区的整体规划与和谐的环境,还影响了相邻业主、使用人的日常生活,引发了不少矛盾纠纷。
一、华阳地区居住物业装修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随着房地产
二、三级市场的活跃,高档商品房住宅中二次装修开始增多,由此各类违章行为和违章搭建时有发生,引起社会的重视,从房地办目前所掌握的情况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业主将原房屋从里到外彻底进行装修或改建,改变了原始设计风格,如外墙立面安装玻璃幕墙,将承重墙拆除后重新扩建,底层门厅、平台搭建成房间等等,违章面积在10~60M2不等。
(二)使用的装饰材料比较高级、新颖,凡装修过的房屋均超过原房屋设计标准,对小区环境影响相对较小,与周边房屋的格局能基本保持一致。
(三)相邻关系矛盾不特出,业主委员会一般也不直接干涉,只是对过分超出范围的违章建筑反响较大。
(四)由于业主身份比较特殊包括一部分系境外业主,物业公司较难直接进行劝阻,怕影响管理费的正常交付。
基于以上现状从物业公司反映:认为政府管理部门处罚力度不够,对违章户的处罚达不到威慑作用,另外迫于管理费拖欠,只能劝阻,无法阻止施工,否则发生冲突物业公司很被动。
然而作为搭建的业主却认为:由于房屋设计在使用上不尽合理,且已陈旧,所以当新购房业主入住或原业主二次装修时,往往请专业装潢设计单位对房屋重新按个性化进行室内布局,加之在经济上有支付能力,使上述违章行为时有发生,由于示范效应,对其他业主影响较大,有趋同倾向。
二、进一步加强物业装修网格化管理的建议
(一)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加强对住宅装修的指导和监督
1、加强规范装修行为的宣传和指导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规定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住宅使用公约》或《业主公约》的约定,履行对业主装修住宅的管理职责,并制订《住宅装修须知》,配备相关的专业人员,加强对业主装修住宅的宣传、指导和监督。
指导物业管理公司将《住宅装修须知》在所管理的物业小区内一并公告。同时,把《住宅装修须知》送达物业管理区域内待装修的业主或使用人并签收。
2、加强住宅装修前的管理
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在为业主或使用人办理入住手续时,必须告知《条例》中规定的不得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和违法搭建等住宅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以及不得擅自随意安置空调室外机和安装防盗设施等注意事项。
业主或使用人在装修住宅前,要求其将施工单位、施工期限、装修内容(包括住宅装修设计图、施工方案)等书面告知物业管理公司并为装修施工人员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等手续。
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或使用人提供的住宅装修设计图、施工方案中有违反住宅装修禁止行为的提出整改意见。
为加强对施工单位装修行为的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可与住宅装修施工单位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协议》。
3、加强对住宅装修活动的日常巡视和监督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明确由专人负责对住宅装修活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当有业主或使用人已入住的,应当督促装修的业主、使用人或施工单位遵守施工作业时间,晚间18:00时至次日上午8:00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物业管理公司对进入小区的施工人员和建筑材料及装修施工阶段涉及水、电、气和结构等隐蔽工程的,每天应当加强现场巡视和检查(包括节假日)并做好记录,发现违规现象,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劝阻、制止并督促改正。
对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破坏房屋外貌、违章搭建等违法装修行为且拒不整改的业主或使用人及住宅装修单位,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同时,物业管理公司应当责成违规装修的施工人员停止施工。
4、加强知法、守法和履约意识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督促业主或使用人遵守《条例》等相关规定、遵守《住宅使用公约》或《业主公约》的约定。
物业管理公司与住宅装修单位签订协议》的,应当督促其履行《协议》。在住宅装修施工完成后,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收回小区临时出 入证。对造成房屋和设施设备损坏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责成责任人及时进行修赔。
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装修单位的违约行为,可依据《协议》的约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业主或使用人违法装修经劝阻。制止无效的,房产开发商或相关业主或使用人可依据《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住宅使用公约》的约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业主委员会应当发挥自治管理作用
业主委员会应当经常检查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和服务状况,督促住宅装修的业主或使用人遵守有关的法规和约定,及时调解装修不当 引起的相邻纠纷,对业主或使
用人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督促其整改。对业主或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劝阻无效的,经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通过,业主委员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各区县房地局应当加强对违法装修的行政执法
区房地局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对物业管理公司不履行法定管理服务和义务等行为,应当根据《条例》和《规定》的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可处相应的罚款。对物业管理公司违反《条例》和《规定》情节严重的,区县房地局可作出降低资质等级的处罚,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区县房地局接到对业主或使用人违法装修的投诉,应当及时受理、立案并到现场调查、取证。核实,经核查属实的,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可并处相应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