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县村改居工作调查报告【推荐3篇】

时间:2017-01-08 05:14:4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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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县村改居工作调查报告 篇一

标题:县村改居工作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引言:

近年来,我国农村改革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城市相比,农村居住条件仍然存在差距。为了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各地纷纷开展县村改居工作。本报告旨在调查和分析县村改居工作的现状与问题,为进一步推进该项工作提供参考。

一、县村改居工作的现状

1. 政府支持力度不足

很多县级政府对于村改居工作的支持力度不够,导致该项工作进展缓慢。一方面是财政预算的限制,另一方面是对于农村改革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致使相关政策和措施的推动力度不够大。

2. 资金来源不明确

县村改居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资金来源缺乏明确的渠道。目前,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拨款和农村集体资金,但这些资金远远不能满足改居的需求。此外,农民在改居过程中也需要承担一定的经济压力,需要更多的金融支持。

3. 农民居住意愿不强烈

部分农民对于县村改居工作持观望态度,主要原因是他们认为农村居住条件已经能够满足基本需求。此外,一些农民担心改居后会失去土地和农业收入,缺乏对于新生活的信心。

二、县村改居工作存在的问题

1. 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部分县村改居项目中,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导致改居后的居住环境无法得到有效改善。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影响了农民的生活质量。

2. 改居后的就业问题

改居后,农民的就业问题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由于缺乏相关技能和就业机会,一些农民改居后仍然面临着失业和生计困难的问题。

3. 缺乏相关配套政策和服务

一些县村改居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缺乏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服务,导致改居后的农民面临着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的问题。缺乏对于改居后综合服务的考虑,也影响了农民的生活幸福感。

结论:

推进县村改居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农民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在推进工作中,政府应加大对于该项工作的支持力度,并探索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农民应增强对于改居的认识和意愿,并积极参与决策和规划;同时,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就业问题,并提供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服务,确保农民在改居后能够获得更好的生活条件和福利保障。

推进县村改居工作调查报告 篇二

标题:县村改居工作的成功经验与启示

引言:

县村改居工作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对于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本报告旨在调查和总结县村改居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启示,为其他地区的改革提供参考。

一、县村改居工作的成功经验

1. 政府主导,多方合作

成功的县村改居项目往往由政府主导,通过政府牵头组织和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多部门的合作共建机制。政府作为主导者,在规划、资金安排、政策制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 强化宣传,加强农民参与

成功的县村改居项目注重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向农民宣传改居的意义和好处,增强他们的参与意识和动力。政府、农民合作社、媒体等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宣传合力。

3.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成功的县村改居项目充分考虑当地的自然环境、历史文化和农民的实际需求,进行科学规划和设计。在选择改居地点、建设方式、户型设计等方面因地制宜,避免了一刀切和盲目模仿。

二、县村改居工作的启示

1. 加强政策支持,优化资金投入

在推进县村改居工作中,政府应加大对于该项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并优化资金投入,探索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减轻农民的负担。

2. 强化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创业

为了解决改居后的就业问题,政府应加强对农民的技能培训,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和创业意识。同时,建立健全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

3. 完善配套服务,提高生活质量

县村改居工作不仅仅是住房建设,还需要提供完善的配套服务,如教育、医疗、社保等。政府应加强对于这些配套服务的规划和建设,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结论:

县村改居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启示为其他地区的改革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和参考。政府应加强对该项工作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优化农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同时,农民也应增强对于改居的认识和意愿,并积极参与决策和规划,共同推进县村改居工作的顺利进行。

推进县村改居工作调查报告 篇三

为加快**县建设关天经济区三级城市的步伐,拉大城市框架、推动新老城区尽快连为一体,4--5月份,县政协成立了专题调研组,采取民意走访、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方法,对**镇**村和**镇**村、**村、**村村改居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一、现状

村改居是将处于城市边缘、城镇建设初具规模的现已纳入城区管理范围的村民委员会改为居民委员会。它是城市化过程中从农村到城区的改革过程,也是中国特色的土地征购、户籍管理等政策体系下的产物。这些村域地处中心城区与农村之间,亦城亦乡、亦商亦农,具有明显的二元特征。

二、利弊分析

村改居是从农村到城镇社区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的一次变革,不只是更换一个牌子、简单地改变农民身份,而是涉及到广大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调整,充满利益的摩擦和文化的碰撞,利弊并存。

1、村改居的好处

二是有利于提高基层群众自治能力。村委会是乡镇管辖下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管理对象主要是村民,对辖区内的其他居民不能理直气壮地进行管理。除村两委会外,配套的各类机构基本上是有名无实,村组干部工资由财政转移支付解决,标准较低,很难保证他们全身心投入工作。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的是属地化管理原则,与村委会相比服务对象和服务方式有所不同。居委会下设有实体职能部门,其办公经费和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由财政解决,标准比村委会高,能够达到机构设置完备、办公条件得到改善、干部待遇得到提高的基层组织建设目标,更能有效地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全面提升社区群众的自治能力。

