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腐败自查报告单位【推荐3篇】

时间:2017-08-02 01:16:3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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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腐败自查报告单位 篇一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微腐败问题逐渐浮出水面。为了全面排查和整治微腐败问题,我单位积极开展了自查工作,并编写了《微腐败自查报告》。以下是我们自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发现。

在自查工作中,我们重点关注了办公用品的采购、会议费用的使用以及商务招待等方面。通过全员参与的方式,我们对办公用品的采购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我们发现,在一些员工的办公桌上,摆放着过多的文具用品,有的甚至是重复购买的。这些文具用品的采购并非出于实际需求,而是个别员工为了迎合上级的要求,而擅自购买的。此外,我们还发现一些员工将办公用品私自带离单位使用,或者私自向单位申请报销。这些行为不仅浪费了单位的财力物力,也损害了单位的形象。

在会议费用的使用方面,我们发现一些员工存在违规报销的问题。一些员工在报销会议费用时,虚报了会议的规模和开销,以获得更高的报销金额。有的员工还存在虚报住宿费用的问题,将个人的住宿费用列为单位的费用报销。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单位的财产利益,也违背了廉洁从业的原则。

在商务招待方面,我们发现一些员工存在超标接待的问题。一些员工在商务招待中,选择高档餐厅和饭店,花费过多的公款进行宴请。有的员工还存在虚报招待对象的问题,将私人亲友列为招待对象进行报销。这些行为不仅浪费了单位的财力物力,也损害了单位的形象。

通过自查工作,我们认识到微腐败问题对单位的危害性。微腐败问题虽然金额较小,但却能够逐渐侵蚀单位的形象和信誉,损害单位的利益。因此,我们决心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肃处理微腐败问题。首先,我们将加强对办公用品的规范管理,建立明确的采购制度和审批流程,杜绝个别员工的违规行为。其次,我们将严格审查会议费用的报销情况,加强对会议的监督,防止虚报行为的发生。最后,我们将加强对商务招待的管理,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严禁超标接待和虚报行为的发生。

通过此次自查工作,我们对单位的微腐败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明确了整治微腐败问题的方向和措施。我们将继续深化自查工作,加强内部监督,倡导廉洁从业,为单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微腐败自查报告单位 篇二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微腐败问题逐渐引起了广泛关注。为了及时发现和解决单位内部的微腐败问题,我单位积极开展了自查工作,并撰写了《微腐败自查报告》。以下是我们自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发现。

在自查工作中,我们重点关注了单位资金的使用情况。通过查阅财务记录和对账等方式,我们发现了一些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首先,我们发现一些员工存在挪用单位资金的问题。这些员工在单位的资金结算过程中,将一部分资金私自转入自己的个人账户,以谋取私利。其次,我们还发现一些员工存在虚报报销的问题。这些员工在单位报销过程中,通过虚构费用和开具伪造发票的方式,骗取单位的报销款项。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单位的财产利益,也违背了廉洁从业的原则。

在自查工作中,我们还重点关注了招投标过程中的问题。通过详细分析招投标的相关记录和文件,我们发现了一些违规行为。一些员工在招投标过程中,泄露了单位的商业机密,将招投标的信息透露给了竞争对手,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此外,我们还发现一些员工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贿赂行为。这些员工通过行贿和受贿的方式,干扰了公平竞争,损害了单位的利益。

通过此次自查工作,我们对单位的微腐败问题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微腐败问题虽然规模较小,但其危害性不可小觑。微腐败问题若不及时整治,将逐渐蔓延扩大,严重影响单位的形象和信誉。因此,我们决心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肃处理微腐败问题。首先,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单位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的资金审批和监督制度,防止资金的挪用和虚报行为。其次,我们将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管理,建立严格的审核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平竞争的环境。最后,我们将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廉洁意识和法律意识,确保单位的健康发展。

通过此次自查工作,我们不仅发现了单位内部的微腐败问题,也明确了整治微腐败问题的方向和措施。我们将持续加强自查工作,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推动单位的廉洁从业,为单位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微腐败自查报告单位 篇三

对微腐败要露头就打,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分大小,零容忍、无死角。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微腐败自查报告单位,欢迎阅读参考!

