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息揽存自查工作报告(实用3篇)

时间:2015-02-02 01:50:18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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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息揽存自查工作报告 篇一

自查工作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根据公司要求,本次自查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排查和整治高息揽存问题,确保公司业务合规和风险控制。具体任务包括:

1. 梳理并完善高息揽存自查工作方案,明确自查内容和流程;

2. 调查各分支机构的高息揽存情况,核实是否存在高息揽存行为;

3. 对发现的高息揽存问题进行整改,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跟进落实;

4. 提出防范高息揽存的建议和措施,加强内部风险防控。

二、工作进展和成果

1. 梳理方案并明确自查内容和流程:在工作开始前,我们与各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了高息揽存自查工作方案,明确了自查的重点和范围,确保自查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2. 调查分支机构的高息揽存情况:通过实地走访和查阅相关资料,我们对各分支机构的高息揽存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有部分分支机构存在高息揽存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利用高息吸引客户存款、违规发放贷款等行为。

3. 整改高息揽存问题并跟进落实:针对发现的高息揽存问题,我们及时制定了整改措施,并要求各分支机构立即整改。同时,我们建立了跟进制度,定期与各分支机构进行沟通和督促,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

4. 提出防范高息揽存的建议和措施:根据调查和整改的经验和教训,我们总结了一些防范高息揽存的建议和措施,包括加强内部培训和宣传,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监督等。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 高息揽存问题仍然存在:尽管我们已经对发现的高息揽存问题进行了整改,但仍然存在一些分支机构没有完全按照要求进行整改,需要进一步加强跟进和督促。

2. 内部风险防控体系有待完善: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公司内部的风险防控体系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制度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健全等,建议公司加强对内部风险防控的建设和管理。

四、工作总结

通过本次自查工作,我们对公司的高息揽存问题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了解,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整改和内部风险防控的工作。我们将继续努力,确保公司的业务合规和风险控制。

高息揽存自查工作报告 篇二

自查工作时间: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本次自查工作的目标是进一步排查和整治高息揽存问题,加强公司业务合规和风险控制。具体任务包括:

1. 梳理和完善高息揽存自查工作方案,明确自查的内容和流程;

2. 深入调查分支机构的高息揽存情况,查找并核实高息揽存行为;

3. 加大对高息揽存问题的整改力度,落实整改措施并跟进;

4. 继续提出防范高息揽存的建议和措施,加强内部风险防控。

二、工作进展和成果

1. 梳理和完善方案:在工作开始前,我们与相关部门共同梳理和完善了高息揽存自查工作方案,明确了自查的重点和范围,确保自查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2. 深入调查高息揽存情况:通过继续实地走访和查阅相关资料,我们深入调查了各分支机构的高息揽存情况。调查结果显示,虽然已经有一些分支机构在上次自查后进行了整改,但仍然存在一些分支机构存在高息揽存问题。

3. 加大整改力度和跟进落实:针对发现的高息揽存问题,我们进一步加大了整改力度,要求相关分支机构立即整改。同时,我们建立了更加严格的跟进制度,加强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的监督和督促。

4. 提出防范高息揽存的建议和措施:根据调查和整改的经验和教训,我们提出了一些更加具体和有效的防范高息揽存的建议和措施,包括加强内部培训和宣传,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监督和考核等。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 高息揽存问题仍未完全解决:尽管我们在上次自查后加大了整改力度,但仍然发现一些分支机构没有完全按照要求进行整改,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和跟进。

2. 内部风险防控体系仍有不足: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公司的内部风险防控体系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制度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健全等,建议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内部风险防控的建设和管理。

四、工作总结

通过本次自查工作,我们进一步了解到公司的高息揽存问题,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整改。但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整改工作和内部风险防控的管理。我们将继续努力,确保公司的业务合规和风险控制。

高息揽存自查工作报告 篇三

为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规范我行存款业务,杜绝高息揽存现象的发生,我行按照银监分局下发《关于规范市银行业金融竞争秩序严禁高息揽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在全行范围内针对采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高息揽存的行为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实施情况

我们按照检查工作部署,组织本行各分支进行了自查自纠。从自查情况看,我行能够严格执行法定存款利率,未发现高息揽存现象。

1.我行不存在擅自提高存款利率或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的情况。我行严格执行法定存款利率,不存在擅自提高存款利率,或以手续费、协储代办费、吸储奖、有奖储蓄、介绍费、包旅游、赠送实物(卡)等名目和方式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等情况。

2.我行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能够自觉遵守《商业银行法》、《储蓄管理条例》、《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不存在通过公关大户企事业单位违规开户强拉存款情况,不存在以回扣、礼品或其他任何方式向存款经办人和关系人支付费用或好处等情况。

3.我行将存款指标与其他业务经营指标统筹考虑,综合制定,未设立存款单项考核和奖励办法。号召全员义务揽存,不存在对非存款部门下达存款考核指标、把存款考核指标分解下达给职工个人的情况,也不存在将存款考核指标与职工个人工资、奖励、福利等挂钩的情况。

4.我行在开展正常的业务营销时严格规范宣传行为,不存在在宣传资料中损害同业的宣传标语和词语的情况,不存在混淆理

财产品、积分回馈与储蓄的关系而误导储户的情况。

二、自查发现的问题

通过自查,我行未发现存在违反金融市场竞争秩序高息揽存现象,但在金融市场竞争秩序政策宣传和具体监测管理工作手段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包括:金融业务营销宣传有待进一步规范,对业务营销宣传及高息揽存等违反金融竞争秩序行为的监测和检查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三、整改措施

今后,我行将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杜绝高息揽存现象发生,加强政策宣传工作、严格监控措施和手段、建立问责制度,有效防范高息揽存等违反金融市场竞争秩序的现象发生。

(一)加强宣传工作。在全行范围内持续开展学习《商业银行法》、《储蓄管理条例》、《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使严格执行法定存款利率的观念深入人心。

高息揽存自查工作报告(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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