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员权益保护调研报告 篇一
调研背景:
近年来,随着女性劳动力参与度的提高,女职员权益保护问题逐渐引起广泛关注。为了解目前女职员的权益保护状况,本调研报告对不同行业的女职员进行了调查,并总结了问题所在及解决方案。
调研对象和方法:
本次调研共选择了5个不同行业的女职员作为调研对象,包括金融、制造业、教育、医疗和科技行业。通过面对面访谈和问卷调查的方式,深入了解女职员在工作环境、薪资待遇、晋升机会等方面的问题。
调研结果:
1.工作环境不友好:近70%的女职员表示工作环境存在不友好的现象,如性别歧视、言语暴力等。其中,金融和科技行业的女职员受到的性别歧视最为严重。
2.薪资待遇不公平:调研结果显示,女职员的薪资待遇普遍低于男性同岗位的薪资水平。尤其是在制造业和教育行业,女职员的薪资差距更为明显。
3.晋升机会有限:超过一半的女职员表示,她们在晋升机会上遇到了障碍。其中,医疗行业的女职员面临着晋升机会几乎为零的情况。
解决方案: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以下解决方案:
1.加强性别平等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性别意识和平等意识,减少性别歧视现象的发生。
2.建立薪资公平机制:建立透明的薪资制度,确保女职员薪资待遇与男性同岗位的薪资水平相当。
3.提供晋升机会:鼓励女职员参与培训和提升自身能力,同时制定公平的晋升评价机制,确保女职员有公平的晋升机会。
结论:
女职员权益保护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努力。通过加强教育宣传,建立公平机制,提供晋升机会,我们可以为女职员创造一个更加公平和友好的工作环境,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女职员权益保护调研报告 篇二
调研背景:
女职员权益保护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在不同国家和地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本调研报告旨在对比不同国家和地区女职员权益保护的状况,以期找出共同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调研对象和方法:
本次调研选择了中国、美国和瑞典三个国家作为调研对象,通过对比不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了解女职员在权益保护方面的差异。同时,采用文献研究和访谈的方式,深入了解不同国家女职员的实际体验和问题。
调研结果:
1.法律保护差异:瑞典在女性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对完善,对性别歧视和性骚扰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处罚措施;而中国和美国的法律保护相对滞后,对于性别歧视和性骚扰的处罚力度较弱。
2.意识观念差异:在瑞典,性别平等意识深入人心,女职员权益得到广泛关注和保护;而在中国和美国,性别平等意识仍有待提高,女职员在工作环境中仍面临较多歧视和不公平待遇。
3.组织支持差异:瑞典的企业更加注重女职员的职业发展和平衡工作与家庭的需求,提供更多的支持和资源;而中国和美国的企业对女职员的支持相对较少,很少提供相关的培训和福利。
解决方案: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以下解决方案:
1.加强法律保护:各国应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性别歧视和性骚扰的行为和处罚措施,保护女职员的权益。
2.提高性别平等意识:通过教育宣传,提高社会对性别平等的认知和重视,促进女职员权益保护的落实。
3.加强组织支持:企业应关注女职员的职业发展和工作家庭平衡需求,提供相关的培训和福利,为女职员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
结论:
女职员权益保护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各国共同努力。通过加强法律保护、提高性别平等意识和加强组织支持,我们可以为女职员创造一个更加公平和友好的工作环境,推动性别平等的进步。
女职员权益保护调研报告 篇三
工会女职工工作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当前。同时也面临新的挑战。今后的工作中,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突出“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围绕工会工作全局,体现工会女职工工作特色,通过加大源头参与、整体维护的工作力度,促进女职工权益保障和劳动关系协调与稳定,开创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新局面。
全面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
合同
工作,做好新时期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为了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县总工会调研组分别对灵溪、龙港两镇女职工人数相对较多的19家企事业单位工会,就工会女职工组织的作用发挥以及当前工会女职工工作存在困难和问题开展了调查研究。通过调研,对基层对当前女职工工作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工会女职工情况有了更进一步的解和掌握。提出了对策和建议,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工会女职工工作的目标,对县工会女职工工作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一、基本情况
全县已建企业工会中,截止到底。15人以上企业建女职工委员会659家,设女工委员518家,组建率91.8%签订集体合同538家,覆盖职工49160人。规模以上建会企业签订
工资
协商223家,签订率86%50家企业签订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协议,95个单位1600名女工参加妇科病普查。全县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以《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为依据,近年来。加强源头参与,推动有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和完善。加强调查研究,反映女职工的呼声。加强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制度建设和女职工特殊权益的维护,使女职工权益保护
的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二、存在主要问题
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当前非公企业在保障女职工特殊权益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但均未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仅作为集体合同的条款列入其中。部分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但合同内容不规范,合同内容不规范。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率比较高。缺少涉及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保护内容。
生育保险覆盖面低。企业劳动设施简陋,2女职工“四期”保护得不到有效落实。部分非公企业经营者受经济利益驱使,重生产、轻保护,劳动条件恶劣,缺乏职业病安全保护措施。
报酬低且劳动强度大,3逢生产旺季加班加点现象严重。并以计件工资作为规避加班加点工资的手段。招工和用工中存在性别和年龄歧视,男女同工不同酬现象时有发生。
三、形成问题的原因
不重视工会女职工工作,1企业法律意识淡薄。特别是对工会法、工会知识及女职工特殊保护的法规不了解、不执行,认为只要照章交税、文明经商、不违背
国家
法律和政府政策就行了为追求高额利润,肆意降低女职工劳动保护成本投入,使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成为一纸空文.缺乏法律维权意识。非公企业外来务工女性大多来自农村,只想趁年轻多挣些钱,就业中即使遇到不公正对待甚至身心受到伤害时,多数也是忍气吞声。许多女职工对国家有关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之甚少,2女职工文化素质较低。不知道自己拥有哪些权利,无法判断自身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不敢向企业提出合法正当的要求。
女职委主任绝大多数都是兼职的新手,3非公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发挥作用不够。且经常流动更换,自身又处于受雇地位,不敢大胆开展工作和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缺乏有力的法律制约机制和执法保障机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的现象。
四、对策和建议
(一)营造全社会关心和重视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的氛围。要继续把《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作为工会系统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大法律宣传和执法监督力度。形成尊重和关心女职工,自觉维护女职工权益的良好氛围。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他自觉保障女职工的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意识。加大对女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广泛宣传,增强她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加大执法力度,特别应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执法监督力度。
(二)最大限度地调动女职工为经济建设作贡献的积极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积极参与维权机制的建设,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加大宏观维护力度,积极参与涉及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工作和执法检查活动;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工会
着力解决涉及女职工特殊利益的突出问题;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形式,与政府(行政)联席会议、集体合同制度和厂务公开制度等过程中。进一步维护女职工民主决策、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权利。积极参与女职工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参与查处严重损害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侵权行为,努力做好女职工的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工作。
(三)实现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工作的新突破。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工作。积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落实。加大对劳动用工和劳动保护的执法监察力度。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组建工作,并要求新建工会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组建工会女职工组织或设立女工委员。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工会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从机制上解决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
(四)努力为广大女职工办实事。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深入基层了解女职工的困难,关心困难女职工生活。关心她疾苦,倾听她呼声,反映她意愿和要求。协助政府做好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工作,加强对困难和特困女职工的帮扶活动,努力为她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