(一)主体较广,遍布权力岗位。腐败的主体覆盖基层管钱、管事、管物的重要岗位,从一把手到关键岗位,从县职能部门到基层站所,从乡镇干部到村干部。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类岗位:一是县级部门和乡镇(街道)干部。他们虽然权力不大,但国家惠民政策落地生根大多要经过他们,具有拔毛的便利条件。二是基层站所工作人员。水电、气暖、车辆、户籍、殡葬等管理部门与群众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息息相关,趁火打劫的行为屡禁不绝。为了顺利作案,有些基层干部相互勾结,逐渐由单纯的个人腐败向集体抱团腐败演变。三是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支书、村主任,直接与村民打交道,对群众利益最容易顺手牵羊。

(二)手段多样,涉

及领域广泛。从调研情况看,主要有以下9种类型:

无中生有骗取型,采取虚假报名、虚报面积、编造子虚乌有的工程项目等方式,骗取各种补偿款、救济款、补助金。

欺上瞒下冒领型,利用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家中多老人小孩等因素,冒领国家扶贫、救灾、五保、粮食直补等专项资金。

层层盘剥克扣型,利用经手申办、发放救灾、优抚、土地征用补偿等款项的职务便利,克扣截留款物。

内外勾结贪占型,职能部门与资金使用单位之间、国家工作人员与申请人之间、村委会成员之间、甚至基层干部与不法商人之间勾结起来,共同贪污侵占国家或集体财产。

独断专行任性型,违反相关法律和程序,打政策的擦边球,擅自处置集体资产。巧立名目索取型,利用宅基地申请、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户口办理等方面的职务便利,逼迫群众上交各种回扣手续费辛苦费。

优亲厚友偏袒型,在民政救济、移民搬迁、危旧房改造中,违规为亲友谋取政策性补贴或优惠待遇。

借用民俗敛财型,借婚丧嫁娶、升学就业之机敛财,有的顶风大操大办,有的化整为零分批操办,有的虽然不办酒席但礼金照收不误。

推诿扯皮刁难型,因权设卡,生冷硬推,要求群众提供诸如证明你妈是你妈等各种奇葩证明,不作为甚至乱作为。

(三)领域宽泛,牟利无孔不入。涵盖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遍及各类强农惠民专项资金,渗透在权力运行各个环节。

一是视财政专项资金为唐僧肉。粮食补贴、林业补贴、扶贫开发、危房改造、低保、救灾救助和征地拆迁补偿等领域,国家下拨的专项资金,一旦被某些基层干部经手,就要咬一口,其中涉农资金是重灾区,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尤为突出。

二是将集体三资变成囊中物。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和城郊结合部比较突出。随着集体经济不断壮大,部分基层干部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视为香饽饽,挖空心思据为己有。一些城郊地区征地拆迁案件高发频发,往往数额惊人。

三是把群众当作砧上鱼。部分基层干部利用行政审批、执法监管、事务管理等职权,吃拿卡要,甚至勒索盘剥。

三、产生蝇贪蚁腐的原因分析

(一)文化素质不高导致法纪意识淡薄。当前,基层干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平时疏于政治理论学习,法纪意识淡薄,导致有些干部在被查处后还不知触犯了党纪国法。在该县查处某镇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私分南大梁高速公路土地征用补偿款银行利息时,有的村干部还自以为只是将活期存款的低息改为结构性存款的高息,其中的利息差属辛劳所得,殊不知其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

(二)人情观念逐渐演变成人情腐败。调研中发现,由错误人情观念所导致的社会现象成为影响乡村社会文明和谐发展的文化阴霾。大家以会跑事儿为荣、热衷于与官搭上话、信奉朝中有人好办事。在个别乡村,通过请客送礼等手段获得低保资格被看作是有关系有身份的标志。一些人手中的权利变成为别人谋私利的武器,甚至习惯打着礼节、情意的幌子进行贪腐勾当,让人情观念成为滋生贪腐的土壤,人情观念逐渐演变成了人情腐败。

(三)机制制度不完善致使监督乏力。目前基层干部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一些村(社区)干部热衷于钻空子、打擦边球。特别是一些偏远山村宗族势力仍然存在,村(社区)干部一言堂家长制作风较重,致使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村民民主理财制度不能有效执行。有的党务政务公开流于形式,不公开或选择性公开,没有真正发挥监督作用。有的财务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格,财务人员缺乏有效监管,甚至和相关人员沆瀣一气,共同违反财经纪律。

