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市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国工会十五大及市工会四大会议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工会工作大局,进一步加强工会经审组织和能力建设,完善经审监督制约机制,推进经审工作的创新与发展,更好地发挥经审工作在工会全局工作中的作用,努力开拓全市工会经审工作新局面。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总制定的《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继续把进一步落实全总《意见》和省总《标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3.继续组织开展工会经费计拨审计审查工作。组织开展2011年度各级工会经费计拨的审计审查,特别要重视对基层单位工会留成的40%工会经费的拨缴情况的审查。对
被推荐的是单位负责人的各级劳动模范和授予劳动奖章(状)所在单位的工会经费计拨上解情况进行审计。对查出的漏、欠经费,采取措施,进行补缴,加大催缴入库的力度,促进工会经费依法拨缴。4.搞好实务审计。按照全总“上审一年、下审一级”的工作要求,做好对2011年度工会经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
5.健全和完善工会经审组织建设。坚持新建工会或工会换届时“两会”同时选举、同时报批制度,进一步完善非公企业工会经审组织建设,抓好副职级工会经审主任的配备工作。
6.推动经审工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按照省总制定的《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并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经审工作制度。
7.重视工会经审工作理论政策研究。围绕经审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确定调研课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断提高经审工作水平。
8.提高工会经审干部素质。采取教师授课、学习考察、理论研讨等形式,对全市工会经审干部进行培训,提高经审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做好对下级工会经审工作指导、督查等活动。
9.开展全市工会经审工作竞赛活动。按照《孝感市工会经审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规范基层工会经审工作。加强年度工作考核,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先进,促进工会经审工作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