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合同的效力 篇一
最新合同的效力一直是商业和法律界关注的焦点。一份合同的效力对于各方当事人来说至关重要,它确保了双方达成的协议得到了执行,并提供了一种法律保护。本文将探讨最新合同的效力以及影响其效力的因素。
首先,最新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各方当事人的意愿和承诺。一份有效的合同必须是自愿订立的,并且各方必须具备签署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果合同的任何一方在签署合同时存在欺诈、威胁或强迫行为,那么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其次,最新合同的效力还取决于其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各国法律对于合同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要素:合同目的的明确、合同条款的明确、各方当事人的自愿签署以及合同的合法性。如果合同违反了任何法律要求,那么合同可能会被宣布为无效。
最新合同的效力还可能受到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测或控制的事件,例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如果这些事件导致合同的执行变得不可能或不切实际,那么合同的效力可能会受到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各方当事人可能需要重新协商或解除合同。
此外,最新合同的效力还可能受到合同条款的限制。合同条款可以约定合同的生效日期、终止日期、解除条件等。如果合同的某些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那么这些条款可能不会影响合同的其他部分。然而,如果合同的核心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那么合同的整体效力可能会受到影响。
总而言之,最新合同的效力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和承诺、法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合同条款的限制都可能影响合同的效力。为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各方当事人应当仔细考虑并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要求,并在签署合同前充分了解合同条款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
最新合同的效力 篇二
随着商业活动的不断发展和全球化的进程,最新合同的效力成为了商业和法律界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份合同的效力不仅仅是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见证,更是商业活动的稳定和可预测性的保障。本文将探讨最新合同的效力以及如何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首先,最新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各方当事人的意愿和自愿签署合同。在商业谈判中,各方当事人应当积极参与,并对合同条款和条件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协商。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条款和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并自愿签署合同,这是确保合同的有效性的基础。此外,合同的签署应当符合法律要求,例如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签署或需要有法律见证人的存在。
其次,最新合同的效力还取决于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合同的内容和目的必须符合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如果合同的内容违反了法律或法规的规定,那么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因此,在签署合同之前,各方当事人应当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充分的法律审查,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最新合同的效力还可能受到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测或控制的事件,例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如果这些事件导致合同的履行变得不可能或不切实际,那么合同的效力可能会受到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各方当事人可能需要重新协商或解除合同。
最后,为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各方当事人应当在签署合同之前充分了解合同条款和条件,并确保合同的内容明确、具体和可执行。合同条款应当清晰地规定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解决争议的方式和程序。此外,各方当事人还可以选择在合同中包含强制执行条款或争议解决机制,以进一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总而言之,最新合同的效力是商业和法律界关注的重要问题。各方当事人的意愿和自愿签署、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合同条款的明确性都可能影响合同的效力。为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各方当事人应当积极参与合同的讨论和协商,并在签署合同之前进行充分的法律审查。
最新合同的效力 篇三
甲方(担保权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被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与担保人(以下简称乙方)就被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提供担保,签订如下担保合同:
1、乙方自愿为丙方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为:
(1)丙方所发的一切费用及违约金;
(2)甲方与丙方之间出现协议终止或被解除等情况;丙方出现时,乙方仍然应依照本合同履行担保责任,以上情况不发生免除乙方担保责任的后果。
3、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并承担违约金后终止。
4、若丙方出现权要求乙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若乙方和丙方都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向甲方注册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并追究乙方和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
5、在担保期间担保人不得擅自单方撤销担保;担保人若撤销担保,需经甲、乙、丙三方再次共同达成相关协议,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后方可撤销。
6、担保人承诺在本合同下面所填写个人资料真实无误。如资料有误,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7、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甲方、乙方、丙方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按手印或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加盖公章。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最新合同的效力 篇四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号: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产权人 。为维护双方权益,经协商特订协议如下,双方遵守执行。
一、 房屋租赁 期限为_______,自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止,
租赁期满或 合同解除 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处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要求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或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新的 租赁合同 。