(四)主动担责履责不够降低执纪质效。有的基层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思想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同级纪委心存顾虑或碍于情面,监督流于形式;有的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特别是村组干部认为天高皇帝远,我行我素,任意妄为。有的基层党委习惯将一些老大难工作交由基层纪委推动,常常被动越位部分基层纪委主观上还不愿意从以前分管工作中脱离出来,时时主动错位,导致三转不到位,执纪问责拈轻避重,没有把纪律真正挺起来、严起来。

四、对策及建议

(一)落实两个责任,强化问责追究。

一要强化乡镇党委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部署,定期分析研究,定期向县委、县纪委汇报。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做到四个亲自,党委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要强化乡镇纪委监督责任。配强配齐乡镇纪委书记、专职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经费。积极支持乡镇纪委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破保纪检干部敢监督、善监督,对基层腐败问题敢亮剑、敢查处。将乡镇、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向基层延伸。各村(社区)干部,部门中层干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定期向所属纪检组织述责述廉,现场接受质询和测评。

三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须对等原则合理配置权力,细化责任内容,开列责任清单、问责清单。同时建立科学、客观、具体、可操作的评价标准,健全问责配套制度,建立完善一案双查机制,容错纠错机制,保护敢于改革创新、敢于担责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突出四类重点,加大治理力度。

要把以下四类情况作为治理的重点:

重点人员,即已经蜕变为苍蝇的村两委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县乡和街道干部、基层站所工作人员;

重点领域,即惠农扶贫救济资金的使用、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矿产资源开发;

重点地区,即欠发达地区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较多的、发达地区和城郊结合部集体财产较多的;

重点问题,即群众反映强烈的,尤其是引发越级访、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蝇贪蚁腐式腐败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形成震慑。

对信访举报量大的地区和领域,开展集中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地方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积极探索开展治理蝇贪蚁腐式腐败专项巡视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逐步推广。通过专题巡视巡察、专项治理、集中办案等强有力手段,查处典型案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严厉惩治基层蝇贪蚁腐式腐败的强烈信号,在全社会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声势。

(三)加强基层治理,规范权力运行。从根本上解决基层蝇贪蚁腐问题,最终还是要靠制度。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解决基层审批多、办证多、收费多、罚款多等问题,督促基层党政机关规范各项权力,明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压缩基层干部权力寻租空间。

二是健全财政管理体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加欠发达地区乡镇财政收入,给足该给的、留够该留的,切实保障并逐步提高基层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干部的福利待遇。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规范资金审批、管理、监督等工作流程。

三是完善监督制约。强化集体财产监管,探索建立接地气的集体经济治理结构。深入推进基层财务审计工作,加大对财政专项资金和集体财产的审计力度。把乡镇政务、村务搬上网,实行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村居三级信息发布机制,增加监督透明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四是增强党内法规在基层的针对性。要综合考虑群众纪律条款在基层的适用性、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的衔接、基层非党员、非行政机关公务员干部的监督管理等问题。

(四)强化纪律审查,严格责任追究。

一是加强乡镇纪律审查组织协调。推行乡镇片区联合、部门系统联合和乡镇与部门交叉开展纪律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监督执纪力量,重点从查违法转向查违纪,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

二是排除纪律审查干扰因素。建立领导干部违规过问和插手案件登记汇报制度,对违规过问、插手案件情节较轻的,将过问情况登记备案,作为考核该领导干部的参考依据;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直至罢免领导职务;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或因包庇同伙、亲属违法犯罪行为而插手办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发挥纪律审查治本作用。在腐败案件的惩治上,既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也要进行组织处理、经济处理、法治处理,还要纳入道德处理,无论案件大小都应在电视栏目和相关报刊予以公开曝光;要把党纪政纪处理与法治处理剥离开,党纪政纪处理不能代替或抵减法治处理;加大党纪政纪处理力度,对于买官卖官现象,一经查出,级别归零。同时强化纪律审查治本功能,将查处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作为反面教材,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开展警示教育,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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