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道德模范评选方案(优秀3篇)

时间:2015-03-08 08:45:2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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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道德模范评选方案 篇一

市道德模范评选方案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道德建设成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为了表彰那些在社会中起到榜样作用的人们,我市决定开展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本文将介绍该评选方案的目的、内容和程序。

一、评选目的

本次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目的是,通过表彰道德模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道德建设,激励广大市民积极向上、崇德向善,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二、评选内容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个人道德模范和集体道德模范两个方面。个人道德模范评选范围包括各行各业的优秀个人,他们在工作、学习、家庭和社会生活中,秉持高尚的道德品质,为他人树立了榜样。集体道德模范评选范围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他们以集体的力量,推动社会进步,为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评选程序

1. 提名阶段:市民可以通过填写提名表格,向评选组织推荐个人或集体道德模范候选人。提名表格包括被提名者的基本信息、事迹简介等内容。提名表格可以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在线提交的方式进行。

2. 审核阶段:评选组织将对提名表格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提名人的身份和提名内容,排除不符合条件的提名。同时,评选组织也可以通过调查、采访等方式,对候选人的事迹进行核实。

3. 筛选阶段:在初步审核通过的候选人中,评选组织将组成专家评审团,对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审团将根据候选人的道德品质、事迹影响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选出最终的获奖者。

4. 公示阶段:评选结果将在市政府官方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进行公示,市民可以对评选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期为15天,期间评选组织将接受公众的反馈,并进行必要的调查和核实。

5. 颁奖仪式: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举行盛大的颁奖仪式,表彰获奖者。同时,评选组织还将组织一系列宣传活动,向社会宣传和推广道德模范的事迹和价值观。

通过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我们希望能够引导全市市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弘扬社会正能量,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我们相信,通过这样的评选活动,更多的道德模范将会涌现出来,为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市道德模范评选方案 篇二

第二篇内容

市道德模范评选方案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道德建设成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为了表彰那些在社会中起到榜样作用的人们,我市决定开展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本文将介绍该评选方案的目的、内容和程序。

一、评选目的

本次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目的是,通过表彰道德模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道德建设,激励广大市民积极向上、崇德向善,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二、评选内容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个人道德模范和集体道德模范两个方面。个人道德模范评选范围包括各行各业的优秀个人,他们在工作、学习、家庭和社会生活中,秉持高尚的道德品质,为他人树立了榜样。集体道德模范评选范围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他们以集体的力量,推动社会进步,为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评选程序

1. 提名阶段:市民可以通过填写提名表格,向评选组织推荐个人或集体道德模范候选人。提名表格包括被提名者的基本信息、事迹简介等内容。提名表格可以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在线提交的方式进行。

2. 审核阶段:评选组织将对提名表格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提名人的身份和提名内容,排除不符合条件的提名。同时,评选组织也可以通过调查、采访等方式,对候选人的事迹进行核实。

3. 筛选阶段:在初步审核通过的候选人中,评选组织将组成专家评审团,对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审团将根据候选人的道德品质、事迹影响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选出最终的获奖者。

4. 公示阶段:评选结果将在市政府官方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进行公示,市民可以对评选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期为15天,期间评选组织将接受公众的反馈,并进行必要的调查和核实。

5. 颁奖仪式: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举行盛大的颁奖仪式,表彰获奖者。同时,评选组织还将组织一系列宣传活动,向社会宣传和推广道德模范的事迹和价值观。

通过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我们希望能够引导全市市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弘扬社会正能量,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我们相信,通过这样的评选活动,更多的道德模范将会涌现出来,为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市道德模范评选方案 篇三

为充分展示广大公民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精神风貌,切实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为我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包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包头市直属机关工委

、包头市总工会、共青团包头市委、包头市妇联决定开展第二届全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我市评选推荐全市道德模范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以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和学习身边的道德典型,在全市形成学习、宣传道德先进和争做道德模范的热潮,为建设经济繁荣、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生态优美、人民幸福的科学发展示范地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评选推荐内容
按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市社会生活实际,评选推荐全市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大类。
三、评选推荐标准
评选推荐为全市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凡从20xx年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的我市公民,可评选推荐为全市道德模范人选。20xx年被评为道德模范提名奖的今年可继续推荐参评。
四、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活动,我市成立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包头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创建处。具体负责媒体公示、征求意见、组织投票等工作。
五、推荐及评选办发
全市道德模范的评选推荐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和提名推荐阶段(3月20日——4月30日):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组织和接受广大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各旗县区、中央内蒙驻包各大企业、市直机关工委分别成立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受理基层群众和单位的推荐人选。各地区、各大企业和市直机关工委评选推荐名额为每类人选2名。组织发动工作,各旗县区要做到街道、社区、乡镇、村(嘎查);各大企业要做到车间、班(组);市直机关系统要做到机关各科室。(三)集中宣传和表彰奖励阶段(7月):各级新闻媒体要紧密配合评选推荐工作,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对推荐上报的道德模范先进典型开辟专栏、专题进行集中宣传,充分展示各地区、各单位和部门道德建设的成效、经验和各类道德模范的风采,使道德模范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深入人心。全市道德模范每类表彰3名,共计15人。
六、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重在推动工作。各地区、各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推荐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做出周密部署,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推荐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把组织评选推荐道德模范的过程变成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2、群众为本,重在自我教育。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3、加强宣传,重在深入人心。要把宣传贯穿评选推荐活动始终,大


力宣传近年来本地公民道德建设的进展和经验,宣传我市公民良好的精神面貌,宣传公民道德建设中涌现的先进人物事迹,在全市形成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届时要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情况,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运用典型力量,抓好示范引导,注重推广实践,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市道德模范评选方案(优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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