二、月租金为大(大写)____元/月,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押金:人民币_____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可抵扣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
三、乙方在使用期间,应保护不得损坏房屋主体结构,不得损坏房屋已有的装修和原有设施,如有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乙方应保证不得在所租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甲方应保证在房屋租赁期间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起居生活及正当活动。
四、乙方应按协议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期交付房屋租金,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拒绝继续租赁。逾期十天,甲方有权将房屋内物件进行处理,乙方所留物品视为乙方遗弃。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下一轮房租,所付押金不退。
五、任何一方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终止 租赁协议 ,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乙方提前终止租赁,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一个月的房租作为 违约金 。租赁期满如未续签合同,甲方有权收回 房屋转租 他人;如乙方欲继续租赁,必需续签租赁合同。
六、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将房屋转租他人。否则由当事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七、室内物品清单及表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执行。
九、以上协议内容如有不足,经双方协商同意补充。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深圳 市基本农田保护区内 土地租赁合同
出 租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租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合理利用及有效保护基本农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深圳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办法》和《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155号)等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土地的位置、范围和面积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将位于深圳市 区街道社区 (地名),面积亩(其中耕地亩、附属设施用地亩、其他土地亩),编号为的土地(详见附表1:土地基本情况表;附图1:租赁土地平面界址图)出租给乙方用于(从以下各项选择)等符合法律、 法规 、规章规定的基本农田使用范围的农作物种植:
1.生产示范;
2.科技创新;
3.休闲生态。
前款所称土地,是指租赁范围内所有土地及水域,主要包括基本农田及其配套的附属设施用地。
(二)基本农田现状。
青苗:(无青苗的填写“无”;有青苗填写“有”;见附表2:青苗明细表)。本条所称的青苗主要是指土地上原有的林木或政府投资建设的田间防护林。乙方应当按现状保留及维护本条约定的青苗。
(三)附着物现状。
基础设施包括:。乙方在合同期内有权按基础设施的用途使用基础设施,但乙方不得妨碍甲方及经甲方授权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对基础设施的合理使用。
上述土地、基础设施属于国有资产,根据相关规定由甲方代为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权利。乙方对上述土地的现状无任何异议。乙方确认甲方已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交付土地。
附着物位置及分布情况详见附图2:附着物位置及分布;基础设施现状详见附表3:基础设施现状明细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土地租赁期限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乙方申请延长租赁期限的,应当在前款约定期限届满前1年向甲方提交延长租赁期限的申请;市政府批准延期的,由双方就延期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条 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
甲方负责协调政府相关部门按照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功能分区规划投资建设基础设施,乙方在租赁期限内负责日常维护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基础设施在租赁期间因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损坏的,乙方可以依照相关规定申请财政资金进行维修;因其他原因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乙方开展农业生产确有必要对基础设施进行适当改善或增设他物的,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附属设施用地
乙方可以按本合同约定使用附属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面积、位置及其现状详见附图2。
第五条 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建设
乙方拟建生产设施、附属设施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地面积、功能和建设规模等详见附表4:拟建设施情况表。
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建设:
(一)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由乙方投资建设和维护,不得用于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中高档展销等项目。
(二)生产设施按照国家规定建设,不得硬底化,不得破坏耕作层;附属设施应当按照《深圳市基本农田保护区附属设施建设规范(试行)》(附件1)进行建设,并应当力求简易、安全、实用,以易拆除、便于恢复农业生产条件为标准。
(三)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建设方案应当报送甲方批准。
(四)附属设施建设方案经甲方和规划国土主管部门批准的,乙方凭建设方案、租赁合同和审批意见,依法向区(新区)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五)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完工后,乙方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向区(新区)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六)乙方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用地标准建设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扩大设施用地规模或通过分次申报变相扩大设施用地规模,也不得改变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性质,或者擅自将设施用于其他经营。
第六条 租金、水电费及其支付
(一)租金:租金按净耕地面积计算并按年度收取,租金标准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大写: ),乙方每年应当向甲方支付租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二)乙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以下银行账户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租金;此后每年租金应当在当年 月 日前支付。甲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户 名:
账 号:
(三)水电费: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含基础电费)等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外,概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办理水费、电费扣缴银行账户变更手续。
(四)乙方逾期不交纳租金的,应按本条第(二)项约定银行账户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每日按 欠款 额3‰的标准计算。
(五)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违约金等款项后,应当向甲方出示银行交款证明,甲方核实后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七条 保证金 管理
(一)保证金标准及总额:为保证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乙方按一年租金标准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
(二)乙方未交纳保证金之前,不予签订本合同。
(三)保证金存入双方在银行开立的资金共管账户,合同期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有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扣除保证金。乙方自收到甲方关于扣除保证金的通知后,应当在1个月内补足保证金以保障账户余额满足本条第(一)项约定之标准。
(四) 合同终止 时,乙方交回土地、青苗及附着物并按甲方要求拆除相关附着物后,退回结余保证金;合同终止时,除甲方依据合同扣除的保证金和支付账户管理费外,结余保证金及其利息由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
(五)乙方逾期3个月不交租金的,或者未及时按照本条第(三)项约定及时补足保证金导致保证金余额低于本条第(一)项约定标准的50%的,甲方有权 解除合同 ,收回出租的土地、青苗及附着物,不退还保证金。
第八条 合同终止时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及青苗处置
(一)甲方青苗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应当按照附表2将原有青苗移交甲方;乙方看护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基础设施、青苗、附着物丢失或损坏的,应当向甲方赔偿;
2.甲方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提前收回土地或者因乙方违约行为解除合同时,青苗、基础设施及附着物损坏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
(二)乙方青苗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应当自行处理其投资建设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及其种植的青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甲方不予补偿或赔偿;逾期未处理的,甲方有权处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提前收回土地的,乙方依法投资建设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及其种植的青苗由双方协商确定补偿金额;协商不成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参照 土地使用权 收回的有关标准,青苗参考同类产品的当期市场价格,经评估后予以补偿;但乙方建设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未经甲方批准的,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补偿或赔偿;
3.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解除合同的,甲方无偿收回租赁土地,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期限内自行处理其投资建设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及种植的青苗;逾期未处理的,甲方有权处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监督乙方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用途和 投标 时所作承诺合理使用和保护基本农田;
2.制止乙方损害基本农田的行为;
3.提前收回因公共利益或规划调整需占用的土地;
4.审批乙方因特殊情况需在一定期限内闲置基本农田的申请;
5.以协议方式租赁土地的,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建立租赁项目考核(评估)制度,对项目用地效益进行考核(评估),并根据考核(评估)结果缩短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或提前解除合同;乙方连续三个考核周期内考核(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6.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甲方有权将违约情况予以公开;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维护乙方使用、收益的权利,不得非法变更、解除租赁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合同约定和乙方投标时所作承诺开展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协调政府相关部门按照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功能分区规划投资建设基础设施;
4.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本合同涉及的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变更和注销等手续。
5.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所租赁土地的使用、收益权;
2.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自主组织生产经营;
3.市级以上重大或者重点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乙方租赁的土地,或者因其他原因被依法占用的,或者因公共利益被甲方提前收回土地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建设和使用农业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
5.合同期限届满时,甲方重新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6.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使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用途,不得将土地全部或部分转租,也不得通过发包、分包等方式将土地全部或部分交给第三人使用;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履行以下责任: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
(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与员工和其他作业人员和单位层层签订 安全生产责任书 ,对于依法需取得相关资格资质的岗位和作业,不得允许不具备资格资质的人员开展作业;
(4)保障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
(5)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机制,通过定期检查和日常抽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用有效措施进行治理;
(6)法律、法规规定由生产主体承担的其他责任。
3.负责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基础设施现状;
4.不得弃耕抛荒基本农田,因特殊情况确有需要在一定期限内闲置基本农田的,应当经甲方批准;
5.基本农田处于水源保护区内的,乙方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饮用水源水质污染和水土流失;
6.不得污染基本农田,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基本农田 环境污染 的,乙方应当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并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7.乙方使用的肥料、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以及农业灌溉用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规范;