三是有利于创新社会管理。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新建城区内村民的各种生活需求日趋多样化,社会管理领域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越来越突出,原有村民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退休干部职工、其他居住人口在人的全面发展上差异较大,社会成员间收入分配差距明显,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取向、道德观念呈多元化,公平意识、民主意识、维权意识、法制意识、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愿望日益强烈,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体制亟待深化。实施村改居有利于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和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更加有力地协调辖区内各个利益群体的关系,促进全民共享平等发展机遇,缩小收入差距,消除城乡差别。同时,新建城区内暂住人口、流动人口不断增多,社会治安形势日趋复杂,实行村改居后,有利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一方平安。

四是有利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农本观念的根子在文化教育与生活形态,村改居打破了固有的生活空间,加大了人口的地

域流动,促进居民全面融入城市主流社会。社区居委会也可以多渠道多途径筹集资金,组织辖区内居民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培养居民形成健康向上、平等互助、融洽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从而促进居民素质、社会环境和城区管理水平的同步提高。**镇已成立的两个社区各类社团组织开展的文化活动就是很好的经验借鉴。

五是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村改居后,居民在就业方面,自主创业可享受城镇创业扶持政策,就业困难人员还可享受一对一就业帮扶和公益性岗位的安置政策。社会救助方面,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可按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住房方面可申请廉租房和公租房。养老保险、优抚补助、子女上学不再有农户和非农户之分,以充分体现社会保障的公平。

六是有利于让更多的人享受优质公共资源配置。通过村改居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政府公共服务体系调整,让新建城区居民在发展经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享有更多的公共资源,从根本上消除城乡二元结构,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的整体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2、村改居的矛盾

一是干部素质问题。现村两委会的组成人员均为农民,他们多数人传统的农本观念和小农意识还比较浓厚,文化程度偏低,对农民的传统管理方式和工作方法远不能适应社区管理的需要,村改居后,干部素质需要整体提高。同时,少数村组干部担心村改居后,随着选举方式和干部选拔范围的扩大,自己原有的领导地位和各种利益将受到影响,因而存在抵触情绪,持否定态度。

二是思想认识问题。群众对村改居的认知程度不一,不同层次的人对此项工作的意义和作用认识有差异,观点不一致。村民中一部分人无所谓,随大流;一部分人有疑虑,在观望;一部分人怕吃亏,有抵触。主要原因是村改居涉及的相关政策尚未深入人心,特别是部分村民担心既得利益受到损害,思想顾虑一时难以消除。

三是政策差异问题。主要是城乡二元结构政策造成的利益差别。基层组织方面,村改居后,居委会的人员结构、职数设置、选举方式、工资福利及办公经费与村委会不同;群众利益方面,村改居后农村户口集体转为城镇户口,居民享受的社会保障(低保、五保、医保、优抚标准)、惠农补贴、集体土地处置、农村承包地、居民住房、林业政策、计划生育政策与村民不同。由于部门政策不衔接、不配套,这种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两种国民待遇将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存在。如户籍改革取消了农村户口与非农户口的分别管理,但就业、计生、低保、医保等仍然按城乡二元政策执行,造成城乡居民两种待遇。

总之,实施村改居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拉大城市框架,推进我县关天经济区三级城市 建设进程,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有利于加强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但由于涉及到管理体制转换、集体资产改制、社区公益事业建设等问题,必然引起村民权益、利益的变化,眼前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矛盾。统筹分析,着眼长远,从大局考虑,我们认为实行村改居利大于弊,势在必行。

三、对策与建议

1、统一思想,增强共识。村改居是新时期推动城市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城市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促进城市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有效措施。搞好村改居工作对于进一步理顺城区管理体制,落实属地管理制度,提高居民素质,加强和巩固基层政权,推进城镇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最终实现我县扩城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正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县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各级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要高瞻远瞩,从长远利益、大局角度来考虑村改居问题,以领导认识的统一带动群众观念的转变。在决策中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建设关天经济区三级城市为目标,以创新社会管理为基本要求,积极探索、依法操作。在实施中要广泛宣传,层层动员,首先要对村干部进行培训,使他们的思想观念及时与社区居委会的管理理念相接轨,坚定改革的信心,正确把握村改居的各项政策。各相关部门要因势利导,宣讲政策,解疑释惑,提高群众认识,正确对待暂时的利益得失。

3、坚持原则,依法操作。由于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体制,决定了村改居工作的特殊性和敏感性,所以必须坚持过程民主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召开村民会议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方可具体实施。整个工作过程要严格按规定照章办事,依法操作。建议在城乡二元政策继续存在时期,改为居委会的村民享受政策待遇时就高不就低,可以双轨运行,做到土地、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基本不变,涉农政策基本不变。在进行新的组织体系设置时,一般应以村委会为单位整体改制,原村委会成员可以过渡为社区居委会成员,任期届满后按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换届选举,尽量保持干部相对稳定,实行平稳过渡,从而安定民心。行政区划重组新设立的居委会,必须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选举出社区居委会。严格控制未退休公职人员在居委会组织中任职。

4、加强领导,各方配合。村改居是一项综合配套改革,在改制中关于集体资产的量化、处置、债权、债务及土地承包等环节或事项,具体如何操作,中、省、市没有规范性的政策规定,涉及法规又相当模糊和分散,缺乏明确具体的政策指导意见,这就要求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及时协调处理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对策及办法,以避免产生新的矛盾。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抓、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建议成立县村改居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林业局、农业局、卫生局、计生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村改居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推动工作落实。镇、村成立工作组,坚持一抓到底,确保平稳过渡。

推进县村改居工作调查报告【推荐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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