8.承担基本农田维护和保养义务,保持和培肥地力;
9.乙方应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甲方提交本年度租赁土地的使用情况书面报告;
10.租赁期内,出现违法倾倒余泥渣土或违法排放污染物等异常状况的,乙方应在24小时内及时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11.租赁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乙方应采取措施对租赁土地和青苗及附着物进行保护;
12.配合甲方及有关部门的日常巡查和各项专项检查工作;
13.甲方因公共利益提前收回土地的,乙方应当无条件予以配合;
1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本合同关于变更或解除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相关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有违法行为的,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乙方有违反本合同及以下要求行为的,由甲方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甲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用地:
1.弃耕抛荒(指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进行耕种,致使土地荒芜)的;乙方弃耕抛荒达到6个月的,甲方应当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土地;
2.不按合同约定擅自建设各类设施或者破坏基本农田相关设施的;
3.擅自将土地全部或部分转租的,或者通过将土地、基本农田生产发包、分包等方式将土地全部或部分交给第三人使用的;
4.违反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5.违规使用国家禁用农业投入品的。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租赁土地内基础设施损毁的,经甲方核实,乙方可以申请财政资金进行维护。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法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基本农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 合同订立 、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三)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方需向乙方告知有关事宜的,乙方同意甲方通过挂号信函形式送达至本合同所约定的乙方地址,或通过本市媒体公告送达。
(四)本合同以下附件、附表、附图及其他附件均属本合同不可分割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深圳市基本农田保护区附属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略)
附表1:土地基本情况表(略)
附表2:青苗明细表(略)
附表3:基础设施现状明细表(略)
附表4:拟建设施情况表(略)
附图1:租赁土地平面界址图(略)
附图2:附着物位置及分布(略)
(五)本合同一式捌份,乙方叁份,其余伍份由甲方持有及报送相关部门备案;每份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中国深圳
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
第二条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区,总面积约20xx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10年,从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800元/亩,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20xx年至20xx年租赁费为1200元/年、亩。三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5、执行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滥垦草原。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
第七条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耕地租赁示意图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最新合同的效力 篇五
发包人(发包方):
承包人(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
工程地点: 灵武市宁东镇宝丰能源项目区内
承包方式:
承包范围: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工程质量标准:
按约定的承包方式、承包范围等,固定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含税) ;除非发生了不可抗力,此固定总价不作调整。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合同的效力 篇六
发包人(全称):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_____运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 工程项目而产生的建筑渣土需要外运,甲方将该项渣土外运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职责,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单价:
合同签署前,由双方代表根据甲方提供有关施工图纸,交换现场标高,经测算,暂定土方量为 立方米,运输完毕后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土方外运(包括装载、运输消纳、施工红线以外的职能部门的执法管理费),按车计算,每车单价为 元。
三、工期: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土方运输的施工顺序,工期按甲方施工进度确定。
2、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应延期:
①、相关职能部门因管理需要,要求停运或停止施工。
②、甲方工程项目进展造成乙方车辆无法运输或施工。
③、大雨等恶劣气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④、经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署生效后,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安排车辆进场作业,乙方完成总工程量后的一个月内,办理该项工程款的结算手续。
2、工程完工,甲方和乙方根据现场发放的渣土票核定工程量,按有关约定在30天内办理结算。
五、甲方工作范围及承担责任:
1、及时向乙方交付有关施工图纸的施工组织设计,协助乙方考察现场。
2、在乙方进场施工前,甲方负责清理场内障碍物、场内排水、提供夜间施工的照明设备。
3、甲方负责施工作业场地硬化和围扩。
4、现场配备专业管理人员配合乙方施工并协调工地工作。
5、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凋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6、负责解决工地周边有关事宜。
六、乙方工作范围及承担的责任
1、外运消纳场由乙方自理。
2、办理有关土方方开挖外运的一切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人为原因,对施工中的建筑物、可视设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因车辆滴、撒、漏而影响环境卫生、现场文明和车辆运输安全等问题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和有关部门联系协调,自行解决,并承担因纠纷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合理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机具及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
七、其它约定: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九、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